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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論文范文

時間:2023-03-22 17:45:32

序論:在您撰寫公共管理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yōu)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fā)您的創(chuàng)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chuàng)作高度。

公共管理論文

第1篇

1.新常態(tài)下的公共管理:困境與出路

2.國外后新公共管理運動與我國政府績效審計發(fā)展創(chuàng)新研究

3.我國公共管理研究方法的統(tǒng)計分析及演進路徑研究

4.論“公共價值管理”:一種后新公共管理理論的超越與限度

5.新公共管理理論方法論評析

6.公共管理視角下的中國危機管理研究——現狀、趨勢和未來方向

7.扎根理論在公共管理研究中的應用:方法與實踐

8.中國公共管理理論研究的重點領域和主題

9.邁向公共管理范式的全球治理——基于“問題—主體—機制”框架的分析

10.從區(qū)域公共管理到區(qū)域治理研究:歷史的轉型

11.當代西方公共管理前沿理論述評

12.在公共管理研究中應用結構方程模型——思想、模型和實踐 

13.基于衍生職能界定的政府會計角色定位研究

14.公共管理轉型:協(xié)作性公共管理的興起

15.從行政區(qū)行政到區(qū)域公共管理——政府治理形態(tài)嬗變的博弈分析

16.公共管理研究領域中的社會網絡分析

17.后新公共管理時代的跨部門協(xié)同——評??怂沟恼w政府理論

18.從新公共管理到后新公共管理——20世紀70年代以來西方公共管理前沿理論述評

19.我國政務微博參與公共管理的作用機理和條件初探

20.案例研究概推性的理論邏輯與評價體系——基于公共管理案例研究樣本論文的實證分析

21.公共管理理論范式的嬗變:從官僚制到網絡治理

22.公共管理研究的熱點與重心——基于人大復印報刊資料《公共行政》2014年收錄文章的預測

23.區(qū)域公共管理視域下的整體性治理:跨界治理的一個分析框架

24.新公共管理:反思、批判與超越——兼評新公共服務理論

25.對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中定量推崇的批判

26.協(xié)作性公共管理:西方地方政府治理理論的新模式

27.論區(qū)域公共管理研究的緣起與發(fā)展

28.新公共管理理念對中國高等教育政策及學術工作的影響 

29.區(qū)域公共管理制度創(chuàng)新分析:以珠江三角洲為例

30.當代西方公共行政理論的新發(fā)展——從新公共管理到新公共服務

31.公共管理是一種新型的社會治理模式

32.新公共管理影響下的國外公共圖書館總體外包研究——以美英日為例

33.也談公共管理研究方法

34.培養(yǎng)公共管理類卓越農林人才的實踐教學基地探索——以湖南農業(yè)大學為例

35.新公共管理批判及公共管理的價值根源

36.回購公共服務:后民營化時代公共管理的新議題

37.新公共管理對績效審計的影響及對我國績效審計發(fā)展的啟示

38.整體性治理:公共管理的新范式

39.協(xié)作性公共管理:現狀與前景

40.美國公共管理中政府與非政府組織跨組織整合趨勢

41.“新公共管理運動”的困境與轉型——新西蘭公共部門改革的反思及參鑒

42.公共價值的研究路徑與前沿問題

43.公共管理視域中的第三部門:功能、優(yōu)勢及困境

44.公共管理定性研究的基本路徑

45.協(xié)作性公共管理:創(chuàng)新、局限與啟示

46.合作收益與公共管理:一個分析框架及其應用

47.古村落旅游開發(fā)的公共管理問題研究

48.公共管理倫理缺失之成因及其對策研究

49.公共管理理念的跨越:從政府本位到社會本位

50.公共管理實驗研究何以可能:一項方法學回顧  

51.公共管理:公共性本質與功能目標的內在統(tǒng)一

52.論區(qū)域公共管理的制度創(chuàng)新

53.論公共管理的社會性內涵及其他

54.公共性:公共管理研究的基礎與核心

55.現代公共管理理論下政府流程再造的路徑選擇

56.網絡治理理論在地方政府公共管理實踐中的運用及其對行政體制改革的啟示

57.評西方的“新公共管理”范式

58.價值取向、理論基礎、制度安排與研究方法——新公共服務與新公共管理的四維辨析

59.新公共服務:對新公共管理的批判與超越

60.電子政務與政府流程再造——兼談新公共管理

61.論公共管理之本質特征、時代性及其它

62.以公共價值為基礎的政府績效治理——源起、架構與研究問題

63.新公共管理與公共行政

64.新公共管理思想下的公共圖書館理事會制度建設

65.公共管理學科前沿與發(fā)展趨勢

66.“脫域”公共危機治理與區(qū)域公共管理體制創(chuàng)新

67.權威式整合——以杭州市政府公共管理創(chuàng)新實踐為例 

68.公共管理視域下風險及治理研究圖譜與主題脈系——基于國際SSCI的計量分析(1965—2013)

69.公共危機管理領域中的社會網絡分析——現狀、問題與研究方向

70.公共管理研究中的“價值”與“價值中立”——公共管理價值回歸的歷史敘事與繼往開來 

71.“模糊性治理”的理論系譜及其詮釋:一種嶄新的公共管理敘事

72.公共管理理論創(chuàng)新三題

73.論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

74.中國公共管理:概念及基本框架

75.社會網絡分析與公共管理和政策研究

76.論公共服務的“第三種范式”——超越“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務”

77.公共管理與公眾輿論

78.比較利益人:公共管理研究的一種人性假設——兼評“經濟人”假設的適用性

79.基于復雜性科學管理熵理論的公共管理績效評價研究

80.公共選擇還是利益分析——兩種公共管理研究途徑的比較

81.論新公共服務與新公共管理的同異性

82.走向一種“新公共管理”的實踐模式——當代西方政府改革趨勢透視

83.近年來公共管理理論研究回顧與展望

84.應把社會性別理論納入我國公共管理的研究與實踐

85.公共管理范式的興起與特征

86.網絡問政——公共管理的創(chuàng)新形式

87.論公共管理的基本原則與價值取向

88.公共管理類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與社會需求的和諧發(fā)展路徑

89.“公共價值管理”:一個新的公共行政學范式

90.公共危機管理問責制中的歸責原則

91.福建省梅花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公共管理研究

92.從“行政區(qū)行政”到“區(qū)域公共管理”——政府治理形態(tài)嬗變的一種比較分析

93.轉型期公共政策的價值定位:政府公共管理中功能轉換的方向與悖論

94.可交易許可模式在公共管理中的應用和移植——以公共住房政策為例

95.論當代公共管理三大范式及其轉換

96.協(xié)作性公共管理:國外公共行政理論的新發(fā)展

97.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學理因由、典型模式與推進策略

98.公共管理與真正的創(chuàng)新

第2篇

關鍵詞:公共品;市場

在傳統(tǒng)的經濟學里,市場一般指私人品交易的市場。公共品由政府供給,政府是不以贏利為目的的組織,供給公共品不存在交易問題,因而不存在公共品“市場”。本文研究指出,公共品的供給與需求同樣由一個特別的“市場”來決定,同樣有其本身的運行規(guī)則和秩序。

一、公共品的涵義

公共品的英文名為publicgoods,在國內被譯為公共品、公共物品、公共產品、公共益品、公共貨物、公共財產、公共商品等。目前較普遍接受的概念為公共品、公共產品和公共物品。公共產品和公共物品譯法容易給人以Publicgoods是有形物品的誤解,而事實上Pubicgoods在較多的情況下是勞務(服務),是無形態(tài)的產品,較少的情況才表現為實物形態(tài)。故“公共品”的譯法較合乎其本身的經濟含義。

公共品是與私人品(privategoods)相對應的概念,其嚴格定義首先由薩謬爾森于1954年提出:“每個人對這種產品的消費,都不會減少其他人對它的消費?!边@是公共品的基本特征“消費的非競爭性”之一,用數學語言可表達為:

n

X=Xi=∑Xi(i=1,2,3,…,n)

i=1

X為某一公共品的消費量,Xi為某人i消費這一公共品的消費量,即任意消費者i的消費量與所有消費者(包括消費者i)加總的消費量相等。從經濟學意義上來說,公共品的邊際消費成本等于零。

而對私人品來說,消費是具有競爭性的,增加一個人的消費必然減少另一個人的消費,消費量具有累加性。用數學公式可表達為:

NX=∑Xi≠Xi或X=∑XiЭXi(i=1,2,3,…,n)

i=1

即對任一群體的消費者,其消費私人品的消費量是各自消費量的加總。

公共品的另一基本特征為“消費的非排他性”,或稱“消費的難排它性”,即在技術上無法將沒有購買者排除在消費的范圍之外;或是技術上可行,但由于排除成本高于排除帶來的收益而造成經濟上的不可行。而對私人品來說,通常其消費是嚴格排他的。私人品也存在消費上的非排他性,存在這種特征的私人品常稱為“準公共品”(quasi-publicgoods)或是具有外部性(externality)的私人品(見下分析)。

公共品的兩個基本特征“消費的非競爭性”和“消費的非排他性”之間有一定的影響,但并沒有必然的聯(lián)系。“消費的非競爭性”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消費的非排他性,”消費效用的不變使得公共品的所有者成員缺乏排除外來者的激勵?!跋M的非競爭性”主要來自消費品自身因素,即本身的消費容量。消費容量的決定來自消費品的規(guī)模和特性,一般物質類消費品的消費容量決定于其規(guī)模,如國防設施;能量類消費品的消費容量決定于其規(guī)模和特性,如廣播、電視決定于其覆蓋面(特性),而電力決定于其規(guī)模;信息類消費品的消費容量決定于其特性,如法律法規(guī)、知識、技術,其消費容量趨于無限大。

公共品的“消費非競爭性”特性來自其消費容量對共同消費群體來說充分大,以致每個消費者的消費效用并沒有影響到其他消費者的消費效用,即使再增加部分的外來消費者,每個人消費效用水平仍然不變。理論上,具有這種足夠大消費容量的產品稱為純公共品。現實中,純公共品常見于信息類產品,如法規(guī)、政策、推廣技術、新聞等,物質、能量類的純公共品較少見,僅有國防、航燈、廣播、電視等少數產品。

相對于純公共品,如果一個產品的消費容量有限,并僅供一個人消費時其效用水平才最大和不變,則該物品為純私人品?,F實生活中,還有相當一部分產品的消費容量處于純公共品和純私人品之間,這部分產品隨著消費者的增多,容量會滿載而出現擁擠,消費者的效用將出現遞減。這類產品常稱為擁擠性公共品或俱樂部產品(clubgoods),如高速公路、公園、學校、社區(qū)游泳池等。

公共品的“消費非排他性”既來自自身的因素,也來自外部因素。自身因素方面,是產品主體(個體或集體)無法控制產品的消費流量或范圍,原因是產品在消費時呈現效用外散效應,而這種效用又不可分割。如航燈,當其閃亮時,其燈光照便布滿了所服務的海域,使得航燈的所有者很難把沒交費的船只排除在外。這是一種效用散發(fā)型的外部性導致的“消費非排他性”。此外,還有一種毗鄰效應的外部性導致的“生產消費非排他性”,即某一產品在生產或消費時,會引發(fā)出另一種產品的生產或消費效用,這種效用可正可負,卻又無法避免。如某人在自家的院子里種果樹,目的是收獲果子,同時對周圍的生態(tài)無形中貢獻出一份綠化;又如某人噴自感良好的香水,卻引起周圍人的惡心。對效用散發(fā)型外部效應,不僅公共品有這一特性,部分私人品也有這種特性,如某人在自家門口栽花,其“美化”卻無償與周圍的鄰居分享。同樣,對效用毗鄰型的外部效應,公共品和私人品都存在,只是私人品存在的情況較多。無論哪種外部性,如果其外部性覆蓋面是全局的,并且具有以外溢效用為主、外溢效用不可分割的特征,便為純公共品,反之,則稱為準公共品或純私人品(外溢效用忽略不計)。

俱樂部產品和外部性產品雖然在性質上有相異之處,但兩者都具備‘稍費效用不可分割“的公共品共同特征,都可稱為準公共品。準公共品按消費人群可分為地方公共品、城市公共品、社區(qū)公共品、公司(集體)公共品、家庭公共品等類。純公共品的提供者是政府,準公共品的提供者既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市場里的經營法人、自然人。公共品有狹義與廣義之分,狹義的公共品從消費的不可分割性出發(fā)定義公共品,廣義的公共品從提高公共福利的高度上定義公共品?!卑磸V義公共品定義,政府的所有服務均列入廣義公共品的范疇,包括界定和保護產權、保持宏觀經濟穩(wěn)定、提供社會基礎條件、提供社會公共服務、提供社會保障條件、提供社會發(fā)展條件。提高社會公共福利等方面。

二、公共品市場

公共品供求理論屬公共財政學、公共經濟學范疇,其中,公共選擇理論是其核心。在公共選擇理論里,布次南通過研究政治投票與公共收支的關系,推出公共選擇所依據的“政治市場”理論。公共品市場在國內外文獻中是個空白的概念,因為一般認為,公共品是政府或集體團體供給的產品,并沒有通過市場交易,因而就無所謂市場的存在。對此觀點,國內理論主流持贊同態(tài)度。另一方面,國內部分學者持有不同的認識,如吳俊培1994年提出Publicgoods應譯為公共商品,劉心一1999年提出“公共商品滿足公欲,私人商品滿足私欲,市場是兩類商品的綜合體”的見解,倡導公共品存在市場的學術觀。

公共品是否存在市場,應從市場的構成、運行規(guī)則、產權特征等方面來考察。何謂市場,市場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市場指有形市場,即商品交換的場所;廣泛的市場包括有形市場和無形市場,無形市場是指沒有固定交易場所,通過多種交易形式達到交易的市場?,F代市場隨著交易形式的擴展,已形成多樣化的市場體系,對市場的理解應上升到交易總和的高度上來理解,只要存在交易主體和交易對象,便會形成一個市場。當然,市場有規(guī)范市場、殘缺市場,公開市場、地下市場之分,嚴格意義上的市場應指完善規(guī)范的市場,這種市場的構造必須具備四個基本要素:(1)有完全產權的市場主體。這里的完全產權,指產權主體具有獨立排他的所有權,能自由交換所有權派生權能和獲得產權交易的剩余;(2)有合法的交易對象,即有產權被社會保護的可交換的商品;(3)交易遵守市場一般運行規(guī)則,主要包括市場進出自由原則、自愿交易原則和公平競爭原則;(4)違反市場規(guī)則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即進入市場的主體的產權受到法律的保護。

從產權角度,市場之所以形成,是因為產權主體在法律保護和市場運行規(guī)則框架下能夠自由地交換產權。從交易的本質上來說,商品的交易首先要完成產權的交易,然后才有商品的完全交換或部分交換。如農戶甲用一只羊交換農戶乙一袋米,這種交換過程首先發(fā)生在兩者同意完全交換各自的所有權;如果農戶甲把一只羊租給農戶乙,每月收取1公斤米的租金,則這種交換是部分交換,即所有權派生權能束中的使用權交換。這兩種交換都是交易雙方先訂立契約(產權交易),后才付諸交易行動,實行實物交換或使用權租借。

市場里的產權主體,既有獨立的自然人,又有各種形式的組織(法人),如家庭、企業(yè)、各種贏利和非贏利機構。應注意的是,各種組織是通過獨立自然人的產權市場交易,才以共同產權主體的形式“法人”進入市場的。如企業(yè)便是以相對穩(wěn)定和長期的契約代替“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瞬間契約而形成產權共同體(企業(yè)法人)。市場里產權共同體存在的原因是通過較固定的產權交易形式能夠降低交易成本,從而帶來市場效率;或是共同產權增加的收益大于組織的交易費用。

對私人品來說,由于有著明確的產權邊界,即生產和消費都具有明確的競爭性和排他性,因而能通過私人生產和市場交換來生產和消費。而對公共品來說,由于消費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使私人生產者無法收回生產成本(消費的非競爭性使消費的邊際成本為零,非排他性使消費者容易搭便車,不愿意生產或購買)。因此,公共品必須由公共產權主體去提供,這個產權共同體便為政府。

按市場形成的四個基本要素及市場的產權特征,公共品的供求是否存在市場決定于兩方面的條件:一是政府是否是社會公眾通過公平的契約交易而形成的產權共同體;二是政府生產和供給公共品是否遵循市場原則。如果這兩個條件具備,公共品的產權契約交易與私人品沒有本質上的區(qū)別,政府就象一個特殊的企業(yè)組織,私有產權的主人——社會公眾謀取福利,以公共產權主體形式參與市場運作,生產和供給公共品,彌補私人產權單獨交易基礎上的“私人品市場”所固有的缺陷。

第3篇

[關鍵詞]公共管理;職業(yè)活動;倫理;道德

工業(yè)革命使社會治理活動成為一種職業(yè)活動。歷史進入19世紀中期,由于英國政府采納了東印度公司的管理經驗,因而出現了文官制度,使得政府中的公務活動成為正式的職業(yè)活動。到了20世紀,政府中的行政管理作為職業(yè)活動被世界各國迅速地接受。目前,在全世界范圍內,人們普遍把行政管理當作專門的職業(yè)化的社會治理活動加以看待。然而,在社會治理活動職業(yè)化的過程中,馬克斯?韋伯的官僚制理論曾經影響行政管理活動主要從屬于科學化、技術化的原則,導致這一職業(yè)的倫理規(guī)定喪失了生長的空間,行政倫理學的研究也一直處于空白狀態(tài)。直到20世紀七八十年代,隨著美國出現“新公共行政運動”這一要求變革社會治理方式的思想運動,行政倫理的研究才引起人們的關注。由此可見,關于社會治理的倫理思考是與人類追尋后工業(yè)社會治理方式的進程一道啟動的?,F在,公共管理作為一種新型的社會治理模式已經成為人們普遍關注的對象。其中,值得思考的一個問題是,公共管理者的職業(yè)活動應當是怎樣的。在一定程度上,公共管理是建立在倫理關系基礎上的社會治理模式,公共管理者的職業(yè)活動比以往任何時候的治理活動都更加依賴倫理的引導和道德的規(guī)范。

一公共管理活動的職業(yè)體系

公共管理的職業(yè)體系是職位和崗位的結構體系。與以往的管理體系一樣,職位和崗位指明了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體系中的具置,規(guī)定了公共管理的權力、職能及責任和義務。職位是就公共管理的縱向關系而言,崗位是就公共管理的橫向關系而言。無論是私人部門還是公共部門,都是由職位和崗位構成的職業(yè)體系,直接從屬于管理的原則。以往的社會治理體系在行政管理的名義下所形成的職業(yè)體系也從屬于管理的原則。但是,作為社會治理體系的公共管理卻發(fā)生了根本變化。它在管理的意義上告別了以往治理體系的權力定位或法律定位,不再是僅僅滿足于科學化、技術化原則的職業(yè)體系,而是在倫理原則的基礎上科學構造職位和崗位的職業(yè)活動體系。正是這一點,決定了同樣由職位、崗位構成的公共管理職業(yè)體系不同于以往的行政管理。對于公共管理的職業(yè)活動來說,“命令—服從”的行為模式為真正意義上的“分工—協(xié)作”的行為模式所取代。

職位和崗位都是職業(yè)體系的形式方面。公共管理與行政管理的不同不僅在形式方面,而且在內容方面。對于內容來說,公共管理的職業(yè)活動也存在著各種各樣的職業(yè)關系。雖然在一般的意義上,這些職業(yè)關系可以歸結為權力關系、法律關系和倫理關系三大類。在現實的社會治理過程中,這些關系總會以極其具體的形式存在于公共管理活動之中。公共管理的職業(yè)關系越是具體,就越是包含著道德的內容。比如,當職業(yè)關系表現為公共管理者與其職務、崗位之間的關系時,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忠于職守、忠實地履行職務以及崗位上的責任和義務;當職業(yè)關系表現為公共管理者之間的關系時,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團結協(xié)作、相互尊重、和睦共事、互相支持;當職業(yè)關系表現為公共管理者與其對象之間的關系時,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平等待人、公正處事、真誠服務,以求得廣泛的合作……這樣一來,公共管理在形式上是分工—協(xié)作的體系,在內容上則是道德行為的表現。盡管都是在管理,但傳統(tǒng)的行政管理是失去了實質性內容的管理,而公共管理則把形式與內容統(tǒng)一起來,擁有了倫理本質。

由于公共管理中依然存在著權力關系,所以,權力關系賴以生成的等級系列依然會存在。當然,管理型社會治理方式已經實現了對等級關系的根本性改造,把人與人之間的直接等級關系改造成以組織層級為前提的等級系列,從而使個人之間在人格、權利等實質性方面達致平等。盡管管理型社會治理模式中的以組織層級為前提的等級關系只是形式上的,卻反映了權力關系的本性。在一切存在著權力關系的地方,都會程度不同地存在著等級。只要公共管理還需要權力,它就不能消除這種“等級”。因此,作為個人的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這一合作體系中也會遇到處理上下級關系的問題,并且會成為他進行日常公共管理活動的基本內容。比如,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體需要執(zhí)行上級命令和維護政府利益;政府外的公共管理組織需要處理與政府的關系、服務于社會和維護社會利益。無論是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體,還是社會中的公共管理組織,對于公共利益的理解都會出現偏差,特別是如何把握長期利益與短期利益,必定是一個時時都會碰到的難題。公共管理中存在著無法完全解決的利益矛盾甚至沖突。盡管如此,公共管理者卻不能無所作為。事實上,在公共管理的服務定位中所派生出來的一切主動性、積極性,都會外化為公共管理者自主地處理這些矛盾和沖突的實際行動,進而使公共管理者不同于以往各種社會治理模式中的治理者。做到這一點,從根本上說,就是充分發(fā)揮公共管理者的角色意識。只要公共管理者能夠對自己的職業(yè)表現出充分的自覺,按照自己對其職業(yè)特殊性的正確理解去處理上述各種矛盾和沖突,他就會無愧于公共管理這一職業(yè),并且總會達致最佳的從業(yè)效果。

在統(tǒng)治型社會治理模式中,對于官吏的要求長期存在著爭論?!肮俦疚弧蔽幕乃悸吩诮K極追求中是要無條件地“忠君事主”;“民本位”文化的思路則反復申述“民貴”“君輕”的主張。管理型社會治理方式以制度的形式消解了所謂“貴”與“輕”的爭論。但這種社會治理方式往往是通過間接的、迂回的途徑來認識和了解公共利益的,往往在公共利益的要求與實現之間存在著“時滯”。特別是那些已經實現了職業(yè)化的社會治理者,缺乏積極回應公共利益要求的熱情,往往表現出我們稱為“”的那種對于公共利益的冷漠。所以,在走向后工業(yè)社會的歷史轉型的過程中,在人們期求更為進步的社會治理模式的過程中,管理型的社會治理方式需要由更加靈活的、積極的和主動的公共管理取而代之。

對于公共管理來說,新型的社會治理體制和制度是其賴以展開活動的前提和基礎。但是,與管理型社會治理方式不同,治理者的職業(yè)并不只是簡單地充作體制和制度的構成因素和實現途徑,而是體制和制度的必要補充。由此看來,統(tǒng)治型社會治理倡導官吏忠“君”愛“民”。在君民之間出現矛盾和沖突的時候,要么要求盲目忠君,要么要求理性地貴“民”輕“君”。這兩種選擇都要求官吏在“君”與“民”之間作出選擇和取舍。在統(tǒng)治型社會治理模式得以發(fā)生的歷史背景中,“君”“民”的矛盾和沖突是無法調和的。所以,矛盾之中會出現上面兩種對立的主張,要求官吏在兩者之間擇其一。管理型社會治理模式中的官員和公務人員以體制和制度作為行為選擇的終極標準,被動地接受體制中的程序驅使,對人民、對公共利益表現出極度的冷漠。他們在公共部門中工作,與在工廠中工作一樣,都具有工業(yè)社會特有的色彩,屬于形式化了的職業(yè)活動。與此不同,公共管理者的職業(yè)活動發(fā)生在合作精神已經成為一種時尚文化的時代。在這種條件下,社會在整體上不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和沖突。因為,一切矛盾和沖突主要來源于不同的認識和理解。如果通過交談和討論能夠取得共識、消解矛盾和沖突,那么公共管理者的職業(yè)活動就是運用權力促進交談和討論。

二公共管理者的職業(yè)角色

人的道德生活來源于人的社會角色。只有了解和確定人在社會中扮演什么樣的角色,才能判定他的行為在何種程度上是道德的。比如,一個公務員做出的某件事可能會被人們認為是不道德的,但是,一個普通公民做出同件事卻不被人們認為是不道德的。對一個人進行道德評判,在很多情況下,是因為我們先行對他的社會角色作出了定位。我們說一個人是不道德的,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為與他的社會角色偶爾不一致,也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為與他的社會角色經常不一致。在一般情況下,偶爾不一致能夠得到理解和原宥,而經常不一致則會招致他人的批評和鄙視,甚至遭到他所在群體的排斥。

人在社會生活中可能會同時扮演著多重角色。有些角色是與生俱來的,如血親關系中的角色;有些角色是個人成長過程中必須接受的,如做學生等;而更多的角色是個人選擇的結果。職業(yè)作為人的最基本的社會角色形式,正是人的選擇的結果。就是說,普通的社會角色是在人的成長過程中自然生成的。一個人在長期的社會生活中,能夠理所當然地形成應有的角色意識,并且準確地扮演自己所承擔的社會角色。職業(yè)角色則不同。它需要人們通過自覺的選擇和主動的學習,才能夠獲得準確的定位。

人們選擇職業(yè)有著復雜的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人們選擇某一職業(yè),可能因為生活的需要,可能來自生存的壓力,可能出于興趣愛好,也可能屬于理想追求……當人們定位職業(yè)角色時,會在職業(yè)導師的引領下進入職業(yè)角色,也可能會在職業(yè)活動的實踐中逐漸找到職業(yè)感覺。但是,所有從事職業(yè)活動的人,都需要借助于自覺的職業(yè)選擇和積極的職業(yè)學習,才能夠使自己融合到職業(yè)中去,成為真正的職業(yè)活動者。這個過程,就是從業(yè)者在職業(yè)序列中準確地找到他所從事的職業(yè)位置的過程。職業(yè)活動的舞臺是職位和崗位。職位、崗位是人的社會角色的明確化、具體化和固定化,是職業(yè)化了的社會角色。同時,明確化、具體化和固定化的社會角色,在每一職位和崗位上都會有著明確的責任和義務。人類社會活動職業(yè)化程度的提高,更多地表現在越來越明確、越來越具體地規(guī)定職業(yè)活動中職位、崗位的責任和義務,即通過組織結構、制度規(guī)范和活動程序等等方式,為每一職位和崗位確立起明確的、具體的責任和義務。

在社會治理體系中,無論是公共領域還是私人領域,只要是職業(yè)活動和組織行為,都會通過職位和崗位來明確界定人的責任和義務,有效地配置權力。這也是近代社會“理主義”組織行為模式中最為典型的形式,但該行為模式沒有注意到人的職位和崗位直接地構成人的多元社會角色中的一種。就是說,任何一種職業(yè),任何一類專業(yè)化社會活動,任何一個組織行為體系,都不僅以整體的形式構造組織化的人的社會角色中的一部分,而且在組織成員個體那里擔負著社會角色,甚至首先在個體那里成為社會角色中的一種。對于人來說,每一個職位、崗位都不僅是特定的組織行為體系中的責任和義務,而且直接地根源于整個社會的責任和義務。

職位和崗位具有二重性,與之相對應的責任和義務也是有同樣的二重性。一方面,責任和義務屬于特定的職業(yè)和組織行為體系;另一方面,責任和義務又屬于整個社會。對于每一職位和崗位上的從業(yè)者來說,他的職位、崗位及其責任和義務,在職業(yè)活動和組織行為體系內會以職務的形式出現,在面向其直接歸屬的行為體系之外時,則以職業(yè)的形式出現。特別需要指出的是,職務與職業(yè)在從業(yè)者這里只是社會角色的二重歸屬。在從業(yè)者與他人的聯(lián)系中,職務與職業(yè)都是直接的。因此,當管理主義組織行為模式成為職務—職業(yè)—社會之間的單線聯(lián)系模式的時候,責任和義務便被片面化、形式化和缺乏道德的內容。我們在近代以來的社會治理中,時時處處都可以看到社會治理者只對社會治理體系負責而不對社會治理活動的對象及后果負責的情況。比如,就政府而言,下級官員只對上級官員負責,政府所有的官員都只對政府負責。只有政府才對社會負責,政府官員喪失了直接對社會負責的責任和義務的向度。政府對社會負責,卻很少對它的官員負責。因為,政府的官員僅僅是政府的“雇員”,以至于政府的官員在政府中也時常會感到“不平”。公共管理的職業(yè)活動就是要改變這種狀況,把單線的責任、義務模式改造成雙線的甚至多線的責任、義務模式。還以政府為例,公共管理的職業(yè)活動要求政府官員一方面對政府負責,另一方面直接對社會負責;同樣,政府既對社會負責,也對其官員負責。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官員不僅僅是雇員。他們在直接對社會負責的過程中獲得了在政府體系中享有自主性的資格。如果說,管理型社會治理模式中的政府視其官員為雇員的結果就是使他們成為政府行政執(zhí)行的工具,那么,公共管理條件下的政府則使政府官員成為擁有自主意識的人。這就是兩者的根本區(qū)別。若把這種區(qū)別變成革新現實社會治理模式的動力,不容置疑的起點則是在理論上把握職位、崗位及其責任和義務的雙重直接關系。

三公共管理者的職業(yè)行為

職業(yè)活動規(guī)定著人的行為。一個人從事的職業(yè)和開展的職業(yè)活動,決定了他會有某種定型化的、重復的和連續(xù)的行為。他的行為總和構成了他的職業(yè)活動的基本內容,進而證明著他的職業(yè)角色。從表面上看,人的行為與職業(yè)的關系是被決定或被規(guī)定的關系,即職業(yè)決定和規(guī)定著人的行為。但是,這種決定與被決定、規(guī)定與被規(guī)定的關系,僅僅具有行為形式方面的特征。從實質上看,它是反向決定和反向規(guī)定的關系,即人的行為決定職業(yè)。特別是在充分自由地選擇職業(yè)的情況下,人與職業(yè)之間的聯(lián)系就是人的行為選擇的結果??疾烊说穆殬I(yè)角色可以發(fā)現,有的人選擇了某一職業(yè)后能夠迅速地進入角色,而有的人雖然從事某種職業(yè)活動相當長時間,卻始終游離于這個職業(yè)角色之外,并不是合格的從業(yè)者。這種與職業(yè)角色的“和合”與否體現在人的行為中。所以,正是人的行為決定了他是否是合格的從業(yè)者。對此,筆者認為是“行為決定職業(yè)”。

在職業(yè)活動中,人的行為形式可以同一,但人的行為實質卻會各異。對于那些行為規(guī)范和評價標準無法量化的職業(yè)活動來說,在同樣的職業(yè)行為之間會存在著天壤之別。這種情況在社會治理的職業(yè)活動中表現得尤為典型。因此,當人們選擇了社會治理這種職業(yè)的時候,還只是獲得了形式上的職業(yè)規(guī)定,實質上的職業(yè)規(guī)定則涵育于他在社會治理活動中的行為表現。就是說,社會治理者的職業(yè)角色主要由他自己的職業(yè)行為所決定。人的行為對于人的存在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正是通過人自己的行為選擇了自己的存在形式和存在內容。人愿意做什么樣的人,不只是由自己的愿望決定。只有當自己的愿望轉化為行為,他才能成為自己愿望中的人。相對于做人來說,既然人能夠通過自己的行為選擇做什么樣的人,那么人就更能夠用自己的行為來證明自己能否成為某個職業(yè)的合格從業(yè)者。

自從有了職業(yè)活動,人的職業(yè)角色就開始由人的職業(yè)行為來決定。然而,在近代以來的整個工業(yè)社會中,職業(yè)活動的形式方面總是受到制度性的強化,使人的行為更多地表現出被決定的特征。同樣,在與工業(yè)社會相適應的管理型社會治理模式中,社會治理職業(yè)活動由于治理者自主性的喪失,也使治理者的行為主要顯示出受決定的一面。這種現象并不能否證人的行為對于人的存在、人的社會角色和人的職業(yè)角色的決定意義。相反,它證明了人的行為的受動性、被決定性和被規(guī)定性是由于歷史造成的,是工業(yè)社會的歷史條件限制了人的行為對于人的存在、人的社會角色和人的職業(yè)角色的決定性作用。隨著工業(yè)社會的結束和后工業(yè)社會的到來,人的職業(yè)活動在形式方面的規(guī)定開始弱化,在實質方面的規(guī)定受到強化。人在職業(yè)活動中的行為選擇日益顯示出決定性的作用。與后工業(yè)社會相適應的公共管理型社會治理模式,突出地反映社會治理職業(yè)活動的主體—公共管理者的行為選擇的意義。

公共管理職業(yè)的一切實質性的內容,都是由公共管理者的行為直接決定的。如果說選擇公共管理職業(yè)的行為決定了從事公共管理活動的形式的話,那么當一個人成為公共管理者的時候,怎樣扮演自己的職業(yè)角色,怎樣證明自己是合格的公共管理者,則取決于他的職業(yè)行為。公共管理者在職業(yè)活動中的某一行為或許多行為,都不能決定其職業(yè)角色。決定其職業(yè)角色的,只能是貫穿著服務精神和體現著服務原則的、穩(wěn)定和持續(xù)的公共管理職業(yè)行為。公共管理者的職業(yè)行為是公共管理的服務本質得以實現的途徑。公共管理體系的結構和制度安排無論怎樣貫穿著服務精神和體現著服務原則,都不是服務的現實。只有通過公共管理者的具體行為,服務精神和服務原則才能夠轉化為現實。對于公共管理者來說,他的職業(yè)活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法律的規(guī)范,他的崗位服務和任職工作在很大程度上由權力結構決定。當然,一些特殊崗位和特定職務也會由法律作出規(guī)定,但對于公共管理體系而言,卻不是基本現象。職業(yè)和崗位、職務方面的法律規(guī)定與權力規(guī)定,在公共管理者的行為中將以綜合統(tǒng)一的形式出現。這一點也是公共管理行為區(qū)別于以往社會治理行為的基本特征。

在統(tǒng)治型社會治理模式中,社會治理行為主要體現著權力意志;在管理型社會治理模式中,理想的社會治理行為應當主要反映出法律精神。公共管理行為既不是權力意志的作用,也不是法律精神的顯現。公共管理者把他在職業(yè)和崗位、職務上的權力規(guī)定和法律規(guī)定統(tǒng)一起來,作為公共管理的服務精神和服務原則的支持力量灌注到自己的行為中去。所以,在公共管理的具體實踐中,權力和法律都是公共管理行為的前提和依據。權力和法律所支持的和試圖達到的是實現服務的精神和服務的原則。這樣一來,我們在公共管理者的行為中所看到的,就是以服務精神和服務原則為旨歸的、權力和法律的綜合統(tǒng)一。它在根本上結束了“權力歸結為法律”或“法律受權力統(tǒng)馭”的爭論。

盡管公共管理者在其職業(yè)行為中用服務精神和服務原則統(tǒng)一了權力和法律,但權力和法律在他的職業(yè)行為中畢竟是一種客觀力量。無論行使權力和執(zhí)行法律或受權力支配和法律制約,這種客觀力量都會對他構成壓力,使他的行為選擇受到約束。公共管理者怎樣才能超越這種被動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狀況呢?應當說,在一切存在著權力和法律的地方,社會治理者都會遇到這種被動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狀況。對此,以往的社會治理者往往不得不加以接受。公共管理者采取的則是積極應對的態(tài)度。他們把公共管理這一新型的社會治理模式所擁有的、作為制度力量和體系力量的服務精神和服務原則轉化為個人的道德力量。這樣一來,公共管理行為便不再是傳統(tǒng)意義上的職業(yè)行為,而是發(fā)生在公共管理職業(yè)活動中的道德行為。就是說,當公共管理體系的服務精神和服務原則僅屬于制度和體系的時候,還只是相對于公共管理者的“客觀精神”,公共管理者在職業(yè)活動中必須秉承和尊奉。一旦這種服務精神轉化為公共管理者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標準,公共管理者也就獲得了自由和自主。這時,公共管理者的行為不再是受著某種外部力量驅使的行為,而是由他自己的意愿主使的行為。在人的一切行為中,只有道德行為是最自由、最自主的行為,職業(yè)行為亦然。

第4篇

1、新公共管理從現代經濟學中獲得諸多理論依據

其中最重要也最具有經濟學特征的是“理性人”假定?!袄硇匀思僭O”是指“作為經濟決策的主體都是充滿理智的,既不會感情用事,也不會盲從,而是精于判斷和計算,其行為是理性的。在經濟活動中,主體所追求的唯一目標是自身經濟利益的最大化?!盵3]遵循這一原則,新公共管理認為政府應以市場或顧客為導向,提高服務效率、質量和有效性;企業(yè)家政府理論應替代傳統(tǒng)的壟斷服務政府,政府是受顧客驅使的,按照企業(yè)家政府理論,政府服務的宗旨是滿足顧客的需要,而不是官僚政治的需要。這使得新公共管理理論獲得政府進行績效管理的依據。政府服務應當強調顧客至上和顧客導向,顧客的身份被延伸為每一個接受政府服務的公民,為顧客提供回應,滿足顧客的不同需求。

2、政府廣泛采用授權或分權的方式進行管理

傳統(tǒng)的政府管理非常重視集權的作用,很少會借鑒企業(yè)管理的方式和方法。但不能否認的是,企業(yè)管理中,通過授權和分權的方式,下屬具有一定的行政權,保證了基層人員貫徹執(zhí)行領導工作過程中即使遭遇突發(fā)狀況,也能及時、有效地解決問題。同理,為了提高執(zhí)行人員面對實際情況變化的快速反應能力,政府也相應地提倡使用授權和分權的方法。傳統(tǒng)的公共管理注重集權,但現實中集權的管理缺陷已經被反復證實,而分權則更具靈活性,也更加適合和滿足時代對政府工作的新的要求。

3、政府應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

如前所述,新公共管理借鑒了很多企業(yè)管理的方法,認為政府等公共部門也可以實現企業(yè)的管理方式和手段。(1)引入競爭機制。新公共管理理論認為,政府公共服務質量達不到民眾期待、效率不高銜接不暢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對于公共服務的壟斷性。企業(yè)管理中的戰(zhàn)略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質量管理恰恰可以很好地解決該問題。政府應當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方式讓私營部門參與進公共服務當中,企業(yè)和政府之間的良性競爭一旦形成,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也必將大大提高。(2)重視產出。傳統(tǒng)的政府重投入而輕結果,直接導致了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的降低。新公共管理理論認為按照經濟學的基本規(guī)則,政府應該以最終達成的服務和管理效果來進行考核,即滿足經濟學中有收益而不浪費的原則。因此,政府應該重視服務結果,將服務結果引入到政府績效考核當中,并賦予執(zhí)行人員一定的自主性,以結果和產出來衡量公共服務的效果。

二、新公共管理對我國民辦高校管理的現實意義

民辦高校在辦學模式、教育方式上與公辦高校是有區(qū)別的,也就導致了傳統(tǒng)的高校體制改革思路并不能完全契合民辦高校管理的現實。運用新公共管理理論可以從一種全新的角度展開分析目前我國民辦高校管理所面臨的問題,并產生現實的指導意義。

1、新公共管理理論的“經濟人”假設適合我國民辦高校發(fā)展現實

民辦高校與公辦高校的最大差別在于,民辦高校是一個自籌經費、自負盈虧、自主辦學的顧客支持型高等教育機構,這從根本上決定了其辦學機制的準市場化特征,也增加了民辦高校在辦學過程的風險。因此,與公辦高校僅服務于學生主體不同,民辦高校的主體除學生外,還包括管理人員、行政工作者和專職兼職教師。作為同一主體,他們都是不斷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經濟人。為了確保學校的整體運行和盈利發(fā)展,不論是民辦高校的管理人員、行政工作者、還是專兼職教師,都會為了自身利益的保障,主動追求利益最大化。新公共管理理論當中的經濟人假定,民辦高校管理體制的改革恰恰可以借鑒這一假設。

2、新公共管理所關注的主體與我國民辦高等教育的性質契合

民辦教育自籌經費、自主辦學的性質決定了其辦學資金來源的廣泛性,資金既可以由政府提供,也可以由社會來提供。在新公共管理理論當中,所關注的主體包含物品和服務,“物品和服務分為個人物品、自然壟斷物品、共有資源、集體物品。”[4]具有排他性和競爭性特征的物品和服務決定了物品該由政府提供,還是由市場生產。因為具有排他性,個人物品、自然壟斷物品能夠由市場中的價格實現生產和消費的平衡,這也意味著具有排他性的物品能夠由市場自發(fā)提供。新公共管理理論對主體的定位與依據與我國民辦高等教育的性質契合,也能合理地指導和解決民辦高校在發(fā)展過程中的資金來源問題。

3、新公共管理理論的核心思想吻合民辦高校內涵發(fā)展所追求

第5篇

(一)公共管理中環(huán)境的因素加劇了公共管理倫理缺失

公共管理的環(huán)境因素包括組織的內部環(huán)境,如對政策、財產、人員、物品等資源的調配權力。同時環(huán)境因素還包括組織的外部環(huán)境,如社會、經濟和文化。一般而言,以功利化為目的的組織受到環(huán)境因素影響較多,以非功利化為目的的組織受到環(huán)境因素影響較小。公共管理組織屬于非功利化組織。但是隨著功利化不斷向公共管理組織滲透,公共管理理論也在逐漸缺失。在社會轉型時期,出現許多政府監(jiān)督管理和市場都難以介入的領域。而這些領域大多為公共領域。這也使得公共領域成為腐敗蔓延的場所。

(二)公共管理倫理及其建設滯后

我國公共管理倫理文化和相關的建設無法滿足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需求。雖然城市化進程推進、社會對公共服務要求迅速提升,社會對公共管理倫理建設的投入相對不足。公共管理產品的提供者只有政府使得提供渠道過于單一。而公共組織對待公共管理倫理也是以傳承為主,忽略了發(fā)展。由此導致公共管理倫理缺失。

二、公共管理倫理缺失的對策

從目前來看,公共管理倫理缺失有一致性,更有其特殊性。治理公共管理倫理缺失的首要任務是監(jiān)管擁有和使用公共權力的組織和個人。對其進行公共管理倫理的引導和教育。具體措施有以下三點:

(一)理清公共管理倫理的作用領域并出臺相關政策

隨著我國公共管理領域迅速擴大,相關單位應理清公共管理倫理作用領域,對公共管理組織和公共管理者的倫理要求明確區(qū)分。依照不同公共管理組織對社會的影響情況,出臺不同的倫理考核標準和規(guī)范,提高公共管理理論研究水平,重視公共管理倫理教育。對于公共管理者及其組織者在對待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時采取了不恰當態(tài)度這一問題,要以提高文化建設和公共管理者和組織者個人道德兩方面相結合的角度下功夫,同時加強監(jiān)督管理。要加強公共管理者和組織者的道德責任感和廉潔自律意識。在公共管理倫理教育階段,要堅持與時俱進、以人為本的思想,將崇尚善良和公正結合起來,將公共管理者和組織者塑造成公平正義的實踐者。

(二)強化公共管理倫理環(huán)境因素監(jiān)管

建立健全公共管理倫理環(huán)境因素質量監(jiān)管框架,對政府機關、事業(yè)單位中具有經濟利益的公共管理者和組織者進行監(jiān)管,建立與其職能匹配的評價機制可以有效強化公共管理倫理環(huán)境因素監(jiān)管。由于社會轉型期帶來不同外在因素對公共管理倫理的沖擊,建立與其職能匹配的評價機制可以體現出科學、民主的公共意識,能夠使全體公共管理者和組織者體現出依法辦事的素質,使廉潔、法治、責任、誠信深入人心,提升組織的非經濟特性,減少統(tǒng)治性管理,提高服務型管理。

(三)樹立道德模范,提速公共管理建設

由于公共管理者和組織者不提倡功利化目標,因此可以適當根據公共管理者和組織者的服務特點,通過樹立道德模范、提速公共管理建設來擴大公共管理倫理的影響。同時,把完善目前存在的公共活動和建立新的公共活動結合起來。

三、結語

第6篇

關鍵詞:公共利益;現代公共;公共管理;管理本質

Abstract:Thepublicadministrationresearchusuallyhastwokindofentirelydifferentstandpoints:Superintendent''''sstandpointandpublic''''sstandpoint.Standsinsuperintendent''''sstandpoint,thepublicadministrationresearchmainattentiontakesthepublicinterestspokesmanandvindicator''''sPublicsector,howcancarryontheeffectivemanagementtothepublicaffairs.Standsinpublic''''sstandpoint,thepublicadministrationresearchmainattention“howcanthecitizenobtainthethingwhichfromgovernmenttheretheyneed”(thenote:HowardFrant:UsefultoWhom?PublicManagementResearch,SocialScience,andtheStandpointProblem,InternationalPublicManagementJournal,Volume2,Number2,1999,p.324.).

keyword:Publicinterest;Modernagepublic;Publicadministration;Managementessence

引言

顯然,這兩種立場都沒有脫離公共利益這個核心問題:前者以“公共部門如何實現和服務于公共利益”為焦點;后者以“公共利益是怎樣被實現的”為焦點。進一步對比可以發(fā)現,前一種主張所說的公共利益多半是抽象的,而后一種主張則意指現實的公共利益,它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

事實上,研究公共利益時有兩個關鍵問題不容回避。第一,公共利益是抽象的(虛幻的)還是現實的(具體的)?第二,公共利益與共同利益完全一致嗎?圍繞這兩個問題,本文將在區(qū)分公共利益和共同利益概念差別的基礎上,界定公共利益的本質內涵;進而力圖闡明公共利益乃是現代公共管理的本質問題。

一、對“共同利益”的概念辨析

“共同利益”和“公共利益”是兩個容易混淆的概念。兩者在詞源上有很大的“相似性”。通常所說的“共同利益”有兩個英文詞與其相對應,即commoninterest和generalinterest。按《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的解釋,common在被解釋為“共有的、共同做的、共同受到的”時,是指“兩個人或更多人,或者是團體、社會的絕大多數人所享有的東西,所做的事情,或是屬于他們的東西、對他們有影響的東西”。而general則被解釋為“普遍的、全面的”,此時它指“影響所有人或絕大多數人(的事物)”。(注:《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四版)、商務印書館、牛津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277頁、第612頁。)

可見,“共同利益”首先是指“多數人”的利益?!岸鄶等恕笨赡苁侵竷蓚€人、少數幾個人、絕大多數人甚至是所有人。他們都可能從“共同利益”中獲益或受其影響。這是共同利益的相對普遍性。

同時,“共同利益”是被“共享的、共有的、共同承擔的、或者是共同受到影響的”。它與共同的立場、共同的行動相關。它不局限于某個單個的個體,不可能也不應該為其所獨有。這是共同利益的不可分割性。

通常,共同利益可以指代共同體利益,或是利益關系的產物。我們將分別闡述這兩種指代關系。

(一)共同利益與共同體利益

共同體是個寬泛的概念。一個組織、一個社區(qū)、一個地區(qū)、一個國家甚或是整個人類社會,都可以分別看作是共同體。作為現實的載體,這些不同層次的共同體都存在著自身的利益,因而可以分別被看作是利益共同體。在對這些利益共同體進行考察時,可以采取幾種視角:一是以單個的利益共同體為單元,分析其共同利益的屬性;二是以不同層次利益共同體的相對關系為單元,分析共同利益的相對性。

1.共同體的規(guī)模與共同體利益

共同體是由相關成員組成的。其成員數量的多少,影響著共同體利益的內容。既然共同體利益不局限于某個或某些特定成員,它就應該是絕大多數成員或者是所有成員共同的利益訴求。共同體規(guī)模越小,共同體利益的內容越簡單、越狹窄;共同體規(guī)模越大,共同體利益的內容越復雜、越廣泛。但無論如何,共同體利益都不是單一的,而是多樣化的。這是由利益需求“總量”和利益差異程度所決定的。

最為主要的是,共同體規(guī)模制約著共同體利益的認可和確認。在共同體規(guī)模較小的情況下,利益聚合比較容易實現;或者說共同利益容易被認可和確認。隨著共同體規(guī)模的不斷增大,利益的差別性和多樣性使得共同利益的“形成”越來越困難,因此也只能在形式上用絕大多數人的共同利益來代表共同體利益。這在實踐中存在困境:“少數服從多數”的集中原則是否忽略甚至是侵犯了少數人的利益?

通常認為,不管采取怎樣的表達機制,共同體利益在形式上的“一致性”并不能抹殺其實質上的“普遍性”或“差異性”。如果少數人的利益被忽略或侵犯了,他們就會游離于共同體之外,共同體也就失去存在的意義。為避免這種情況出現,共同體總要采取一些救助弱勢群體的措施。其背后的邏輯是:這些少數人的“共同利益”雖然在形式上沒有得到確認,但在實際上應該得到實現。就是說,共同體利益并不以大多數人主觀的確認和認可為限度,它還包括一些客觀的、在特定時期內沒有得到確認和認可的利益。

比如,人們在和平時期可能并不會感受到共同體安全的重要性;一旦共同體安全受到威脅時,任何成員都不可能否認共同體安全乃是最大的共同體利益。再比如,在追求共同體利益的過程中,共同體賴以生存的自然環(huán)境可能被“無意”地破壞了,此前似乎沒有人意識到“外生的”自然環(huán)境也是共同體利益;當共同體的發(fā)展受到自然環(huán)境的懲罰或威脅時,保護自然環(huán)境就會理所當然地成為共同體利益??梢?形式上的共同體利益并不能抹殺那些客觀的、具有普遍影響力的潛在共同利益。

這表明,共同體利益并不否認差異性和客觀性,它既包括形式上的“共同利益”,也包括客觀的“普遍利益”。

2.共同體的層次與共同體利益

既然共同體及其組成部分都可以看作是利益實體,那么就應該考慮到不同層次共同體及其利益之間的相互關系。從縱向一體化的角度而言,人類社會這個最大的共同體是由若干層次的次級共同體按一定規(guī)則組成的。高一層級的共同體利益制約著低層級的共同體利益,兩者之間也可能存在某種形式的沖突。比如,我們可以把人類社會看成是由國家組成的共同體,國家本身也可以看作是次級的共同體?;趪依?一些國家在工業(yè)發(fā)展的過程中對生態(tài)環(huán)境造成了極大的破壞,這是對人類社會整體利益的威脅;同樣,一些核大國發(fā)展核力量形成核威懾也是對人類社會安全與和平的挑戰(zhàn)。這是國家利益與人類社會整體利益的沖突。另一方面,可持續(xù)發(fā)展戰(zhàn)略的提出以及其他形式的國家間合作,則是協(xié)調國家間利益關系、維護人類社會“共同體利益”的措施。

3.共同體的性質與共同體利益

以上,我們只是從最一般的意義上探討了共同體利益。事實上,除了規(guī)模之外,共同體的性質也是影響共同體利益的重要因素。比如,對于組織這類利益共同體來說,我們可以簡單地將其區(qū)分為“公共的”或是“私人的”。這近似于我們通常所說的公共部門和私營部門。顯然,兩者都具有各自的共同利益,但因為性質和價值取向的差異,其共同體利益也有所不同。這正如斯托克斯所說,“‘公共’與‘私營’之間的根本區(qū)別并不是政府與私營部門之間的區(qū)別,而是追求公共利益與追求私人所得之間的區(qū)別”(注:DavidMathasen:TheNewPublicManagementandItsCritics,InternationalPublicManagementJournal,Volume2,Numberl,1999.)。

在這里,政府被看作是代表和維護公共利益的公共部門。這種傳統(tǒng)的看法受到了公共選擇理論的挑戰(zhàn)。公共選擇學派認為,政府也是有自身利益的,因而并不見得能夠代表公共利益。事實上,這種沖突可以用共同體利益來解釋。布坎南等人所說的“政府的自身利益”近似于政府這個公共組織的共同體利益,而斯托克斯所說的“公共利益”乃是社會這個共同體的利益。傳統(tǒng)觀點認為,這兩種共同體的利益根本一致;而在公共選擇理論看來,兩者可能相分離??梢?共同體的共同利益并不等同于公共利益,這取決于共同體利益的指向。

這種邏輯同樣適用于對國家、政府部門和地方政府之間關系的分析。從嚴格的意義上說,政府部門、地方政府都不能被看作是純粹的利益共同體,但它們在形式上具有利益共同體的某些特征。如果將國家看作是最大的利益共同體,那么政府部門和地方政府分別可以看作是次級的利益共同體。我們通常所說的“部門利益”和“地方利益”在這里都可以理解為低層級的共同體利益。它們是其成員的“共同利益”,在各自的范圍內也都有相當的合理性。但它們與國家利益之間的沖突并不少見。這種沖突再次表明:不同層級共同體的利益并不是完全一致的。站在國家的立場上,國家利益顯然是高于地方利益和部門利益的。

上述分析表明,共同體利益首先是共同利益,它是共同體成員利益的綜合。隨著共同體規(guī)模的擴大和層級的提升,共同利益聚合的過程涉及到復雜的利益關系。同時,在探討共同體利益是否是共同利益時,必須選定合理的參照系、辨別其適用范圍。因為低層級共同體的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高層級共同體的共同利益。

(二)作為利益關系產物的共同利益

在探討共同體利益時,實際上是從靜態(tài)意義來理解共同利益的。除此之外,共同利益也表達了利益主體橫向的利益關系。通常認為,“由于利益自我性和社會性的作用,任何利益關系中都包含著三種利益內容,即利益關系兩個原構利益主體的利益及其相互結成的共同利益”。確切地說,共同利益乃是“利益關系中的第三種利益”(注:王浦劬:《政治學基礎》,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60、61頁。)。對此我們可以進一步地引伸:

1.共同利益的動態(tài)變化性

盡管利益關系具有相對的穩(wěn)定性,但它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按照上述邏輯,如果利益關系發(fā)生變化,那么其所產生的“第三種利益”也會隨之變化。從這一意義上說,共同利益也具有動態(tài)變化性,而且在變化過程中其主體內容也將有所調整。這使得共同利益本身也是一個難以完全把握的概念。如果僅僅是共同利益的內容發(fā)生變化,那么共同利益的公共性或私人性就不會變化;如果兩者同時發(fā)生變化,那就意味著利益關系本身發(fā)生了變化。顯然,兩個私營機構為壟斷市場而形成的利益關系及其共同利益,與基于合作性地提供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務而形成的利益關系及其共同利益有著本質的區(qū)別。這意味著共同利益作為利益關系的產物,可能在其動態(tài)變化過程中改變其公共的或私人的屬性。

2.共同利益的本質屬性

如果我們承認利益的普遍性以及利益驅動假設的話,那么就同樣應該承認利益關系的普遍性。也就是說,不同利益主體之間可能會發(fā)生潛在的或現實的利益關系。但在利益關系形成的過程中,由于“原構利益主體”的性質不同,所產生的“第三種利益”也可能具有不同的性質。兩個公共機構基于公共目的而產生的利益關系及共同利益,顯然與兩個私營部門基于私人目的產生的利益及其共同利益有所不同。換言之,不同利益關系產生了不同的共同利益。這些共同利益可能具有私人的性質,也可能具有公共的性質。

由此可見,共同利益是公共的還是私人的難以分辨,這取決于作為共同利益基礎的利益關系的本質屬性及其動態(tài)變化性?;蛘哒f,不能僅僅從概念上將共同利益等同于公共利益,盡管公共利益也具有共同利益的某些屬性。那么,到底應該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呢?

二、公共利益的本質屬性

從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公共利益”(注:陳慶云:“公共管理基本模式初探”,載于《中國行政管理》,2000年第8期,第37頁。),盡管二者之間具有某種特殊的聯(lián)系。要揭示兩者之間的關系,還需要對“公共利益(publicinterest)”作出概念上的界定。

(一)公共利益的內涵

按照《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的解釋,public意味著“公眾的、與公眾有關的”,或者是“為公眾的、公用的、公共的(尤指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提供的)”。(注:《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商務印書館、牛津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196頁。)在這里,公眾是一個集合名詞,公眾組成的群體可以看作是共同體。因此公共利益首先與共同體利益相關。不過這個由單個公眾以一定方式組成的共同體,與由單個個體組成的私人性質的共同體存在實質性差別。前已述及,共同體的性質和價值取向決定了共同體利益的性質。基于這種認識,公眾組成的共同體已經包含著公共性而不是私人性的內涵。

其次,公共利益意為“公眾的或與公眾有關的”,它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這也決定了現代公共管理轉向公眾立場是合情合理的)。不過,公眾利益并不能代替公共利益。因為公眾利益既有純私人性質的,也有公共性質的;公眾除了消費公共物品之外;還大量地消費私人物品。反之,公共利益則應該代表公眾利益,否則它就失去了依托而成為一個純粹抽象的概念。

再次,公共利益與中央或地方政府的供給相關。這是由政府的公共特性所決定的。盡管在公共選擇學派看來,政府也具有自利性,但誰都無法否認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在這一方面,往往存在認識上的誤區(qū):即因為政府是代表者和維護者,而認為公共利益只能由政府來維護、增進和分配。這排除了政府以外社會主體的補充作用。事實上,西方國家大量出現的志愿性團體、社區(qū)自治,以及“治理(govenance)”概念的提出都表明:“政府并不是唯一的提供者”(注:世界銀行:《變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發(fā)展報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7年版,第4頁。);非政府組織和公民參與也同樣可以維護和增進公共利益。

(二)公共利益的本質屬性

作為共同體利益和公眾利益,公共利益是一個與私人利益相對應的范疇。在這一意義上,公共利益往往被當成一種價值取向、當成一個抽象的或虛幻的概念。以公共利益為本位或是以私人利益為本位,并沒有告訴人們公共利益包括哪些內容,它只闡明了利益的指向性。即使是在這種情況下,公共利益也具有一些基本的屬性。

1.公共利益的客觀性

公共利益不是個人利益的疊加,也不能簡單地理解為個人基于利益關系而產生的共同利益。不管人們之間的利益關系如何,公共利益都是客觀的,尤其是那些外生于共同體的公共利益。之所以如此,那是因為這些利益客觀地影響著共同體整體的生存和發(fā)展,盡管它們可能并沒有被共同體成員明確地意識到。

2.公共利益的社會共享性

既然公共利益是共同利益,既然它影響著共同體所有成員或絕大多數成員,那么它就應該具有社會共享性。這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理解。第一,所謂社會性是指公共利益的相對普遍性或非特定性,即它不是特定的、部分人的利益。第二,所謂共享性既是指“共有性”,也是指“共同受益性”。并且這種受益不一定表現為直接的、明顯的“正受益”;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事實上也是對公眾利益的潛在威脅。

以上兩種特性都是從抽象的意義上來講的,但公共利益并不是完全虛幻的概念。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是公共利益主要的現實的物質表現形式。一般認為,“公共物品是指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貨物。非競爭性是指一個使用者對該物品的消費并不減少它對其他使用者的供應。非排他性是使用者不能被排斥在對該物品的消費之外”。(注:世界銀行:《變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發(fā)展報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7年版,第26頁。)如果將非排他性看作是源于產權而派生出的特性的話,那么,它在形式上保證了公共物品“共有”的性質。而非競爭性則從實際上保證了公共物品可以是“共同受益”的。這決定了公共物品是公共利益的物質表現形式;進而,公共物品的現實性決定了公共利益也是現實的而非抽象的。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公共物品的這種特征往往被誤解,即公共物品往往被理解為共同體所有成員的利益。不能否認這樣的公共物品的確存在,但不能借此認為所有的公共物品都應該具有這種特征。共同體所有成員的利益事實上是通過多層次、多樣化的公共物品來實現的。

從縱向上來說,我們可以根據共同體利益的層次性來界定公共物品的層次性:(1)全球性或國際性公共物品:世界和平、一種可持續(xù)的全球環(huán)境、一個統(tǒng)一的世界商品及服務市場和基本知識,都是國際公共物品的例子。(注:世界銀行:《變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發(fā)展報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7年版,第131頁。)(2)全國性公共物品:提供憲法、法律等制度安排,國家安全和防務,發(fā)展初等教育,進行基礎設施建設,跨地區(qū)的公共設施(比如道路),都是全國性公共物品。(3)地方性公共物品:地方基礎設施(比如城市道路)、垃圾處理、街道照明、警察保安等都屬于地方性公共物品。(4)社區(qū)性公共物品:社區(qū)綠化與環(huán)境、社區(qū)治安、社區(qū)基礎設施等乃是社區(qū)性公共物品。

從橫向上來說,同一層次的公共物品不是單一的,而是多樣化的:(1)基礎性的公共物品,主要是指基礎設施一類的公共工程。(2)管制性的公共物品,指憲法、法律等制度安排以及國家安全或地方治安。(3)保障性公共物品,比如社會保障、疾病防治。(4)服務性公共物品,比如公共交通、醫(yī)療衛(wèi)生保健等服務性公共項目。

由此可見,公共物品的層次性和多樣化實際上代表著公共利益的層次性和多樣化。在這一意義上,公共利益就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而是一個現實的概念了。這是現代公共管理探討公共服務的供給模式,從而確保公共利益的有效增進和公平分配的基礎。

三、公共利益:現代公共管理的本質問題

從上述對公共利益本質屬性的闡釋中可以看出,既然公共利益具有社會共享性,既然它具有相對普遍的影響力,那么確保公共利益的增進和分配就應當是公共管理的根本目的。正如本文開頭提到的那樣,對于這個問題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立場。傳統(tǒng)觀點基本上秉持著管理者的立場,即以政府公共管理作為核心研究對象。這對于探討政府這個最大的管理主體如何維護和增進公共利益是大有稗益的。不過,新公共管理運動的興起卻力圖改變這種立場,顧客取向和結果取向并不僅僅是政府公共價值觀念轉型的目標,它也蘊含著公共文化轉型的核心內容。同時,市場化供給機制的引入似乎并沒有將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政府身上——非政府組織、私營部門甚至是公民個人或公民團體的參與同樣能夠帶來有效的產出和更高的績效水平。因此,轉向公眾立場有相當的合理性和現實基礎。

站在公眾的立場上,公共利益是現實的。它表現為公眾對公共物品的多層次、多樣化、整體性的利益需求。這些需求與公眾個人對私人物品的需求相區(qū)別。后者可以通過在市場中進行自由選擇、自主決定而得到實現;而前者則需要集體行動、有組織的供給方式才能得到滿足。毫無疑問,政府是最大的、有組織的供給主體,這由政府傳統(tǒng)的公共責任所決定。但僅僅有公共責任并不能確保公共利益的實現,政府的能力和績效狀況是最終的決定性因素。

新公共管理運動的興起是對傳統(tǒng)政府理論和傳統(tǒng)公共行政理論的批判。批判的焦點在于政府組織的低效率并不能有效滿足公眾的需求。即使對這一相對普遍的現實忽略不計,也應當承認政府能力的有限性?;谶@兩大前提,必然要求尋求政府以外的社會力量。從西方七十年代以來的公共行政改革實踐來看,基本上都傾向于放手讓非政府組織和私營部門參與公共物品的供給。改革的成功經驗都貫穿著“政府不必是唯一提供者”的多元化主體信念。這一信念應當這樣理解:

第一,政府的有限能力決定了它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公共物品。建立公共部門與私營部門、非政府組織的合作關系是必然的理性選擇,也是通過多種途徑實現公共利益的組織基礎。

第二,這一信念意味著政府不必直接提供某些公共物品,它可能通過有效的、激勵性的制度安排來鼓勵其他社會主體參與供給,也可能通過集體購買的方式滿足公眾的需求。這樣,政府既不必在力所不及的情況下直接提供公共物品,也能夠保證公共利益的實現。

第三,政府雖然不必是唯一的提供者,但政府的某些傳統(tǒng)責任和職能是不能放棄的,而且某些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來提供。也就是說,主張多元化供給并不能全盤否認政府的作用。政府畢竟是最核心的公共管理主體。

同時,以公眾為立場并不代表公眾只是被動的、挑剔的消費者,因而也并不是與公共管理主體相對立的群體。既然公眾可以從公共物品中“共同受益”,他們也應該付出相應的“代價”。除了以稅收等方式集體地購買不特定的公共物品之外,公民參與也是實現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它不僅是集體表達利益需求的途徑,也是與公共管理主體合作從而降低管理成本的方式。

第7篇

首先,公共管理專業(yè)培養(yǎng)的人才應具備獻身公共利益的價值追求,這是推動其正確履行公共管理職責的根本動力。雖然每個公民都負有維護和促進公共利益的義務,但作為擁有公共權力,掌握公共資源的公共管理者來說,其特殊的崗位和角色,決定了其主要的職業(yè)使命和責任,就是最大限度地促進全社會的福祉,增進公共利益,真正做到利為民所謀。缺少對公共利益的奉獻精神和責任意識,對擁有公共權力并掌握公共資源的公共管理人員而言,不僅無法保證其正確履行職責,甚至是非常危險的事情,輕則容易造成漠視公共利益、浪費公共資源等問題,重則容易引起貪污腐化、損公肥私等違法犯罪行為。其次,公共管理專業(yè)培養(yǎng)的人才還應樹立恪守公共規(guī)制和秩序的意識,這是進行公共管理的前提。所謂公共規(guī)則既包括現代法制體系、民主規(guī)則等宏觀政治架構,也包括行政系統(tǒng)內部的決策和執(zhí)行規(guī)則等微觀規(guī)范。公共規(guī)則和公共秩序是社會良性運行和人們安定生活必不可少的前提。公共管理者一方面是公共規(guī)制的維護者和執(zhí)行者,但另一方面更應該是遵守公共規(guī)制的示范者。只有公共管理人員帶頭恪守公共規(guī)則和秩序,才能確立公共管理機構的權威,從而帶動民眾遵守公共規(guī)則和社會秩序。霍爾巴赫認為:“再也沒有什么東西能夠像政府那樣對人民的風俗習慣產生如此直接的影響”,如果“在不道德的國王統(tǒng)治之下,惡德本身也變得高尚起來”。[3]最后,公共管理專業(yè)所培養(yǎng)人才還必須樹立正確的權力觀,這是其正確履行職責的關鍵。正如孟德斯鳩所說,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要使未來的公共管理者能夠正確運用權力,必須使他們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念。其一,在權力的來源問題上,必須使他們明白權力來自于民眾的授予,因此,權力應該受到民眾的監(jiān)督和制約,濫用的權力會被人民收回。其二,在權力的目的問題上,權力的運用僅僅是為增進公共利益和民眾福祉服務的,絕不允許將權力用于謀取私利。其三,在權力的運行方式問題上,應該做到公開透明,自覺接受監(jiān)督,應該杜絕暗箱操作。其四,在權力的邊界問題上,必須使他們明白權力的有限性,權力的運用絕不能越“雷池”半步,越界的權力就是濫用和對公民權益的傷害。

二、公共管理專業(yè)塑造學生公共精神面臨的困難和挑戰(zhàn)

近年來,我國公共管理專業(yè)發(fā)展迅猛,然而不少高校都存在重視知識技能教育,輕視公共精神塑造的問題。另外,宏觀環(huán)境中也存在不少不利于公共管理專業(yè)學生公共精神塑造的因素,導致總體來說,公共管理專業(yè)學生的公共精神塑造效果也不盡理想,筆者在調研中經常聽用人單位反映部分公共管理專業(yè)的畢業(yè)生存在責任意識差,紀律和規(guī)則觀念淡薄等公共精神缺失的問題。首先,在激烈的就業(yè)競爭壓力之下,不少高校確立了以就業(yè)為導向的專業(yè)建設指導方針,造成在教學內容設計和教學實踐過程中,過分重視知識技能的傳授,而忽略學生公共精神塑造的問題。在市場化的就業(yè)競爭中,知識技能由于其外顯的特征容易被量化考核,而且能夠滿足用人單位的現實需要,因此越來越被重視。相反,公共精神由于其內隱的特征難以被量化,甚至難以通過短期的考察予以判定,因此,越來越被忽視。這種傾向也必然反映在公共管理專業(yè)建設和教學實踐中。學校對人才培養(yǎng)方案和教學計劃的審定中,大多會強調加強實踐性和應用性課程,而不能直接體現為就業(yè)競爭力的理論性課程,則被要求盡可能壓縮。在學校的專業(yè)建設方針指導之下,教師在教學的實踐過程中,同樣存在重實踐技能傳授,而輕視學生公共精神塑造的傾向。其次,宏觀的社會和經濟環(huán)境也對公共管理專業(yè)學生的公共精神塑造構成挑戰(zhàn)。其一,市場經濟背景下,功利化傾向影響了學生公共精神的塑造。當前在校的學生基本都屬于市場經濟背景下成長起來的一代人。市場主體利益最大化和平等交易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這實際與對公共利益的奉獻精神和公共事務的擔當意識存在矛盾。市場經濟背景下形成的消費主義文化,也會對學生的價值觀造成影響,不利于培養(yǎng)學生恪守公共規(guī)則的意識和正確的權力觀念。其二,在市場經濟背景下,不少家長將子女的大學教育當成投資,講求回報的功利教育觀,也不利于學生公共精神的塑造。家長的上述期望與要求會使學生急功近利,只追求表面的能直接增強就業(yè)競爭力的技能學習,不注重深層的公共精神等思想品格的養(yǎng)成,甚至為謀求理想工作崗位不惜弄虛作假。其三,我國市民社會發(fā)育滯后,也不利于公共管理專業(yè)學生公共精神的養(yǎng)成。成熟的市民社會是公共精神養(yǎng)成的理想土壤,而我國公共管理專業(yè)的學生成長于市民社會發(fā)展滯后的環(huán)境,缺少民主參與、法治熏陶和奉獻于公共事務的歷練,缺乏養(yǎng)成公共精神的良好思想觀念基礎。最后,思想文化環(huán)境中也存在不利于公共管理專業(yè)學生公共精神養(yǎng)成的因素。其一,我國傳統(tǒng)文化的基因缺少公共精神養(yǎng)成必須的成分。我國傳統(tǒng)政治文化屬于王權文化,一方面,民眾被賦予臣民的角色,缺少關心、參與和奉獻于公共事務的意識,更缺少和法治觀念。正如梁啟超所批評的,中國人的政治品格中有四大缺點:“愛國心之薄弱”“獨立性之柔弱”“公共心之缺乏”“自治力之欠闕”。[4]另一方面,在傳統(tǒng)政治文化中,官員角色又缺少民主意識、公共利益觀念和正確的權力觀念,正如魯迅所指出的:“中國公共的東西,實在不容易保存。如果當局者是外行,他便將東西糟完;倘是內行,他便將東西偷走?!盵5]總之,無論是官文化,還是臣民文化中,都缺少公共精神的基因和文化積淀,不利于公共管理專業(yè)學生從傳統(tǒng)文化中汲取公共精神的養(yǎng)分。其二,當前思想文化多元化的背景下,錯誤思想的影響也容易對公共精神的教育培養(yǎng)形成沖擊。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西方文化的涌入,尤其是隨著網絡技術的發(fā)展,諸如享樂主義、拜金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等各種錯誤思想也在部分人中間開始流行,這難免對心智不太成熟而且充滿好奇的部分學生產生影響,從而消弱甚至抵消公共精神教育培育的效果。

三、加強公共管理專業(yè)學生公共精神塑造的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