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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貨幣論文范文

時間:2023-02-14 16: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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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貨幣論文

第1篇

論文摘要:電子貨幣的出現只是進一步說明了貨幣作為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本來就是觀念貨幣和虛擬貨幣;電子貨幣并沒使人類退回到物與物交換的狀態(tài),不能改變貨幣的本質特點;電子貨幣作為交換和信用的產物,像實體貨幣一樣,也受國家法律制約;電子貨幣與流通中的匯票和支票一樣,它的數量的多少是由交易和信用狀況決定的,不是中央銀行完全能控制的。

電子貨幣創(chuàng)造了新的、虛擬的貨幣形式,它使經濟結算活動在虛擬空間得以實現,使虛擬經濟對實體經濟生活發(fā)揮越來越大的反作用,創(chuàng)造出一個全新的社會活動局面。面對這種全新的貨幣形式,有人對傳統(tǒng)的貨幣理論產生了種種疑問:電子貨幣這種沒有物理實體的符號取代有物理實體的紙幣,充當支付手段,人類的相互交換活動不是又回到了物與物直接交換的形式上去了?電子貨幣是信用貨幣,是個人和金融機構共同創(chuàng)造出來的,那么,貨幣的發(fā)行是否可以在法律之外,不受法律約束了?電子貨幣是經濟人在信用過程中創(chuàng)造的,它的供給不以中央銀行為轉移,那么,電子貨幣豈不是弱化了中央銀行壟斷貨幣供給的特權嗎?對于這些疑惑,我們只能用馬克思的貨幣理論給與科學的回答。

一、電子貨幣和電子銀行

電子貨幣是以現行紙幣為基礎,以紙幣計算單位為計算單位,以電子數據(二進制數據)形式存儲在銀行的計算機系統(tǒng)中,并通過計算機網絡系統(tǒng)以電子信息傳遞形式實現流通和支付功能的貨幣。電子貨幣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種:

(1)儲值卡型電子貨幣。一般以磁卡或IC卡形式出現,其發(fā)行主體除了商業(yè)銀行之外,還有電信部門、商業(yè)零售企業(yè)、政府機關和學校等部門使用的IC卡。(2)信用卡應用型電子貨幣。指商業(yè)銀行、信用卡公司等發(fā)行的貸記卡或準貸記卡??稍诎l(fā)行主體規(guī)定的信用額度內貸款消費,之后于規(guī)定時間還款。(3)存款利用型電子貨幣。主要有借記卡、電子支票等,用于對銀行存款以電子化方式支取現金、轉帳結算、劃撥資金。(4)現金模擬型電子貨幣。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基于Internet網絡環(huán)境使用的且將代表貨幣價值的二進制數據保管在微機終端硬盤內的電子現金;一種是將貨幣價值保存在IC卡內并可脫離銀行支付系統(tǒng)流通的電子錢包。該類電子貨幣具備現金的匿名性,可用于個人間支付、并可多次轉手等特性,是以代替實體現金為目的而開發(fā)的。

電子銀行是伴隨著電子貨幣出現的網絡銀行,是指銀行在互聯(lián)網上設立網站,通過互聯(lián)網向客戶提供信息查詢、對帳、網上支付、資金轉帳、信貸、投資理財等金融服務。網上銀行是個虛擬銀行,它沒有建筑物,沒有地址,只有網址,其分行是終端機和因特網帶來的虛擬化的電子空間,客戶要想辦理銀行業(yè)務、接受服務,可以在辦公室里、家里、旅途等,只要具有一定的通訊條件和一部個人電腦,隨時都可以和銀行接通,進行即時轉帳、查詢等各種銀行交易。所以,在未來,銀行也許不再以雄偉氣派的建筑物為標志,富麗堂皇的高樓大廈可能不再是銀行信用的象征和實力的保證了。網上銀行將使21世紀的金融從具有地理概念的中心走向無形的網絡體系。隨著電子貨幣廣泛應用,所有傳統(tǒng)銀行使用的票據和單據全面電子化,使用電子支票、電子匯票和電子收據等,部分取代對應的紙制票據,實現金融交易無紙化。

電子貨幣作為新形式貨幣和傳統(tǒng)的紙幣有明顯的差別;紙幣是看得見、摸得著的物質實體;電子貨幣則是看不見,摸不著的純粹的、抽象的電子數據;電子貨幣主要發(fā)揮貨幣的流通和支付的功能;紙幣不僅具有流通和支付的功能,還是一個獨立的價值額,還有貸款的功能,在借貸的過程中能夠轉化為資本;紙幣以紙幣本身、匯票和支票等形式和銀行等物理媒介系統(tǒng)實現結算功能;電子貨幣是計算機網絡系統(tǒng)以電子信息傳遞形式實現流通和支付功能的貨幣。

二、電子貨幣并沒使人類退回到物與物交換的狀態(tài)

電子貨幣以電子數據形式存儲在銀行的計算機系統(tǒng)中,并通過計算機網絡系統(tǒng)以電子信息傳遞形式,實現貨幣流通和支付功能,改變了“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種人類傳統(tǒng)的交易方式。因此,有人產生疑問,電子貨幣的出現,人類的相互交換活動不是又回到了物與物直接交換的形式上去了?

貨幣的本質是信用符號,所代表的是一定的購買力。人們持有貨幣不是為了貨幣本身而是為了它的購買力,也就是為了它所能購買的東西。因此,人們所需要的便不是若干單位的貨幣本身而是若干單位的購買力。因此,無論是占有黃金、占有紙幣還是占有電子貨幣,都不是為了它們自身,而是為了保存一定的購買力。電子貨幣作為計算貨幣雖然沒有物理實體,但它仍然使用具有物理實體紙幣的單位名稱,這種單位名稱足以表示購買力單位的形式。電子貨幣是它的所有者向電子貨幣的發(fā)行者支付一定金額的現金或存款,而發(fā)行者以電子、磁性等形式把仍然依現行貨幣單位表示的等值貨幣額儲存在消費者持有的電子設備中創(chuàng)造出來的。所以,儲存在發(fā)行者電子設備中的電子貨幣依然是儲存購買力單位的形式,而表示消費的綜合商品的物價指數則是衡量電子貨幣購買力大小的標準。電子貨幣與金幣、紙幣相比,本質是相同的,形式是不同的。金幣有含金量,含金量似乎是它的“內在”價值的尺度,其實這是一種錯覺。金幣購買力的大小,不在于含金量的多少,而在于物價指數的變化情況。紙幣和申子貨幣更是如此。

馬克思說“計算貨幣不過是為了衡量可售物品的相對價值而發(fā)明的任意的等份標準。計算貨幣與鑄幣完全不同,鑄幣是價格,而計算貨幣即使在世界上沒有一種實體作為一切商品的比例等價物的情況下,也能夠存在”。

馬克思認為,除非到地球末日,否則,是不能沒有計算貨幣的。計算貨幣就是個人、企業(yè)和銀行帳面上,甚至是人們頭腦中、觀念上的數字貨幣。

“電子貨幣出現人類又回到了物與物直接交換的形式上去了”的觀點的錯誤根源還在于沒有搞清楚貨幣的職能和本質到底是什么。誰都知道,貨幣第一個職能就是價值尺度,把商品的內在價值表現為由同一單位名稱表示的價格。把千差萬別的商品轉化為在質上相同,只有量的差別的同一物品。無論金幣、紙幣和現在的電子貨幣都是一樣的。各國的電子貨幣都沒有使用自己的專用的單位名稱,都是用紙幣的單位名稱。這樣,電子貨幣在執(zhí)行價值尺度這一功能時和紙幣完全一樣,一點差別都沒有,都是計算貨幣。

既然電子貨幣與紙幣有相同的單位名稱,而單位名稱的作用就是表現商品的價格,這樣,電子貨幣就與紙幣有相同的功能。所不同的是,紙幣是以看得見、摸得著的物理實體表示商品的價格,而電子貨幣是以看不見、摸不著的純粹的數字表示商品的價格。

更重要的還不在于此,而在于商品作為循環(huán)中的統(tǒng)一體是處在過程中的價值,無論是在生產領域還是在流通領域的哪個階段上,首先是以計算貨幣的形態(tài),觀念地存在于商品生產者的頭腦中。在這里,具有物理實體的商品只是價值的承擔者,重要的是這種物品在買者和賣者頭腦中用貨幣名稱所表示的價格。即使金幣和紙幣在充當價值尺度時也只是想象的或觀念的貨幣。金幣和紙幣在充當流通手段時,單有貨幣的象征存在就夠了。貨幣的職能存在可以說吞掉了它的物質存在。貨幣作為商品價格的轉瞬即逝的客觀反映,只是當作自己的符號來執(zhí)行職能,完全由符號來代替,甚至,連符號也沒有必要出現,只用貨幣單位名稱在商人腦袋里計算一下就足夠了。

可見,只要商人們相互信任,相互講究信用,那么,貨幣在充當價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時,就沒有必要以物理實體形式出現,而是以觀念上的、幻想的、預測的虛擬貨幣形式出現。這樣,金幣和紙幣也都升華為抽象的數字。與電子貨幣所不同的是,金幣和紙幣作為虛擬貨幣保存在人們的頭腦中,電子貨幣作為虛擬貨幣保存在計算機系統(tǒng)中。我們不是把計算機稱之為電腦嗎?用人腦計算和用電腦計算是一樣的,只不過電腦比人腦能存儲的多、計算得快、準確得多。有了比人腦更先進的電腦,何樂而不用呢?有了比紙幣更方便的電子貨幣又何樂而不用呢?

對此種現象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就做出了科學的概括:“貨幣在執(zhí)行價值尺度的職能時,只是想象的或觀念的貨幣?!痹谪泿挪粩噢D手的過程中,單有貨幣的象征存在就夠了。貨幣的職能存在可以說吞掉了它的物質存在。貨幣作為商品價格的轉瞬即逝的客觀反映,只是當作它自己的符號來執(zhí)行職能,因此也能夠由符號來代替。這就告訴我們,電子貨幣的出現并非意味著人類又回到了物與物直接交換的形式上去,而是交換媒介的形勢發(fā)生了變化,由具有實體的紙幣變?yōu)樘摂M的、無形的電子數字。

三、貨幣是交換和信用的產物,也受國家法律所制約

自從電子貨幣出現之后,有人說,傳統(tǒng)經濟理論認為,自從金鑄貨出現以來,貨幣就國家化,貨幣供給嚴格受國家法律所限制,從某種意義上說,貨幣是法律的產物。而電子貨幣則是客戶、商業(yè)銀行和其他經濟機構自發(fā)的信用的產物,而不像現行的紙幣的發(fā)行和流通必須依靠國家強制力。認為電子貨幣可以脫離國家法律的觀點至少是片面的,也可以說是不對的。

馬克思和恩格斯都認為,私有制、分工和商品交換是貨幣產生的三個密不可分的要素。貨幣產生后,作為新的強大的社會力量迅速地瓦解了原始共產制經濟,改變了人與人之間互相依賴的社會關系,把人類社會由野蠻時代引向文明時代。

馬克思說:“一切東西都可以買賣。流通成了巨大的社會蒸餾器,一切東西拋到里面去,再出來時都成為貨幣的結晶。”可見,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首先是在交換中產生的,不是由國家法律創(chuàng)造的?,F代社會的紙幣也是信用的產物,稍有宏觀經濟學常識的人都知道,在當代,各國中央銀行都通過公開市場買賣、變動貼現率和變動銀行存款準備率這三種方式來增加貨幣供給。而這三種方式的運行都依靠信用。理論和實踐都證明無論是金幣和紙幣首先都是交換和信用的產物,政府和法律僅僅是適應交換和信用發(fā)展的需要對貨幣的創(chuàng)造加以管理和保證。

現在新出現的電子貨幣同金幣和紙幣一樣也是社會交換和信用的產物。當前,在我國典型的電子貨幣就是各類銀行卡。最主要的銀行卡是信用卡,也就是銀行和其他財務機構簽發(fā)給那些資信狀況良好的用戶,用于在指定商戶購物和消費,或在指定的銀行機構存取現金的特質卡片,是一種特殊的信用憑證,也是持卡人信譽的標志。但是,電子貨幣同當年的金幣和現代的紙幣一樣也要受國家法律所管理。

當我們強調金幣、紙幣和電子貨幣都是交換和信用的產物時,不應忽視電子貨幣的產生與國家法律的關系?,F在,所有國家的貨幣都是紙幣,都是符號貨幣。這種自身幾乎沒有價值的符號貨幣不可能由個人隨意發(fā)行并且普遍使用的,必須由各國政府決定它的發(fā)行,才能保證紙幣的稀缺性,保證紙幣的購買力。此外,政府還要規(guī)定紙幣單位的名稱,及不同單位之間相互固定不變的兌換比例。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中說:“計量單位、它的等分及名稱的規(guī)定一方面純粹是約定俗成的,另一方面在流通內部應該具有普遍性和強制性,所以它必須成為法律的規(guī)定。這個純粹形式的手續(xù)就落在政府身上?!北热缯f在我國,“元”為標準計量單位,“角”和“分”都與“元”有固定不變的比例關系。我國的價格標準是我國政府通過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國家的價格標準也是其他國家政府通過法律規(guī)定的。

因此,任何一種貨幣發(fā)揮價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功能時,盡管僅僅是符號,但這個符號都是具有國家屬性的,都在一國之內發(fā)揮其功能。貨幣從產生時起就帶有國家的印記。時至今日,貨幣的國家屬性更得到了充分表現,現在一切文明國家的貨幣都是國定貨幣。國家不僅指定貨幣的名稱和計量標準,而且還管理和控制本國貨幣的發(fā)行和流通。貨幣是國有的,國有貨幣僅僅是國家授予貨幣占有者合法化權力的符號。

有的文章說,電子貨幣是信用貨幣,是個人和金融機構共同創(chuàng)造出來的,是在法律之外,不受法律約束的自由貨幣,這種觀點同樣是片面的,是錯誤的。電子貨幣的基礎是紙幣和銀行存款,電子貨幣所用的單位與紙幣完全相同。電子貨幣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紙幣的限制,但又時時受到紙幣的限制,擺脫不了紙幣的限制。那么,既然紙幣、銀行和金融機構要受到國家法律的約束,電子貨幣當然也要跟著受到國家法律的約束,它絕不可能在國家法律之外為所欲為。寫到這里,筆者不禁想到,當年有不少文章說,歐洲美元是不受任何國家法律約束的貨幣,那也是錯誤的觀點。其實,歐洲美元盡管在美國境外,但它絕不是一個無法無天的貨幣,歐洲美元歸根到底還是美國的美元,還是要受美國的法律所約束,歐洲美元的出現,僅僅說明美國美元的外延。

四、電子貨幣弱化中央銀行貨幣供給的特權之說不足為新

人們對電子貨幣的作用說得最多的是,電子貨幣主要影響貨幣供給,這主要表現為在電子貨幣部分替代流通中的通貨以后,中央銀行發(fā)行的通貨僅僅是整個貨幣供給的一部分,因此電子貨幣對流通中通貨的影響會直接影響到貨幣供給量。影響最大的是狹義貨幣M1。M1=通貨+活期存款,通貨在M1中占比重較大,所以電子貨幣替代部分通貨以后,就必然在較大程度上影響狹義貨幣M1,其主要表現是:第一,由于貨幣虛擬化,使流通中的通貨數量減少;第二,由于電子化貨幣存在的形式不穩(wěn)定,影響商業(yè)銀行的存款也不穩(wěn)定,從而會改變商業(yè)銀行在中央銀行的準備金數量;第三,由于電子貨幣既影響基礎貨幣也影響貨幣供給量,所以電子貨幣也可以通過影響貨幣乘數的變化對M1產生影響。這些看法是正確的,但不足為新。同時這種觀點有夸大央行作用之嫌。這是為什么呢?

首先要明了到底什么是貨幣供給?最權威的《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說:“貨幣還是按傳統(tǒng)的定義為好:即通??梢员唤邮芎褪褂玫淖鳛榻粨Q媒介的任何物品?!薄柏泿殴靠梢杂脟鴥裙娝钟械呢泿趴偭縼肀硎尽?。當代美國著名經濟學家,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第一位獲得者——薩謬爾森在他的大作《經濟學》中寫道:“貨幣M1的供給包括處在銀行之外的硬幣、處在銀行之外的紙幣和一切銀行的活期存款?!备鶕缎屡翣柛窭追蚪洕鷮W大辭典》和薩謬爾森《經濟學》,只要是中央銀行已經發(fā)行出來的紙幣和硬幣,只要是存在銀行的一切活期存款,只要是國內公眾所持有的貨幣,不管進入不進人流通都構成貨幣供給。在這里,筆者斗膽地說,不管《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是多么權威,不管薩謬爾森的名氣和對經濟理論的貢獻有多大,但是,他們對貨幣供給下的定義是否科學正確,是值得討論的。

馬克思說:“我們這里所說的通貨量,指的是一個國家內一切現有的流通的銀行券和包括貴金屬條塊在內的一切硬幣的總和?!边@就是說,貨幣供給并不是指中央銀行已經發(fā)行出來的紙幣、硬幣和商業(yè)銀行的存款,而是指進人流通中的紙幣、硬幣和被開具支票的存款。而那些貯藏在公眾手中的紙幣和硬幣,那些在銀行負債賬戶上還沒有被貸出的存款都不能算作貨幣供給。因為它們沒有進入流通領域,沒有變成真正的購買力,沒有轉化為需求。我們一再強調人們偏好貨幣,并不是偏好貨幣本身,而是偏好貨幣的購買力。

因此,那些沒有被花費的紙幣和硬幣,沒有被貸出的銀行存款,由于沒有進入流通領域,沒有轉化為購買力,它們的貨幣靈魂就離它們而去,也不構成貨幣供給。在貨幣市場上,貨幣供給就是貨幣盈余者對外所提供的貸款量。這個數量越多,貨幣供給越多,反之,貨幣供給就少。所以貨幣供給量是由流通領域中的貨幣量和進人借貸領域中的全部貨幣量構成的,不應該由銀行已發(fā)行出來的全部貨幣量來構成。在我國人們堅持后者,放棄前者,根本原因就是只學習西方的貨幣理論,忘記了馬克思的貨幣理論。

既然貨幣供給是由進人流通領域中的對商品和勞務進行購買的貨幣構成,那么,匯票和支票在購買中代替紙幣充當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構成貨幣供給這是人人都接受的事實。馬克思說:“幾乎每種信用形式都不時地執(zhí)行貨幣的職能,不管這種形式是銀行券,是匯票,還是支票,過程本質上都是一樣的,結果本質上也是一樣的。”“這一切形式的作用,都在于使支付要求權可以轉移?!边@就是說,除了紙幣和硬幣之外,匯票和支票也是貨幣。

既然我們承認匯票和支票代替紙幣在流通中充當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構成貨幣供給,那么,電子貨幣代替紙幣代替匯票和支票執(zhí)行流通和支付手段,理所當然地構成貨幣供給,這還有什么可疑義的呢?依據馬克思的貨幣供給理論,電子貨幣既新又不新。所謂不新,就是因為電子貨幣所起到的流通和支付手段的職能和傳統(tǒng)的匯票和支票沒有什么兩樣;所謂新,是因為傳統(tǒng)的匯票和支票是具有物理屬性的紙質貨幣,而電子貨幣是由純粹抽象的數字表現的沒有物理實體的貨幣。

既然電子貨幣像傳統(tǒng)的匯票和支票一樣在流通領域中發(fā)揮流通和支付手段的功能,那么,個人和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通過相互信任創(chuàng)造出來的電子貨幣就是貨幣,就構成了貨幣供給的一部分。隨著信用程度的普遍提高,計算機網絡的普及和應用,電子貨幣在總貨幣供給中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超級秘書網

寫到這里,我們就會清楚地明白,貨幣供給量就是在流通中的全部貨幣,不是中央銀行已經發(fā)行出來的全部貨幣。中央銀行發(fā)行出來的貨幣進入流通,就形成貨幣供給;不進人流通,就不形成貨幣供給。所以貨幣供給增加與否,不在于中央銀行發(fā)行了多少貨幣,而在于有沒有交易,有沒有貨幣流通。只有交易和信用去創(chuàng)造貨幣供給,增加貨幣供給。有了交易和信用,不僅由中央銀行發(fā)行的紙幣和硬幣進入流通后構成貨幣供給,就是由購買者、銷售者和金融機構自行創(chuàng)造的匯票、支票和電子貨幣,只要進入流通,執(zhí)行支付手段的職能也同樣是貨幣,也增加貨幣供給。貨幣供給主要是由貿易和信用決定的,并不是由中央銀行一手決定的。那么,說電子貨幣弱化了中央銀行對貨幣供給的管理和控制,這既不了解什么是貨幣供給,又夸大了中央銀行對貨幣供給的作用。為什么會產生這種錯覺呢?根源還是在于當代西方著名經濟學家對貨幣供給的錯誤表述。

第2篇

論文摘要:電子貨幣的出現只是進一步說明了貨幣作為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本來就是觀念貨幣和虛擬貨幣;電子貨幣并沒使人類退回到物與物交換的狀態(tài),不能改變貨幣的本質特點;電子貨幣作為交換和信用的產物,像實體貨幣一樣,也受國家法律制約;電子貨幣與流通中的匯票和支票一樣,它的數量的多少是由交易和信用狀況決定的,不是中央銀行完全能控制的。

電子貨幣創(chuàng)造了新的、虛擬的貨幣形式,它使經濟結算活動在虛擬空間得以實現,使虛擬經濟對實體經濟生活發(fā)揮越來越大的反作用,創(chuàng)造出一個全新的社會活動局面。面對這種全新的貨幣形式,有人對傳統(tǒng)的貨幣理論產生了種種疑問:電子貨幣這種沒有物理實體的符號取代有物理實體的紙幣,充當支付手段,人類的相互交換活動不是又回到了物與物直接交換的形式上去了?電子貨幣是信用貨幣,是個人和金融機構共同創(chuàng)造出來的,那么,貨幣的發(fā)行是否可以在法律之外,不受法律約束了?電子貨幣是經濟人在信用過程中創(chuàng)造的,它的供給不以中央銀行為轉移,那么,電子貨幣豈不是弱化了中央銀行壟斷貨幣供給的特權嗎?對于這些疑惑,我們只能用馬克思的貨幣理論給與科學的回答。

一、電子貨幣和電子銀行

電子貨幣是以現行紙幣為基礎,以紙幣計算單位為計算單位,以電子數據(二進制數據)形式存儲在銀行的計算機系統(tǒng)中,并通過計算機網絡系統(tǒng)以電子信息傳遞形式實現流通和支付功能的貨幣。電子貨幣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種:

(1)儲值卡型電子貨幣。一般以磁卡或IC卡形式出現,其發(fā)行主體除了商業(yè)銀行之外,還有電信部門、商業(yè)零售企業(yè)、政府機關和學校等部門使用的IC卡。(2)信用卡應用型電子貨幣。指商業(yè)銀行、信用卡公司等發(fā)行的貸記卡或準貸記卡??稍诎l(fā)行主體規(guī)定的信用額度內貸款消費,之后于規(guī)定時間還款。(3)存款利用型電子貨幣。主要有借記卡、電子支票等,用于對銀行存款以電子化方式支取現金、轉帳結算、劃撥資金。(4)現金模擬型電子貨幣。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基于Internet網絡環(huán)境使用的且將代表貨幣價值的二進制數據保管在微機終端硬盤內的電子現金;一種是將貨幣價值保存在IC卡內并可脫離銀行支付系統(tǒng)流通的電子錢包。該類電子貨幣具備現金的匿名性,可用于個人間支付、并可多次轉手等特性,是以代替實體現金為目的而開發(fā)的。

電子銀行是伴隨著電子貨幣出現的網絡銀行,是指銀行在互聯(lián)網上設立網站,通過互聯(lián)網向客戶提供信息查詢、對帳、網上支付、資金轉帳、信貸、投資理財等金融服務。網上銀行是個虛擬銀行,它沒有建筑物,沒有地址,只有網址,其分行是終端機和因特網帶來的虛擬化的電子空間,客戶要想辦理銀行業(yè)務、接受服務,可以在辦公室里、家里、旅途等,只要具有一定的通訊條件和一部個人電腦,隨時都可以和銀行接通,進行即時轉帳、查詢等各種銀行交易。所以,在未來,銀行也許不再以雄偉氣派的建筑物為標志,富麗堂皇的高樓大廈可能不再是銀行信用的象征和實力的保證了。網上銀行將使21世紀的金融從具有地理概念的中心走向無形的網絡體系。隨著電子貨幣廣泛應用,所有傳統(tǒng)銀行使用的票據和單據全面電子化,使用電子支票、電子匯票和電子收據等,部分取代對應的紙制票據,實現金融交易無紙化。

電子貨幣作為新形式貨幣和傳統(tǒng)的紙幣有明顯的差別;紙幣是看得見、摸得著的物質實體;電子貨幣則是看不見,摸不著的純粹的、抽象的電子數據;電子貨幣主要發(fā)揮貨幣的流通和支付的功能;紙幣不僅具有流通和支付的功能,還是一個獨立的價值額,還有貸款的功能,在借貸的過程中能夠轉化為資本;紙幣以紙幣本身、匯票和支票等形式和銀行等物理媒介系統(tǒng)實現結算功能;電子貨幣是計算機網絡系統(tǒng)以電子信息傳遞形式實現流通和支付功能的貨幣。

二、電子貨幣并沒使人類退回到物與物交換的狀態(tài)

電子貨幣以電子數據形式存儲在銀行的計算機系統(tǒng)中,并通過計算機網絡系統(tǒng)以電子信息傳遞形式,實現貨幣流通和支付功能,改變了“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種人類傳統(tǒng)的交易方式。因此,有人產生疑問,電子貨幣的出現,人類的相互交換活動不是又回到了物與物直接交換的形式上去了?

貨幣的本質是信用符號,所代表的是一定的購買力。人們持有貨幣不是為了貨幣本身而是為了它的購買力,也就是為了它所能購買的東西。因此,人們所需要的便不是若干單位的貨幣本身而是若干單位的購買力。因此,無論是占有黃金、占有紙幣還是占有電子貨幣,都不是為了它們自身,而是為了保存一定的購買力。電子貨幣作為計算貨幣雖然沒有物理實體,但它仍然使用具有物理實體紙幣的單位名稱,這種單位名稱足以表示購買力單位的形式。電子貨幣是它的所有者向電子貨幣的發(fā)行者支付一定金額的現金或存款,而發(fā)行者以電子、磁性等形式把仍然依現行貨幣單位表示的等值貨幣額儲存在消費者持有的電子設備中創(chuàng)造出來的。所以,儲存在發(fā)行者電子設備中的電子貨幣依然是儲存購買力單位的形式,而表示消費的綜合商品的物價指數則是衡量電子貨幣購買力大小的標準。電子貨幣與金幣、紙幣相比,本質是相同的,形式是不同的。金幣有含金量,含金量似乎是它的“內在”價值的尺度,其實這是一種錯覺。金幣購買力的大小,不在于含金量的多少,而在于物價指數的變化情況。紙幣和申子貨幣更是如此。

馬克思說“計算貨幣不過是為了衡量可售物品的相對價值而發(fā)明的任意的等份標準。計算貨幣與鑄幣完全不同,鑄幣是價格,而計算貨幣即使在世界上沒有一種實體作為一切商品的比例等價物的情況下,也能夠存在”。

馬克思認為,除非到地球末日,否則,是不能沒有計算貨幣的。計算貨幣就是個人、企業(yè)和銀行帳面上,甚至是人們頭腦中、觀念上的數字貨幣。

“電子貨幣出現人類又回到了物與物直接交換的形式上去了”的觀點的錯誤根源還在于沒有搞清楚貨幣的職能和本質到底是什么。誰都知道,貨幣第一個職能就是價值尺度,把商品的內在價值表現為由同一單位名稱表示的價格。把千差萬別的商品轉化為在質上相同,只有量的差別的同一物品。無論金幣、紙幣和現在的電子貨幣都是一樣的。各國的電子貨幣都沒有使用自己的專用的單位名稱,都是用紙幣的單位名稱。這樣,電子貨幣在執(zhí)行價值尺度這一功能時和紙幣完全一樣,一點差別都沒有,都是計算貨幣。

既然電子貨幣與紙幣有相同的單位名稱,而單位名稱的作用就是表現商品的價格,這樣,電子貨幣就與紙幣有相同的功能。所不同的是,紙幣是以看得見、摸得著的物理實體表示商品的價格,而電子貨幣是以看不見、摸不著的純粹的數字表示商品的價格。

更重要的還不在于此,而在于商品作為循環(huán)中的統(tǒng)一體是處在過程中的價值,無論是在生產領域還是在流通領域的哪個階段上,首先是以計算貨幣的形態(tài),觀念地存在于商品生產者的頭腦中。在這里,具有物理實體的商品只是價值的承擔者,重要的是這種物品在買者和賣者頭腦中用貨幣名稱所表示的價格。即使金幣和紙幣在充當價值尺度時也只是想象的或觀念的貨幣。金幣和紙幣在充當流通手段時,單有貨幣的象征存在就夠了。貨幣的職能存在可以說吞掉了它的物質存在。貨幣作為商品價格的轉瞬即逝的客觀反映,只是當作自己的符號來執(zhí)行職能,完全由符號來代替,甚至,連符號也沒有必要出現,只用貨幣單位名稱在商人腦袋里計算一下就足夠了。

可見,只要商人們相互信任,相互講究信用,那么,貨幣在充當價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時,就沒有必要以物理實體形式出現,而是以觀念上的、幻想的、預測的虛擬貨幣形式出現。這樣,金幣和紙幣也都升華為抽象的數字。與電子貨幣所不同的是,金幣和紙幣作為虛擬貨幣保存在人們的頭腦中,電子貨幣作為虛擬貨幣保存在計算機系統(tǒng)中。我們不是把計算機稱之為電腦嗎?用人腦計算和用電腦計算是一樣的,只不過電腦比人腦能存儲的多、計算得快、準確得多。有了比人腦更先進的電腦,何樂而不用呢?有了比紙幣更方便的電子貨幣又何樂而不用呢?

對此種現象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就做出了科學的概括:“貨幣在執(zhí)行價值尺度的職能時,只是想象的或觀念的貨幣?!痹谪泿挪粩噢D手的過程中,單有貨幣的象征存在就夠了。貨幣的職能存在可以說吞掉了它的物質存在。貨幣作為商品價格的轉瞬即逝的客觀反映,只是當作它自己的符號來執(zhí)行職能,因此也能夠由符號來代替。這就告訴我們,電子貨幣的出現并非意味著人類又回到了物與物直接交換的形式上去,而是交換媒介的形勢發(fā)生了變化,由具有實體的紙幣變?yōu)樘摂M的、無形的電子數字。

三、貨幣是交換和信用的產物,也受國家法律所制約

自從電子貨幣出現之后,有人說,傳統(tǒng)經濟理論認為,自從金鑄貨出現以來,貨幣就國家化,貨幣供給嚴格受國家法律所限制,從某種意義上說,貨幣是法律的產物。而電子貨幣則是客戶、商業(yè)銀行和其他經濟機構自發(fā)的信用的產物,而不像現行的紙幣的發(fā)行和流通必須依靠國家強制力。認為電子貨幣可以脫離國家法律的觀點至少是片面的,也可以說是不對的。

馬克思和恩格斯都認為,私有制、分工和商品交換是貨幣產生的三個密不可分的要素。貨幣產生后,作為新的強大的社會力量迅速地瓦解了原始共產制經濟,改變了人與人之間互相依賴的社會關系,把人類社會由野蠻時代引向文明時代。

馬克思說:“一切東西都可以買賣。流通成了巨大的社會蒸餾器,一切東西拋到里面去,再出來時都成為貨幣的結晶。”可見,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首先是在交換中產生的,不是由國家法律創(chuàng)造的?,F代社會的紙幣也是信用的產物,稍有宏觀經濟學常識的人都知道,在當代,各國中央銀行都通過公開市場買賣、變動貼現率和變動銀行存款準備率這三種方式來增加貨幣供給。而這三種方式的運行都依靠信用。理論和實踐都證明無論是金幣和紙幣首先都是交換和信用的產物,政府和法律僅僅是適應交換和信用發(fā)展的需要對貨幣的創(chuàng)造加以管理和保證。

現在新出現的電子貨幣同金幣和紙幣一樣也是社會交換和信用的產物。當前,在我國典型的電子貨幣就是各類銀行卡。最主要的銀行卡是信用卡,也就是銀行和其他財務機構簽發(fā)給那些資信狀況良好的用戶,用于在指定商戶購物和消費,或在指定的銀行機構存取現金的特質卡片,是一種特殊的信用憑證,也是持卡人信譽的標志。但是,電子貨幣同當年的金幣和現代的紙幣一樣也要受國家法律所管理。

當我們強調金幣、紙幣和電子貨幣都是交換和信用的產物時,不應忽視電子貨幣的產生與國家法律的關系。現在,所有國家的貨幣都是紙幣,都是符號貨幣。這種自身幾乎沒有價值的符號貨幣不可能由個人隨意發(fā)行并且普遍使用的,必須由各國政府決定它的發(fā)行,才能保證紙幣的稀缺性,保證紙幣的購買力。此外,政府還要規(guī)定紙幣單位的名稱,及不同單位之間相互固定不變的兌換比例。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中說:“計量單位、它的等分及名稱的規(guī)定一方面純粹是約定俗成的,另一方面在流通內部應該具有普遍性和強制性,所以它必須成為法律的規(guī)定。這個純粹形式的手續(xù)就落在政府身上?!北热缯f在我國,“元”為標準計量單位,“角”和“分”都與“元”有固定不變的比例關系。我國的價格標準是我國政府通過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國家的價格標準也是其他國家政府通過法律規(guī)定的。

因此,任何一種貨幣發(fā)揮價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功能時,盡管僅僅是符號,但這個符號都是具有國家屬性的,都在一國之內發(fā)揮其功能。貨幣從產生時起就帶有國家的印記。時至今日,貨幣的國家屬性更得到了充分表現,現在一切文明國家的貨幣都是國定貨幣。國家不僅指定貨幣的名稱和計量標準,而且還管理和控制本國貨幣的發(fā)行和流通。貨幣是國有的,國有貨幣僅僅是國家授予貨幣占有者合法化權力的符號。

有的文章說,電子貨幣是信用貨幣,是個人和金融機構共同創(chuàng)造出來的,是在法律之外,不受法律約束的自由貨幣,這種觀點同樣是片面的,是錯誤的。電子貨幣的基礎是紙幣和銀行存款,電子貨幣所用的單位與紙幣完全相同。電子貨幣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紙幣的限制,但又時時受到紙幣的限制,擺脫不了紙幣的限制。那么,既然紙幣、銀行和金融機構要受到國家法律的約束,電子貨幣當然也要跟著受到國家法律的約束,它絕不可能在國家法律之外為所欲為。寫到這里,筆者不禁想到,當年有不少文章說,歐洲美元是不受任何國家法律約束的貨幣,那也是錯誤的觀點。其實,歐洲美元盡管在美國境外,但它絕不是一個無法無天的貨幣,歐洲美元歸根到底還是美國的美元,還是要受美國的法律所約束,歐洲美元的出現,僅僅說明美國美元的外延。

四、電子貨幣弱化中央銀行貨幣供給的特權之說不足為新

人們對電子貨幣的作用說得最多的是,電子貨幣主要影響貨幣供給,這主要表現為在電子貨幣部分替代流通中的通貨以后,中央銀行發(fā)行的通貨僅僅是整個貨幣供給的一部分,因此電子貨幣對流通中通貨的影響會直接影響到貨幣供給量。影響最大的是狹義貨幣M1。M1=通貨+活期存款,通貨在M1中占比重較大,所以電子貨幣替代部分通貨以后,就必然在較大程度上影響狹義貨幣M1,其主要表現是:第一,由于貨幣虛擬化,使流通中的通貨數量減少;第二,由于電子化貨幣存在的形式不穩(wěn)定,影響商業(yè)銀行的存款也不穩(wěn)定,從而會改變商業(yè)銀行在中央銀行的準備金數量;第三,由于電子貨幣既影響基礎貨幣也影響貨幣供給量,所以電子貨幣也可以通過影響貨幣乘數的變化對M1產生影響。這些看法是正確的,但不足為新。同時這種觀點有夸大央行作用之嫌。這是為什么呢?

首先要明了到底什么是貨幣供給?最權威的《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說:“貨幣還是按傳統(tǒng)的定義為好:即通常可以被接受和使用的作為交換媒介的任何物品。”“貨幣供應量可以用國內公眾所持有的貨幣總量來表示”。當代美國著名經濟學家,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第一位獲得者——薩謬爾森在他的大作《經濟學》中寫道:“貨幣M1的供給包括處在銀行之外的硬幣、處在銀行之外的紙幣和一切銀行的活期存款?!备鶕缎屡翣柛窭追蚪洕鷮W大辭典》和薩謬爾森《經濟學》,只要是中央銀行已經發(fā)行出來的紙幣和硬幣,只要是存在銀行的一切活期存款,只要是國內公眾所持有的貨幣,不管進入不進人流通都構成貨幣供給。在這里,筆者斗膽地說,不管《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是多么權威,不管薩謬爾森的名氣和對經濟理論的貢獻有多大,但是,他們對貨幣供給下的定義是否科學正確,是值得討論的。

馬克思說:“我們這里所說的通貨量,指的是一個國家內一切現有的流通的銀行券和包括貴金屬條塊在內的一切硬幣的總和?!边@就是說,貨幣供給并不是指中央銀行已經發(fā)行出來的紙幣、硬幣和商業(yè)銀行的存款,而是指進人流通中的紙幣、硬幣和被開具支票的存款。而那些貯藏在公眾手中的紙幣和硬幣,那些在銀行負債賬戶上還沒有被貸出的存款都不能算作貨幣供給。因為它們沒有進入流通領域,沒有變成真正的購買力,沒有轉化為需求。我們一再強調人們偏好貨幣,并不是偏好貨幣本身,而是偏好貨幣的購買力。

因此,那些沒有被花費的紙幣和硬幣,沒有被貸出的銀行存款,由于沒有進入流通領域,沒有轉化為購買力,它們的貨幣靈魂就離它們而去,也不構成貨幣供給。在貨幣市場上,貨幣供給就是貨幣盈余者對外所提供的貸款量。這個數量越多,貨幣供給越多,反之,貨幣供給就少。所以貨幣供給量是由流通領域中的貨幣量和進人借貸領域中的全部貨幣量構成的,不應該由銀行已發(fā)行出來的全部貨幣量來構成。在我國人們堅持后者,放棄前者,根本原因就是只學習西方的貨幣理論,忘記了馬克思的貨幣理論。

既然貨幣供給是由進人流通領域中的對商品和勞務進行購買的貨幣構成,那么,匯票和支票在購買中代替紙幣充當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構成貨幣供給這是人人都接受的事實。馬克思說:“幾乎每種信用形式都不時地執(zhí)行貨幣的職能,不管這種形式是銀行券,是匯票,還是支票,過程本質上都是一樣的,結果本質上也是一樣的。”“這一切形式的作用,都在于使支付要求權可以轉移?!边@就是說,除了紙幣和硬幣之外,匯票和支票也是貨幣。

既然我們承認匯票和支票代替紙幣在流通中充當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構成貨幣供給,那么,電子貨幣代替紙幣代替匯票和支票執(zhí)行流通和支付手段,理所當然地構成貨幣供給,這還有什么可疑義的呢?依據馬克思的貨幣供給理論,電子貨幣既新又不新。所謂不新,就是因為電子貨幣所起到的流通和支付手段的職能和傳統(tǒng)的匯票和支票沒有什么兩樣;所謂新,是因為傳統(tǒng)的匯票和支票是具有物理屬性的紙質貨幣,而電子貨幣是由純粹抽象的數字表現的沒有物理實體的貨幣。

既然電子貨幣像傳統(tǒng)的匯票和支票一樣在流通領域中發(fā)揮流通和支付手段的功能,那么,個人和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通過相互信任創(chuàng)造出來的電子貨幣就是貨幣,就構成了貨幣供給的一部分。隨著信用程度的普遍提高,計算機網絡的普及和應用,電子貨幣在總貨幣供給中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

寫到這里,我們就會清楚地明白,貨幣供給量就是在流通中的全部貨幣,不是中央銀行已經發(fā)行出來的全部貨幣。中央銀行發(fā)行出來的貨幣進入流通,就形成貨幣供給;不進人流通,就不形成貨幣供給。所以貨幣供給增加與否,不在于中央銀行發(fā)行了多少貨幣,而在于有沒有交易,有沒有貨幣流通。只有交易和信用去創(chuàng)造貨幣供給,增加貨幣供給。有了交易和信用,不僅由中央銀行發(fā)行的紙幣和硬幣進入流通后構成貨幣供給,就是由購買者、銷售者和金融機構自行創(chuàng)造的匯票、支票和電子貨幣,只要進入流通,執(zhí)行支付手段的職能也同樣是貨幣,也增加貨幣供給。貨幣供給主要是由貿易和信用決定的,并不是由中央銀行一手決定的。那么,說電子貨幣弱化了中央銀行對貨幣供給的管理和控制,這既不了解什么是貨幣供給,又夸大了中央銀行對貨幣供給的作用。為什么會產生這種錯覺呢?根源還是在于當代西方著名經濟學家對貨幣供給的錯誤表述。

第3篇

關鍵詞:電子貨幣銀行金融

貨幣在發(fā)展過程中經歷了三個階段:商品貨幣、紙張貨幣和電子貨幣。從貨幣的發(fā)展歷程可以看出:貨幣制度的變遷是為了提高貨幣流通速度、降低貨幣流通費用,從而降低商品交易費用。20世紀70年代以來,電子通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的一體化使經濟在生產、流通、消費的各個領域發(fā)生了革命性的變化。特別是以因特網為代表的網絡技術的迅速普及,使人類社會逐步向信息社會邁進。由于金融業(yè)對信息有超乎其他產業(yè)的特殊需求,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在這個網絡經濟時代,現代通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從根本上改變了金融業(yè)在業(yè)務處理、顧客服務、經營決策、管理拓展方面的技術環(huán)境。這些革命性的變革無疑都必須依賴于貨幣及支付手段相應的電子化。電子貨幣的出現和發(fā)展是20世紀末支付領域最為引人注目的事件,它正在并將會從根本上改變人們的消費習慣,改變銀行的經營方式。由于在降低交易費用上的巨大優(yōu)勢,電子貨幣取代傳統(tǒng)通貨已經成為一種不可避免的趨勢。當然電子貨幣對傳統(tǒng)銀行業(yè)也提出了一定的挑戰(zhàn),商業(yè)如何應對電子貨幣的沖擊就成了商業(yè)銀行發(fā)展過程中不得不面對的一個問題。

一、電子貨幣相關概念解析

20世紀以來,電子商務在世界范圍內悄然興起,作為其支付工具的電子貨幣也隨之產生和發(fā)展。電子貨幣的產生被稱為是繼中世紀法幣對鑄幣取代以來,貨幣形式發(fā)生的第二次標志性變革,并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它的應用與發(fā)展不僅會影響到電子商務的進行,而且會影響到全球的金融體系。

(一)電子貨幣的定義

電子貨幣就是由消費者(及相對的特約商戶)占有的,存儲在一定電子裝置中,代表一定的貨幣價值的“儲值”或“預付價值”的產品。具體而言,這里所講的電子裝置通常包括兩種形態(tài):以IC卡為媒質的智能卡和以計算機為基礎的電子貨幣載體。電子貨幣的貨幣價值以數字信息的方式存儲在電子裝置載體中,表現為各種各樣的儲值卡、智能卡,以及利用計算機網絡進行支付的貨幣形態(tài)。電子貨幣不是紙質的,也不像電子資金劃撥一樣涉及到銀行,這種新的貨幣形態(tài)可以離開銀行的中介作用,在交易過程中不用同存款發(fā)生密切聯(lián)系。就其現階段而言還只是一種新的支付形式,還要以現有存款為基礎。

(二)電子貨幣的特性

1、電子貨幣是以計算機技術手段為依托,通常以各類電子設備(如智能卡)及計算機存儲器為價值載體的貨幣

電子貨幣主要有卡類和計算機兩種載體。以卡類為載體的電子貨幣,卡中的芯片能夠根據事先存儲在里面的程序和外部銷售終端或其他設備(如電子錢包)的指令存儲和處理信息。借助特殊的設備和終端,卡中代表金錢的信息可以被識別,并且按照指令進行轉移。而以計算機為載體的電子貨幣進行交易時,需要借助個人計算機和互聯(lián)網,交易前要先下載或從發(fā)行人那里獲得專門的軟件,通過特殊的軟件和計算機的處理能力,實現電子貨幣數額的計算和轉移。這種強大的存儲和處理能力是傳統(tǒng)的提款卡所不具備的。提款卡主要是通過輸入密碼同中央數據庫相聯(lián)系,通過中央數據庫增減相應的金額,卡本身不存在代表電子貨幣信息的增減。

2、電子貨幣是一種信息貨幣

電子貨幣說到底不過是觀念化的貨幣信息,它實際上是由一組含有用戶的身份、密碼、金額、使用范圍等內容的數據構成的特殊信息,因此也可以稱其為數字貨幣。人們使用電子貨幣交易時,實際上交換的是相關信息,這些信息傳輸到開設這種業(yè)務的商家后,交易雙方進行結算,要比現實銀行系統(tǒng)的方式更省錢、更方便、更快捷。

3、電子貨幣價值傳送的無紙化

電子貨幣是現實貨幣價值尺度和支付手段職能的虛擬化,是一種沒有貨幣實體的貨幣。電子貨幣是在電子化技術高度發(fā)達的基礎上出現的一種無形貨幣。一般來說,電子貨幣的價值通過銷售終端從消費者手里傳送到貨物銷售商家手中,商家再回贖其手里的貨幣。商家將其手里持有的電子貨幣傳送給電子貨幣發(fā)行人從其手里回贖貨幣,或者傳送給銀行,銀行在其賬戶上借記相應金額,銀行再通過清算機構同發(fā)行人進行結算。整個過程是無紙化的。所謂無紙化是與票據、信用卡相比較而言。而且,電子貨幣可以在各個持有者之間直接轉移貨幣價值,不需要第三方如銀行的介入,這也是電子貨幣同傳統(tǒng)的提款卡和轉賬卡的本質區(qū)別。電子貨幣在這一點上,很類似于真正貨幣的功能。

4、電子貨幣是可以進行支付的準通貨

電子貨幣能否被稱為通貨,關鍵在于電子貨幣能否獨立地執(zhí)行通貨職能。就目前而言,電子貨幣可以起到支付和結算的作用,但電子貨幣只是蘊涵著可能執(zhí)行貨幣職能的準貨幣。首先,電子貨幣缺少貨幣價格標準,因而無法單獨衡量和表現商品的價值和價格,也無法具有價值保存手段而只有依附于現實貨幣價值尺度職能和價值儲藏職能;其次,由于電子貨幣是以一定電子設備為載體—智能卡和計算機,其流通和使用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設施條件及軟件的支持。因此,尚不能真正執(zhí)行流通手段的職能;最后,盡管目前電子貨幣最基本的職能是執(zhí)行支付手段,但是現有的各種電子貨幣中的大多數,并不能用于個人之間的直接支付,而且向特約商戶支付時,商戶一方還要從發(fā)行電子貨幣的銀行或信用卡公司收取實體貨幣后,才算完成了對款項的回收,電子貨幣不能完全獨立執(zhí)行支付手段的職能??梢姮F階段的電子貨幣是以既有通貨為基礎的新的貨幣形態(tài)或是支付方式。

二、電子貨幣對傳統(tǒng)銀行業(yè)的挑戰(zhàn)

伴隨著社會的信息化、網絡化,銀行的主要功能由依賴于存、貸款數量的資金中介功能,向為顧客提供電子清算服務和信息服務功能的重心傾斜。在這一變化中,傳統(tǒng)銀行業(yè)面臨的主要問題有三:一是電子貨幣的發(fā)行主體、信用創(chuàng)造等在法律上如何定位;二是如何保證電子貨幣的安全性,以及如何規(guī)避電子清算系統(tǒng)風險;三是銀行傳統(tǒng)的經營管理模式如何向信息化經營轉變,與金融電子化趨勢相適應。

(一)電子貨幣的發(fā)行主體

目前國際間對電子貨幣的發(fā)行主體這一金融監(jiān)管的對象的認識尚存在較大分歧。歐洲大陸各國認同這樣的觀點,即電子貨幣的發(fā)行應該包含在金融機構的業(yè)務中,其發(fā)行主體應該屬于金融監(jiān)管的對象之一。1998年,歐盟委員會在歐盟理事會提交的指令草案中規(guī)定,發(fā)行電子貨幣的機構與傳統(tǒng)意義上的“信用機構”享有同樣的市場準入權利和相同的競爭條件。這體現在:第一即使電子貨幣發(fā)行機構無意從事傳統(tǒng)信用機構所提供的全部金融服務,它依舊有權在整個歐盟成員國范圍內自由從事經營活動;第二電子貨幣發(fā)行機構只接受設立地成員國一國的管理和監(jiān)督,這也使其在經營條件上與傳統(tǒng)的信用機構完全相同。在美國和英國,占主導性的觀點則是,若對電子貨幣的發(fā)行主體進行嚴格的監(jiān)管和限制,會損害民間機構的技術開發(fā)和創(chuàng)造精神,把電子貨幣的發(fā)行限定于金融機構還為時過早,因為一些證券公司、特殊貸款公司、非銀行支付供應商、信用機構也能提供電子貨幣服務。如果將電子貨幣的發(fā)行主體限定于中央銀行,則存在著尖銳的矛盾和沖突。因為貨幣是中央銀行獨有的利益,它來自貨幣發(fā)行權,即能使市場參與者將其負債作為貨幣的權利,該利益反映在對生息資產通過以發(fā)行貨幣的方式進行無息或者低息融資的回報上。如果法定貨幣被私人電子貨幣所取代,這部分中央政府收入來源就會喪失或者減少。如果由中央銀行以某種形式發(fā)行電子貨幣,不僅可以向消費者提供無風險的電子支付產品,還可以換回貨幣收益的損失。但這樣做的代價很大,因為政府的介入會沖淡市場活力的發(fā)揮,抑制私營領域的發(fā)展,阻礙進一步的金融創(chuàng)新,而且高風險的新興商務可能會浪費納稅人的錢財。從目前來看,各國只允許銀行發(fā)行電子貨幣,從而有利于對其監(jiān)管。

(二)銀行的結算職能

隨著小額結算方法的多樣化,以及開放式網絡結算服務使用者隊伍的不斷擴大,結算業(yè)務作為銀行固有業(yè)務的地位受到越來越大的威脅,結算業(yè)務的提供者已超出銀行范圍。例如電信、交通、旅游等行業(yè)發(fā)行的名目繁多的、儲值性質的磁卡或IC卡,實際上已成為新形式的“結算帳戶”。例如儲值卡的發(fā)行公司,在銷售卡時,即與購買者之間產生了借貸關系,這筆資金是在儲值卡使用時逐步清算的。這種資金清算,與銀行存款用作結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這些行業(yè)能用更低的價格,通過電話、因特網,提供更貼近顧客需求的服務,那么在結算業(yè)務領域,銀行將可能被其他行業(yè)奪去更多的機會。

另外,以往企業(yè)間交易的買賣雙方,其資金授受都是通過銀行中介進行的,銀行可以從中收入一定比例的手續(xù)費。但是,隨著金融EDI的應用,促進了貨款的相互抵沖及企業(yè)間的差額結算,這對企業(yè)無疑有效地削減了手續(xù)費支出。同時,隨著企業(yè)EDI應用的發(fā)展,這種結算方法必將在企業(yè)集團內部普及。其結果是,雙方的交易信息不必通過銀行即可相互交換,貨款的抵沖也不必經過銀行即可進行,銀行不僅喪失了手續(xù)費的收入,而且無法掌握企業(yè)的資金流向。這對銀行的結算職能及資金監(jiān)督職能又是一個挑戰(zhàn)。

(三)結算網絡的國際競爭

電子貨幣、電子結算發(fā)展的結果,將為使用者跨越國境利用由外國經營者提供的結算服務創(chuàng)造了更多機會。特別是由于因特網的發(fā)展而形成了世界范圍的通信網絡,以電子貨幣進行的結算服務,已出現無國籍化的動向,國內金融機構與外國機構之間將處于直接競爭的環(huán)境。如何增強結算網絡的國籍競爭力,已成為各國銀行必須考慮的重要問題。同時,為了保護使用者利益,1997年5月,10國財政部長、中央銀行總裁會議(G10)下設的電子貨幣作業(yè)部的報告書中指出:關于跨越國境的電子貨幣及電子結算的使用,在法律、行政、司法等方面的管轄權問題是復雜的,并且某些方面可能是不明確的,即使是對國內的使用者,其保護措施和監(jiān)督體制也不盡完善。因此,由外國主體發(fā)行的電子貨幣和提供的結算服務,目前應限定其范圍。

三、電子貨幣對商業(yè)銀行經營的沖擊及應對策略

我國已由中國人民銀行為牽頭單位,配合國家各主要商業(yè)銀行及金融機構聯(lián)合建設中國金融數據通信網和全國銀行卡信息交換中心,充分利用金融系統(tǒng)電子化基礎設施,加強中央銀行的支付清算職能,加快資金周轉速度,以逐步確立和完善我國支付清算體制,加快實現全國范圍內銀行卡跨行、異地支付業(yè)務授權及清算信息自動交換。目前,我國金融卡發(fā)卡量超過10300萬張,全國金融卡信息交換中心和清算中心已建立,金融衛(wèi)星網擁有646個衛(wèi)星站,覆蓋了全國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和700多個縣,全國電子聯(lián)行平均每天往來5萬多筆,轉匯金額平均每天達800——1000億元,大大提高了轉匯效率,縮短了資金在途時間,平均每天為企業(yè)減少利息開支500萬元。金融卡的發(fā)行,使得消費群體、商業(yè)領域和銀行之間形成了互相支持、簡易方便、安全可靠、促進發(fā)展的緊密關系,非金融卡發(fā)卡量突破1億張,廣泛地應用于交通、水電、煤氣、醫(yī)療衛(wèi)生、安全保衛(wèi)等方面。

(一)電子貨幣對商業(yè)銀行經營的沖擊

1、對銀行生存和經營的挑戰(zhàn)

電子貨幣的普遍使用,使得網絡銀行的出現成為必然。就目前而言,網絡銀行有兩類:一種是完全依賴于互聯(lián)網發(fā)展起來的網絡銀行,另一類是指傳統(tǒng)銀行運用公共互聯(lián)網,把網上銀行業(yè)務作為銀行零售業(yè)務柜臺的延伸,達到24小時不間斷服務的目的,并節(jié)省銀行的經營成本的模式,完全意義上的網絡銀行即第一類網絡銀行。根據美國BoozAllen和Hamilton公司1996年4月公布的調查報告,網絡銀行經營成本僅相當于經營收入的15%——20%,而傳統(tǒng)銀行的經營成本占到了收入的60%,開辦一個互聯(lián)網銀行所需的成本只有100萬美元,還可用電子郵件等技術提供一種全新的真正的雙向交流方式,而建立一個傳統(tǒng)銀行分支機構需要150萬——200萬美元,外加每年的附加經營費用35萬——50萬美元。從這些數據不難看出,網絡銀行業(yè)務成本優(yōu)勢顯著,對傳統(tǒng)銀行的經營已構成威脅。

2、對客戶市場占有率的沖擊

電子貨幣是通過電子網絡發(fā)行并可在全球范圍內流通的貨幣,這就使一國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fā)行的權力被打破,于是世界上那些擁有先進技術和大量資本的機構和個人(如軟件公司、電信業(yè)者、中介業(yè)者等)像商業(yè)銀行一樣都將發(fā)行和經營電子貨幣作為其主要業(yè)務。這種狀況給商業(yè)銀行進行信用創(chuàng)造的基礎帶來了嚴重沖擊。如果其他公司發(fā)行了代表自己品牌的電子貨幣,那么這些公司就可能越過銀行單獨向客戶提供金融服務,其中包括向客戶提供電子貨幣。電信、交通、旅游等行業(yè)發(fā)行的名目繁多的、儲值性質的磁卡或IC卡,實際上已成為新形式的“結算賬戶”。例如儲值卡的發(fā)行公司在銷售卡時即與購買者之間產生了借貸關系,這筆資金是在儲值卡使用時逐步清算的。這種資金清算與銀行存款結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這些行業(yè)能用更低的價格,通過電話、因特網提供更貼近顧客需求的服務,那么在結算業(yè)務領域銀行將可能被其他行業(yè)奪去更多的機會。

3、對銀行經營方式的沖擊

傳統(tǒng)銀行的銷售渠道是分行及其廣泛分布的營業(yè)網點,獲取規(guī)模經濟的途徑是不斷追加投資和多設網點,發(fā)展的基礎是資金利差。隨著電子貨幣的出現,其經營方式將受到極大的沖擊。一方面電子貨幣的使用多依賴于計算機網絡系統(tǒng),這就使僅有廣泛分布的營業(yè)網點而沒有便利的計算機服務網絡的銀行經營寸步難行;另一方面電子貨幣的多樣性會無形中削弱銀行信貸的規(guī)模,也將使得銀行賴以發(fā)展的基礎發(fā)生動搖。因此一些金融界有識之士指出,商業(yè)銀行如果近幾年內拿不出可行的電子貨幣,那么其他電子貨幣發(fā)行單位將搶占更大的市場。這無疑對傳統(tǒng)的商業(yè)銀行經營方式產生了巨大的沖擊。

(二)我國商業(yè)銀行應對電子貨幣的策略

電子貨幣產品的開發(fā)對銀行業(yè)務發(fā)展的推動作用是顯而易見的。目前,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步伐的加快,各家商業(yè)銀行的競爭生存意識迅速加強,利用金融業(yè)務及工具創(chuàng)新來擴大市場份額的工作力度日益加大,各家商業(yè)銀行都已意識到了電子貨幣市場所蘊藏的巨大商機,哪家銀行在該領域領先一步,其就將獲得巨大的發(fā)展空間。

1、加快金卡工程建設速度,開發(fā)以金卡為核心的表外業(yè)務品種

1993年國務院聽取電子部關于實施電子貨幣工程(金卡工程)的總體方案,并于1994年成立了國家金卡工程協(xié)調領導小組。標志著我國金卡工程的開始。我國金卡工程的應用目標是先從銀行卡(信用卡、智能卡)起步,建立現代化的實用電子貨幣系統(tǒng),具體而言就是建立和完善銀行卡授權、結算、發(fā)卡、流通、服務體系,最終減少現金流通量,以電子貨幣(信用卡、智能卡)替代現金流通,與國際金融支付體系接軌。實施“金卡工程”發(fā)卡銀行之間可以實現資源共享、通存通兌,可以實現銀行電子化、網絡化。

“金卡工程”最初的重點在于推廣信用卡和其他銀行卡的應用。這是由于我國網絡環(huán)境相對歐美而言比較差,且我國的支付工具也相對比較落后,現金交易占了交易總金額的很大部分,支票和信用卡的使用仍處在起步階段。因此,確定先發(fā)展銀行卡為支付工具,再在此基礎上發(fā)展智能卡。智能卡是銀行卡發(fā)展的比較高級的形式尤其是智能IC卡。目前在我國12個金卡工程試點城市銀行卡信息交換系統(tǒng)全面投入運行。1999年初,各商業(yè)銀行卡發(fā)卡量達1億多張,銀行IC卡300多萬張。我國IC卡產業(yè)起步雖晚,但發(fā)展迅速。IC卡在我國的生產、應用發(fā)展更是迅猛。目前已在金融、商貿、交通、電信、醫(yī)療、衛(wèi)生、社會保障、旅游人口管理以及公共事業(yè)收費管理等領域得到廣泛應用,并取得初步成效。2002年我國IC卡發(fā)卡金融機構達55家,發(fā)卡量達3.8億張。可以受理銀行卡的飯店、商店、賓館等特約商戶約13萬家,各金融機構裝備的自動柜員機總計5萬臺,銷售點終端機34萬臺,全國受理銀行卡的電子化業(yè)務網點13萬個,截止2002年交易總額為84532億元。其增長速度大大超過世界平均增長的水平。我國金融電子化系統(tǒng)建設己經具有一定的規(guī)模,實施了電子貨幣(銀行卡)工程。

目前我國商業(yè)銀行信用卡業(yè)務種類較多,使用范圍局限性較大,使用成本較高,尚不方便快捷。因此我國四大國有獨資銀行應加快信用卡合作開發(fā)步伐,將現在的四大信用卡合為一卡,增強信用卡的服務功能。一方面方便客戶使用,另一方面可以使商業(yè)銀行降低成本,提高競爭能力。同時為商業(yè)銀行表外業(yè)務創(chuàng)新提供合作的條件。四大國有獨資銀行可率先統(tǒng)一表外業(yè)務創(chuàng)新的標準,開發(fā)以信用卡業(yè)務為核心的各種新型服務工具,隨著金卡工程的實施推動我國電子貨幣的使用,同時加速電子貨幣創(chuàng)新步伐,用以抗擊網絡銀行對其業(yè)務的可能沖擊。

2、積極開發(fā)新工具,進行業(yè)務創(chuàng)新

一方面商業(yè)銀行要積極擴展原來的銀行業(yè)務如在柜臺之外辦理存款取款,開設個人理財賬戶如消費賬戶、投資賬戶、外匯交易賬戶等,以辦理及個人消費信貸、教育投資信貸、投資組合工具等業(yè)務,積極與各大型商場、超市等電子貨幣使用頻繁的單位聯(lián)系,在以上單位設立POS機等,將銀行、單位、政府、個人連接起來,形成一個以商業(yè)銀行為核心的龐大的服務網絡,以降低風險,增加收益,抵御電子貨幣帶來的商業(yè)銀行收益減少的危險;另一方面商業(yè)銀行要積極進行網上銀行業(yè)務的創(chuàng)新。隨著以IP網絡技術為主導的信息革命的深化,傳統(tǒng)銀行以存款、貸款和轉帳結算為主的資金信用中介將逐漸弱化,因為新的在線電子支付的手段不斷更新將不斷削弱銀行在結算方面降低貨幣流通和商品流通過程交易費用的比較優(yōu)勢,從而網上業(yè)務的重點將日益向為公司和個人提供理財咨詢和金融增值服務方面轉移,Internet網、電子商務和電子貨幣使傳統(tǒng)銀行在分支機構和結算體系方面的優(yōu)勢蕩然無存。借助Internet網,總分行制商業(yè)銀行能夠在網上實時、快捷地提供個性化、互動性極強的金融服務,結算支付將逐漸成為廉價的、甚至在將來是免費的無償金融服務,因為這是網上銀行爭奪客戶和網上金融市場份額所內生的競爭機制的必然結果,網上銀行將日益向網上證券交易、網上保險、網上拍賣和其他網上投資業(yè)務方面發(fā)展,網上銀行在這些領域提供高附加值的金融信息增值服務,隨著網上銀行電子貨幣資金的相對充裕,網上投資理財技能將成為稀缺的信息資本,銀行業(yè)與證券業(yè)將日益走向融合,關于投資咨詢和理財的信息資本的運營效益將日益成為決定網上銀行成敗的關鍵。

3、建立以客戶為導向的主要營銷方式

電子貨幣的應運而生使商業(yè)銀行之間和其他金融企業(yè)、非金融企業(yè)對電子貨幣的流通總規(guī)模有重要的影響,從而商業(yè)銀行的職能必須進行重大轉型,商業(yè)銀行之間將為爭奪網上電子貨幣支付、結算上的市場份額而進行激烈的競爭,為此商業(yè)銀行必須不斷地提高在線電子貨幣支付和結算的服務質量,甚至會導致這幾項業(yè)務走向完全的免費,商業(yè)銀行和其他在線金融服務企業(yè)爭奪網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權更加激烈。網上商業(yè)銀行爭奪網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權在本質上就是爭奪網上客戶群,就是爭奪網上金融市場份額。網上銀行收回經營成本所依賴的經營收入和資本收人,將主要依賴網上廣告收人、投資理財咨詢服務收人和馳名品牌、商業(yè)銀行的馳名網站門戶的數字化品牌在股票市場增值。商業(yè)銀行要根據客戶的不同要求進行金融創(chuàng)新,提供與其需要相適應的電子貨幣類的金融服務。同時采用一定的激勵手段,如為強化消費者信心,商業(yè)銀行可以考慮對在使用電子貨幣中遭受損失的客戶給予一定的賠償。商業(yè)銀行要真正建立起以客戶為導向的營銷模式,使客戶不管何時何地都可以享受銀行提供的更安全、更便捷的服務,爭取占有更多的顧客群。

4、建立完善的電子貨幣支付系統(tǒng)

安全性一直是電子貨幣使用過程中最為關注的問題,就總體形勢來看,為保證Internet下信用卡支付的安全性,VISA、Mastercard、Microsoft、Netscape和GTE等專門簽訂了Internet信用卡支付的安全電子交易協(xié)議,以期建立更加安全的Internet信用卡支付系統(tǒng)。目前正在運行的無條件匿名電子支付系統(tǒng)和可記錄的匿名電子現金支付系統(tǒng)能在相當程度上保證電子貨幣支付的安全性。但是由于網絡安全技術的局限,目前人們對銀行電子貨幣安全性的擔憂并未減輕,任何經營電子銀行業(yè)務和電子貨幣業(yè)務的機構都希望他們的帳戶管理和風險管理系統(tǒng)能受到嚴格的控制,能夠防止虛假電子貨幣在系統(tǒng)上進行交易。但事實上,由于計算機技術的發(fā)展,多條信息途徑的使用,系統(tǒng)的安全性越來越難以得到保證。計算機黑客可以在任何地方通過網絡進入電子銀行系統(tǒng)。安全性風險的防范越來越重要。對于電子貨幣業(yè)務,如果安全系統(tǒng)被破壞,則可能導致欺騙業(yè)務發(fā)生。而對于其他形式的電子銀行業(yè)務,未經授權的闖入既可為銀行帶來直接損失,也可以產生其他問題。例如電腦黑客通過網絡闖入電子銀行業(yè)務系統(tǒng),尋找使用客戶的機密材料,使客戶利益受損。而缺乏對系統(tǒng)的嚴密控制,外部的第三者闖入系統(tǒng)設置病毒,會給銀行帶來更大的損失。電子銀行及電子貨幣既可能遭受外來者入侵,更容易受到內部職員的破壞。某些心術不正的職員可通過在暗中獲得的數據進入客戶的帳戶竊取資金,而另外一些職員不經意的錯誤也可能對銀行計算機系統(tǒng)的運行產生危害。這就要求商業(yè)銀行繼續(xù)努力,建立真正完善和安全的電子貨幣支付系統(tǒng),促進電子貨幣業(yè)務的發(fā)展。

結論

雖然我國金融電子化起步較晚,離國際先進水平尚有較大距離,但近年各家銀行相繼推出了各種與電子貨幣有關的服務,主要集中在零售業(yè)務領域。例如,使用信用卡支付的銀行POS系統(tǒng),以及使用IC卡代替現金用于小額支付的預付式系統(tǒng)等。隨著經濟發(fā)展和國內網絡用戶的不斷擴大,社會對電子貨幣、網絡銀行業(yè)務的需求必將迅速增長。對于商業(yè)銀行而言,面對信息技術進步、金融國際化、傳統(tǒng)銀行業(yè)務衰退等國際性發(fā)展趨勢,重新認識銀行固有的結算、信用創(chuàng)造、資金中介等職能,重新檢討銀行業(yè)務的發(fā)展方向,制定新的經營戰(zhàn)略,是經營管理層當前的重要任務。其中,對目前正在開展的電子交易業(yè)務,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如何與Internet結合,應積極研究并及時展開工作。首先抓緊時機上網,以防再度發(fā)生被搶注“域名”事件。網絡銀行業(yè)務可從信息、提供信息服務、咨詢服務開始,直至全方位的交易服務,分階段逐步展開。否則,將會喪失發(fā)展機遇,其損失無可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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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題目:基于淘寶平臺的桂林特產網絡營銷研究

一、文獻綜述

網絡營銷仍然屬于市場營銷理論的范疇,它在強化了傳統(tǒng)市場營銷理論的同時。也提出了一些不同于傳統(tǒng)市場營銷的新理論。目前網絡營銷主要建立在以下基礎理論之上:

(一)國外研究

(1)網絡整合營銷理論

在傳統(tǒng)市場營銷策略中,由于技術手段和物質基礎的限制,產品的價格、宣傳和銷售的渠道、商家(或廠家)所處的地理位置以及企業(yè)促銷策略等就成了企業(yè)經營,市場分析和營銷策略的關鍵性內容。而網絡互動的特性使得顧客能夠真正參與到整個營銷過程中來,顧客不僅參與的主動性增強,而且選擇的主動性也得到加強,在滿足個性化消費需求的驅動之下,企業(yè)必須嚴格地執(zhí)行以消費者需求為出發(fā)點、以滿足消費者需求為歸宿點的現代市場營銷思想。否則顧客就會選擇其他企業(yè)的產品。所以,網絡營銷首先要求把顧客整合到整個營銷過程中來,從他們的需求出發(fā)開始整個營銷過程。這樣,要求企業(yè)同時考慮顧客需求和企業(yè)利潤。

據此,以舒爾茲教授為首的一批營銷學者從顧客需求的角度出發(fā)研究市場營銷理論,提出了4C組合。其要點是:

第一,先不急于制定產品策略(product),而以研究消費者的需求和欲望(Consumer'swantsandneeds)為中心,賣消費者想購買的產品。

第二,暫時把定價策略(Price)放到一邊,而研究消費者為滿足其需求所愿付出的成本(Cost)。

第三,忘掉渠道策略(Place),著重考慮怎樣給消費者方便(Convenience)以購買到商品。

第四,拋開促銷策略(Promotion),著重于加強與消費者溝通和交流(Communication)。

(2)網絡“軟營銷”理論

網絡營銷是一種“軟營銷”。這是網絡營銷中有關消費者心理學的另一個理論基礎。導出這個理論基礎的原因仍然是網絡本身的特點和消費者個性化需求的回歸。

“強勢營銷”是工業(yè)化大規(guī)模生產時代的營銷方式。傳統(tǒng)營銷中最能體現強勢營銷特征的是兩種促銷手段:傳統(tǒng)廣告和人員推銷。這兩種營銷模式企圖以一種信息灌輸的方式在消費者心中留下深刻印象,而不管你是否需要和喜歡(或憎惡)它的產品和服務。在網絡上這種以企業(yè)為主動方的強勢營銷(無論是有直接商業(yè)利潤目的的推銷行為還是沒有直接商業(yè)目標的主動服務,是遭到唾棄并可能遭到報復的。

網絡營銷必須遵循一定的規(guī)則,這就是“網絡禮儀”。網絡禮儀是網上一切行為都必須遵守的規(guī)則。網絡營銷也不例外?!败洝睜I銷的特征主要體現在“遵守網絡禮儀的同時通過對網絡禮儀的巧妙運用從而獲得一種微妙的營銷效果”。概括地說,軟營銷和強勢營銷的一個根本區(qū)別就在于,軟營銷的主動方是消費者而強勢營銷的主動方是企業(yè)。個性化消費需求的回歸也使消費者在心理上要求自己成為主動方,而網絡的互動特性又使他成為主動方真正有了可能。他們不歡迎不請自到的廣告,但他們會在某種個性化需求的驅動下自己到網上尋找相關的信息、廣告,此時的情況是企業(yè)在那兒靜靜地等待消費者的尋覓,一旦消費者找到你了,這時你就應該活躍起來,使出渾身解數把他留住。更美好的未來是永久的忠誠!

(3)網絡直復營銷理論

根據美國直復營銷協(xié)會(ADMA)為直復營銷下的定義,直復營銷是一種為了在任何地方產生可度量的反應和(或)達成交易而使用一種或多種廣告媒體的相互作用的市場營銷體系。網絡作為一種交互式的可以雙向溝通的渠道和媒體,它可以很方便為企業(yè)與顧客之間架起橋梁,顧客可以直接通過網絡訂貨和付款,企業(yè)可以通過網絡接收定單、安排生產,直接將產品送給顧客。基于互聯(lián)網的的直復營銷將更加吻合直復營銷的理念。

(二)國內研究

我國的專家學者也對網絡營銷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如:劉寶成認為網絡營銷是指以互聯(lián)網為媒介,以實現交易為核心的各種營銷活動及其過程。陳月波認為,網絡營銷是企業(yè)整體營銷戰(zhàn)略的一個組成部分,是建立在互聯(lián)網基礎之上,借助于互聯(lián)網更有效地滿足顧客的需求和欲望,從而實現企業(yè)營銷目標的一種手段。

王汝林認為,網絡營銷是包含以下含義:是數字經濟時代的一種嶄新的營銷理念和營銷模式;是近年來眾多營銷理念的進展,凝練和升華;是促使企業(yè)開辟廣闊市場,獲取增值效益的馬達;是連接傳統(tǒng)營銷,又引領和改造傳統(tǒng)營銷的一種可取形式和有效方法;是用信息化技術進行的全部營銷活動;是提升企業(yè)核心競爭力的一把金鑰匙。

唐德才,錢敏等認為,網絡營銷是一個非常廣泛的概念,它包括新時代的傳播媒體Internet,信息高速公路,數字電視網,電子貨幣交換方式等。

葉曉宏認為,網絡營銷的實質是通過網絡,它著眼于信息流。

王耀球,萬曉則認為,網絡營銷是個人或組織借助或通過互聯(lián)網創(chuàng)造,提供并與他人交換有價值的產品以滿足自身需要和欲望的一種社會活動管理過程。他們對網絡營銷的理解是:網絡營銷的實質是一種營銷功能或過程,而不是一種理論或一門學科;主體是“個人或組織”;目的是滿換雙方的需要;本質是“商品交換”;手段是企業(yè)的整體性營銷活動;內容是產品;特征是網絡在市場營銷活動中的應用。

張泉馨和王凱平則認為網絡營銷的實質是顧客需求管理。他們提出,凡是借助于互聯(lián)網進行的、利用現代信息工具,通過更好地滿足顧客需求(包括精神和物質的)來實現企業(yè)市場營銷目標的營銷活動,都可以稱之為網絡營銷。

盧泰宏教授在《因特網營銷教程》中下定義:因特網營銷(eMarketing)是指在虛擬的因特網基礎上,為目標顧客制造、提品或服務,與目標顧客進行網上溝通的一系列戰(zhàn)略管理過程。

馮英健認為網絡營銷是企業(yè)整體營銷戰(zhàn)略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為實現企業(yè)總體經營目標所進行的,以互聯(lián)網為基本手段營造網上經營環(huán)境的各種活動。據此,他提出網絡營銷的核心思想就是“營造網上經營環(huán)境”。

姜旭平指出,網絡營銷不等于網上銷售、網上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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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內容摘要:電子貨幣在我國尚處于萌芽階段,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進步和經濟全球化的發(fā)展,電子貨幣的日益成熟必將對個人以及社會造成深遠影響。本文通過對電子貨幣的層次構想,界定現在的電子貨幣只能算狹義電子貨幣,認為其本質只能是準貨幣,不可能替代傳統(tǒng)貨幣。

關鍵詞:貨幣層次電子貨幣本質

1文獻回顧

關于電子貨幣的定義,巴塞爾委員會(Basle,1998)提出:電子貨幣是指在零售支付機制中,通過銷售終端、不同的電子設備之間以及在公開網絡上執(zhí)行致富的“儲值”和預支付機制。歐洲中央銀行在《電子貨幣》的報告(1998)中認為電子貨幣是“以電子方式存儲在技術設備中的貨幣價值,是一種預付價值的無記名支付工具,被廣泛用于向除電子貨幣發(fā)行人以外的其他人的支付,但在交易中并不一定涉及銀行賬戶”。

2電子貨幣層次的構想

廣義電子貨幣。仿照經濟學家對傳統(tǒng)貨幣的定義,很自然地,可以對電子貨幣作如下定義:電子貨幣是指在商品或勞務的電子化支付過程中,或在債務的電子化償還中被普遍接受的任何東西。本文將電子化支付或償還過程中的這種價值載體稱為廣義電子貨幣,記做EM2。

狹義電子貨幣。國際清算銀行對電子貨幣的定義為:“記錄消費者能夠使用的資金或價值的儲值或預付產品,這些產品儲存在消費者持有的設備上。這個定義包括預付卡(有時稱為電子錢包)以及使用計算機網絡的預付軟件產品”。巴塞爾銀行監(jiān)管委員會認為:“電子貨幣是指在零售支付機制中,通過銷售終端、不同的電子設備之間以及在公開網絡(如互聯(lián)網)上執(zhí)行支付的儲值和預付機制”。它們談到的電子貨幣是電子化轉移價值過程中的價值載體,而且是能夠被存儲的。因此,本文將狹義電子貨幣定義為具備價值儲藏職能的電子貨幣,這個集合是EM2的一個子集,記為EM1。

流動電子貨幣。這種流通電子貨幣代表了對發(fā)行者有要求權的貨幣價值,具備以下特征:存儲在電子設備上;其價值等于發(fā)行機構收到的傳統(tǒng)貨幣價值;通過承諾可被使用者外的人接受為支付媒介。目前我國還沒有出現完全具備這些特征的電子貨幣。

3電子貨幣本質的界定

(一)政治經濟學對于貨幣的界定

馬克思政治經濟學理論中,貨幣在金屬貨幣本位制度條件下是“固定起一般等價物作用的特殊商品,體現著一定的生產關系。貨幣具有價值尺度、流通手段、貯藏手段、支付手段與世界貨幣五種基本職能”。

(二)從電子貨幣層次看電子貨幣的本質

1.廣義電子貨幣。對照上述定義,分析日常生活中經常使用的與銀行有關的借記卡是否屬于電子貨幣的存儲工具。將瞬間完成的支付過程分拆成幾步:第一步是消費者A的活期存款減少,商家B的活期存款不變,此時消費者A的活期存款轉化成等額的電子貨幣;第二步是電子貨幣從消費者A的活期賬戶轉到商家B的活期賬戶;第三步是等額的電子貨幣轉化成商家B賬戶上的活期存款。由于銀行電子化資金劃撥的速度太快,電子貨幣在這個過程中迅速產生又迅速消失了,我們看到的只是消費者A的活期存款減少以及商家B的活期存款增加。因此,在持卡人使用借記卡進行消費的過程中,雖然持卡人對商家進行的是電子化支付,但是由于電子貨幣迅速產生并迅速消失,借記卡根本無法存儲這個價值載體。即電子貨幣沒有通貨的價值貯藏功能。

2.狹義電子貨幣。騰訊Q幣、網易POPO幣等網絡貨幣,以及手機儲值卡、公交IC卡和學生食堂使用的飯卡中儲存的價值載體,都是狹義的電子貨幣。

人們利用傳統(tǒng)貨幣購買儲值卡或對儲值卡充值,然后使用卡上存儲的電子貨幣支付服務費用,支付對象為發(fā)行電子貨幣的商家。狹義電子貨幣的局限性在于不能夠在消費者之間,消費者與商家之間,商家與商家之間自由流通。

3.流通電子貨幣。電子貨幣若要實現對傳統(tǒng)貨幣的完全替代,必須能夠充當一般等價物而被消費者廣泛接受。實現這一目標的前提之一是電子貨幣不能由各商家獨立發(fā)行、各自為陣,而必須由類似于中央銀行的發(fā)行機構統(tǒng)一發(fā)行。在這種情況下,電子貨幣被普遍接受,行使交易媒介的職能,實現了對傳統(tǒng)貨幣的完全替代。這種貨幣才是嚴格意義上的流通電子貨幣。它是上述狹義電子貨幣EM1的一個子集,本文將其記為EM0。

綜上,仿照傳統(tǒng)貨幣的定義形式和層次劃分,電子貨幣從大到小可以劃分為三個層次:廣義電子貨幣、狹義電子貨幣和流通電子貨幣。按照這個劃分,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廣泛存在的是狹義的電子貨幣,它們并不能實現對傳統(tǒng)貨幣的完全替代,本質不是貨幣,而只能算準貨幣。

參考文獻:

第6篇

電子貨幣最早的構想是德國發(fā)明家提出的IC卡,而真正的產品化是在1984年由法國一家通訊服務公司將之應用在電話卡上,當消費者進行消費時,可從電子裝置上直接扣除相應量價值,因此在零售支付是十分方便。隨著電子商務的蓬勃發(fā)展,電子貨幣的運用越來越廣泛。

歐盟支付系統(tǒng)工作小組1994年5月向歐洲貨幣當局提交的《預付價值卡》報告認為:"(電子貨幣)是一種最近出現的新型支付工具,被稱為多用途卡或者''''電子錢包'''',它是包含著真實購買力的塑料卡片,為了獲得該卡片,消費者必須預先支付其價值。"歐盟工作小組的這個報告?zhèn)戎赜谥悄芸ā?/p>

經過4年的進一步調查和研究,歐洲中央銀行1998年8月的名為《電子貨幣》的報告正式使用了"電子貨幣"這一概念,并對1994年報告中的定義進行了修正。該報告把"電子貨幣"定義為:"以電子方式存儲在技術設備中的貨幣價值,是一種預付價值的無記名支付工具(bearerinstrument),被廣泛用于向除電子貨幣發(fā)行人以外的其他人的支付,但在交易中并不一定涉及銀行賬戶。"同1994年的定義相比,這個報告對電子貨幣的含義作出了兩個重要的修止:第一,電子貨幣不僅包括1994年報告中所稱的"電子錢包",還包括另外一種類型的電子貨幣,也就是使用個人計算機和特殊的軟件,在計算機中存儲貨幣價值,通過電子通信網絡(主要指開放式的互聯(lián)網)傳輸貨幣價值的電子貨幣;第二,明確提出當儲值卡的發(fā)行人同時又是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時,比如電話卡、乘車卡等,用于支付發(fā)行人提供貨物或服務的支付工具不屬于電子貨幣的定義范疇。

針對用于支付發(fā)行人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的支付工具,即封閉系統(tǒng)的儲值卡,如電話卡、乘車IC卡等是否應列入電子貨幣的范疇的問題,理論界有著與歐洲中央銀行的不同的觀點。如王春富(2007)認為手機沖值卡、公交IC卡和食堂飯卡等不能向發(fā)行人以外的商家支付的儲值卡是狹義電子貨幣的一種。

國際清算銀行巴塞爾銀行監(jiān)管委員會曾組織各國銀行監(jiān)管機構和有關技術專家對電子貨幣進行深入和廣泛的研究,了一系列報告,在1996年8月《電子貨幣的安全》報告中認為:"''''電子貨幣''''一詞在不同的場合下使用,用來描述種類繁多的支付工具和技術。"這個報告將電子貨幣稱為"預付價值產品",是"預付價值的支付工具.消費者所有的或可以得到的資金被存儲在電子設備中并由消費者占有,當消費者使用該設備從事交易時,所存儲的價值數額隨之增加或者減少",它包括"儲值卡或者電子錢包和使用計算機網絡的類似產品,后者有時又被稱為''''數字現金''''"。

隨后,巴塞爾委員會在1997年和1998年的兩個報告中也基本沿用了類似的定義。比如,在1997年名為《電子貨幣》的報告中,巴塞爾委員會認為電子貨幣"包括多用途的預付價值卡,有時也被稱為電子錢包或儲值卡,以及借助開放式計算機網絡的預付價值或儲值類支付系統(tǒng)"。在1998年3月的《電子銀行和電子貨幣業(yè)務的風險管理》報告巾,電子貨幣被認為是"儲值或預付價值的支付機制,通過銷售點終端進行支付,也可以在兩個儲值設備之間直接轉移價值,或通過開放的計算機網絡轉移價值。它包括以卡類為基礎和以軟件或者計算機網絡為基礎的電子貨幣"。

巴塞爾委員會對電子貨幣的界定明確指出電子貨幣必須是儲值或預付的,也就是說持有人必須向發(fā)行人購買電子貨幣。歐盟中央銀行也作出過相似的規(guī)定,而且在2000年的《電子貨幣指令》中規(guī)定收取的現金不得少于發(fā)行的電子貨幣價值。這一界定明確把貸記卡排除在電子貨幣的范疇,因為貸記卡進行支付時余額可以是非正數,同時電子貨幣價值"打折發(fā)行"時,即發(fā)行的價值大于接受的現金時,就不是指令所界定的電子貨幣。

日本學者巖崎和雄、左藤元則在其《明日貨幣》一書中這樣定義電子貨幣:"所謂電子貨幣是指''''數字化時代'''',舉凡付款、取款、通貨的使用、融資存款等通貨有關的信息,全部經過數字化者,便叫電子貨幣。"這一定義把電子支票歸為電子貨幣的范疇,而我們知道,支票是屬于票據范疇,電子支票和紙質支票在本質上應該是相同的,只是形式不同。巖崎和雄、左藤元則的電子貨幣定義偏重于從信息角度去理解電子貨幣,而對電子貨幣的本質即信用貨幣沒有提及。這一定義只從技術層面對電子貨幣界定,使其顯得過于寬泛。

朱夫昌(1993)在國內較早對電子貨幣進行定義:"電子貨幣是采用電子技術和通訊手段在信用卡市場上流通的以法定貨幣單位

反映商品價值的信用貨幣。"1993年左右電子貨幣的發(fā)展狀況決定了這一定義具有時代的局限性。電子貨幣的發(fā)展現狀告訴我們,在信用卡市場上流通只是一部分電子貨幣的特點,并不是電子貨幣所必須具備的屬性。電子貨幣是否采用法定貨幣單位來反映商品的價值,取決于該電子貨幣的普及程度。

高榮貴(1994)把子貨幣定義為"所謂電子貨幣,一般地說,就是借助電子技術進行貨幣流通的一種貨幣形式,或者說是以電子計算機設備為載體的貨幣形式,其具體表現主要是銀行或金融機構所發(fā)行的信用卡及與之相配套的電子設備"。電子貨幣的發(fā)行者并不僅包括銀行或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同樣也可以成為電子貨幣的發(fā)行者。電子貨幣的發(fā)行流通實踐證明,電子貨幣的發(fā)行是競爭性的,非金融機構特別是網絡公司的競爭潛力巨大。

帥青紅(2007)認為,"像騰訊Q幣①、新浪U幣、盛大元寶、網易POPO幣等都應該算是''''網絡貨幣'''',它們并不是科學意義上的電子貨幣"。因為這種"電子貨幣發(fā)行主體不僅發(fā)行電子貨幣,而且本身提供用其電子貨幣消費的商品或服務。這類電子貨幣已經和銀行完全脫離了關系,而與發(fā)行主體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卻是緊緊地聯(lián)系在一起,以為這種電子貨幣除了購買發(fā)行主體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外,不能購買任何其它的商品或服務。此時我們用法定貨幣購買這類貨幣的本質是我們用法定貨幣購買商家商品或服務的一個憑證,而我們只是分次消費而已。"帥青紅所定義的網絡貨幣是否屬于電子貨幣的范疇?一些學者認為這種貨幣只可以用來購買有發(fā)行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因此發(fā)揮的作用只是改變了某項特定消費的付款媒介,未改變通貨是最后支付工具的有關概念,不應作為電子貨幣。也有學者認為,網絡貨幣能代替法幣履行貨幣職能,節(jié)約了現金的流通,符合電子貨幣的一般定義。

二、個案分析

1、貸記卡

貸記卡是指發(fā)卡銀行給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額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額度內先消費,后還款的信用卡。貸記卡是真正意義上的信用卡,具有信用消費、轉賬結算、存取現金等功能。它具有以下特點:先消費后還款,享有免息繳款期(最長可達56天),并設有最低還款額,客戶出現透支可自主分期還款。貸記卡持卡人不需要在銀行存有備用金,即可在發(fā)卡銀行規(guī)定的信用額度內透支信用卡,一般透支最大數額30000-50000元,不同銀行最大透支的數額是不同的,而且根據每個人的信用記錄的不同,透支最大數額也會不同。貸記卡消費的手續(xù)費、透支利息等是銀行發(fā)行貸記卡的主要收入。

貸記卡的發(fā)行人一般是金融機構,持卡人不必足值預付,可以在所有特約商戶消費。當貸記卡里的余額為正時,貸記卡的性質與借記卡相同,表現為發(fā)行人對持有人的負債。當使用貸記卡進行透支,卡內的余額為負時,可以理解為持卡人向發(fā)行人貸款后,用所貸得的通貨購買電子貨幣并消費;也可以理解為持有人向發(fā)行人直接借貸電子貨幣來消費,兩種理解都是合理的。

2、八達通卡

八達通卡是香港通用的電子收費系統(tǒng)。芯片內置在信用卡大小的塑膠卡片,替卡片充值后放在接收器上即能完成付款過程。八達通在1997年9月1日開始使用,最初只應用在巴士、鐵路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后來陸續(xù)擴展至其他行業(yè),包括商店、停車場等業(yè)務,也用作學校、辦公室和住所的通行卡。充值的方法也由最初的充值機,擴展至商店付款處和以信用卡、銀行賬戶自動轉賬。幾乎所有設有八達通閱讀器的商店都可為八達通充值。另外,就算交易金額比卡內余值金額為大,只要差額不大于HK$35,仍然可以在毋須充值的情況下,進行該次交易。換言之,八達通卡最大負數儲值金額是HK$35。這允許卡主在儲值金額不足的情況下,仍能乘搭香港大部份交通工具或購買商品。

香港八達通卡的發(fā)行人香港八達通公司是一個專業(yè)的電子貨幣發(fā)行主體。這種專業(yè)性的電子貨幣發(fā)行主體不僅發(fā)行電子貨幣,而且負責回贖所有其發(fā)行的電子貨幣。它專門以提供電子貨幣服務而盈利。這類電子貨幣的發(fā)行主體可能會向電子貨幣持有人銷售自己的商品或服務,但主要還是由特約商戶來提供。這類電子貨幣的發(fā)行者可以是金融機構(如農業(yè)銀行發(fā)行的蘇州通),也可以是非金融機構(如廣州羊城通公司、香港八達通公司)。持卡人由原來持有現金改為持有八達通卡來滿足日常交易的交易性貨幣需求,這減少了社會對現金的需求。八達通公司通過發(fā)行電子貨幣對持卡人負債,回籠社會上用于交易的現金。八達通公司回籠的現金除向特約商戶贖回電子貨幣外,在任何時點都有與持卡人持有的電子貨幣等量的現金可供八達通公司自己支配,支配這些現金帶來的利益就是八達通發(fā)行電子貨幣的鑄幣收入。

3、200電話卡

200電話卡,學名叫"記賬卡"呼叫業(yè)務是當前世界廣泛使用的一種先進通信業(yè)務。當用戶把賬號(卡號)及密碼通過電話機(任何一臺雙音頻電話機)輸入到智能通信網絡,而且被確認后,號碼進行通話,通話費自動記在所撥的賬號上??ㄉ系慕痤~隨通話時間的積累而遞減。200業(yè)務的費用是記在電話卡的賬號上,不是對用戶所使用的電話機計費。持卡用戶如果想了解電話卡上話費的使用情況,可以隨時查詢剩余金額。200電話卡是通信公司發(fā)行的,持卡人只能使用200電話卡來購買通信公司的通話服務,通信公司不僅發(fā)行200電話卡,而且本身提供用200電話卡消費的通話服務。這種電子貨幣需要預付,也就是說持卡人必須向通信公司購買電子貨幣。通信公司出于應付激烈的通訊行業(yè)競爭一般會打折發(fā)行200電話卡。

4、Q幣

騰訊Q幣是一種可以在騰訊網站支付的虛擬貨幣,可以通過購買Q幣充值卡,電話充值,銀行卡充值等方式獲得。Q幣充值卡面值分別有10元,15元,30元,60元,100,200元。用戶可以撥打16885885聲訊電話方式申請得到的Q幣,申請到的Q幣可以在騰訊網站購買一系列相關服務,購買時根據相應的提示投入相應的Q幣數。Q幣目前暫時可以用來支付QQ的所有服務(包括申請QQ行號碼、購買QQ靚號、QQ會員服務、QQ交友、QQ賀卡、QQ寵物QQ鉆石會員等),還可以購買QQ游戲(包括游戲大廳中的各種游戲

及QQ堂、QQ幻想、QQ音速)中的道具。騰訊還將推出一系列精彩個性化增值服務。Q幣的發(fā)行模式與200電話卡類似,騰訊公司不僅發(fā)行Q幣,而且提供Q幣購買的相關服務。當持有人用Q幣用向騰訊公司購買服務時,Q幣替代現金履行貨幣智能,滿足了交易對貨幣的需求。也有學者認為我們用法定貨幣購買Q幣的本質是我們用法定貨幣購買騰訊服務的一個憑證,而我們只是分次消費而已,因此否認Q幣是電子貨幣。如果Q幣是持有人消費騰訊服務的一個憑證,那么這個服務必須已經先于我們用法幣購買Q幣之時已經存在,而且在我們持證消費時"價格"是不能變化的,而現實是我們可以用以前購買的Q幣購買騰訊剛推出的新服務,騰訊也會根據市場需要調整服務的價格。

5、論壇幣

論壇幣由論壇網站開發(fā),可以在網絡論壇上"流通"。論壇幣持有者可以通過參加討論等活動或接受贈送等方式獲取論壇幣,論壇幣持有者可以用論壇幣獲得更好的服務,如深度的RO幣可以兌換威望值,威望值越高便可擁有更高的會員權限,可以看到更多的資源。每個論壇的論壇幣用途設置不一,有的可以作為通貨,有的可以作為換取物品的等價幣,有的可以作為積分,等等。

論壇是論壇網站給參與者提供的一個交流和共享平臺,其本身并不提供其它增值服務。論壇網站發(fā)行的論壇幣其本質是一種激勵機制,論壇網站通過"發(fā)行"論壇幣來激勵參與者積極參與論壇討論、資源共享等。參與者可以通過發(fā)貼、"賣信息"、接受論壇網站的"紅包"及網友的贈送等獲得論壇幣,也可以用論壇幣兌換威望值、向其他網友索要信息等。論壇網站常常在節(jié)日期間向會員發(fā)"紅包"贈送論壇幣,以方便網友進行交易,論壇幣不構成論壇網站對持有者的負債。論壇作為交流和共享平臺的這一性質,決定著網友間使用的論壇幣其本質是網站安排的一種激勵機制,論壇幣不屬于貨幣的范疇,也自然不屬于電子貨幣的范疇。

三、共性分析與判斷標準的選取

個性和共性是相互統(tǒng)一又相互矛盾的,個性建立在個性之上,共性寓于個性之中。一種事物區(qū)別與其他事物的本質在于這種事物的共性不同于其它事物,同樣電子貨幣區(qū)別于非電子貨幣的特點應該是電子貨幣所具有的共性。這里我們選取一些已成為大家關注的"電子貨幣"作為嫌疑電子貨幣,如借記卡、貸記卡、八達通卡、羊城通卡、200電話卡、公交IC卡、Q幣、電子支票、論壇幣等,以它們作為行,同時選取一些相關屬性作為列,建立如下一個表格。

從這個表中我們可以找出這樣一個規(guī)律,大家普遍承認的電子貨幣(借記卡、貸記卡、八達通卡、羊城通卡、200電話卡、公交IC卡和Q幣)都具有的屬性是:1、電子貨幣的發(fā)行應該是電子貨幣發(fā)行人的負債業(yè)務;2、電子貨幣發(fā)行人可以從電子貨幣發(fā)行中獲得鑄幣收入;3、電子貨幣必須是以電子技術為手段,電子機具為媒介進行流通的。這三條性質最有可能是電子貨幣區(qū)別于非電子貨幣的基本屬性。而儲蓄卡(由于不以電子機具作為媒介,必須兌換成法幣流通,性質和存折一樣)、電子支票和論壇幣都不能同時滿足以上三條性質。

電子貨幣是一種以貨幣符號來代替價值實體進行流通的信用貨幣。電子貨幣發(fā)行人發(fā)行電子貨幣就必然使其對持有人的負債并獲得鑄幣收入,這是電子貨幣作為信用貨幣的本質屬性決定的。電子貨幣必須以電子技術為手段,電子機具為媒介進行流通,這是電子貨幣作為一種新的貨幣形態(tài)所決定的。因此以上三個屬性應是電子貨幣區(qū)別于非電子貨幣的基本屬性。

四、結論與展望

總結前面的分析,我們可以就電子貨幣必須具備的屬性得出以下結論:

1、電子貨幣必須是以電子信息技術為手段,以電子機具為媒介進行流通

現代化的計算機系統(tǒng)、網絡系統(tǒng)和通訊系統(tǒng)的普及運用是電子貨幣得以產生的物質基礎。沒有電子信息技術的普及運用,就沒有電子貨幣的產生、使用和發(fā)展。隨著電子信息技術的發(fā)展,電子貨幣流通的成本將不斷下降,其流通范圍和普及的程度將大大提高。電子貨幣的流通在技術上體現為電子信息的傳輸,這就離不開電子機具的媒介作用。所以說以電子信息技術為手段,以電子機具為媒介進行流通是電子貨幣必須具備的屬性。

2、電子貨幣的流通的實質是電子信息流代替實體價值進行流通電子貨幣如同紙幣是有價值的,其大小是發(fā)行者發(fā)行電子貨幣所用的社會勞動時間,但它同流通中其所代表的價值沒有必然聯(lián)系。當我們用電子貨幣購買商品或服務時,我們并不是用金屬貨幣之類的真實價值同商品或服務進行交換,而是用真實價值的憑證同商品或服務進行交換。正如紙幣的流通其實質是紙質憑證流代替金屬實體價值流通,電子貨幣的流通的實質是電子信息流代替實體價值進行流通。

3、電子貨幣屬于信用貨幣,發(fā)行人可以通過電子貨幣發(fā)行的這項負債業(yè)務獲得鑄幣收入電子貨幣是現實貨幣的代表,在流通過程中始終表現為觀念上的貨幣。在金融事業(yè)發(fā)達的今天,消費者能"手持一卡,行遍天下"的原因在于有可靠的信用作為保證。電子貨幣的存款、使用和結算,都不能離開信用,因此,信用是電子貨幣的基礎。

信用貨幣體現了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信用關系。這種信用關系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得到了充分的發(fā)展,所以電子貨幣才能借助科技手段得以流通。作為一種信用貨幣,電子貨幣也體現了這種關系。電子貨幣體現的是發(fā)行人對持有人的一種負債,電子貨幣的發(fā)行在發(fā)行人的資產負債表上表現為負債。電子貨幣的發(fā)行同紙幣的發(fā)行一樣可以給發(fā)行者帶來鑄幣收入。當電子貨幣的發(fā)行者是中央銀行時,中央銀行獲取鑄幣收入的原理同發(fā)行紙幣是一樣的,當電子貨幣的發(fā)行者是除中央銀行以外的機構時,由于現階段中央銀行法幣仍居主導地位,電子貨幣的發(fā)行還必須依賴于法幣,使得這種電子貨幣的發(fā)行機制類似于貨幣局制度。貨幣局式的電子貨幣發(fā)行在電子貨幣發(fā)展不成熟的階段,有利于電子貨幣幣值的穩(wěn)定,有利于電子貨幣的普及。

總結以上三個要點,筆者認為關于電子貨幣的概念,應該做這樣的表述:電子貨幣是以電子信息技術為手段,以電子機具為媒

介,以電子信息流代替實體價值進行流通和支付的信用貨幣。

電子貨幣是電子信息技術和高度發(fā)達市場經濟的兩者共同作用的產物,是貨幣本質屬性的不變性與貨幣形式可變性的要求共同決定的,是貨幣形式在電子信息時代的具體表現。世界各國電子貨幣的發(fā)行量在快速增加,電子貨幣在流通中的地位也在不斷提高,可以預見不久的將來電子貨幣必然成為流通中主要的貨幣形態(tài)。

電子貨幣的發(fā)展將促進貨幣信用的高度發(fā)展。其實把法幣看成是信用貨幣是不夠科學的,因為信用是以0+t時刻償還并支付利息為條件的0時刻單方面的價值轉讓運動,依靠國家強制力流通的法幣名義上是中央銀行對法幣持有人的負債,中央銀行卻不給法幣持有人利息,而是把其作為鑄幣收入直接占有。電子貨幣的發(fā)展使得鑄幣模式由國家壟斷鑄幣模式重新回到自由競爭鑄幣模式,也使得貨幣史進入信用貨幣的黃金時期。電子貨幣作為信用貨幣的新形態(tài),以其方便、安全、快速等優(yōu)勢,必將促進貨幣信用的高度發(fā)展。

電子貨幣的競爭性發(fā)行使得原來屬于中央銀行的鑄幣收入在電子貨幣發(fā)行人和持有人間分配。在貨幣有中央銀行壟斷發(fā)行的情況下,中央銀行占有所有的鑄幣收入;在有多個電子貨幣發(fā)行人競爭發(fā)行電子貨幣的情況下,原來屬于中央銀行的鑄幣收入首先在發(fā)行人間分配,隨著電子貨幣發(fā)行人數量的增加,電子貨幣發(fā)行人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出于競爭的需要,電子貨幣發(fā)行人向電子貨幣持有人讓利部分鑄幣收入,表現為電子貨幣打折發(fā)行、給電子貨幣持有人按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予一定期限的免息透支等。

電子貨幣以其高效率流通的優(yōu)勢,撬動經濟實體快速發(fā)展。自從貨幣從商品中分離出來作為一般等價物媒介商品流通,經濟運動就分為兩個互為映象的運動--商品運動和貨幣流通。這兩個運動是相互影響和制約。電子貨幣的發(fā)展提高了貨幣的流通速度,提高了貨幣的利用率,降低了交易費用,這必然要加速經濟實體的增長。

電子貨幣的普及將減少經濟危機促進經濟穩(wěn)定。一方面,電子貨幣的競爭發(fā)行真正把自由鑄幣的權利還給了微觀經濟主體。哈耶克認為市場機制要充分發(fā)揮作用以及資源配置達到最優(yōu)化的重要前提,是必須建立微觀經濟主體有權自由發(fā)行貨幣的貨幣制度。另一方面,電子貨幣可以發(fā)揮其高度信息化的優(yōu)勢,對市場信息進行高效處理和整合,繼而給市場微觀主體傳遞準確和及時的價格信號。市場作為傳遞、反饋和消化分散的市場信息的一種組織機制,電子貨幣的普及使這一組織機制更加有效發(fā)揮作用。

注釋:

①Q幣由騰訊公司銷售,用戶通過騰訊公司及其合作伙伴,以及授權經銷商購買,并將其充值到自己的QQ號對應的個人帳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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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關鍵詞:電子貨幣銀行金融

貨幣在發(fā)展過程中經歷了三個階段:商品貨幣、紙張貨幣和電子貨幣。從貨幣的發(fā)展歷程可以看出:貨幣制度的變遷是為了提高貨幣流通速度、降低貨幣流通費用,從而降低商品交易費用。20世紀70年代以來,電子通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的一體化使經濟在生產、流通、消費的各個領域發(fā)生了革命性的變化。特別是以因特網為代表的網絡技術的迅速普及,使人類社會逐步向信息社會邁進。由于金融業(yè)對信息有超乎其他產業(yè)的特殊需求,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在這個網絡經濟時代,現代通信技術與計算機技術,從根本上改變了金融業(yè)在業(yè)務處理、顧客服務、經營決策、管理拓展方面的技術環(huán)境。這些革命性的變革無疑都必須依賴于貨幣及支付手段相應的電子化。電子貨幣的出現和發(fā)展是20世紀末支付領域最為引人注目的事件,它正在并將會從根本上改變人們的消費習慣,改變銀行的經營方式。由于在降低交易費用上的巨大優(yōu)勢,電子貨幣取代傳統(tǒng)通貨已經成為一種不可避免的趨勢。當然電子貨幣對傳統(tǒng)銀行業(yè)也提出了一定的挑戰(zhàn),商業(yè)如何應對電子貨幣的沖擊就成了商業(yè)銀行發(fā)展過程中不得不面對的一個問題。

一、電子貨幣相關概念解析

20世紀以來,電子商務在世界范圍內悄然興起,作為其支付工具的電子貨幣也隨之產生和發(fā)展。電子貨幣的產生被稱為是繼中世紀法幣對鑄幣取代以來,貨幣形式發(fā)生的第二次標志性變革,并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它的應用與發(fā)展不僅會影響到電子商務的進行,而且會影響到全球的金融體系。

(一)電子貨幣的定義

電子貨幣就是由消費者(及相對的特約商戶)占有的,存儲在一定電子裝置中,代表一定的貨幣價值的“儲值”或“預付價值”的產品。具體而言,這里所講的電子裝置通常包括兩種形態(tài):以IC卡為媒質的智能卡和以計算機為基礎的電子貨幣載體。電子貨幣的貨幣價值以數字信息的方式存儲在電子裝置載體中,表現為各種各樣的儲值卡、智能卡,以及利用計算機網絡進行支付的貨幣形態(tài)。電子貨幣不是紙質的,也不像電子資金劃撥一樣涉及到銀行,這種新的貨幣形態(tài)可以離開銀行的中介作用,在交易過程中不用同存款發(fā)生密切聯(lián)系。就其現階段而言還只是一種新的支付形式,還要以現有存款為基礎。

(二)電子貨幣的特性

1、電子貨幣是以計算機技術手段為依托,通常以各類電子設備(如智能卡)及計算機存儲器為價值載體的貨幣

電子貨幣主要有卡類和計算機兩種載體。以卡類為載體的電子貨幣,卡中的芯片能夠根據事先存儲在里面的程序和外部銷售終端或其他設備(如電子錢包)的指令存儲和處理信息。借助特殊的設備和終端,卡中代表金錢的信息可以被識別,并且按照指令進行轉移。而以計算機為載體的電子貨幣進行交易時,需要借助個人計算機和互聯(lián)網,交易前要先下載或從發(fā)行人那里獲得專門的軟件,通過特殊的軟件和計算機的處理能力,實現電子貨幣數額的計算和轉移。這種強大的存儲和處理能力是傳統(tǒng)的提款卡所不具備的。提款卡主要是通過輸入密碼同中央數據庫相聯(lián)系,通過中央數據庫增減相應的金額,卡本身不存在代表電子貨幣信息的增減。

2、電子貨幣是一種信息貨幣

電子貨幣說到底不過是觀念化的貨幣信息,它實際上是由一組含有用戶的身份、密碼、金額、使用范圍等內容的數據構成的特殊信息,因此也可以稱其為數字貨幣。人們使用電子貨幣交易時,實際上交換的是相關信息,這些信息傳輸到開設這種業(yè)務的商家后,交易雙方進行結算,要比現實銀行系統(tǒng)的方式更省錢、更方便、更快捷。

3、電子貨幣價值傳送的無紙化

電子貨幣是現實貨幣價值尺度和支付手段職能的虛擬化,是一種沒有貨幣實體的貨幣。電子貨幣是在電子化技術高度發(fā)達的基礎上出現的一種無形貨幣。一般來說,電子貨幣的價值通過銷售終端從消費者手里傳送到貨物銷售商家手中,商家再回贖其手里的貨幣。商家將其手里持有的電子貨幣傳送給電子貨幣發(fā)行人從其手里回贖貨幣,或者傳送給銀行,銀行在其賬戶上借記相應金額,銀行再通過清算機構同發(fā)行人進行結算。整個過程是無紙化的。所謂無紙化是與票據、信用卡相比較而言。而且,電子貨幣可以在各個持有者之間直接轉移貨幣價值,不需要第三方如銀行的介入,這也是電子貨幣同傳統(tǒng)的提款卡和轉賬卡的本質區(qū)別。電子貨幣在這一點上,很類似于真正貨幣的功能。

4、電子貨幣是可以進行支付的準通貨

電子貨幣能否被稱為通貨,關鍵在于電子貨幣能否獨立地執(zhí)行通貨職能。就目前而言,電子貨幣可以起到支付和結算的作用,但電子貨幣只是蘊涵著可能執(zhí)行貨幣職能的準貨幣。首先,電子貨幣缺少貨幣價格標準,因而無法單獨衡量和表現商品的價值和價格,也無法具有價值保存手段而只有依附于現實貨幣價值尺度職能和價值儲藏職能;其次,由于電子貨幣是以一定電子設備為載體—智能卡和計算機,其流通和使用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設施條件及軟件的支持。因此,尚不能真正執(zhí)行流通手段的職能;最后,盡管目前電子貨幣最基本的職能是執(zhí)行支付手段,但是現有的各種電子貨幣中的大多數,并不能用于個人之間的直接支付,而且向特約商戶支付時,商戶一方還要從發(fā)行電子貨幣的銀行或信用卡公司收取實體貨幣后,才算完成了對款項的回收,電子貨幣不能完全獨立執(zhí)行支付手段的職能。可見現階段的電子貨幣是以既有通貨為基礎的新的貨幣形態(tài)或是支付方式。

二、電子貨幣對傳統(tǒng)銀行業(yè)的挑戰(zhàn)

伴隨著社會的信息化、網絡化,銀行的主要功能由依賴于存、貸款數量的資金中介功能,向為顧客提供電子清算服務和信息服務功能的重心傾斜。在這一變化中,傳統(tǒng)銀行業(yè)面臨的主要問題有三:一是電子貨幣的發(fā)行主體、信用創(chuàng)造等在法律上如何定位;二是如何保證電子貨幣的安全性,以及如何規(guī)避電子清算系統(tǒng)風險;三是銀行傳統(tǒng)的經營管理模式如何向信息化經營轉變,與金融電子化趨勢相適應。

(一)電子貨幣的發(fā)行主體

目前國際間對電子貨幣的發(fā)行主體這一金融監(jiān)管的對象的認識尚存在較大分歧。歐洲大陸各國認同這樣的觀點,即電子貨幣的發(fā)行應該包含在金融機構的業(yè)務中,其發(fā)行主體應該屬于金融監(jiān)管的對象之一。1998年,歐盟委員會在歐盟理事會提交的指令草案中規(guī)定,發(fā)行電子貨幣的機構與傳統(tǒng)意義上的“信用機構”享有同樣的市場準入權利和相同的競爭條件。這體現在:第一即使電子貨幣發(fā)行機構無意從事傳統(tǒng)信用機構所提供的全部金融服務,它依舊有權在整個歐盟成員國范圍內自由從事經營活動;第二電子貨幣發(fā)行機構只接受設立地成員國一國的管理和監(jiān)督,這也使其在經營條件上與傳統(tǒng)的信用機構完全相同。在美國和英國,占主導性的觀點則是,若對電子貨幣的發(fā)行主體進行嚴格的監(jiān)管和限制,會損害民間機構的技術開發(fā)和創(chuàng)造精神,把電子貨幣的發(fā)行限定于金融機構還為時過早,因為一些證券公司、特殊貸款公司、非銀行支付供應商、信用機構也能提供電子貨幣服務。如果將電子貨幣的發(fā)行主體限定于中央銀行,則存在著尖銳的矛盾和沖突。因為貨幣是中央銀行獨有的利益,它來自貨幣發(fā)行權,即能使市場參與者將其負債作為貨幣的權利,該利益反映在對生息資產通過以發(fā)行貨幣的方式進行無息或者低息融資的回報上。如果法定貨幣被私人電子貨幣所取代,這部分中央政府收入來源就會喪失或者減少。如果由中央銀行以某種形式發(fā)行電子貨幣,不僅可以向消費者提供無風險的電子支付產品,還可以換回貨幣收益的損失。但這樣做的代價很大,因為政府的介入會沖淡市場活力的發(fā)揮,抑制私營領域的發(fā)展,阻礙進一步的金融創(chuàng)新,而且高風險的新興商務可能會浪費納稅人的錢財。從目前來看,各國只允許銀行發(fā)行電子貨幣,從而有利于對其監(jiān)管。

(二)銀行的結算職能

隨著小額結算方法的多樣化,以及開放式網絡結算服務使用者隊伍的不斷擴大,結算業(yè)務作為銀行固有業(yè)務的地位受到越來越大的威脅,結算業(yè)務的提供者已超出銀行范圍。例如電信、交通、旅游等行業(yè)發(fā)行的名目繁多的、儲值性質的磁卡或IC卡,實際上已成為新形式的“結算帳戶”。例如儲值卡的發(fā)行公司,在銷售卡時,即與購買者之間產生了借貸關系,這筆資金是在儲值卡使用時逐步清算的。這種資金清算,與銀行存款用作結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這些行業(yè)能用更低的價格,通過電話、因特網,提供更貼近顧客需求的服務,那么在結算業(yè)務領域,銀行將可能被其他行業(yè)奪去更多的機會。

另外,以往企業(yè)間交易的買賣雙方,其資金授受都是通過銀行中介進行的,銀行可以從中收入一定比例的手續(xù)費。但是,隨著金融EDI的應用,促進了貨款的相互抵沖及企業(yè)間的差額結算,這對企業(yè)無疑有效地削減了手續(xù)費支出。同時,隨著企業(yè)EDI應用的發(fā)展,這種結算方法必將在企業(yè)集團內部普及。其結果是,雙方的交易信息不必通過銀行即可相互交換,貨款的抵沖也不必經過銀行即可進行,銀行不僅喪失了手續(xù)費的收入,而且無法掌握企業(yè)的資金流向。這對銀行的結算職能及資金監(jiān)督職能又是一個挑戰(zhàn)。

(三)結算網絡的國際競爭

電子貨幣、電子結算發(fā)展的結果,將為使用者跨越國境利用由外國經營者提供的結算服務創(chuàng)造了更多機會。特別是由于因特網的發(fā)展而形成了世界范圍的通信網絡,以電子貨幣進行的結算服務,已出現無國籍化的動向,國內金融機構與外國機構之間將處于直接競爭的環(huán)境。如何增強結算網絡的國籍競爭力,已成為各國銀行必須考慮的重要問題。同時,為了保護使用者利益,1997年5月,10國財政部長、中央銀行總裁會議(G10)下設的電子貨幣作業(yè)部的報告書中指出:關于跨越國境的電子貨幣及電子結算的使用,在法律、行政、司法等方面的管轄權問題是復雜的,并且某些方面可能是不明確的,即使是對國內的使用者,其保護措施和監(jiān)督體制也不盡完善。因此,由外國主體發(fā)行的電子貨幣和提供的結算服務,目前應限定其范圍。

三、電子貨幣對商業(yè)銀行經營的沖擊及應對策略

我國已由中國人民銀行為牽頭單位,配合國家各主要商業(yè)銀行及金融機構聯(lián)合建設中國金融數據通信網和全國銀行卡信息交換中心,充分利用金融系統(tǒng)電子化基礎設施,加強中央銀行的支付清算職能,加快資金周轉速度,以逐步確立和完善我國支付清算體制,加快實現全國范圍內銀行卡跨行、異地支付業(yè)務授權及清算信息自動交換。目前,我國金融卡發(fā)卡量超過10300萬張,全國金融卡信息交換中心和清算中心已建立,金融衛(wèi)星網擁有646個衛(wèi)星站,覆蓋了全國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和700多個縣,全國電子聯(lián)行平均每天往來5萬多筆,轉匯金額平均每天達800——1000億元,大大提高了轉匯效率,縮短了資金在途時間,平均每天為企業(yè)減少利息開支500萬元。金融卡的發(fā)行,使得消費群體、商業(yè)領域和銀行之間形成了互相支持、簡易方便、安全可靠、促進發(fā)展的緊密關系,非金融卡發(fā)卡量突破1億張,廣泛地應用于交通、水電、煤氣、醫(yī)療衛(wèi)生、安全保衛(wèi)等方面。

(一)電子貨幣對商業(yè)銀行經營的沖擊

1、對銀行生存和經營的挑戰(zhàn)

電子貨幣的普遍使用,使得網絡銀行的出現成為必然。就目前而言,網絡銀行有兩類:一種是完全依賴于互聯(lián)網發(fā)展起來的網絡銀行,另一類是指傳統(tǒng)銀行運用公共互聯(lián)網,把網上銀行業(yè)務作為銀行零售業(yè)務柜臺的延伸,達到24小時不間斷服務的目的,并節(jié)省銀行的經營成本的模式,完全意義上的網絡銀行即第一類網絡銀行。根據美國BoozAllen和Hamilton公司1996年4月公布的調查報告,網絡銀行經營成本僅相當于經營收入的15%——20%,而傳統(tǒng)銀行的經營成本占到了收入的60%,開辦一個互聯(lián)網銀行所需的成本只有100萬美元,還可用電子郵件等技術提供一種全新的真正的雙向交流方式,而建立一個傳統(tǒng)銀行分支機構需要150萬——200萬美元,外加每年的附加經營費用35萬——50萬美元。從這些數據不難看出,網絡銀行業(yè)務成本優(yōu)勢顯著,對傳統(tǒng)銀行的經營已構成威脅。

2、對客戶市場占有率的沖擊

電子貨幣是通過電子網絡發(fā)行并可在全球范圍內流通的貨幣,這就使一國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fā)行的權力被打破,于是世界上那些擁有先進技術和大量資本的機構和個人(如軟件公司、電信業(yè)者、中介業(yè)者等)像商業(yè)銀行一樣都將發(fā)行和經營電子貨幣作為其主要業(yè)務。這種狀況給商業(yè)銀行進行信用創(chuàng)造的基礎帶來了嚴重沖擊。如果其他公司發(fā)行了代表自己品牌的電子貨幣,那么這些公司就可能越過銀行單獨向客戶提供金融服務,其中包括向客戶提供電子貨幣。電信、交通、旅游等行業(yè)發(fā)行的名目繁多的、儲值性質的磁卡或IC卡,實際上已成為新形式的“結算賬戶”。例如儲值卡的發(fā)行公司在銷售卡時即與購買者之間產生了借貸關系,這筆資金是在儲值卡使用時逐步清算的。這種資金清算與銀行存款結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這些行業(yè)能用更低的價格,通過電話、因特網提供更貼近顧客需求的服務,那么在結算業(yè)務領域銀行將可能被其他行業(yè)奪去更多的機會。

3、對銀行經營方式的沖擊

傳統(tǒng)銀行的銷售渠道是分行及其廣泛分布的營業(yè)網點,獲取規(guī)模經濟的途徑是不斷追加投資和多設網點,發(fā)展的基礎是資金利差。隨著電子貨幣的出現,其經營方式將受到極大的沖擊。一方面電子貨幣的使用多依賴于計算機網絡系統(tǒng),這就使僅有廣泛分布的營業(yè)網點而沒有便利的計算機服務網絡的銀行經營寸步難行;另一方面電子貨幣的多樣性會無形中削弱銀行信貸的規(guī)模,也將使得銀行賴以發(fā)展的基礎發(fā)生動搖。因此一些金融界有識之士指出,商業(yè)銀行如果近幾年內拿不出可行的電子貨幣,那么其他電子貨幣發(fā)行單位將搶占更大的市場。這無疑對傳統(tǒng)的商業(yè)銀行經營方式產生了巨大的沖擊。

(二)我國商業(yè)銀行應對電子貨幣的策略

電子貨幣產品的開發(fā)對銀行業(yè)務發(fā)展的推動作用是顯而易見的。目前,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步伐的加快,各家商業(yè)銀行的競爭生存意識迅速加強,利用金融業(yè)務及工具創(chuàng)新來擴大市場份額的工作力度日益加大,各家商業(yè)銀行都已意識到了電子貨幣市場所蘊藏的巨大商機,哪家銀行在該領域領先一步,其就將獲得巨大的發(fā)展空間。

1、加快金卡工程建設速度,開發(fā)以金卡為核心的表外業(yè)務品種

1993年國務院聽取電子部關于實施電子貨幣工程(金卡工程)的總體方案,并于1994年成立了國家金卡工程協(xié)調領導小組。標志著我國金卡工程的開始。我國金卡工程的應用目標是先從銀行卡(信用卡、智能卡)起步,建立現代化的實用電子貨幣系統(tǒng),具體而言就是建立和完善銀行卡授權、結算、發(fā)卡、流通、服務體系,最終減少現金流通量,以電子貨幣(信用卡、智能卡)替代現金流通,與國際金融支付體系接軌。實施“金卡工程”發(fā)卡銀行之間可以實現資源共享、通存通兌,可以實現銀行電子化、網絡化。

“金卡工程”最初的重點在于推廣信用卡和其他銀行卡的應用。這是由于我國網絡環(huán)境相對歐美而言比較差,且我國的支付工具也相對比較落后,現金交易占了交易總金額的很大部分,支票和信用卡的使用仍處在起步階段。因此,確定先發(fā)展銀行卡為支付工具,再在此基礎上發(fā)展智能卡。智能卡是銀行卡發(fā)展的比較高級的形式尤其是智能IC卡。目前在我國12個金卡工程試點城市銀行卡信息交換系統(tǒng)全面投入運行。1999年初,各商業(yè)銀行卡發(fā)卡量達1億多張,銀行IC卡300多萬張。我國IC卡產業(yè)起步雖晚,但發(fā)展迅速。IC卡在我國的生產、應用發(fā)展更是迅猛。目前已在金融、商貿、交通、電信、醫(yī)療、衛(wèi)生、社會保障、旅游人口管理以及公共事業(yè)收費管理等領域得到廣泛應用,并取得初步成效。2002年我國IC卡發(fā)卡金融機構達55家,發(fā)卡量達3.8億張??梢允芾磴y行卡的飯店、商店、賓館等特約商戶約13萬家,各金融機構裝備的自動柜員機總計5萬臺,銷售點終端機34萬臺,全國受理銀行卡的電子化業(yè)務網點13萬個,截止2002年交易總額為84532億元。其增長速度大大超過世界平均增長的水平。我國金融電子化系統(tǒng)建設己經具有一定的規(guī)模,實施了電子貨幣(銀行卡)工程。

目前我國商業(yè)銀行信用卡業(yè)務種類較多,使用范圍局限性較大,使用成本較高,尚不方便快捷。因此我國四大國有獨資銀行應加快信用卡合作開發(fā)步伐,將現在的四大信用卡合為一卡,增強信用卡的服務功能。一方面方便客戶使用,另一方面可以使商業(yè)銀行降低成本,提高競爭能力。同時為商業(yè)銀行表外業(yè)務創(chuàng)新提供合作的條件。四大國有獨資銀行可率先統(tǒng)一表外業(yè)務創(chuàng)新的標準,開發(fā)以信用卡業(yè)務為核心的各種新型服務工具,隨著金卡工程的實施推動我國電子貨幣的使用,同時加速電子貨幣創(chuàng)新步伐,用以抗擊網絡銀行對其業(yè)務的可能沖擊。

2、積極開發(fā)新工具,進行業(yè)務創(chuàng)新

一方面商業(yè)銀行要積極擴展原來的銀行業(yè)務如在柜臺之外辦理存款取款,開設個人理財賬戶如消費賬戶、投資賬戶、外匯交易賬戶等,以辦理及個人消費信貸、教育投資信貸、投資組合工具等業(yè)務,積極與各大型商場、超市等電子貨幣使用頻繁的單位聯(lián)系,在以上單位設立POS機等,將銀行、單位、政府、個人連接起來,形成一個以商業(yè)銀行為核心的龐大的服務網絡,以降低風險,增加收益,抵御電子貨幣帶來的商業(yè)銀行收益減少的危險;另一方面商業(yè)銀行要積極進行網上銀行業(yè)務的創(chuàng)新。隨著以IP網絡技術為主導的信息革命的深化,傳統(tǒng)銀行以存款、貸款和轉帳結算為主的資金信用中介將逐漸弱化,因為新的在線電子支付的手段不斷更新將不斷削弱銀行在結算方面降低貨幣流通和商品流通過程交易費用的比較優(yōu)勢,從而網上業(yè)務的重點將日益向為公司和個人提供理財咨詢和金融增值服務方面轉移,Internet網、電子商務和電子貨幣使傳統(tǒng)銀行在分支機構和結算體系方面的優(yōu)勢蕩然無存。借助Internet網,總分行制商業(yè)銀行能夠在網上實時、快捷地提供個性化、互動性極強的金融服務,結算支付將逐漸成為廉價的、甚至在將來是免費的無償金融服務,因為這是網上銀行爭奪客戶和網上金融市場份額所內生的競爭機制的必然結果,網上銀行將日益向網上證券交易、網上保險、網上拍賣和其他網上投資業(yè)務方面發(fā)展,網上銀行在這些領域提供高附加值的金融信息增值服務,隨著網上銀行電子貨幣資金的相對充裕,網上投資理財技能將成為稀缺的信息資本,銀行業(yè)與證券業(yè)將日益走向融合,關于投資咨詢和理財的信息資本的運營效益將日益成為決定網上銀行成敗的關鍵。

3、建立以客戶為導向的主要營銷方式

電子貨幣的應運而生使商業(yè)銀行之間和其他金融企業(yè)、非金融企業(yè)對電子貨幣的流通總規(guī)模有重要的影響,從而商業(yè)銀行的職能必須進行重大轉型,商業(yè)銀行之間將為爭奪網上電子貨幣支付、結算上的市場份額而進行激烈的競爭,為此商業(yè)銀行必須不斷地提高在線電子貨幣支付和結算的服務質量,甚至會導致這幾項業(yè)務走向完全的免費,商業(yè)銀行和其他在線金融服務企業(yè)爭奪網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權更加激烈。網上商業(yè)銀行爭奪網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權在本質上就是爭奪網上客戶群,就是爭奪網上金融市場份額。網上銀行收回經營成本所依賴的經營收入和資本收人,將主要依賴網上廣告收人、投資理財咨詢服務收人和馳名品牌、商業(yè)銀行的馳名網站門戶的數字化品牌在股票市場增值。商業(yè)銀行要根據客戶的不同要求進行金融創(chuàng)新,提供與其需要相適應的電子貨幣類的金融服務。同時采用一定的激勵手段,如為強化消費者信心,商業(yè)銀行可以考慮對在使用電子貨幣中遭受損失的客戶給予一定的賠償。商業(yè)銀行要真正建立起以客戶為導向的營銷模式,使客戶不管何時何地都可以享受銀行提供的更安全、更便捷的服務,爭取占有更多的顧客群。

4、建立完善的電子貨幣支付系統(tǒng)

安全性一直是電子貨幣使用過程中最為關注的問題,就總體形勢來看,為保證Internet下信用卡支付的安全性,VISA、Mastercard、Microsoft、Netscape和GTE等專門簽訂了Internet信用卡支付的安全電子交易協(xié)議,以期建立更加安全的Internet信用卡支付系統(tǒng)。目前正在運行的無條件匿名電子支付系統(tǒng)和可記錄的匿名電子現金支付系統(tǒng)能在相當程度上保證電子貨幣支付的安全性。但是由于網絡安全技術的局限,目前人們對銀行電子貨幣安全性的擔憂并未減輕,任何經營電子銀行業(yè)務和電子貨幣業(yè)務的機構都希望他們的帳戶管理和風險管理系統(tǒng)能受到嚴格的控制,能夠防止虛假電子貨幣在系統(tǒng)上進行交易。但事實上,由于計算機技術的發(fā)展,多條信息途徑的使用,系統(tǒng)的安全性越來越難以得到保證。計算機黑客可以在任何地方通過網絡進入電子銀行系統(tǒng)。安全性風險的防范越來越重要。對于電子貨幣業(yè)務,如果安全系統(tǒng)被破壞,則可能導致欺騙業(yè)務發(fā)生。而對于其他形式的電子銀行業(yè)務,未經授權的闖入既可為銀行帶來直接損失,也可以產生其他問題。例如電腦黑客通過網絡闖入電子銀行業(yè)務系統(tǒng),尋找使用客戶的機密材料,使客戶利益受損。而缺乏對系統(tǒng)的嚴密控制,外部的第三者闖入系統(tǒng)設置病毒,會給銀行帶來更大的損失。電子銀行及電子貨幣既可能遭受外來者入侵,更容易受到內部職員的破壞。某些心術不正的職員可通過在暗中獲得的數據進入客戶的帳戶竊取資金,而另外一些職員不經意的錯誤也可能對銀行計算機系統(tǒng)的運行產生危害。這就要求商業(yè)銀行繼續(xù)努力,建立真正完善和安全的電子貨幣支付系統(tǒng),促進電子貨幣業(yè)務的發(fā)展。

結論

雖然我國金融電子化起步較晚,離國際先進水平尚有較大距離,但近年各家銀行相繼推出了各種與電子貨幣有關的服務,主要集中在零售業(yè)務領域。例如,使用信用卡支付的銀行POS系統(tǒng),以及使用IC卡代替現金用于小額支付的預付式系統(tǒng)等。隨著經濟發(fā)展和國內網絡用戶的不斷擴大,社會對電子貨幣、網絡銀行業(yè)務的需求必將迅速增長。對于商業(yè)銀行而言,面對信息技術進步、金融國際化、傳統(tǒng)銀行業(yè)務衰退等國際性發(fā)展趨勢,重新認識銀行固有的結算、信用創(chuàng)造、資金中介等職能,重新檢討銀行業(yè)務的發(fā)展方向,制定新的經營戰(zhàn)略,是經營管理層當前的重要任務。其中,對目前正在開展的電子交易業(yè)務,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如何與Internet結合,應積極研究并及時展開工作。首先抓緊時機上網,以防再度發(fā)生被搶注“域名”事件。網絡銀行業(yè)務可從信息、提供信息服務、咨詢服務開始,直至全方位的交易服務,分階段逐步展開。否則,將會喪失發(fā)展機遇,其損失無可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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