向化肥與催化雜志投稿有什么要求?
來源:優(yōu)發(fā)表網(wǎng)整理 2024-10-16 17:42:46 134人看過
化肥與催化雜志投稿須知:
<一>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化肥化學、催化劑的設計與合成、催化反應機理研究、催化反應工藝與工程、催化劑表征與性能評價、催化劑在其他領域的應用等方面。
<二>來稿務必內(nèi)容新穎,論點明確,論據(jù)可靠,文字精練,無保密內(nèi)容。
<三>文題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的主題,盡量不用外文縮略語,一般不設副題,中文題名不超過20個漢字,英文題名應與中文題名含義一致,一般不超過10個實詞,通欄居中書寫。
<四>文中表格采用三線表,必要時可加輔助線,表內(nèi)“空白”代表未測或無此項,“—”代表未發(fā)現(xiàn),“0”代表實測結果為零。
<五>正文:論文篇幅(包括摘要、圖、表、參考文獻)。應包括研究背景、方法、結果、結論或討論等幾部分內(nèi)容。
<六>每篇文章需附第一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別、籍貫、職稱、學歷、職務、研究方向、聯(lián)系方式等],如有通訊作者也需提供其簡介。
<七>摘要應反映論文的目的、方法及主要結果、結論,并充分反映論文的創(chuàng)新點,表達簡明、語義確切,以100 ~300 字為宜。
<八>注釋和參考文獻。一律放在文后,不作頁注和文內(nèi)夾注。注釋和參考文獻采用流水編號,前后重復出現(xiàn)采用不同編號。
<九>獲得科研基金資助的文章須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
<十>在本刊發(fā)表文章,需引用本刊至少兩篇最近兩年發(fā)表的論文作參考文獻。
<十一>來稿文責自負。根據(jù)《著作權法》,結合本刊具體情況,編輯部可作修辭等文字修改、刪節(jié),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則需征求作者意見。修改稿逾期不返回者,按自動退稿處理。
化肥與催化雜志是一本化工類省級期刊, 國內(nèi)刊號61-1233/TQ, 雜志獲得過的榮譽有: 暫無數(shù)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