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4 15:19:14
序論:在您撰寫高中各科考試總結時,參考他人的優(yōu)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fā)您的創(chuàng)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chuàng)作高度。
(一)科學性原則。方案必須符合教育教學規(guī)律,以先進的教育理論、考試理論為基礎,確保方案實施過程和結果的科學性。
(二)基礎性原則。方案要根據高等學校培養(yǎng)目標的要求,以接受高等教育必須具備的基本知識和基本能力為主要考核內容,確保方案實施后被選拔出的學生具備接受高等教育的共同知識基礎和能力基礎。
(三)公平性原則。方案實施有利于維護教育的公平性,確保不同年齡、性別、地區(qū)、報考專業(yè)的考生享有相同的權利。
(四)選擇性原則。方案要反映社會對人才多元化的需要,滿足個體發(fā)展不同的需要,滿足不同層次、不同科類高校選才的需要,設置可供選擇的考試和錄取辦法。
(五)導向性原則。正確引導中學實施素質教育,體現高中新課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課程方案的特點和各學科課程標準的整體要求。
(六)操作性原則。方案實施要使考試組織、中學備考組織、高校錄取等方面的操作簡便、直觀,易為考生、高等學校和社會各界理解并接受。
二、指導思想
在認真總結我省“3+X”高考科目改革的基礎上,積極穩(wěn)步推進普通高考改革,實現“有助于高??茖W公正地選拔人才,有助于實施素質教育,有助于高校依法行使辦學自的原則,切實體現普通高中新課程的改革精神,反映各學科課程標準的整體要求”的目的。
三、考試與招生方案
(一)考試安排
1、科目設置
考試科目設置為:3+文科基礎/理科基礎+X。
“3”為必考科目,指語文、數學和外語,其中數學分為數學(文科)和數學(理科)。
“文科基礎”指報考文科類專業(yè)考生所需具備的基礎,為指定選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內容,其中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的內容占70%,物理、化學、生物的內容占30%。
“理科基礎”指報考理科類專業(yè)考生所需具備的基礎,為指定選考科目。包括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等學科內容,其中物理、化學、生物的內容占70%,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的內容占30%。
“X”為專業(yè)選考科目,有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術科、美術術科、體育術科等9門學科。
2、科目組合
考試科目組合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專業(yè)分為文科類(含外語類,下同)專業(yè)、理科類專業(yè)、體育類專業(yè)、藝術類(含音樂和美術,下同)專業(yè)科目組合。
文科類專業(yè)的考試科目組合:必考科目為語文、數學(文科)、外語;指定選考科目為文科基礎;專業(yè)選考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每一招生專業(yè)至少指定一門專業(yè)選考科目。
理科類專業(yè)的考試科目組合:必考科目為語文、數學(理科)、外語;指定選考科目為理科基礎;專業(yè)選考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每一招生專業(yè)至少指定一門專業(yè)選考科目。
體育類專業(yè)的考試科目組合:必考科目為語文、數學(文科)、外語;指定選考科目為文科基礎;專業(yè)選考科目為體育術科。
藝術類專業(yè)的考試科目組合:必考科目為語文、數學(文科)、外語;指定選考科目為文科基礎;專業(yè)選考科目為音樂術科/美術術科。
外語類專業(yè)及對外語有特殊要求的專業(yè)需加考口語。
在每年普通高考報名前,由高等學校根據上述4種專業(yè)分類公布每個專業(yè)招生考試的指定選考科目,并根據專業(yè)培養(yǎng)目標需要,選擇一門專業(yè)選考科目(X科),組成考試科目組(如需要可選擇多個專業(yè)選考科目,組成不同的考試科目組)。考生根據自身興趣、特長和報考專業(yè)意向選擇考試科目組。
3、考試內容
語文、數學(文科/理科)、外語的考試內容包括學科課程標準的必修內容和*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省普通高中選修課開設指導意見>的通知》(粵教研[2005]7號)中指定的選修內容。
文科基礎的考試內容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課程標準的必修內容。其中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的內容占分值的70%,物理、化學、生物的內容占分值的30%。全部采用選擇題。
理科基礎的考試內容包括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等學科課程標準的必修內容。其中物理、化學、生物的內容占分值的70%,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的內容占分值的30%。全部采用選擇題。
專業(yè)選考科目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各科的考試內容包括各學科課程標準的必修內容和*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省普通高中選修課開設指導意見>的通知》(粵教研[2005]7號)中指定的選修內容。
外語口語、體育術科、音樂術科、美術術科考試內容另定。
4、命題原則
體現普通高中新課程的理念,反映各學科課程標準的整體要求,考查考生初步的科學與人文素養(yǎng)及創(chuàng)新意識,注重能力和素質考查,注重時代性和實踐性,促進素質教育的實施。
5、各科考試時間和分值
語文考試時間150分鐘,卷面分值150分;
數學(文科/理科)、外語(含聽力)、文科基礎、理科基礎、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等各科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卷面分值各150分;
外語口語、體育術科、音樂術科、美術術科考試時間和計分另定。
6、考試日期
2-3月:體育術科、音樂術科、美術術科
4月:外語口語
6月7日:上午語文,下午外語
6月8日:上午數學(文科/理科),下午文科基礎/理科基礎
6月9日:上午物理、歷史、生物,下午化學、思想政治、地理。
(二)錄取原則
1、高校招生計劃確定
普通高校根據專業(yè)特點和培養(yǎng)目標,把招生計劃分理科類、文科類、體育類、藝術類(含音樂、美術)劃定。理科類專業(yè)包括理工、農林、醫(yī)科等專業(yè),文科類專業(yè)包括哲學、文學(藝術類除外)、歷史學、經濟學、管理學、心理學類、法學、教育學等專業(yè)。文理兼招的專業(yè)需分列文科類、理科類考生的招生計劃數。
2、專業(yè)選考科目確定
普通高校根據專業(yè)培養(yǎng)需要,確定各專業(yè)考試科目組。理科類專業(yè)可在物理、化學、生物中任選一門專業(yè)選考科目,組成不同考試科目組。文科類專業(yè)可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中任選一門專業(yè)選考科目,組成不同考試科目組。各專業(yè)考試科目組可為一組或多組,當考試科目組為多組時,各考試科目組之間為并列關系。
體育類專業(yè)的專業(yè)選考科目為體育術科;藝術類專業(yè)的專業(yè)選考科目為音樂術科或美術術科。
普通高校應依照專業(yè)培養(yǎng)目標,科學、合理確定專業(yè)選考科目,原則上工學、理學類專業(yè)指定物理、化學為專業(yè)選考科目,各學科門類專業(yè)選考科目參照見附件一。需要加考外語口語的專業(yè)由普通高校根據專業(yè)培養(yǎng)需要自主確定。
3、錄取分數線
(1)分數形式
文科類、理科類專業(yè)按5科考試成績合成的總分為依據進行錄取,各科成績及總分用標準分呈現。即每位考生的錄取總分由3+文科基礎或理科基礎+1門X科組成,分別按文科類、理科類考生群體轉換總分標準分。文科基礎或理科基礎、“X”科的考試成績按各科目的考生群體轉換標準分。
外語口語成績不計入總分。
體育類、藝術類專業(yè)按4科的考試成績合成的總分和術科成績?yōu)橐罁M行錄取。4科成績及總分分別用標準分呈現,術科成績用原始分呈現。即每位考生的文化課錄取總分由3+文科基礎組成,按體育類和藝術類考生群體轉換總分標準分。
(2)分數線確定
省招生委員會依據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藝術類專業(yè)招生計劃,分別以5科總分(標準分)按一定比例劃定文科類、理科類專業(yè)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4科總分(標準分)和術科分數,按一定比例劃定體育類、藝術類專業(yè)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普通高校根據專業(yè)培養(yǎng)需要自主確定外語口語錄取標準。
4、投擋和錄取
(1)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分別根據文科類、理科類招生計劃,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結合招生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和考生選考科目情況,以一定比例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投檔。
(2)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分別根據體育類、藝術類招生計劃,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結合招生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和考生選考科目情況,以一定比例按文化分總分或術科分從高分到低分投檔。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锏闹笇б庖姟?教基二〔2016〕4號)和浙江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教基〔2017〕122號),在總結近年來我市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經驗的基礎上,溫州市教育局制定印發(fā)《溫州市2019年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實施意見》?,F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今年我市高中考試招生堅持“大平穩(wěn)、小調整”的思路,考試科目、考試要求、報名資格、招生原則、錄取程序等方面與去年保持一致。考試時間、加分政策等方面根據相關要求,略有調整,整體體現了“穩(wěn)中求進”的原則。同時,根據《溫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锏膶嵤┘殑t》(溫教基〔2018〕76號),對2021年起考試科目的分值和高中錄取等變化要求進行預告。
一、有關學業(yè)水平考試對象、科目和分值等
學業(yè)水平考試對象是溫州市戶籍初中畢業(yè)班學生和在溫就讀,其父母已取得《浙江省臨時居住證》或《浙江省居住證》的溫州市市外戶籍初中畢業(yè)班學生。2019年學業(yè)水平考試包括文化科目考試、體育考試和英語聽力口語考試。各科分值:語文和數學各150分、英語120分(含聽力口語30分)、科學180分,社會思品卷面分值為100分(其成績按50%計入總分)。考試時間:語文、數學、科學各120分鐘,英語90分鐘,社會思品100分鐘。
二、有關高中招生錄取原則辦法
高中堅持擇優(yōu)錄取、普職協調、信息公開等原則進行。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平行志愿錄取。在溫州市外或溫州市內縣外學校就讀學生,回原戶籍地報考、錄取按規(guī)定進行。溫州市外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設區(qū)市招生,市外民辦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須按省教育廳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市外民辦普通高中不得招收生源地普高低控線下的考生。
三、有關變化與調整
(一)考試時間。
根據安排,今年全市英語聽力口語考試時間在4月27—28日(周六、周日)。中考體育考試時間依然安排在4至5月,具體時間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決定。文化科目考試安排在6月15日—16日(周六、周日)舉行。
(二)考試科目分值和高中錄取要求變化預告。
根據《溫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細則》(溫教基〔2018〕76號):從2021年起,社會思品卷面分值為100分,按80%計入總分)。
從2021年起,初中畢業(yè)生參加普通高中錄取,綜合素質評價須達5B及以上;參加省一級特色示范學校和縣(區(qū))中學錄取,綜合素質評價須達2A3B及以上??忌趫罂俭w育、藝術、科技特長生時,其相應的運動健康、藝術素養(yǎng)、創(chuàng)新實踐必須達到A等;考生報考理科特色生時,其科學實驗必須達到A等。
(三)特長加分政策變化預告。
從2021年起,高中招生取消體育、藝術、科技等競賽類獲獎加分政策,初中學生體育、藝術、科技方面獲獎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體現。
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各高職院校: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及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下稱《實施意見》)提出的“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分類考試招生錄取成為高職院校招生錄取的主渠道”要求,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7號)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增加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科目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的通知》(粵教考〔2016〕6號)有關要求,2020年,我省繼續(xù)試行以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yōu)橹饕罁M行招生錄?。ㄒ韵潞喎Q“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改革試點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專業(yè)
省內所有高職院校(含高等??圃盒#峦╉殔⒓右罁W考成績招生錄取改革試點。2019年已招生且2020年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高等職業(yè)院校擬招生專業(yè)申報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通過教育部專業(yè)設置管理平臺申請并經教育部同意招生的普通高等職業(yè)教育(??疲┪目祁?、理科類專業(yè)均須安排招生,體育類、藝術類(含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和廣播電視編導類)專業(yè)由招生院校視專業(yè)培養(yǎng)實際情況安排招生。
二、招生計劃
根據《廣東省招生委員會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粵招〔2019〕12號)關于擴大春季高考高職院校招生規(guī)模的要求,2020年起,省內各高職院校安排春季高考的招生計劃原則上要達到年度招生計劃的75%以上,其中安排在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計劃原則上不低于本校本年度申報招生總計劃(不含高職擴招計劃)的50%。
各高職院校要結合自身辦學特色,根據院校人才培養(yǎng)目標和要求,科學合理安排各科類專業(yè)招生計劃,統籌做好考試招生工作,確保改革試點工作平穩(wěn)有序實施。各高職院校須于2019年12月1日至5日期間登錄“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編制系統”,完成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各科類招生專業(yè)計劃的編報。省招生辦公室會同省教育廳規(guī)劃處、職終處進行聯合審核后向社會公布。具體計劃申報及編制工作另文通知。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結束后,未完成的計劃以及錄取的考生參加高考被本科高校錄取后的缺額計劃,由高職院校在夏季普通高考錄取期間根據生源情況統籌使用。
三、招生對象
招生對象為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
(一)按照《關于做好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19〕13號)要求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
(二)報名參加廣東省2019年12月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考試的考生。其中,體育類、藝術類考生還須參加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類、藝術類術科統一考試。
(三)參加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或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考試且符合高職院校錄取要求的考生。其中,文科類考生的3門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理科類考生的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藝術類文科考生的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藝術類理科考生的考試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體育類考生的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文科類、理科類考生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科目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1門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體育類、藝術類考生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科目至少有2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的考生??忌w檢工作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以及粵招〔2019〕13號有關要求執(zhí)行。
四、考試安排及成績使用
(一)考試安排
1.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具體考試時間及有關安排詳見《關于做好2019年12月和2020年1月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考院函〔2019〕141號)。
2.體育類、藝術類術科統一考試時間及有關安排詳見《關于印發(fā)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專業(yè)考試招生辦法的通知》(粵招辦普〔2019〕49號)、《關于印發(fā)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yè)考試招生辦法的通知》(粵招辦普〔2019〕47號)。
(二)成績使用
1.文科類、理科類招生專業(yè),考生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卷面成績總分(下稱“學考成績”),作為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成績當年有效。
2.體育類、藝術類招生專業(yè),考生學考成績以及術科統一考試成績(下稱術科統考成績),作為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投檔時依據考生學考成績和術科統考成績合成的總分排序情況投檔,成績當年有效。
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和舞蹈類專業(yè),總分合成計算公式為:考生總分=學考成績×40%+術科統考成績×60%。廣播電視編導類專業(yè),總分合成計算公式為:考生總分=學考成績×60%+術科統考成績×40%。
五、招生辦法
高職院校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分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藝術類進行錄取。
(一)分數線劃定
依據各科類招生計劃、考生成績情況,以及高職院校人才培養(yǎng)有關要求分別劃定各科類最低錄取分數線。
1.文科類、理科類分數線的劃定。省招生委員會根據文科類、理科類招生計劃,依據考生學考成績情況,以一定比例分別劃定文科類、理科類最低錄取分數線。
2.體育類分數線劃定。省招生委員會根據體育類招生計劃及考生學考成績、體育術科統考成績情況,以一定比例劃定體育類學考成績和術科統考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
3.藝術類分數的劃定。省招生委員會根據藝術類招生計劃、考生學考成績(不分文理科)、藝術類術科統考成績情況,以一定比例分別劃定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和廣播電視編導類學考成績和術科統考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
(二)志愿填報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各高職院校各科類招生計劃和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成績和意愿,登錄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統考生端填報志愿。考生可填報一個平行志愿組6個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報6個專業(yè)志愿、1個是否服從專業(yè)調劑選項。具體填報志愿時間、辦法和錄取另文通知。
(三)投檔方式及考生成績排序規(guī)則
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省招生辦公室在各科類最低錄取分數線上,依據普通高校招生各科類對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有關要求,按照“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
1.文科類、理科類考生的投檔方式為按照考生成績排序情況從高到低依次檢索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體育類、藝術類考生的投檔方式為在考生學考成績、術科統考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按照考生合成總分排序情況從高到低依次檢索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
當考生符合所填報院校的投檔條件時,則進行投檔,由高校擇優(yōu)錄取??忌鷻n案一旦投出,不再檢索考生后續(xù)院校志愿。
2.考生成績排序規(guī)則
文科類、理科類考生成績排序規(guī)則為:按學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學考成績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序順序為:文科類為語文、數學、英語;理科類為數學、語文、英語。
體育類考生成績排序規(guī)則為:按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合成總分相同時,依照體育術科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體育術科成績仍相同時,按照學考單科語文、數學、英語科目成績依次排序。
藝術類考生成績排序規(guī)則為:按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合成總分相同時,按術科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術科統考成績仍相同時,按照學考單科語文、英語、數學科目成績依次排序。
所有排序科目成績都相同的考生排位相同。
(四)錄取辦法
省招生辦公室投出考生檔案后,高職院校根據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規(guī)則在投檔考生中擇優(yōu)錄取。
(五)征集志愿錄取
錄取結束后,對招生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省招生辦組織進行征集志愿錄取。
(六)政策照顧
錄取時需要照顧的對象、條件以及政策規(guī)定,按照《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調整廣東省高考加分項目和加強管理工作的通知》(粵招〔2015〕6號)及有關招生政策執(zhí)行。
(七)正式備案
高職院校須嚴格按照本校招生章程開展錄取工作,擬錄取考生名單通過高職院校依據學考招生錄取系統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根據審核通過的名單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報考高職院校依據學考成績招生并被錄取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參加本科層次招生錄取,但不能參加??茖哟蔚恼猩浫?,也不能參加其他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等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填報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取消考生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資格,不得轉回原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高職院校。新生報到時,高職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層次院校錄取考生報到注冊。未被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考生,可參加普通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普猩浫 ?/p>
六、時間安排
2019年12月上旬,各高職院校編制招生計劃及制定招生章程;2019年12月28日-29日,進行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2020年1月上中旬進行評卷;2020年2月上旬,高職院校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做好招生宣傳發(fā)動;2020年2月下旬,組織考生填報志愿;2020年3月下旬,組織高職院校進行招生錄取,并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大力推進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逐步實現考試的內容、形式、時間安排和錄取與普通本科院校相對分開,是落實國務院和我省《實施意見》的具體措施。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各中學和各高職院校要切實增強做好高職院校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組織領導,抓好責任落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各中學要做好宣傳發(fā)動工作,動員符合報考條件學生積極報考。各高職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的統一部署,認真制定高職院校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工作方案,精心組織實施。各高職院校的招生章程和錄取原則,須報經省招生辦公室核準備案后向社會公布。
(二)增強服務意識,加強宣傳引導。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構建公開透明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信息公開體系是高職院校實施分類考試招生的前提和基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各高職院校和各中學要強化服務意識,利用各類媒體,扎實做好高職院校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宣傳發(fā)動,讓廣大考生和家長充分知曉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試點的相關政策和精神,動員和鼓勵一部分普通高中畢業(yè)生盡早選擇適合自己的教育類型,合理分流。
(三)扎實做好改革試點工作,確保平穩(wěn)有序推進。高職院校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工作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和各高職院校要明確責任,完善機制,嚴密組織,強化管理,形成統一高效的工作運行機制。高職院校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工作結束后,各地、各高職院校要認真總結工作經驗,針對改革試點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不足,及時反饋,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穩(wěn)步有序推進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
請各市教育局迅速將本通知轉發(fā)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各中學。
為了落實《國務院關于基礎教育改革和發(fā)展的決定》(國發(fā)〔2001〕21號)、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教基[2001]17號)和我廳《關于實施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的意見》(浙教基〔2002〕156號),積極推進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改革,發(fā)揮考試的正確導向作用,建立旨在促進學生素質全面發(fā)展的評價與考試制度,現就*年我省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進一步明確改革的指導思想
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改革應有利于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有利于體現九年義務教育的性質,全面提高教育質量;有利于中小學課程改革,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yè)負擔,促進學生生動、活潑、主動地學習。
二、推進升學考試與招生制度的改革
1.在初中升高中的考試和招生中,要考慮學生的整體發(fā)展,改變將分數簡單相加作為唯一錄取標準的做法。錄取標準除考試成績外,可參考其它結果,各地要積極探索對學生多方面能力和素質發(fā)展的綜合評價方法。繼續(xù)實行并完善重點普通高中招收保送生和部分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以及職業(yè)高中直升等制度和辦法。鼓勵各地進行特長測試加分和對在發(fā)明創(chuàng)造、科學研究及其它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績的學生免試進入高中階段學校學習的改革試驗。隨著高中教育的發(fā)展和基本普及,逐步擴大高中學校的招生自,鼓勵學校辦出特色。
2.考試的組織方式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決定。畢業(yè)考試與升學考試可以分開進行,也可以兩考合一進行,鼓勵有條件的地區(qū)實行畢業(yè)考試與升學考試分開考試。為了確保考試的質量,升學考試以及兩考合一的考試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畢業(yè)考試由學校組織。
3.升學考試的科目設置要求全省統一。*年的升學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自然科學、社會·政治、體育和自然科學實驗操作考查。原則上各科的滿分值為: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00分(含聽力測試20分)、自然科學150分、社會·政治80分、體育30分、實驗操作考查10分。兩考合一的考試科目及滿分值為: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20分(含聽力測試25分)、自然科學200分、社會·政治100分、體育30分、實驗操作考查10分。語文是否測試聽力,英語是否增設口試,以及是否增加"特長項目測試"或音樂、美術與勞技測試等內容,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4.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的命題應體現對學生的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tài)度和價值觀的基本要求;應注意加強試題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經驗的聯系,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應與地區(qū)文化和教育發(fā)展相適應,堅持考試為當地社會經濟發(fā)展服務的導向;應采用形式多樣的考試方法,使學生能夠用多種方式將自己的學習體驗與認識呈現出來。
5.社會·政治學科的考試采用開卷考試的形式;各科考試允許使用計算器。
6.改進命題技術。目前特別要重視控制試卷難度,難度系數要求控制在0.7以上。要適當減少題量,增加主觀題的權重,給學生留有思考的時間和發(fā)揮創(chuàng)造力的空間。要克服試題"能力技能化"的傾向。試題要靈活開放,積極探索對學生學習能力、態(tài)度、創(chuàng)新意識和實踐能力等方面考查,試題的編制,不出繁、偏、怪題。
三、加強領導,規(guī)范管理
1.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重要考試,對推進中小學教育教學改革,實施素質教育具有積極的導向作用,同時,它還關系到廣大學生和家庭、學校和教師的切身利益。各地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加強領導,認真研究這項改革所涉及的各個環(huán)節(jié)。要從本地實際出發(fā),制定切實可行的*年本地區(qū)工作方案,并在政策、管理、人員和經費上予以保障,確保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改革和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2."考試說明"規(guī)定考試的目標和性質、各學科考試內容及要求、考試方式、試卷結構等,它"對考試起著法定文件的約束作用"。制定考試說明是一項極其嚴肅的工作,教育部基礎教育司《關于印發(fā)〈2001年全國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管理和試卷評價報告〉的通知》(教基司函〔2002〕42號)指出:"為了保證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改革的健康發(fā)展,建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加強對''''考試說明''''編制權限的管理。原則上考試說明應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委托教研部門組織研究編制并向社會公布。各地對于考試改革的設想、舉措,應當上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經批準后統一編入考試說明,作為考試的依據"。為加強考試管理,保證考試說明的科學性和權威性,我廳委托省教研室根據修訂后的省義務教育教學計劃和各學科指導綱要編制《*年浙江省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說明》,經審定后頒布。要求各地盡早研究確定*年考試改革的設想和舉措,并于2002年10月底前報我廳基教處。個別市級考試組織單位要求獲得編制考試說明的資格,應報我廳審核批準。
3.嚴格對命(審)題、施考和閱卷等工作的管理。要繼續(xù)開展對各命題單位負責人及學科命(審)題組長的培訓。各地要盡快建立命題人員資格認定制度,實施對所有命(審)題人員的培訓,提高人員素質,確保命題質量。加強對閱卷人員的培訓、閱卷復查和登分統計等方面的工作,落實對作文三人獨立閱卷的要求,加強對主觀題,特別是開放性試題閱卷的復查。省教研室承擔對命(審)題、閱卷工作的指導、監(jiān)督和服務等任務。要嚴肅考風、考紀,切實做好考試各環(huán)節(jié)的安全保密工作。預防和嚴肅查處各種泄密、舞弊行為。充分保障學生安全,堅決杜絕考試過程中學生傷害事故。
4.建立和完善試卷質量與考試管理的評價制度。考試組織單位和命題單位要及時對考試管理、試卷及其使用效果等進行自我評價和工作總結,組織專家和教研員進行試卷分析,認真撰寫評價報告。我廳將組織專家對各地試卷質量、使用效果及考試管理進行分析評價,評價報告。
為了落實《國務院關于基礎教育改革和發(fā)展的決定》(國發(fā)〔2001〕21號)、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教基[2001]17號)和我廳《關于實施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的意見》(浙教基〔20*〕156號),積極推進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改革,發(fā)揮考試的正確導向作用,建立旨在促進學生素質全面發(fā)展的評價與考試制度,現就20*年我省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進一步明確改革的指導思想
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改革應有利于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有利于體現九年義務教育的性質,全面提高教育質量;有利于中小學課程改革,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yè)負擔,促進學生生動、活潑、主動地學習。
二、推進升學考試與招生制度的改革
1.在初中升高中的考試和招生中,要考慮學生的整體發(fā)展,改變將分數簡單相加作為唯一錄取標準的做法。錄取標準除考試成績外,可參考其它結果,各地要積極探索對學生多方面能力和素質發(fā)展的綜合評價方法。繼續(xù)實行并完善重點普通高中招收保送生和部分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以及職業(yè)高中直升等制度和辦法。鼓勵各地進行特長測試加分和對在發(fā)明創(chuàng)造、科學研究及其它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績的學生免試進入高中階段學校學習的改革試驗。隨著高中教育的發(fā)展和基本普及,逐步擴大高中學校的招生自,鼓勵學校辦出特色。
2.考試的組織方式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決定。畢業(yè)考試與升學考試可以分開進行,也可以兩考合一進行,鼓勵有條件的地區(qū)實行畢業(yè)考試與升學考試分開考試。為了確??荚嚨馁|量,升學考試以及兩考合一的考試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畢業(yè)考試由學校組織。
3.升學考試的科目設置要求全省統一。20*年的升學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自然科學、社會·政治、體育和自然科學實驗操作考查。原則上各科的滿分值為: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00分(含聽力測試20分)、自然科學150分、社會·政治80分、體育30分、實驗操作考查10分。兩考合一的考試科目及滿分值為: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20分(含聽力測試25分)、自然科學200分、社會·政治100分、體育30分、實驗操作考查10分。語文是否測試聽力,英語是否增設口試,以及是否增加"特長項目測試"或音樂、美術與勞技測試等內容,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4.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的命題應體現對學生的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tài)度和價值觀的基本要求;應注意加強試題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經驗的聯系,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應與地區(qū)文化和教育發(fā)展相適應,堅持考試為當地社會經濟發(fā)展服務的導向;應采用形式多樣的考試方法,使學生能夠用多種方式將自己的學習體驗與認識呈現出來。
5.社會·政治學科的考試采用開卷考試的形式;各科考試允許使用計算器。
6.改進命題技術。目前特別要重視控制試卷難度,難度系數要求控制在0.7以上。要適當減少題量,增加主觀題的權重,給學生留有思考的時間和發(fā)揮創(chuàng)造力的空間。要克服試題"能力技能化"的傾向。試題要靈活開放,積極探索對學生學習能力、態(tài)度、創(chuàng)新意識和實踐能力等方面考查,試題的編制,不出繁、偏、怪題。
三、加強領導,規(guī)范管理
1.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重要考試,對推進中小學教育教學改革,實施素質教育具有積極的導向作用,同時,它還關系到廣大學生和家庭、學校和教師的切身利益。各地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加強領導,認真研究這項改革所涉及的各個環(huán)節(jié)。要從本地實際出發(fā),制定切實可行的20*年本地區(qū)工作方案,并在政策、管理、人員和經費上予以保障,確保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改革和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2."考試說明"規(guī)定考試的目標和性質、各學科考試內容及要求、考試方式、試卷結構等,它"對考試起著法定文件的約束作用"。制定考試說明是一項極其嚴肅的工作,教育部基礎教育司《關于印發(fā)〈2001年全國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管理和試卷評價報告〉的通知》(教基司函〔20*〕42號)指出:"為了保證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改革的健康發(fā)展,建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加強對''''考試說明''''編制權限的管理。原則上考試說明應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委托教研部門組織研究編制并向社會公布。各地對于考試改革的設想、舉措,應當上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經批準后統一編入考試說明,作為考試的依據"。為加強考試管理,保證考試說明的科學性和權威性,我廳委托省教研室根據修訂后的省義務教育教學計劃和各學科指導綱要編制《20*年浙江省初中畢業(yè)、升學考試說明》,經審定后頒布。要求各地盡早研究確定20*年考試改革的設想和舉措,并于20*年10月底前報我廳基教處。個別市級考試組織單位要求獲得編制考試說明的資格,應報我廳審核批準。
3.嚴格對命(審)題、施考和閱卷等工作的管理。要繼續(xù)開展對各命題單位負責人及學科命(審)題組長的培訓。各地要盡快建立命題人員資格認定制度,實施對所有命(審)題人員的培訓,提高人員素質,確保命題質量。加強對閱卷人員的培訓、閱卷復查和登分統計等方面的工作,落實對作文三人獨立閱卷的要求,加強對主觀題,特別是開放性試題閱卷的復查。省教研室承擔對命(審)題、閱卷工作的指導、監(jiān)督和服務等任務。要嚴肅考風、考紀,切實做好考試各環(huán)節(jié)的安全保密工作。預防和嚴肅查處各種泄密、舞弊行為。充分保障學生安全,堅決杜絕考試過程中學生傷害事故。
4.建立和完善試卷質量與考試管理的評價制度??荚嚱M織單位和命題單位要及時對考試管理、試卷及其使用效果等進行自我評價和工作總結,組織專家和教研員進行試卷分析,認真撰寫評價報告。我廳將組織專家對各地試卷質量、使用效果及考試管理進行分析評價,評價報告。
5.加強教學管理,規(guī)范教學行為。要堅決把減輕學生過重的學業(yè)負擔落到實處。不得違反規(guī)定提前結束課程,畢業(yè)考試不早于5月10日,升學考試安排在6月中旬;不得亂編濫印或濫訂各種形式的考試說明和復習資料;不得搞各種名目的模擬考試;禁止進行區(qū)域性的統測、統考、會考。要加大對不良行為的整治力度。要嚴格考試收費的管理。
一、對新課程標準下數學教學的認識
由于新課程標準下高中數學教材有較大的變化,由過去的材改編為必修教材和選修教材兩大類。這旨在尊重學生的基礎、能力、愛好、特長,在學習必修一至必修五之后,可選修不同教材,讓學生在不同的領域內有更好的發(fā)展。但是,新教材也是在堅持我國數學教育優(yōu)良傳統的前提下認真處理繼承、借鑒、發(fā)展、創(chuàng)新之間的關系。從必修到選修整套教材的內容上看,每一節(jié)都是從實際問題中創(chuàng)設情景,導引出所要學習的內容,然后,又把所學的內容應用到實際問題中去。每一章教材的內容都有觀察、思考、探究等實際活動。學習的目的在于應用,教材中處處體現用數學知識解決各種數學內外問題,這樣能更好地加深學生對所學數學知識本質的理解。教材中開辟了觀察與猜想、問題與思考、探索與發(fā)現,信息技術的應用等拓展欄目,為學生提供了廣闊的應用空間。所以,我在教育教學過程中,轉變了過去那種教學理念——直接給出數學的公式、概念、定理或性質,然后,給出大量的例題和練習題,反復用這些理論進行計算或證明,以達到知識的熟練掌握,教學的重點是在培養(yǎng)學生的計算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空間想象能力,而忽視了數學知識的實際應用能力的培養(yǎng),以至于面對新問題時,學生束手無策。結果是分數也上不去,動手實踐、創(chuàng)新能力也沒有更好的發(fā)展。在近幾年的教育教學過程中,我注重引導學生從身邊的實際問題出發(fā),在已有知識的基礎上探索發(fā)現新的數學知識,再讓學生理解、總結、概括,同時讓學生反復舉例或合作、探究,進而從各個方面很好地理解所學數學知識,最后通過把知識再應用到實際問題中去使知識得以升華。這樣,學生把數學知識變?yōu)樽约喊l(fā)現的知識,理解深刻了,應用廣泛了,做題靈活了,能力提高了,不但數學成績很優(yōu)秀而且對數學有了更全面的認識。
二、教師要做好引導工作
高中的數學教師每一天都與學生在一起,無形中成為學生的偶像。教師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直接影響著學生的學習與成長,教師的思想認識也決定著學生的思想認識。教學過程中,我們不但要引導學生學會高中數學教材的理論知識,更重要的是要帶領學生學會數學知識的實際應用。為了讓學生重視在數學知識的實際應用,首先,教師要為他們搭建應用知識的平臺。每當我們學習一章內容后,圍繞本章所學內容組織學生進行實習。他們可以到工廠、超市或者送桶裝水的小店,搜集數學問題并給予探討、分析、解決。其次,課堂上教師所舉的引例也要側重于實際問題,重點知識的典型應用要回歸到實際問題中去。再次,教師可利用節(jié)假日給學生安排實習作業(yè),并要求學生寫出實習報告。教師要在每天的每一節(jié)課中時時處處體現數學就在身邊,解決身邊的許多事情都離不開數學知識,以此讓學生自覺感悟到學習數學的最終目的是應用數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
三、重視數學知識的實際應用的教學能激發(fā)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學習興趣
據悉,小學全科教師培養(yǎng)院校、中專、中技、普通高中和職業(yè)高中招生仍使用同一套試卷。初中畢業(yè)生升學考試可根據各學科課程特點,既有閉卷形式,也有開卷形式。
據了解,畢業(yè)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會話測試占40%,筆試部分占60%)、物理(含實驗操作)、化學(含實驗操作)、生物(含實驗操作)、思想品德(含民族團結教育)、歷史、地理、體育。物理、化學、生物的實驗操作成績應占到總分的30%左右;生物、地理學科的畢業(yè)考試成績按本課程內容全部結束時的考試成績計算。畢業(yè)考試的命題、考試由學校組織實施。各科考試成績的呈現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采用等級制。畢業(yè)考試在2019年5月15日以后進行。
升學考試科目為6科,包括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兩門學科)、文科綜合(包括思想品德、歷史兩門學科)、體育,總分630分。
體育考試滿分30分,考試辦法按照《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河北省2014年初中畢業(yè)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中的附件10進行。全省初中畢業(yè)生升學體育考試于2019年5月底前進行。
升學考試文化課考試總分600分:
(1)考試科目及分值。語文120分,數學120分,外語120分(聽力測試30分,筆試部分90分),理科綜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學35分,綜合題30分),文科綜合120分〔思想品德45分(其中民族團結教育占7分)、歷史45分,綜合題30分〕。在文科綜合科目中,思想品德學科的命題范圍是義務教育《思想品德課程標準(2011年版)》中規(guī)定的法律、國情教育兩個模塊教學內容和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間的國內外重大時事政治,以及全國統編民族團結教育教材《民族常識(試行)》(初中版,人民出版社出版)中的教學內容。
(2)考試形式。初中畢業(yè)生升學考試要多樣化,可根據各學科課程特點,既有閉卷形式,也有開卷形式;除紙筆測試外,還安排外語聽力考試。具體安排意見是: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為全閉卷形式;文科綜合為全開卷考試。除語文外,其余四科試卷均采用分卷形式印制,即每科試卷分卷Ⅰ和卷Ⅱ兩部分,其中,卷Ⅰ為選擇題,要求考生用2B鉛筆將答案填涂在答題卡上,采用機器閱卷;卷Ⅱ為非選擇題,要求考生將答案直接書寫在試卷上,由人工閱卷。
河北省2019年初中畢業(yè)生升學文化課考試時間安排為:
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標適當向薄弱、農村初中傾斜
據了解,2019年,河北繼續(xù)推行將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標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區(qū)域內初中學校的招生改革,并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
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檔案。
在實施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各地基礎教育行政部門和初中學校要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檔案,并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及時做好相關資料整理、數據分析、案例收集和經驗總結工作,嚴禁任何部門和學校借綜合素質評價為名向學生收取評價費用或向學生推銷評價手冊(圖書)等。
保障進城務工人隨遷子女平等考試升學
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本地戶籍就業(yè)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享受與當地常住戶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體報名、審核、錄取辦法及條件由各市根據本地實際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