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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風險論文范文

時間:2022-09-15 20:33:53

序論:在您撰寫審計風險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yōu)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fā)您的創(chuàng)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chuàng)作高度。

審計風險論文

第1篇

論文摘要:隨著近幾年來我國經濟的高速發(fā)展,特別是加入世貿組織之后,經濟活動逐漸成為國人乃至世界各國關注的熱點。與此同時,審計在經濟活動中所發(fā)揮的作用也日趨重要,但因為審計職業(yè)在我國現階段仍處于發(fā)展和完善的階段,審計環(huán)境日益復雜化,審計過程中的審計風險仍然時有發(fā)生。文章通過對審計風險的概念、審計風險產生的原因、控制和防范審計風險的對策三個方面進行了探討和分析,認為審計風險的概念雖有多種定義,但具代表性的有《國際審計準則》、美國的《審計準則說明書》和我國的《獨立審計準則》;審計風險產生的原因有主觀因素和客觀因素兩個方面;控制和防范審計風險的對策主要有加強內控測評、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強化審計質量三個方面。最終的目地是為了達到預防和控制審計風險。

20世紀80年代以來,由于不斷受到訴訟的威脅,英美等西方國家的民間審計已發(fā)展到了通過評價審計風險制定審計戰(zhàn)略計劃的風險基礎審計階段。在中國,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高速發(fā)展和審計環(huán)境的日益復雜化,審計風險也逐漸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只有對此進行全面、系統(tǒng)地認識,才能最終達到有效防范和控制審計風險的目地。

一、審計風險的概念

審計風險概念最早起源于民間審計領域。自1931年美國厄特雷•馬歇爾公司案件開始,到1938年的麥可森•羅賓斯

公司破產案,再到1960年至70年代針對會計公司的300多訟案,在民間審計領域刮起了一股訴訟浪潮,被世人稱作“訴訟爆炸”,從而引發(fā)了人們對審計風險問題的重視和研究。民間審計的審計風險有許多定義,比較有代表性的是《國際審計準則》、美國《審計準則說明書》和我國《獨立審計準則》的定義。《國際審計準則》認為:“審計風險是指審計師對含有重要錯誤的財務報表表示不恰當審計意見的風險?!泵绹秾徲嫓蕜t說明書》對審計風險的定義為:“審計風險是審計師無意地對含有重要錯報的財務報表發(fā)表沒有適當修正的審計意見的風險?!蔽覈丢毩徲嫓蕜t》將審計風險定義為:“審計風險是指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誤或漏報,而注冊會計師審計后發(fā)表不恰當意見的可能性?!?/p>

二、審計風險產生的原因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審計人員往往按上級的意圖行事,對審計人員構成責任或損失的事件幾乎不可能發(fā)生,也就談不上有什么審計風險。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發(fā)展和經濟生活的日益規(guī)范化,審計風險已不再是一個只適應于西方國家的概念。它已經作為一種客觀存在,明確地擺到了審計組織和審計人員的面前。審計風險產生的原因,可以概括為主觀和客觀兩個方面。

(一)審計風險產生的主觀方面的原因

1.審計人員經驗和能力的有限性。審計能力的相對有限,使審計所能完成任務的能力難以達到社會的全部期望,或者使社會與審計職業(yè)界對審計的內容和要求不一致,這種狀況常常使人們卷入不愉快的責任訴訟糾紛。因此審計部門能滿足社會需求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審計能力與社會公眾的需求之間總存在一個“期望差”。美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強調審計報告僅是一種意見而不是一種保證就是對審計能力有限性的一個認識。我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頒布的《獨立審計準則》也強調審計報告僅是一種意見。這種認識從另一方面表明,審計人員對審計結論承擔一定的風險。

2.審計人員工作責任心和職業(yè)關注狀況。審計人員的責任是通過計劃自己的審查工作,以查出可能對財務報表有重大影響的差錯行為,同時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過程中運用應有的技術和職業(yè)關注??梢姡瑢徲嬋藛T的責任心和職業(yè)關注對審計結論相當重要。審計人員的工作責任心,要求審計人員是高層次的德才兼?zhèn)涞娜瞬?,他們必須具有高尚的品德,正直的人格和一絲不茍的工作精神,必須具有扎實的會計、審計、法律知識和審計基本技能,具有敏銳的分析能力和準確的判斷能力。如果審計人員對審計過程中發(fā)現的疑點,未進行擴大范圍的審查,就是沒有保持應有的職業(yè)關注,如判斷的失誤、遺漏了重要的審計程序、采用不恰當的審計方法等,直接導致審計風險的產生。

(二)審計風險產生的客觀方面的原因

1.審計活動所處的不斷變化的法律環(huán)境。審計活動是社會經濟生活的一個組成部分,要想使現代社會的經濟生活井然有序,任何方面都必須接受法律約束,審計也不例外。特別是現代民間審計所處的市場經濟,在沒有法律的情況下不可能有效地交換。因為市場制度與法律制度是互補的,市場不能沒有法律。法律在賦予審計職業(yè)專門的權利的同時,也讓其承擔相應的責任。由于審計活動最初是由于委托人要了解受托人履行責任的情況而引起的,因而審計人員對委托人就負有客觀地審查、如實地報告的責任。市場經濟越發(fā)達,各種經濟組織與外界的聯系越豐富,利用審計服務的人也就越多,因此,審計對國家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也負有提供準確的審計信息、維護國家及公眾的利益的責任。這使審計職業(yè)界對審計責任問題有了更普遍、更深入的認識,對審計風險的認識也提高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2.現代審計對象的復雜性和審計內容的廣泛性。審計范圍也是一個漸大過程。早期的審計重點一般都放在處理現金的職員的誠實性上,而對其他事項幾乎不顧,沒有對資產負債表的質量進行任何分析。后來,公司的資金的周轉主要依靠銀行貸款,銀行要求申請貸款者提供可靠的財務數據,對資產負債表加以證明,成為注冊會計師20世紀早期業(yè)務的主要部分。資產負債表審計擴大了審計范圍,也擴大了審計責任。隨著審計范圍轉移到財務報表上來,審計人員的責任也由有關法律明確規(guī)定,并開始發(fā)生了針對審計責任的訴訟。此后,對內部控制進行檢查通常成為審計的出發(fā)點,審計人員對內部控制的觀念也擴展到企業(yè)及其經營活動的全部,以及管理政策的諸多問題,社會公眾對審計的業(yè)務和責任的意識也急速增強。在傳統(tǒng)的審計范圍之外,社會公眾要求審計人員揭示出所有重大的差錯和舞弊,并對企業(yè)持續(xù)經營能力作出評價,對企業(yè)在財務方面是否健康作出報告。有關這方面的信息不確定性很大,信息的風險很高,審計人員作出正確的審計結論難度增加,風險在所難免。3.被審計單位外部和內部的經營背景。經濟環(huán)境、被審單位經濟活動的特點、內部控制制度的強度、技術發(fā)展趨勢、管理人員的素質和品質等因素都會對企業(yè)的經營風險產生影響,從而影響審計風險,這也是審計風險模型中首先要考慮固有風險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現代審計首先要對企業(yè)內外環(huán)境全盤評估的理由。被審單位內外環(huán)境對審計風險的影響,可以從審計費用充分表現出來,西方審計職業(yè)界確定審計費用時,都考慮了審計風險,特別是其中的固有風險和經營風險。

三、控制和防范審計風險的對策

為了最大限度地防范和避免審計的風險,就必須對審計風險實行事前控制。其具體措施可歸納為以下三個方面:

1.加強內控測評。審計人員在審計實務中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可信賴程度把握不準,就會產生審計風險。因此,要對審計風險進行有效控制,就要加強內控制度的測評。

2.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高質量的審計來自于高素質的審計隊伍,審計人員素質的高低與審計風險的大小密切相關,因此,要對審計風險進行有效控制,其根本措施就是要加強對審計人員綜合素質的提高。

3.強化審計質量。審計工作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著審計風險的大小,因此,要對審計風險進行有效控制,其有力的保證就是強化審計質量控制。面對審計風險應采取分析性對策。一是要對審計風險進行預測、控制和分析。預測審計風險,收集和整理審計風險資料,列出不同的審計方案,經評估審計風險,分析選擇出風險最小的方案,并采取相應有效的控制措施,確定有效的審計范圍,實施有效的質量控制體系,健全和完善各級崗位責任制等等。二是承受風險,提高審計單位防范意識,有效地抗拒來自審計工作外部各方面的壓力和干擾,控制風險誘發(fā)的因素,保證審計工作的獨立性,提高審計人員的風險承受力,保證高質量的完成審計任務。

在審計工作中,審計風險是無法消除的,審計人員必須時刻注意審計風險,弄清可能導致審計風險的重要事項,盡量減少以致避免審計風險,造成審計誤差的各種因素同樣也是造成審計風險的因素,如被審查單位的內部控制不嚴,執(zhí)行不到位,財務狀況不佳,經濟活動計劃性差,會計人員水平較低等因素。因此,審計人員必須密切注意這些情況,明確可能出現的審計風險,以便更客觀地表達自己的意見,從而防范和控制審計風險的發(fā)生。

參考文獻:

1.奚淑琴,吳曉根.審計學.經濟科學出版社

2.雷達.審計機關審計風險及其控制.審計理論與實踐

第2篇

目前審計職業(yè)界普遍使用的審計風險模型是由美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1983年提出的。該模型認為審計風險由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三要素組成,對審計風險的計量為:

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

根據上式,在既定的審計風險下,檢查風險可計算如下:

檢查風險=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

根據上述模型,審計主體在確定可接受的審計風險時,首先要評估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在此基礎上推算可接受的檢查風險。該審計風險模型存在如下缺陷:

1.1只定性分析審計風險該審計風險模型只是定性地分析了客觀存在的風險。該模型考慮的風險只考慮了有關審計風險控制的環(huán)節(jié),并用公式來描述審計風險的概率,無法直觀地進行定量分析,即計量審計風險給審計主體帶來的損失金額的可能性。

1.2審計風險因素不全面該模型考慮的風險只與審計過程和審計順序有關,即只從審計主體的審計檢查方法和審計對象的經營、內部控制方面考慮審計風險因素,未充分考慮審計風險產生的其他主要原因,如報表使用者的訴訟請求因素、社會宏觀法律環(huán)境因素等。

1.3無法描述道德風險審計案件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并非完全是由于技術上或程序上的失誤造成的,審計主體的日常行為和工作態(tài)度有時也會成為問題的癥結所在。因此,人們除了關注審計技術和程序的發(fā)展外,亦開始關注審計主體的自身行為,由此產生了審計主體的道德問題。但是,傳統(tǒng)的審計模型無法描述由于不道德行為所產生的風險,包括:企業(yè)與審計主體串通舞弊,出具不恰當的審計報告;審計主體接受賄賂;審計主體為了經濟利益壓低價格有損同業(yè)等。

1.4對審計風險的表述不完整隨著審計風險含義的擴大,審計風險控制就不能只局限于審計過程和所審計的對象,必須把審計風險的控制放在一個系統(tǒng)中全面把握,還應考慮審計環(huán)境影響、人員因素及后果等。審計風險范圍也應擴大為審計主體風險、會計師事務所風險和會計行業(yè)風險,還包括審計結論利用中產生的法律風險以及賠償風險。

2現代審計風險模型的發(fā)展

現代審計風險模型在傳統(tǒng)審計風險模型的基礎上進行了改進,形式上有所簡化,但審計風險的內涵和外延卻擴大了。

2.1認定層次風險認定層次風險指交易類別、賬戶余額、披露和其他相關具體認定層次的風險,包括傳統(tǒng)的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認定層次的錯報主要指經濟交易的事項本身的性質和復雜程度發(fā)生的錯報,企業(yè)管理當局由于本身的認識和技術水平造成的錯報,以及企業(yè)管理當局局部和個別人員舞弊和造假造成的錯報。

2.2會計報表整體層次風險會計報表整體層次風險主要指戰(zhàn)略經營風險(簡稱戰(zhàn)略風險)。把戰(zhàn)略風險融入現代審計模型,可建立一個更全面的審計風險分析框架。

2.2.1從戰(zhàn)略風險的定義來看:戰(zhàn)略風險是審計風險的一個高層次構成要素,是會計報表整體不能反映企業(yè)經營實際情況的風險。這種風險源自于企業(yè)客觀的經營風險或企業(yè)高層通同舞弊、虛構交易。傳統(tǒng)審計風險模型解決的是企業(yè)的交易和事項在本身真實的基礎上,怎樣發(fā)現會計報表存在的錯報,將審計重點放在各類交易和賬戶余額層次,而不從宏觀層面考慮會計報表可能存在的重大錯報風險,這很可能只發(fā)現企業(yè)小的錯誤,卻忽略大的問題;現代審計風險模型解決的是企業(yè)經營過程中管理層通同舞弊、虛構交易或事項而導致會計報表存在錯報怎樣進行審計的問題。

2.2.2從審計戰(zhàn)略來看:現代審計風險模型是在系統(tǒng)論和戰(zhàn)略管理理論基礎上的重大創(chuàng)新。從戰(zhàn)略角度入手,通過經營環(huán)境—經營產品—經營模式—剩余風險分析的基本思路,可將會計報表錯報風險從戰(zhàn)略上與企業(yè)的經營環(huán)境、經營模式緊密聯系起來,從而在源頭上和宏觀上分析和發(fā)現會計報表錯報,把握審計風險。而將環(huán)境變量引入模型的同時,也將審計引入并創(chuàng)立了戰(zhàn)略審計觀。

2.2.3從審計的方法程序來看:現代審計風險模型注重運用分析性程序,既包括財務數據分析,也包括非財務數據的分析;且分析工具多樣化,如戰(zhàn)略分析、績效分析等。例如畢馬威國際(KPMG)為應用現代審計風險模型的理念與方法,研究制定了經營計量程序(BusinessMeasurementProcess,BMP),專門分析企業(yè)在復雜的市場環(huán)境和產業(yè)環(huán)境下的經營情況,以確定關鍵經營風險如何影響財務結果。BMP提供了一個審查影響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流的分析框架。

2.2.4從審計的目標來看:現代審計是為了消除會計報表的重大錯報,增強會計報表的可信性。為達到此目標,注冊會計師應當假定會計報表整體是不可信的,從而引進全方位的職業(yè)懷疑態(tài)度,在審計過程中把質疑一一排除。而該模型充分體現了這種觀念。

3現代審計風險模型的分析應用框架

3.1確定總體審計風險概率審計風險可按其發(fā)生的可能性大小分為基本確定、很可能、可能和極小可能。可能性一般按概率來進行表述,如極小可能的概率為大于0但小于或等于5%。

社會公眾對注冊會計師的期望值很高,獨立審計存在的價值就在于消除會計報表的錯誤和不確定性;縮小或消除社會公眾合理的期望差距。獨立性原則的要旨是使注冊會計師免于利益沖突,從而奠定正直與客觀的執(zhí)業(yè)基礎,但獨立性最終體現在注冊會計師獨立承擔審計風險責任方面,因而降低審計風險是注冊會計師的“靈魂”。審計風險就是審計失敗的可能性,它只能控制在極小可能程度以下,用數學概率表示應不超過5%。

3.2分析戰(zhàn)略風險在確立了總體審計風險概率應該控制在5%以下之后,應全面分析戰(zhàn)略風險。以企業(yè)的經營模式為核心,以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式了解企業(yè)的內外部經營環(huán)境、經營產品,并在此基礎上分析確定企業(yè)經營有效性和會計報表的關鍵認定是否合理、合法。新的國際審計準則列舉了28種可能暗示存在舞弊風險的環(huán)境和事項(IAASB,2003)。

3.3分配剩余審計風險評估完戰(zhàn)略風險概率后,可按照傳統(tǒng)的方法分析認定層次的風險概率,兩者結合起來考慮就是重大錯報風險概率。最后根據確定的總體審計風險概率和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概率,得出關于剩余審計風險也就是檢查風險的概率,據此確定實質性測試的性質和范圍,即可將審計風險減少到滿意程度。

第3篇

【論文摘要】本文就調查問卷設計、調查對象選擇、調查人員選配與培訓以及調查結果的利用等環(huán)節(jié)進行探討。問卷調查是一種以問卷形式搜集研究資料的調查方法,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采用問卷調查搜集審計證據或審計線索,可以起到提高審計效率,降低審計風險的作用。

【論文關鍵詞】問卷調查;審計;經濟責任

問卷調查是以問卷形式向調查對象了解情況或征詢意見的一種調查研究方法,它具有簡便易行、成本低和客觀真實等優(yōu)點,在現代社會研究中得到普遍采用。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采用問卷調查應重點把握以下幾個關鍵環(huán)節(jié)。

一、調查問卷設計

問卷調查是通過問卷來獲取有用信息的。問卷設計的好壞直接關系到調查結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設計一份高質量的調查問卷應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一)問卷的基本結構

調查問卷一般包括標題、前言、被審計者基本情況、問題和答案、填寫說明及相關解釋等幾部分。標題是開宗明義地表達問卷目的和內容的主題;前言是審計人員致調查對象的一封短信,主要是說明調查目的、保密承諾以及向調查對象表示感謝等,作用是取得被調查者的信任與合作。前言也可不在問卷上表述,而由審計人員在實施調查時口頭表述;被審計者基本情況是對被審計者所任職務、任職期限等基本情況的簡要介紹,作用是明確調查內容的范圍;問題和答案是調查問卷的主體內容,是向調查對象提出的問題及供選擇的答案;填寫說明和解釋是用來指導調查對象如何填答問卷的各種解釋和說明。

(二)問題內容的設計

由于經濟責任審計是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所在單位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有關經濟活動應負有的責任進行審查,以評價其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因此,問題的設計應圍繞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來確定。以高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為例,調查問卷應圍繞五個方面來設計問題,即:各項資金的籌集、使用、管理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財經法規(guī),是否取得效益,以及債權、債務的真實性和管理情況;各類資產是否安全、完整,管理是否規(guī)范;重大經濟決策是否遵循了民主決策程序,是否取得重大經濟成效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等,特別是大額資金支出、對外投資、經濟擔保、工程建設、銀行貸款等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程序與效果;是否貫徹執(zhí)行國家各項財經法規(guī),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執(zhí)行;領導干部本人是否遵守廉政的有關規(guī)定等。

(三)問卷類型的選擇

調查問卷有兩種基本類型,即封閉式問卷和開放式問卷。封閉式問卷是將問題的主要答案、甚至一切可能的答案全部列出,調查對象只能從中選取一個或幾個,而不能作其他回答。封閉式問卷的好處是標準化程度高,便于統(tǒng)計分析,缺點是不能發(fā)揮被調查者的自主性,獲取的信息受到限制。開放式問卷則不提供任何答案,而是由調查對象自由作答。開放式問卷能充分發(fā)揮調查對象的主動性,有利于得到比較全面而詳細的答案,甚至可能獲得預料之外的有用信息,但開放式問卷標準化程度低,難以進行統(tǒng)計分析。在經濟責任審計實踐中,可根據調查目的和實際需要將兩種類型結合起來使用,在以結構式問卷為主的情況下,適當加入少量開放式問題,以獲得更好的效果。

(四)問卷設計應遵循的原則

在設計調查問卷時應遵循以下幾個基本原則:一是相關性,設計的問題與所審計的事項要緊密相關;二是必需性,設計的問題數量要恰當,既要保證調查任務能夠完成又不致于問題過多而影響調查對象的耐心;三是嚴謹性,調查問卷要用詞準確,避免使用模棱兩可的詞匯;四是禮貌性,提問的態(tài)度要誠懇,語氣要友好,避免言辭過激引起調查對象的反感;五是易答性,所設問題要易于回答,避免過繁過細,盡量避免使用專業(yè)性很強的術語或行話。

二、調查對象選擇

問卷調查的結果源于調查對象對問卷的回答,因此,調查對象的選擇對調查質量也有直接影響。選擇調查對象主要涉及調查對象的確定和調查規(guī)模的確定兩個問題,即選什么樣的人和選多少人。

(一)調查對象的確定

選擇調查對象的統(tǒng)計學方法有很多,如全面調查、隨機抽樣、判斷抽樣等。但是經濟責任審計不同于一般的民意調查,其審計目的和審查內容有一定的特殊性,不能簡單地采用隨機抽樣法,而是既要考慮代表性,又要兼顧相關性。所謂代表性就是要求所選人員能夠代表所在單位或部門大多數群眾的意見。而相關性則要求調查對象所從事的工作與問卷涉及的內容相關,以確保調查對象能夠恰當地回答這些問題。要滿足這兩點要求,應采用判斷抽樣法,即審計人員根據專業(yè)判斷,結合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從與問卷內容相關的單位或部門中選取一定數量的員工作為調查對象。在審計實踐中,通常選擇下列人員作為調查對象:被審計單位領導班子成員、被審計單位下設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下屬單位的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業(yè)務相關部門及監(jiān)督部門的工作人員、職工代表等。若被審計單位人數較少,則全體人員都應參與調查。

(二)調查規(guī)模的確定

調查規(guī)模的確定實際上是一個成本效益問題,如果抽樣規(guī)模過小,調查結果的可信度會受到影響,審計風險就會增大,而抽樣規(guī)模過大,又會加大審計成本,降低審計效率。在審計實踐中,確定調查規(guī)模應綜合考慮被審計者的職責范圍、行業(yè)特點、單位規(guī)模、問卷內容、審計人員對該單位的了解程度以及審計工作的經費預算等因素。確定調查規(guī)模的具體方法主要有根據統(tǒng)計學公式計算、查閱抽樣規(guī)模確定表等,也可結合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根據審計人員的經驗和專業(yè)判斷來確定。統(tǒng)計學上把容量在30以上的樣本稱為大樣本,因此,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問卷調查的樣本量一般也不應低于30人。

三、調查結果利用

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經統(tǒng)計分析后的調查結果可以在以下三個方面發(fā)揮重要作用:一是作為審前調查,了解被審計者的基本情況。通過問卷調查了解被審計者履行經濟責任的總體情況及存在的不足,并據此確定審計重點,可以大大提高審計效率。二是彌補其他審計方法的不足,降低審計風險。由于受到審計范圍、審計資料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僅通過對被審計單位賬面資料的審計難以達到審計目標,對賬外賬、小金庫等問題更是無能為力,而問卷調查則可以發(fā)揮群眾監(jiān)督的作用,發(fā)現這些問題或為進一步查證提供審計線索。三是作為專項審計調查,提高審計的質量和效用。對于調查中發(fā)現的某些普遍性和傾向性問題,可以形成專題審計調查報告,為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宏觀決策和任用干部提供參考依據,對于調查中發(fā)現的違紀違規(guī)問題,可以向紀檢監(jiān)察等有關部門反映,使問題得到及時糾正和查處。

四、調查人員選配與培訓

設計精良的調查問卷只有通過調查人員付諸調查行動并對調查結果進行科學的統(tǒng)計分析,才能達到預期目的。因此,開展問卷調查前應對調查人員進行必要的挑選和培訓。

(一)選擇合格的調查人員

為了保證問卷調查工作的質量,挑選的調查人員應具有較高的專業(yè)素質、較寬的知識面、較豐富的審計工作經驗,并具有一定的統(tǒng)計學知識。

(二)對調查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

如果調查人員的調查研究水平欠缺或對調查問卷不熟悉,必然會影響調查工作的質量。因此,在開展調查工作之前應對調查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通過培訓提升調查人員的調查技能,同時也可加深調查人員對問卷的熟悉和理解。

此外,在實施問卷調查過程中,調查人員應直接參與問卷設計和調查結果的統(tǒng)計分析工作。參與問卷設計有助于調查人員更好地掌握調查問卷的內容,從而更好地開展調查工作。參加問卷的統(tǒng)計分析能使調查人員更真切地了解民意,更準確地對調查結果進行分析,從而提高調查結果的質量和效用。

【參考文獻】

[1]風笑天.社會學研究方法(第二版)[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2).

第4篇

一、審計風險產生的技術原因

審計是專業(yè)人員依據審計準則的要求向社會提供的專業(yè)服務,其主要目的是對財務報表的公允性發(fā)表一個專家意見,以提高財務報表的可信性。分析現代審計環(huán)境和審計技術方法,我們可發(fā)現,導致審計人員未能有效發(fā)現財務報表中存在的重大錯報漏報情況、以致發(fā)表錯誤審計意見的技術原因,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一)被審計單位經營業(yè)務活動日趨復雜,對審計人員的勝任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戰(zhàn)

隨著現代經濟的迅速發(fā)展,現代企業(yè)的經營規(guī)模越來越大,經營活動也越來越復雜。各種高新技術的產業(yè)化、各種金融創(chuàng)新工具的廣泛運用,使得企業(yè)的經營活動和財務報表編報和披露的復雜程度遠遠超出了人們傳統(tǒng)的認識程度。特別是當企業(yè)跨地區(qū)跨國家經營時,其復雜程度就更高。這些發(fā)展不僅大大提高了審計的難度,而且對傳統(tǒng)意義上審計人員的勝任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戰(zhàn)。因此,要求審計人員必須與時俱進,不斷提高自己的業(yè)務素質,包括知識結構和行業(yè)經驗,以不斷滿足被審計企業(yè)經營活動日益發(fā)展的要求。然而,由于受事務所規(guī)模和管理體制等的影響,大部分會計師事務所缺乏適當的培訓制度,專業(yè)知識更新較慢,特別是對像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房地產公司等特殊行業(yè)以及各種高新技術企業(yè)和新經濟知識的研究較少,且大都仍還沿用傳統(tǒng)的審計方法;加之因審計收費較低,安排的審計時間不充裕,就很難有效地控制審計質量和發(fā)現這些企業(yè)財務報表中存在的問題。因此,被審計單位經營業(yè)務活動的日趨復雜對審計人員的勝任能力提出的挑戰(zhàn)是導致審計風險產生的首要技術原因。

(二)審計質量控制制度未能有效落實

鑒于現代審計業(yè)務的復雜性,國際審計準則委員會和各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都制定了審計質量控制準則,要求各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制定和遵循有關內部質量控制的要求,從每一個具體審計項目和事務所整體上控制審計質量。但是,由于我國的注冊會計師職業(yè)還處于發(fā)展的初級階段,加之行業(yè)內的激烈競爭和審計收費的偏低,大部分事務所的質量控制制度很不完善。有些事務所即使實施了內部質量控制制度,其措施仍停留在最基本的審計工作底稿的審核上,還沒有建立起從接受審計客戶的評估到審計報告發(fā)出的全過程、全方位的質量監(jiān)控體系。因此,大部分會計師事務所、特別是具有證券業(yè)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其提供的審計服務大都處于一種走鋼絲狀態(tài),充滿著審計風險。有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工作離審計準則的基本要求還有相當差距;有的甚至對審計準則的要求還缺乏最起碼的理解;更有甚者,為了低價招睞生意,竟無視審計準則的最起碼要求。所有這些,無疑又提高了審計風險發(fā)生的可能性。

(三)審計準則的相對滯后

從審計質量控制的角度來說,嚴格遵照審計準則的要求來實施審計,就做到了職業(yè)謹慎的要求,履行了審計人員應盡的義務和責任。但由于社會發(fā)展總是處于領先地位,而相應的審計準則的制定或完善常常處于一種滯后狀態(tài),因而使得審計人員常常處于這樣一種尷尬境地:即使遵循了審計準則的要求,但由于現存審計準則與現時社會發(fā)展要求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差距,在涉及法律訴訟案件時仍處于相當被動的地位。這是因為,當現存的審計準則與現時的社會發(fā)展要求之間存在差距時,法庭的判案常常傾向于現時的社會發(fā)展要求。因此,審計準則的相對滯后性也導致了審計風險的產生。二、審計風險產生的社會原因

(一)從西方市場經濟發(fā)達國家所經歷的發(fā)展過程來看,對審計人員審計責任的追究是導致審計風險產生的社會原因

審計風險的產生除了有前述討論的技術原因外,還有其社會原因。考察西方民間審計發(fā)展的歷史,我們可以看到審計風險的誕生與審計的誕生不是同步的。雖然民間審計在世界上已有200多年的發(fā)展歷史,但人們對審計風險的真正認識則一直到20世紀60年代西方“訴訟爆炸”發(fā)生后才逐漸加深的。在這之前,雖然也有審計風險,但對其認識一直是很模糊的,其中很重的原因是審計人員很少對社會公眾承擔法制責任,包括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正如1968年6月15日美國《論壇》報道的:“在1965年以前,由第三者提起的聲稱因注冊會計師而蒙受損失的訴訟一般是難以成立的?!倍?0世紀60年代開始,由于人類社會開始邁向信息化社會,使信息成為重要的經濟資源,因而信息像一切有形商品一樣具有商業(yè)價值,而提供信息的服務也成了商業(yè)服務。同時,20世紀60年代西方商品市場迅速發(fā)展,但其中也不乏偽劣商品。為保護消費者利益,引導商品市場向健康的方向發(fā)展,保護消費者利益主義得以盛行。這些環(huán)境的變化使大量依據信息進行決策的投資者、債權人有了相應的法律保障。于是20世紀60年代中期以后,投資者因在財務信息消費中遭受損失而引起的控告審計人員失責的訴訟案便劇增,達到“訴訟爆炸”的局面。這一情況的發(fā)展,使審計人員的審計責任不斷加重,審計風險也不斷加大。因此,從西方市場經濟發(fā)達國家所經歷的發(fā)展過程來看,對審計人員審計責任的追究是導致審計風險產生的社會原因。

(二)從我國民間審計的發(fā)展歷程來看,審計責任的追究同樣是導致審計風險產生的社會原因

第5篇

1.審計方法的單一局限性。企業(yè)審計方法雖然由傳統(tǒng)的負債損益審計向經濟責任審計及績效審計多元化發(fā)展,但很多企業(yè)的審計方法及審計模式依然較為單一。例如,很多公司內部審計人員是一些上了年紀的老會計,日常內審工作中依然采用傳統(tǒng)的人工查閱方法,審計質量沒有確切的保障,對于電子版的財務憑證難以適應,無法做出合理評判,對于企業(yè)內部出現的欠規(guī)范、欠合理的內容,難以進行有效甄別,等等。隨著會計電算化的應用,越來越多的公司財務資料是通過計算機錄入,因此,面對目前部分企業(yè)審計手段及方法的局限,很難保證審計質量的提升。

2.審計人員素質良莠不齊。審計人員的自身素質直接影響著審計質量和審計結果。審計工作是一項專業(yè)性的技能工作,不僅需要審計人員具有專業(yè)的審計理論知識、相關法律知識、財會知識和企業(yè)管理知識,而且還需要具備一定的審計經驗和技巧,熟悉信息技術的應用和相關外語知識,對專業(yè)文字及報表具有分析辨別能力。但在現實工作中,部分審計人員是由財務部門以及其它行政部門人員轉入的,缺乏必要的審計技能,另外部分審計人員年齡偏大,依據常年審計經驗進行工作,對國際以及國內審計方法和最新財務經制度、規(guī)定的變化不能及時學習運用,同時不能很好地運用現代化的審計軟件進行審計,這些因素就造成了審計團隊人員素質出現良莠不齊的現象,給企業(yè)審計工作帶來了不利影響。

3.企業(yè)領導缺乏對審計工作的重視。審計工作對企業(yè)發(fā)展具有重要意義,但我國企業(yè)中審計工作并未得到應有的重視,大部分企業(yè)沒有專門的審計部門,其審計工作由財務部門或監(jiān)察部門替代,大多中小企業(yè)根本不設審計崗位,有的企業(yè)雖設置了審計部門或崗位,但審計工作得不到足夠的重視,審計人員缺乏工作的積極性,企業(yè)內部存在的問題及企業(yè)經營中存在的潛在風險不能及時發(fā)現。長此以往,審計工作就會名存實亡,無法充分發(fā)揮其應有的作用,給企業(yè)發(fā)展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

二、控制企業(yè)審計風險的有效途徑

1.完善企業(yè)內部審計方案,提高審計質量。企業(yè)要進一步完善內部審計方案,不斷提高企業(yè)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首先,企業(yè)要對審計的結果進行審核,檢查被審查部門是否嚴格執(zhí)行審計決定。其次,可以對審計工作進行抽查檢驗,判斷審計工作中是否存在問題,有無包庇現象,必要時可以采取后續(xù)審計策略,確保審計結果及審計決定的落實。

2.加強企業(yè)內部審計隊伍素質建設。審計隊伍建設是確保審計有效開展的基礎,要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yè)技能和綜合素質。企業(yè)更要建設一支具有作風好、技術硬、品德高的審計團隊。首先,企業(yè)要從自身實際出發(fā),制定完善的企業(yè)審計人員管理制度,明確職責、強調紀律、賞罰分明,充分調動審計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其次,對審計人員的選擇做好嚴格把關,盡力選擇作風好、責任心強、政治覺悟高、業(yè)務技能高的人員;再次,要做好審計人員綜合素質的培養(yǎng),定期對其進行思想培訓和技能培訓,最終建設一支紀律嚴明、素質過硬的審計團隊。

3.完善審計制度建設。健全審計制度是確保審計工作有效開展的保障,也能夠提高企業(yè)領導對審計工作的重視度。首先,要從法律層面對審計制度作出進一步的規(guī)定,制定行之有效的處罰制度;其次,對于企業(yè)審計機構的設立、人員組成、審計范圍、審計職責都要作出具體規(guī)定,使企業(yè)審計工作有法可依;再次,國家要進一步完善審計準則,將績效審計和財務審計納入到審計工作中,確保審計工作的有效運行。

4.加強企業(yè)領導對審計工作的重視度。要想提高企業(yè)內部的審計地位就必須要加強企業(yè)領導對企業(yè)審計工作的重視程度,這就需要不斷增加強企業(yè)領導的現代化管理觀念,提高其對企業(yè)發(fā)展的深層次認識。首先,企業(yè)領導要多學習國內先進企業(yè)的管理方法,分析先進企業(yè)的管理理念。其次,要多熟悉財務制度,與國家審計準則接軌,了解企業(yè)內部審計的重要性。最后,要合理劃分自己企業(yè)的運營流程,嚴格把控各項工作的開展,組織專門小組定期進行工作檢驗,充分了解審計的重要性。

5.強化企業(yè)內外對審計風險的認識度。做到這一點首先需要企業(yè)領導提高對企業(yè)發(fā)展的風險防范意識,只有領導認識到審計風險的重要性,才能要求員工做到審計風險的防范,提高企業(yè)的運行安全。另外,企業(yè)領導可以定期組織員工看相關審計風險的視頻,以便增加員工對審計風險的認知,有助于審計風險的控制。

三、結語

第6篇

一、農村審計風險的成因

農村審計風險是指農村審計機構或審計人員在農村審計過程中,對被審計單位或相關人員所承擔的經濟責任發(fā)表了不恰當的審計評價意見或者下達了不正確的審計結論和處理決定,給被審計單位或相關人員造成損失應承擔責任的可能性。造成農村審計風險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制定審計項目不確定重點?,F行農村審計項目有日常財務收支、收益分配等定期審計,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集體資產和資源、農民負擔、村級債權債務等專項審計。隨著城鎮(zhèn)化建設和各項涉農補貼資金的逐年增多,對集體土地征用補償費和涉農財政資金的審計已成為審計重點。由于審計人員有限,如果對審計項目不分輕重緩急,則項目的實施結果就容易疏漏出現較大違法違規(guī)問題或案件,形成審計風險。

(二)審計對象的責任區(qū)分難度較大。如經濟責任審計中的集體經濟組織主要負責人或企業(yè)法定代表人,由于其所處位置特殊,上下人際關系等原因,加之任職時間較長或財務人員頻繁更換,期間經濟業(yè)務數量多,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客觀、準確認定帶來困難;又因歷史與現實、自主決策與集體決策以及環(huán)境等因素,使其應負的主要責任和直接責任難以區(qū)分、界定不準,存在一定的審計風險。

(三)審計人員的素質和能力不適應。目前部分審計人員的知識水平、業(yè)務素質以及對計算機輔助審計的應用能力等,還不能適應工作需要,嚴重制約著審計工作的深入,影響審計評價的客觀性和準確性,也容易形成審計風險。

(四)農村審計法規(guī)、規(guī)章可操作性不強。相關法規(guī)對涉及農民負擔部門及涉農資金的審計沒有明確規(guī)定,很多內容過時、缺失。因此,在具體操作中會出現一些難以預料、評價沒有統(tǒng)一標準、處理依據不足的情況。如果僅憑經驗或習慣做法,則很可能在某些方面出現一些問題,使農村審計有一定的潛在風險。

二、規(guī)避農村審計風險的措施

農村審計風險的存在,不僅會使農村審計機構可能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還會對農村干部經濟責任作出不恰當的評價,更嚴重的是對落實黨和國家在農村的各項政策造成影響。因此,應采取有效措施,規(guī)避農村審計風險。

(一)適應形勢,確定審計工作重點。農村審計立項,必須適應現階段農村經濟發(fā)展形勢,按照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重點審計項目,編制審計工作方案,并依據現有農村審計法規(guī)和規(guī)章組織和實施審計。

(二)客觀公正地作出審計評價、界定責任。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評價,既要謹慎合理地規(guī)避審計風險,又要觀點明確、客觀公正。一是審計范圍的經濟事項評價應突出重點;二是評價要以事實和數據為依據;三是評價用語要準確、規(guī)范,易理解。在評價基礎上,按事項、期間、適用的法規(guī)、規(guī)章確認責任主體,界定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7篇

(一)信息不對稱因素

在金融審計中,金融機構的財務數據和其他電子或書面原始資料是審計工作的主要信息來源。由于存在信息不對稱,了解被審計單位的環(huán)境和基本情況對重大錯報風險的識別和評估,達到的效果是有限的。部分金融機構通過會計估計、會計判斷等方法粉飾報表,使財務報告不能公允的反映金融機構的財務狀況和經濟實質。

(二)審計人員金融工作經驗不足

金融企業(yè)風險高,審計人員首先要了解金融領域的專業(yè)知識及業(yè)務結構。審計人員普遍無金融工作經歷,對審計的重要業(yè)務事項查證不實、漏查,或是判斷失誤、定性不準,無法合理預判風險,會影響到審計結果。

(三)缺乏質量控制標準

目前,盡管我國審計發(fā)展速度較快,但總體依然落后。法律法規(guī)、注冊會計師行為準則等,一定程度上規(guī)范了審計人員的行為,但是還不夠成熟和完善。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的準則,多是理論和定性的指導意見,少有定量的標準和嚴格的質量控制程序。內部審計屬于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和內部自查的范疇,內審標準制定存在人為因素。

(四)審計結論定性問題

匯總審計發(fā)現的問題時,審計人員職業(yè)判斷水平差異會為金融審計帶來風險,每個審計人員對同一事項的定性會有差異,這對金融機構的發(fā)展產生不利影響。例如小金庫問題,定性為賬外資金或少計收入,處罰的結果是不同的。審計結論是對金融機構存在問題的總結,如果結論定性過輕,金融機構的問題不能充分披露,會起不到金融監(jiān)督的作用;相反,結論定性過重,金融機構因此蒙受損失,會加大經營風險。

二、金融審計風險防范的對策

(一)實現全過程的風險導向的審計

金融審計風險受到金融機構固有風險因素的影響,如管理人員的品行和能力、金融行業(yè)所處環(huán)境、業(yè)務性質、容易產生錯報的會計報表項目、容易遭受損失或被挪用的資產等風險。金融審計風險又受到內部控制因素的影響,即賬戶余額或各類交易存在錯報,內部控制未能防止、發(fā)現或糾正的風險,這需要金融審計實現全過程風險導向審計。風險導向審計能避免在審計中抽樣審計的隨意性,考慮審計資源的分配問題,將審計資源分配到最容易導致會計報表出現重大錯報的領域。

(二)加強事前、事中監(jiān)督

目前審計主要采用事后審計,事前和事中的監(jiān)督并不完善,發(fā)現問題滯后。目前事中監(jiān)督有一定的效果,比如專項審計,能及時發(fā)現問題。作為連續(xù)審計的事務所,事前監(jiān)督對金融審計有一定作用。在金融業(yè)務開展之前,了解業(yè)務的特征、風險點,有利于在事前防范風險。

(三)增強風險意識,加強審計人員培訓

審計人員的素質包括業(yè)務素質、政治素質、道德素質等,審計人員素質越高,審計風險越小,反之則審計風險就越大。一方面,審計人員要樹立風險觀念,增強風險意識。另一方面,應注意對現有注冊會計師不斷地進行后續(xù)教育提高執(zhí)業(yè)水平,加強審計人員的培訓。同時,審計人員還要遵守職業(yè)道德,避免與被審計單位不正當的關系導致審計失敗。

(四)依法對金融審計違法現象進行處理、處罰

盡管外部審計沒有對金融違法事件處罰的權利,但外部審計的審計報告結論具有借鑒意義。國家審計,可以有限借鑒外部審計,依靠中介機構的獨立意見,對違法事件進行處理和處罰,使金融機構合法合規(guī)的開展經營。

三、小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