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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事審判工作總結范文

時間:2022-02-20 13:16:24

序論:在您撰寫法院民事審判工作總結時,參考他人的優(yōu)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fā)您的創(chuàng)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chuàng)作高度。

法院民事審判工作總結

第1篇

中院在市委和上級法院的領導和指導下,在市人大的監(jiān)督和政府的支持下,始終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的主題,按照“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要求,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觀念,通過大力加強隊伍建設,積極推進審判方式改革,認真落實司法為民措施,以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誠信和規(guī)范市場經濟秩序為重點,以弘揚社會主義的榮辱觀和維護社會穩(wěn)定為己任,較好地完成了各類民事案件的審判任務,充分發(fā)揮了民事審判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促進發(fā)展的職能作用。版權所有!

1、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自覺接受人大監(jiān)督,始終堅持做到民商事案件審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積極主動地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民事審判工作,接受評議,聽取意見、認真整改。重視審理涉農案件,制裁各種侵害農民合法權益的行為。妥善審理婚姻家庭、損害賠償、勞動爭議等案件,注重保護婦女、兒童、老年人及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對人大及其常委會督辦的民事案件,高度重視,公正處理,及時上報結果。注重協調好與政府及相關部門的關系,從而得到了當地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幫助,使一些社會熱點、難點的案件得到了及時處理。

2、不斷加大調解結案力度,最大限度地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按照“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的原則,高度重視案件審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導矛盾,積極采用訴訟調解的方法解決糾紛,將訴前、訴中、訴后調解相結合,充分發(fā)揮調解工作的優(yōu)勢,做到了“案結事了”。

3、加大培訓力度,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以崗位培訓、能力培訓為重點,不斷提高民事審判法官職業(yè)素養(yǎng)和駕馭庭審的能力、法律適用能力、調解能力、裁判文書制作能力。并邀請專家學者為基層法院法官授課組織全市法院法官進行嚴格的考試等,通過相互交流和學習,統(tǒng)一了司法理念。

4、加強對基層法院的案件質量進行檢查指導。今年市中院針對上級法院發(fā)回重審、改判案件的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認真分析在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并通過對上級法院維持的判決進行研究,從中掌握和把握好法律的適用和執(zhí)法的尺度。

5、加強信息宣傳和對民事案件特點的調研工作。通過對有影響案件的宣傳,推動了普法教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開展,同時也增強了辦案的社會效果,提升了民事審判法官的知名度。通過加強對民事案件特點的調研,對民事審判工作起到了指導和借鑒作用,也為領導和相關部門及時掌握社會動態(tài)提供了依據。

6、加強民事審判法官廉政制度建設,確保司法公正,提高民事審判法官自我約束能力,隨時警示著我們的每一位民事法官要恪盡職守,公正高效、清正廉潔地辦好每一件民商事案件。

第2篇

在市委和上級法院的領導和指導下,在市人大的監(jiān)督和政府的支持下,本院始終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的主題,按照“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要求,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觀念,通過大力加強隊伍建設,積極推進審判方式改革,認真落實司法為民措施,以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誠信和規(guī)范市場經濟秩序為重點,以弘揚社會主義的榮辱觀和維護社會穩(wěn)定為己任,較好地完成了各類民事案件的審判任務,充分發(fā)揮了民事審判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促進發(fā)展的職能作用。

1、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自覺接受人大監(jiān)督,始終堅持做到民商事案件審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積極主動地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民事審判工作,接受評議,聽取意見、認真整改。重視審理涉農案件,制裁各種侵害農民合法權益的行為。妥善審理婚姻家庭、損害賠償、勞動爭議等案件,注重保護婦女、兒童、老年人及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對人大及其常委會督辦的民事案件,高度重視,公正處理,及時上報結果。注重協調好與政府及相關部門的關系,從而得到了當地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幫助,使一些社會熱點、難點的案件得到了及時處理。

2、不斷加大調解結案力度,最大限度地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按照“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的原則,高度重視案件審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導矛盾,積極采用訴訟調解的方法解決糾紛,將訴前、訴中、訴后調解相結合,充分發(fā)揮調解工作的優(yōu)勢,做到了“案結事了”。

3、加大培訓力度,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以崗位培訓、能力培訓為重點,不斷提高民事審判法官職業(yè)素養(yǎng)和駕馭庭審的能力、法律適用能力、調解能力、裁判文書制作能力。并邀請專家學者為基層法院法官授課組織全市法院法官進行嚴格的考試等,通過相互交流和學習,統(tǒng)一了司法理念。

4、加強對基層法院的案件質量進行檢查指導。今年市中院針對上級法院發(fā)回重審、改判案件的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認真分析在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并通過對上級法院維持的判決進行研究,從中掌握和把握好法律的適用和執(zhí)法的尺度。

5、加強信息宣傳和對民事案件特點的調研工作。通過對有影響案件的宣傳,推動了普法教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開展,同時也增強了辦案的社會效果,提升了民事審判法官的知名度。通過加強對民事案件特點的調研,對民事審判工作起到了指導和借鑒作用,也為領導和相關部門及時掌握社會動態(tài)提供了依據。

6、加強民事審判法官廉政制度建設,確保司法公正,提高民事審判法官自我約束能力,隨時警示著我們的每一位民事法官要恪盡職守,公正高效、清正廉潔地辦好每一件民商事案件。

通過近四年來的民事審判工作,我們的經驗和體會是:堅持黨的領導、人大的監(jiān)督,自覺服務于大局,是確保民事審判工作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證;自覺接受上級法院的指導和監(jiān)督,是確保公正司法的前提;端正執(zhí)法指導思想,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提高司法水平,是深化民事審判工作、確保公正司法的基礎;深化改革、建立機制、規(guī)范管理、是確保民事審判工作公正高效的不竭動力;忠于法律、敬業(yè)奉獻,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yè)務精通、作風優(yōu)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隊伍,是做好民事審判工作的保障;政府及社會各界,特別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民事審判工作的支持、理解和對改善司法條件的呼吁,是法官追求正義、確保在全社會實現公正的不竭源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要更加重視運用這些行之有效的寶貴經驗,使我院的民事審判工作不斷實現新的發(fā)展。(一)民事審判方面。一是民事案件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少數案件證據采信不準,認定事實不清,法律文書存在錯別字等低級錯誤。二是訴訟調解工作需進一步加強。有些法官不愿做艱苦細致的思想工作,存在怠于調解的問題。對調解在化解矛盾、案結事了、易于執(zhí)行等方面的獨特作用認識不夠或缺乏責任心。三是裁判文書仍需改進。一些裁判文書說理不透,邏輯性不強,缺乏應有的嚴謹性、規(guī)范性、權威性。四是送達難、取證難、證人出庭作證難長期困擾民事審判。(二)民事涉訴方面。民事案件的基數大,法律關系復雜,涉及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再加上民事案件的證據采用高度蓋然性的原則,誰主張誰舉證,一些當事人法律意識和訴訟風險意識不強,把自己舉證不能、訴訟決策失誤、不當行使訴訟權利、不積極履行訴訟義務導致的不利訴訟結果,視為司法不公,從而申訴不止。另一方面由于個別案件質量和效率不高,裁判文書說理性不強,辨法析理工作不細,也未能使當事人息訴服判。(三)民事審判隊伍方面。我院從事民事審判的法官有人,平均年齡為歲。歲以下的法官一個沒有,歲以下的法官只有人。一是由于受人員編制、進人機制、法官待遇等因數的制約,民事審判法官青黃不接,年齡結構很不合理。二是在審判人員的調整方面,由于歷史的原因,使部分法官的素質、能力、知識水平等有限,已不能適應現在審判工作的需要,高素質法 官相對較少,使在人員調配方面顯得捉襟見肘,極大地制約了民事審判工作的發(fā)展。三是法官的學習和培訓時間無法保證。使法官業(yè)務素質和司法能力的提高受到了限制。四是法官的人格和尊嚴時常受到無端的侮辱和損害,甚至人身安全也經常受到威脅,對此確無能為力。 五是法官的工作壓力大、風險大,導致部分法官不愿意從事審判工作,特別是不愿意從事民事審判工作。(四)物質裝備和經費保障方面。由于辦公辦案條件有限,無法滿足審判工作需要。法院日常工作的運轉僅靠有限的訴訟費用的返還,而且返還經常不及時,法院只能寅吃卯糧,東挪西借,經常被人上門討債,影響了法院的權威和公正形象。民一庭和民二庭x名法官只有x臺電腦,大部分法官不得不靠加班加點來打印法律文書。由于受到交通條件的制約,影響了一些案件的及時調解和及時履行以及司法為民措施的落實。

(一)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建立起一支作風過硬充滿活力的司法隊伍。一是繼續(xù)開展好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通過對民事案件的審判,樹立社會主義的榮辱觀和誠信觀念。以規(guī)范司法行為為重點,以提高責任心為關鍵,從立案、審判、執(zhí)行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和每一個細節(jié)抓起,注重培養(yǎng)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精益求精的工作態(tài)度和對規(guī)章制度不折不扣地認真執(zhí)行的作風。二是積極推進法官職業(yè)化建設,進一步提高法官的職業(yè)素養(yǎng)和審判技能。首先,加強法官職業(yè)道德建設,通過進一步健全監(jiān)督制約措施,保障廉潔公正辦案;其次,認真貫徹執(zhí)行《法官行為規(guī)范》,從嚴約束法官,樹立法官形象;第三,加強業(yè)務建設,提高庭審質量和規(guī)范庭審行為,注重司法禮儀,開展崗位練兵和優(yōu)秀法律文書的評比活動。同時加大教育培訓工作的力度,增強教育培訓的計劃性、系統(tǒng)性、針對性和實效性,迅速提升法官的業(yè)務水平和崗位技能。三是高度重視司法考試工作,在往年取得成績的基礎上,力爭有大的突破,以及時充實法官隊伍,解決一線審判力量不足的問題。

(二)加強民事審判工作,確保實現司法公正。一是進一步提高庭審質量,規(guī)范庭審行為,注重司法禮儀,繼續(xù)開展優(yōu)秀法律文書的評比活動。二是成立速裁法庭,加大庭前調解力度。對雙方爭議不大,權利義務明確的案件和小額訴訟案件,及時解決,以提高訴訟效率,降低訴訟成本,方便群眾訴訟。

第3篇

1、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自覺接受人大監(jiān)督,始終堅持做到民商事案件審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積極主動地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民事審判工作,接受評議,聽取意見、認真整改。重視審理涉農案件,制裁各種侵害農民合法權益的行為。妥善審理婚姻家庭、損害賠償、勞動爭議等案件,注重保護婦女、兒童、老年人及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對人大及其常委會督辦的民事案件,高度重視,公正處理,及時上報結果。注重協調好與政府及相關部門的關系,從而得到了當地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幫助,使一些社會熱點、難點的案件得到了及時處理。

2、不斷加大調解結案力度,最大限度地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按照“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的原則,高度重視案件審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導矛盾,積極采用訴訟調解的方法解決糾紛,將訴前、訴中、訴后調解相結合,充分發(fā)揮調解工作的優(yōu)勢,做到了“案結事了”。

3、加大培訓力度,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以崗位培訓、能力培訓為重點,不斷提高民事審判法官職業(yè)素養(yǎng)和駕馭庭審的能力、法律適用能力、調解能力、裁判文書制作能力。并邀請專家學者為基層法院法官授課組織全市法院法官進行嚴格的考試等,通過相互交流和學習,統(tǒng)一了司法理念。

4、加強對基層法院的案件質量進行檢查指導。今年市中院針對上級法院發(fā)回重審、改判案件的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認真分析在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并通過對上級法院維持的判決進行研究,從中掌握和把握好法律的適用和執(zhí)法的尺度。

5、加強信息宣傳和對民事案件特點的調研工作。通過對有影響案件的宣傳,推動了普法教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開展,同時也增強了辦案的社會效果,提升了民事審判法官的知名度。通過加強對民事案件特點的調研,對民事審判工作起到了指導和借鑒作用,也為領導和相關部門及時掌握社會動態(tài)提供了依據。

6、加強民事審判法官廉政制度建設,確保司法公正,提高民事審判法官自我約束能力,隨時警示著我們的每一位民事法官要恪盡職守,公正高效、清正廉潔地辦好每一件民商事案件。

通過近四年來的民事審判工作,我們的經驗和體會是:堅持黨的領導、人大的監(jiān)督,自覺服務于大局,是確保民事審判工作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證;自覺接受上級法院的指導和監(jiān)督,是確保公正司法的前提;端正執(zhí)法指導思想,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提高司法水平,是深化民事審判工作、確保公正司法的基礎;深化改革、建立機制、規(guī)范管理、是確保民事審判工作公正高效的不竭動力;忠于法律、敬業(yè)奉獻,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yè)務精通、作風優(yōu)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隊伍,是做好民事審判工作的保障;政府及社會各界,特別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民事審判工作的支持、理解和對改善司法條件的呼吁,是法官追求正義、確保在全社會實現公正的不竭源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要更加重視運用這些行之有效的寶貴經驗,使我院的民事審判工作不斷實現新的發(fā)展。 (一)民事審判方面。一是民事案件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少數案件證據采信不準,認定事實不清,法律文書存在錯別字等低級錯誤。二是訴訟調解工作需進一步加強。有些法官不愿做艱苦細致的思想工作,存在怠于調解的問題。對調解在化解矛盾、案結事了、易于執(zhí)行等方面的獨特作用認識不夠或缺乏責任心。三是裁判文書仍需改進。一些裁判文書說理不透,邏輯性不強,缺乏應有的嚴謹性、規(guī)范性、權威性。四是送達難、取證難、證人出庭作證難長期困擾民事審判。(二)民事涉訴方面。民事案件的基數大,法律關系復雜,涉及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再加上民事案件的證據采用高度蓋然性的原則,誰主張誰舉證,一些當事人法律意識和訴訟風險意識不強,把自己舉證不能、訴訟決策失誤、不當行使訴訟權利、不積極履行訴訟義務導致的不利訴訟結果,視為司法不公,從而申訴不止。另一方面由于個別案件質量和效率不高,裁判文書說理性不強,辨法析理工作不細,也未能使當事人息訴服判。(三)民事審判隊伍方面。我院從事民事審判的法官有人,平均年齡為歲。歲以下的法官一個沒有,歲以下的法官只有人。一是由于受人員編制、進人機制、法官待遇等因數的制約,民事審判法官青黃不接,年齡結構很不合理。二是在審判人員的調整方面,由于歷史的原因,使部分法官的素質、能力、知識水平等有限,已不能適應現在審判工作的需要,高素質法官相對較少,使在人員調配方面顯得捉襟見肘,極大地制約了民事審判工作的發(fā)展。三是法官的學習和培訓時間無法保證。使法官業(yè)務素質和司法能力的提高受到了限制。四是法官的人格和尊嚴時常受到無端的侮辱和損害,甚至人身安全也經常受到威脅,對此確無能為力。 五是法官的工作壓力大、風險大,導致部分法官不愿意從事審判工作,特別是不愿意從事民事審判工作。(四)物質裝備和經費保障方面。由于辦公辦案條件有限,無法滿足審判工作需要。法院日常工作的運轉僅靠有限的訴訟費用的返還,而且返還經常不及時,法院只能寅吃卯糧,東挪西借,經常被人上門討債,影響了法院的權威和公正形象。民一庭和民二庭x名法官只有x臺電腦,大部分法官不得不靠加班加點來打印法律文書。由于受到交通條件的制約,影響了一些案件的及時調解和及時履行以及司法為民措施的落實。

(一)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建立起一支作風過硬充滿活力的司法隊伍。一是繼續(xù)開展好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通過對民事案件的審判,樹立社會主義的榮辱觀和誠信觀念。以規(guī)范司法行為為重點,以提高責任心為關鍵,從立案、審判、執(zhí)行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和每一個細節(jié)抓起,注重培養(yǎng)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精益求精的工

作態(tài)度和對規(guī)章制度不折不扣地認真執(zhí)行的作風。二是積極推進法官職業(yè)化建設,進一步提高法官的職業(yè)素養(yǎng)和審判技能。首先,加強法官職業(yè)道德建設,通過進一步健全監(jiān)督制約措施,保障廉潔公正辦案;其次,認真貫徹執(zhí)行《法官行為規(guī)范》,從嚴約束法官,樹立法官形象;第三,加強業(yè)務建設,提高庭審質量和規(guī)范庭審行為,注重司法禮儀,開展崗位練兵和優(yōu)秀法律文書的評比活動。同時加大教育培訓工作的力度,增強教育培訓的計劃性、系統(tǒng)性、針對性和實效性,迅速提升法官的業(yè)務水平和崗位技能。三是高度重視司法考試工作,在往年取得成績的基礎上,力爭有大的突破,以及時充實法官隊伍,解決一線審判力量不足的問題。

(二)加強民事審判工作,確保實現司法公正。一是進一步提高庭審質量,規(guī)范庭審行為,注重司法禮儀,繼續(xù)開展優(yōu)秀法律文書的評比活動。二是成立速裁法庭,加大庭前調解力度。對雙方爭議不大,權利義務明確的案件和小額訴訟案件,及時解決,以提高訴訟效率,降低訴訟成本,方便群眾訴訟。

第4篇

1、充分發(fā)揮審判職能,積極拓展審判領域,依法快捷審理了一大批民商事案件。一九九八年至二00二年五年間,全市法院共受理一、二審民商事糾紛案件79045件,審結77160件,結案率為97.6%。年平均結案15432件。其中受理一審民商事案件73755件,審結71975件,結案率為97.6%。在受案類型上仍以買賣、借款合同糾紛、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糾紛等案件為主,同時積極受理和審結了一批破產、證券、期貨、票據、保險、公司股東權確認及行使糾紛、商標、技術合同等知識產權糾紛、代位權糾紛等新類型案件,民商版權所有事審判領域得到不斷拓展。

2、以審判方式改革保證審判質量,確保司法公正和效率。五年來我們,一是從改革民商事庭審方式入手,狠抓程序公正。全面落實公開審判制度,一審案件應依法公開開庭審理的開庭率為100%,二審案件的開庭率在90%以上。進一步強化庭審功能,大部分案件做到了當庭舉證、質證,當庭認證、辯論,當庭宣傳,使審判程序逐步規(guī)范,切實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二是,全面落實證據規(guī)則,舉證時限制度。增強當事人舉證意識,將當事人舉證的訴訟義務與訴訟后果聯系起來,從而有效地縮短了辦案周期,同時嚴格執(zhí)行審限制度,普遍實行了排期開庭,審限跟蹤、警示、催辦和通報等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對案件審限情況進行抽查,根據抽查結果予以獎懲,使案件超審限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三是從依法完善合議制入手,狠抓辦案質量。嚴格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結合審判長選任制將合議庭的責、權、利落到實處。堅持由合議庭評議決定案件的程序問題和實體處理。為了適應新形勢下審判工作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全市法院目前已初步建立了分工比較科學,配置比較合理的民商事審判體系,基本形成了民商事審判的新格局,民商事審判的地位得到確立。

3、開展調研和業(yè)務指導工作。五年來,全市法院始終注意加強調研和業(yè)務指導工作。一方面積極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省高院下達(請登陸政法秘書網)的調研任務。另一方面,也注意從審判實踐中及時發(fā)現研究民商事審判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總結審判經驗。近年來市中院組織制訂了《破產清算操作規(guī)程實施細則》、針對最高人民法院的《關于對民事案件發(fā)回重審和指令再審有關問題的規(guī)定》和《關于人民法院合議庭工作的若干規(guī)定》兩個司法解釋作出了理解與貫徹的意見下發(fā)各法院供審理案件時參考。尤為可喜的是全市法院的民事商審判人員能夠潛心研究,撰寫較高素質的學術論文,在中院評選出的近三年的獲獎論文中,出自民商事審判人員之手的占了較大比例。版權所有

第5篇

2012年度工作

一、 案件受理、審理基本情況:

合伙協議糾紛、追索勞動報酬糾紛等。

在今年判決案件中,其中提出上訴的為21件,其中8件維持, 4件撤訴,改判3件,其余在審理中。

一年來全庭干警緊緊圍繞中心工作團結一致開展工作,個人利益服從整體利益,部門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加強與其它庭、科室的聯系協作,根據法庭地處基層第一線的工作特點,放棄中午休息時間接待群眾來訪、進行調解、準備下午庭審的工作,全年實行單休制度。另外自西塘景區(qū)假日法庭開辦以來,全庭干警自愿放棄周日休息時間輪流值班。

二、法庭特色工作

1、六字庭訓 貫徹落實

今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人民法庭庭訓的通知》在中國法院網刊登后,我們法庭立即認真開展學習,宣傳 “公正、廉潔、為民”的庭訓。第一時間即在審判大廳電子屏幕上予以公示,同時組織全庭干警學習庭訓,引導和激勵干警,扎實做好審判工作,接受人民群眾監(jiān)督。為了進一步落實,統(tǒng)一制作了庭訓宣傳版面,放置在法庭的宣傳欄中,并在天凝、洪溪巡回審判站、道交巡回審判點、景區(qū)假日法庭張貼庭訓內容。為了確保干警對庭訓內容學習掌握到位,我們將“公正、廉潔、為民”六字庭訓的內容制作成學習手冊,保證每位干警人手一份,并且組織干警集中學習,并通過座談會、討論交流學習心得體會等多種方式,使廣大法庭干警準確理解和把握人民法庭庭訓的精神實質和豐富內涵,確保讓六字庭訓成為全體人民法庭干警的價值取向和行動指南。另外,結合司法作風大檢查活動,將落實執(zhí)行庭訓情況與司法作風大檢查活動同安排、同部署、同監(jiān)督。組織民主監(jiān)督員,隨時對法庭進行突擊檢查。通過認真學習庭訓,全庭同志統(tǒng)一思想,共同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積極借鑒模范五好法庭先進經驗、做法,充分發(fā)揮職能作用,不斷增強司法能力,提升司法水平,為轄區(qū)百姓提供優(yōu)質高效的司法服務。

2、司法聯動 訴調對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做好2012年人民法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遵循新時期人民法庭民事審判工作的指導原則,一年以來,西塘法庭繼續(xù)把調解工作貫穿審判工作的始終,創(chuàng)新工作機制,實行“三全調解”。一是樹立“全程調解”理念,將調解貫穿于立案、送達、開庭前、庭審中、判決前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二是樹立“全心調解”理念,本著定紛止爭、案結事了的目標,耐心、細心、專心調解,不厭其煩、鍥而不舍。三是樹立“全力調解”理念,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運用一切手段,動員一切力量絕不淺嘗輒止、半途而廢,只要有可能,就絕不放棄調解的努力。同時在調解過程中,找準雙方的利益平衡點、把握雙方的感情契合點、尋求矛盾化解的突破點。

在我庭受理一部分簡易的民事案件后,發(fā)現當事人雙方都希望盡快了結,但是按常規(guī)法律程序辦案,手續(xù)相對比較繁瑣,訴訟時間較長,雙方的矛盾可能激化。法庭干警創(chuàng)新了審判模式,采取了委托人民調解的方式,既有效地調解了當事人的矛盾,又大大節(jié)約了司法成本,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我庭在審判工作中主動加強與人民調解等基層組織的聯系,充分利用人民調解組織遍布城鄉(xiāng)、網絡健全,調解員植根基層、貼近群眾,成本低、效率高的優(yōu)勢,建立了法官聯系、指導各鎮(zhèn)調委會制度和訴訟案件委托人民調解機制,在民事糾紛案件審理中,特別是一些發(fā)生在轄區(qū)內的賠償、鄰里糾紛等民事案件,在征得雙方當事人的同意后,當即委托當事人所在鄉(xiāng)鎮(zhèn)的人民調委會調解,隨后再由法院出具調解書確認調解協議并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做法,取得了比較好的社會效果,一年來共委托調解處理這類糾紛案件8起。

另外,我庭從今年下半年開始,在審判員的指導下,積極調動了書記員參與案件調解工作??紤]到書記員的送達、記錄、宣判等程序在整個案件的審理中是一項重要的訴訟活動,尤其在書記員送達過程中積極主動地向當事人釋法,能夠在很大程度上起到讓當事人息訴服判的作用。在送達訴狀副本的過程中,書記員積極了解被告方的意見、詢問是否有調解意向,判斷雙方的調解可能性,并通過電話聯系原告,如雙方達成合意,即以筆錄形式加以固定,再另行安排調解時間,及時解決糾紛。對于年老、殘疾、文化素質低的當事人必須宣讀判決書,解答當事人提出的疑問,盡最大努力讓當事人贏的清楚,輸的明白,降低上訴率。通過書記員的參與,由書記員庭前調解達成協議或初步意向的多達300余件,大大的提高了調解率,縮短了審限。全庭上下齊努力,全年案件調撤率達到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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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假日法庭 西塘特色

為了促進西塘古鎮(zhèn)旅游業(yè)和諧、有序、快速發(fā)展,著力提高西塘景區(qū)快速調處矛盾糾紛的能力,今年11月11日,我院黨組站在實踐科學發(fā)展觀和為大局服務的高度,經過認真細致的研究,在法庭轄區(qū)西塘古鎮(zhèn)景區(qū)內設立了景區(qū)假日法庭,作為法院司法為民的一項具體措施加以實施。

景區(qū)假日法庭成立之后,主要受理游客之間、游客與景區(qū)之間以及景區(qū)內居民之間發(fā)生的民事糾紛。由我們法庭派1名法官、1名書記員利用休息時間,逢節(jié)假日、旅游高峰期在假日法庭辦公,對景區(qū)中發(fā)生的民商事糾紛采取當場立案、當場調解的方式。與此同時,景區(qū)假日法庭還將與先前成立的西塘鎮(zhèn)旅游管委會、西塘派出所旅游警隊、景區(qū)城管大隊、景區(qū)人民調解委員會以及西街、西園、塘東街、朝南埭4個社區(qū)居委會共同協作聯動,及時調處矛盾,妥善處理各類糾紛,為游客營造一個舒心的旅游購物環(huán)境。

景區(qū)假日法庭的成立,不僅是大力開展巡回辦案的需要,而且也是落實司法為民措施,方便人民群眾訴訟,維護一方穩(wěn)定,促進一方發(fā)展的需要。做好假日法庭的審判工作,對于維護景區(qū)的正常秩序,促進經濟發(fā)展,樹立良好的法院及法官形象具有重要的意義。景區(qū)假日法庭的成立已經成為古鎮(zhèn)西塘的另一道亮麗的風景線。截止今日,景區(qū)假日法庭已經接受群眾來訪百余人次、為游客提供法律咨詢數十人次,當場調處矛盾糾紛4起。

4、法庭博客 真誠為民

今年3月底,西塘法庭博客在新浪網正式開通。因法庭位于古鎮(zhèn)西塘南苑路,西塘古名“胥塘”,古鎮(zhèn)詩意盎然,庭院風景如畫,為勉勵法庭干警秉持“司法公正”的理念,情灑古鎮(zhèn)、一心為民,成為建設和諧社會中的縷縷春風,故取名“庭苑胥風·和諧民心”。

我們的法庭博客突出了五大特點:一是內容豐富。共設立了10個主篇幅,從審判服務、基層調解、總結匯報、司法廉潔、支部活動、專題調研、案例聚焦、法制宣傳、閑庭信步十個方面充分展現了西塘法庭的風采。二是主題突出。讓博客成為西塘法庭宣傳普及法律知識,公開法庭動態(tài)的官方網站。這對于基層法院,是便民服務的一大創(chuàng)新。三是資料全面。法庭博客及時上傳各類信息報道,成為全面記載西塘法庭工作的電子臺賬。四是形式新穎。博客以案說法、以圖配文、信息報道與調研報告相結合,更加貼近群眾、貼近生活。五是目的突出。博客的設立符合法院的工作要求;符合現代普法工作的需求,符合法制宣傳工作的內涵和發(fā)展軌跡。

西塘法庭博客由專人負責對網民的提問一一作答,已經形成了一個網民互動平臺,為網民法律咨詢提供了便利通道。網民可以通過法庭博客行使民主監(jiān)督權利,推動網絡輿論的形成,使虛擬的網絡變成現實監(jiān)督的平臺。法庭博客同時又是一個普法的窗口,目前,網絡普法已經成為法治宣傳的一種新模式。法庭博客自開辦以來,點擊率已達7000余次,為使網絡普法更加貼近實際,貼近群眾,貼近生活,我們上傳了典型案例,進行正確引導,受到了網民的歡迎。

5、巡回審判 化解矛盾

(1)道路交通巡回審判庭

自今年4月起,為了方便當事人及時處理賠償事宜,法庭專門成立道交巡回庭直接辦理轄區(qū)三鎮(zhèn)內發(fā)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案件。這是法庭的一大便民舉措。通過半年多的運行,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服務前移。為了方便當事人訴訟,由專人在西塘交警大隊設點辦公,目前已初步實現咨詢、立案、送達、開庭、判決、執(zhí)行“一站式服務”,使有限的審判資源得以公正高效地利用。案件承辦人充分利用辦公地點設在交警部門的優(yōu)勢,加強與交警部門的溝通、銜接,及時了解事故情況和當事人的基本情況,以便準確、快捷地處理案件。

二是簡化手續(xù)。在受理案件時,簡化立案手續(xù),降低訴訟門檻,現場受理,給當事人提供簡單易懂的格式化、填充式訴狀和證據清單、賠償金額計算標準參考,盡量做到當天收案、當天立案、當天結案。對符合緩、減、免訴訟費條件的一律緩、減、免訴訟費;同時預約辦案時間,最快的是當日立案、當日調解、當日付款。對于事實清楚、雙方爭議不大的案件,采取速裁方式,利用法庭電子簽章、遠程立案的優(yōu)勢,即調即結并當即發(fā)送調解書,真正做到案結事了。

三是強化調解。法庭一如既往地堅持民事審判中“面對面”與“背靠背”相結合的調解原則,把調解工作放在首位,承辦法官堅持對案件當事人進行答疑,將證據的采集、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賠償標準等問題給當事人進行詳盡的解答,使大部分案件都能主動履行。

自成立以來,西塘法庭道交巡回庭已辦理236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調解、撤訴率達到100%,且無一起因處理不當而導致矛盾激化的案件。

(2)巡回審判站

今年6月6日,法庭在轄區(qū)成立了洪溪巡回審判站,巡回審判站設立在原洪溪鎮(zhèn)綜治司法聯動服務中心內,至此,我院已順利完成了對天凝、洪溪鎮(zhèn)巡回審判站的揭牌工作,邁出了構建便民訴訟網絡的實質性步伐,擴大了“司法為民”的服務直徑。

法庭定期到巡回審判站進行“三養(yǎng)”(贍養(yǎng)、撫養(yǎng)、扶養(yǎng))、婚姻、借貸、相鄰關系糾紛等民事糾紛的審理,方便當地民眾的訴訟,妥善地解決各類糾紛。巡回審判站的建立,體現了 "面向農村、面向群眾、面向基層,為民便民利民護民"的司法服務理念,以努力實現"以案件為中心"向"以解決矛盾為中心"的轉變,及時掌握轄區(qū)社會矛盾糾紛的動態(tài)情況,為當地黨委、政府化解重大、疑難問題,提供法律依據,及時化解糾紛,把矛盾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雖然目前洪溪已經并入天凝鎮(zhèn),但是洪溪巡回審判站仍然發(fā)揮著她的功能,便于解決農村基層一些簡單民事糾紛難以及時化解等問題;有利于法院在更大層面上指導人民調解,強化人民調解職能作用,實現人民調解與訴訟調解的對接,我們法庭也經常利用巡回審判站這個平臺做好司法聯動委托調解工作。今年以來巡回審判站共開庭審理、調解案件26件,參與基層組織人民調解工作10余次。 與本篇 【2012年度法庭工作總結范文】 內容有關的:查看更多>> 年度工作總結

6、審判服務 保駕護航

法庭轄區(qū)內有兩大產業(yè)園區(qū),即天凝靜電植絨園區(qū)、大舜紐扣產業(yè)園區(qū),法庭與植絨業(yè)、鈕扣業(yè)發(fā)展管理委員會、商會分別組織了座談,就如何在產業(yè)園區(qū)發(fā)展壯大的同時規(guī)范交易行為、避免交易風險以及如何發(fā)揮產業(yè)發(fā)展管理委員會以及行業(yè)商會的作用進行探討,為企業(yè)保駕護航。

三、 其他工作

1、走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一年來,法庭走訪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共20人次,向他們不定期匯報法庭動態(tài)性工作、隊伍建設情況和今后工作打算。轄區(qū)內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們對法庭主動上門走訪接受人大監(jiān)督的誠懇態(tài)度表示贊賞和肯定,并且對法庭工作的理解、關心、支持和幫助表示衷心的感謝。同時就法庭如何進一步深化落實“三項承諾”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意見和建議。一年來,西塘法庭通過邀請人大代表旁聽開庭、走訪人大代表征求意見等方式,加強與人大代表的聯系與溝通,自覺接受人大代表監(jiān)督,以監(jiān)督促規(guī)范,以規(guī)范促公正,努力實現“公正司法、一心為民”。

2、法制宣傳工作

一年來,舉行了“3·8幸福家庭直通車大型宣傳咨詢服務活動”、“6·6走進洪溪—西塘人民法庭法律現場咨詢會”,“12·4法制宣傳日法律咨詢活動”為當地民眾提供法律咨詢,解答法律疑問,并向市民發(fā)放了訴訟宣傳資料、“司法便民聯系卡”。西塘法庭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結合自身工作實際,把便民工作延伸到轄區(qū)最前沿,采取加強對基層調解委員會的培訓、加大巡回審判力度、設立便民聯絡點等一系列便民服務措施,使那些地處相對偏遠,訴訟能力相對不強的農民群眾切實得到司法為民的便利和實惠。

另外一年來法庭共出刊簡報4期、信息通報6期,發(fā)放到轄區(qū)各鎮(zhèn)的領導班子、司法所、人民陪審員,形成了信息互通,通過具體的案例分析闡述各類民商事案件中出現的問題,供轄區(qū)行政機關借鑒和探討,幫助分析存在問題,解答法律疑難。

3、支部工作 廉政建設

法庭現有在職黨員3名,退休黨員2名,入黨積極分子1名,在院黨組的領導下成立了黨支部。一直以來支部工作扎實開展,黨員身先士卒,在法庭的各項工作中始終起到帶頭模范作用。西塘法庭黨支部以高度責任感和拳拳愛心,在“法庭--社區(qū)、鄉(xiāng)村共建”活動中,我們西塘法庭與舜茜墩村結對,在臺風“莫拉克”登陸前,法庭黨支部一行人協助做好防臺工作,深入貫徹實踐科學發(fā)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切實為社區(qū)、鄉(xiāng)村困難群眾解決實際問題,把黨的關懷送進了家家戶戶,構建和諧社區(qū)作出了積極貢獻。今年“七一” 前夕,在支部書記的帶領全體支部黨員來到西塘朝南埭社區(qū)以及“創(chuàng)文明、雙結對”聯系村茜墩村,了解社區(qū)、農村貧困老黨員的生活,號召全庭黨員、共青團員、黨外人士捐款獻愛心,向社區(qū)、農村的5戶貧困老黨員送去慰問品和慰問金。

今年以來,我們法庭支部始終把廉政建設當作首要任務來抓,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最高人民法院“五個嚴禁”的規(guī)定》,從2 月份起,積極響應全院開展的法官警示錄教育,寫好個人警示體會,除了每月的政治學習、庭務會議外,還利用多種載體、形式加以鞏固、深化。以認真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五個嚴禁”的規(guī)定為契機,創(chuàng)新思路,推出新舉措,將“五個嚴禁”的內容規(guī)定制成電腦屏保,安裝在法庭干警的每臺電腦上,把“五個嚴禁”擺上臺面,時刻提醒干警秉公執(zhí)法,強化干警廉潔意識。此舉在市中院紀檢明察暗訪中受到好評,并在全院進行推廣。同時將5月份定為法庭廉政教育月,全庭干警專程前往浙江省勤政廉政教育基地——倪天增故居參觀學習,接受生動的黨風廉政教育;與駐鎮(zhèn)站所西塘地稅分局進行廉政共建活動,相互交流廉政建設工作,共同商討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序推進,并共同觀看以我縣縣級機關中層干部犯罪為內容的警示片——《沉痛的自白》,12月份觀摩了“紅船杯”全國廉政楹聯大賽作品展。通過以上一系列活動,全庭干警廉政意識進一步得到了加強。

存在的問題及解決辦法

一、法庭處在基層第一線,各種矛盾紛呈,利益重整的過程中,部分案件調解工作較難開展。究其原因,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當事人法制意識淡薄,雙方之間分歧較大對法律認知的程度大相徑庭,難以溝通;二是案件數量增多,結案效率使得辦案法官難以抽出大量時間進行調解,導致以判決結案的案件較多;三就是干警工作經驗的積累不夠深,法庭干警年齡普遍偏小,雖然已經嘗試參與調解,但是對某些案件相對缺乏經驗,調解的說服力不足。

二、主要類型案件影響農村穩(wěn)定。一些因日常生活瑣事引發(fā)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在農村發(fā)生較多,在民事賠償中,由于法律規(guī)定有賠償標準,加上當事人自身過錯等因素的考慮,當事人對賠償數額不滿,認為沒有得到應有保護,轉而怨怨相報。當事人對土地使用權、相鄰關系通行權在訴訟時各執(zhí)一詞,矛盾極大,有的竟為自己爭回面子,經常引發(fā)打斗事件。尤其是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當事人對是否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yǎng)上,經常勢不兩立,甚至引發(fā)傷害事件,若以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為由判決離婚,則非??赡軐е律鐣环€(wěn)定因素的出現。

針對以上問題,法庭下一步將通過多種形式加大法制宣傳力度,踐行“司法為民”的宗旨意識,堅持文明司法。積極行使釋明權,向法律知識欠缺的當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防止當事人因法律知識的不足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對外,通過增加各巡回審判站、流動審判點的使用率,法制講座,案例報道,司法解釋等形式進行法制宣傳;對內,庭內以老帶新,庭外充分發(fā)揮司法聯動系統(tǒng),利用基層調解組織、人民陪審員等改進法庭干警調解水平、調解技巧、提高調解率。充分發(fā)揮調解作用,努力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與本篇 【2012年度法庭工作總結范文】 內容有關的:查看更多>> 年度工作總結

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明年法庭的中心工作是繼續(xù)爭創(chuàng)省級模范法庭。針對評選的各項要求,法庭已經逐一落實了各項爭創(chuàng)目標,基礎工作扎實開展,各項臺帳的已經初步建立起來但是有待進一步完善,這還需要得到各庭室的支持。

第6篇

第一任主審法官選任工作實施方案 為加強法官隊伍的職業(yè)化建設,建立符合審判規(guī)律的審判組織形式,增強法官的責任感和榮譽感,調動法官的審判積極性,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確保司法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以及本院制定的《主審法官選任工作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的意義 通過主審法官的選任,推行法官員額制,把具有較強審判業(yè)務能力和水平,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和進取精神的法官選撥到主審法官這一重要的崗位上來,充分挖掘現有審判資源的潛力,調動法官的工作積極性,實現責權利的有機統(tǒng)一,進一步提高審判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形成新的公正、高效、有序的審判運行機制。 二、選任主審法官的基本原則 1、依法實施原則; 2、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3、責、權、利相統(tǒng)一的原則; 4、優(yōu)勝劣汰,動態(tài)管理的原則; 三、主審法官的任職條件 主審法官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法律和本院規(guī)章制度,嚴守審判紀律,嚴格依法辦事,秉公執(zhí)法,清正廉潔,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已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并符合法官任職條件,或者系本院審判員。 3、有較豐富的審判實踐經驗,能夠運用所掌握的法律專業(yè)知識解決審判工作中的實際問題;能夠熟練主持庭審活動,并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能夠規(guī)范、熟練地制作法律文書。 4、所承辦案件無重大差錯,無違法違紀行為。 5、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審判工作。 6、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四、領導機構 主審法官選任工作由本院黨組統(tǒng)一領導、組織、實施,在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縣人大、縣紀委,縣組織部、縣政法委的參與、指導、監(jiān)督下開展工作。 五、主審法官的職數 按縣人民法院所擔負的三大審判任務,主審法官分為刑事主審法官,民事主審法官,行政主審法官三類;全院設主審法官的職數為8名,其中刑事主審法官2名,民事主審法官6名,行政主審法官由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從民事主審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院長、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庭長、副庭長非經考試任命,不享受主審法官待遇。院長、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庭長、副庭長擔任主審法官的,每年承辦案件數不得低于同類主審法官的平均辦案數。 六、主審法官的選任程序 1、設立第一任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由院長業(yè)寧州任組長,政治處主任周明全任副組長,副院長王洪波、周汝康、王海明任組員,組成第一任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 2、確定主審法官員額并公布。第一任主審法官的職數為8名,分為刑事主審法官和民事主審法官兩類。其中:刑事主審法官2名,民事主審法官6名,行政主審法官由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從民事主審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 3、報名。除院領導外,凡本院審判員均須報名參加選任;已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并符合法官任職條件的人也可報名參加選任。 4、資格審查。由報名者填寫報名表,由主審法官領導小組公布報名和資格審查情況。 5、業(yè)務及綜合素質考試。主審法官考試分為業(yè)務素質考試、邏輯思維和口頭表達能力考試、庭審能力考試、公文寫作能力考試、裁判文書寫作能力考試共五場,總分100分。若報名參選人數達不到2比1的比例,在不違背《通??h人民法院主審法官選任工作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選任主審法官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可由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制定考試辦法,對考試內容和形式作適當調整。 ①業(yè)務素質考試。刑事主審法官主要考刑法、刑事訴訟法、刑事證據理論及相關司法解釋;民事主審法官主要考民法通則、婚姻法、合同法、繼承法、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證據規(guī)定及相關司法解釋。占總分的40%。由省高院政治部負責出題和評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負責監(jiān)考。 ②邏輯思維和口頭表達能力考試。收集一定數量的題目,內容涉及案例、政治、外交、文化娛樂、同事關系、上下級關系、婚姻家庭、倫理道德等方面。由應試者抽簽定題后,考慮5分鐘,即席發(fā)表對問題的看法??荚u組對應試者的思維敏捷性、社會生活經驗、邏輯思維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作出綜合評價,占總分的10%??荚u組成員由市中院政治部從本市兩級法院中指定五名優(yōu)秀法官,會同本縣人大、紀委、組織部、政法委各一名代表,共九人組成。

③庭審能力考試。選擇一部分本院受理的案件,由應試者開庭審理并公開當庭宣判。法庭審理結束,由考評組對應試者主持法庭審理的能力、庭審技能、感染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進行評判,占總分的20%??荚u組成員由市中院政治部從本市兩級法院中指定五名優(yōu)秀法官,會同本縣人大、紀委、組織部、政法委各一名代表,共九人組成。 ④公文寫作能力考試。由應試者自定題目,寫一個工作報告、工作總結或工作方案,占總分的10%。由省高院政治部負責評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負責監(jiān)考。 ⑤裁判文書寫作能力考試。第一,選一個案情復雜、事實和適用法律爭議較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決書;第二,選一個案情復雜,但事實和適用法律爭議不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決書;第三,選一個案情簡單、事實和適用法律都無爭議的案例,制作一份判決書。通過以上三個判決書的綜合得分,作為評定應試者裁判文書制作能力的依據,占總分的20%。由省高院政治部負責出題和評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負責監(jiān)考。 6、公布考試分數。 7、根據考試、考核、考察情況,公示擬任名單。 8、公布選任結果,辦理任職手續(xù)。 9、由本院院長頒發(fā)任命書。 七、時間安排 為加快推進以員額制為方向的法官職業(yè)化進程,通??h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審法官選任工作定于2003年9月1日起正式開始組織實施,于2003年12月31日前結束選任工作,當選的主審法官于2004年1月1日履職。報名及考試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八、第一任主審法官的履職期限 通海縣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審法官的履職期限為三年,從2004年1 月1 日——2006年 12月31 日。履職期限內的主審法官擁有主審法官職權,履行主審法官職責,享受主審法官待遇,承擔主審法官責任。 九、主審法官的職權 1、獨立審判權。主審法官擁有獨立審判案件,不受任何非法干預的職權。在獨任審理的案件中,主審法官對最終的裁判結果有決定權;在合議庭審理的案件中,主審法官有獨立發(fā)表個人意見的權利;在審委會討論案件的過程中,主審法官有保留個人意見的權利。 2、組織管理權。主審法官有權組織本審判單元的審判管理工作,有權指令法官助理完成庭前的準備工作和庭后的善后工作,有權安排書記員的工作。 3、考核建議權。主審法官有權考核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的工作,并有權建議獎懲、晉升或處罰法官助理和書記員。 4、主持庭審權。獨任審理的案件,一律由主審法官主持;合議庭審理的案件,一律由主審法官擔任審判長。 5、簽發(fā)文書權。非經審委會討論決定的案件,一律由承辦的主審法官簽發(fā)法律文書。 6、建議討論權。在本轄區(qū)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合議庭意見有重大分歧的案件,承辦案件的主審法官有權按多數人意見作出決定,或者依法報請分管院領導提交審委會討論決定。 十、主審法官的責任。 1、獨任審理的案件,由主審法官對案件的審判程序,確認事實和裁判結果依法承擔責任; 2、合議庭審理的案件,由合議庭對案件的審判程序,確認事實和裁判結果依法承擔責任;對于應由合議庭承擔責任的,擔任審判長的主審法官應承擔主要責任,堅持正確意見的主審法官可免除責任。 3、由審判委員會決定的案件,獨任審理的主審法官或參加合議庭的主審法官有過錯的,視情況確定責任。 4、主審法官在審判工作中,違反法律、法規(guī)、審判紀律且造成一定后果的,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有關懲戒制度的若干規(guī)定》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承擔相應責任。 5、由于主審法官對法官助理、書記員管理不嚴,指導不力,監(jiān)督失控,致使法官助理、書記員在審判工作中犯有重大過錯,除由本人承擔責任外,主審法官視情況承擔相應責任。 6、主審法官應按期完成分管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拒絕工作或消極應付工作的,按不履行工作職責從嚴論處。 十一、主審法官的免除 1、因任期屆滿而免除的; 2、因主審法官自身過錯的法定原因被免去法官職務的; 3、因違法審判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4、因在審判工作中有重大過錯,并造成嚴重影響的; 5、因在法官年度工作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6、因身體狀況難以繼續(xù)履行主審法官職責的; 7、因本人提出辭職,并被批準的; 8、因工作需要調離審判崗位的; 9、其他不宜擔任主審法官事由的; 因第2至第4項所列情況,被免去主審法官職務的,三年內不得再參加主審法官選任。 十二、主審法官的補缺 1、主審法官實行三年一屆,每任必考的制度; 2、因任期未滿,有主審法官中途辭職、免職或調離的情形發(fā)生時,主審法官領導小組可以本屆主審法官考試排名為序,依次替補;補缺的主審法官,履行主審法官職責,承擔主審法官責任,享受主審法官待遇。 3、補缺的主審法官任期為本屆未滿的期限。 4、因特殊原因未依次替補,而由主審法官領導小組指定的主審法官,履行主審法官職責,承擔主審法官責任,不享受主審法官待遇。 十三、主審法官的待遇。 1、政治待遇:被選任為主審法官的,在部門領導職務空缺時,作優(yōu)先考察人選。 2、經濟待遇:(1)主審法官享受一切正常的工資職級待遇;(2)按《第一任主審法官崗位責任制考核辦法》考核合格的主審法官,可享受每年1.5萬元的崗位責任津貼。 十四、其它 本實施方案由院黨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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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一、目的意義

通過主審法官的選任,推行法官員額制,把具有較強審判業(yè)務能力和水平,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和進取精神的法官選撥到主審法官這一重要的崗位上來,充分挖掘現有審判資源的潛力,調動法官的工作積極性,實現責權利的有機統(tǒng)一,進一步提高審判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形成新的公正、高效、有序的審判運行機制。

二、選任主審法官的基本原則

1、依法實施原則;

2、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3、責、權、利相統(tǒng)一的原則;

4、優(yōu)勝劣汰,動態(tài)管理的原則;

三、主審法官的任職條件

主審法官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法律和本院規(guī)章制度,嚴守審判紀律,嚴格依法辦事,秉公執(zhí)法,清正廉潔,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已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并符合法官任職條件,或者系本院審判員。

3、有較豐富的審判實踐經驗,能夠運用所掌握的法律專業(yè)知識解決審判工作中的實際問題;能夠熟練主持庭審活動,并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能夠規(guī)范、熟練地制作法律文書。

4、所承辦案件無重大差錯,無違法違紀行為。

5、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審判工作。

6、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四、領導機構

主審法官選任工作由本院黨組統(tǒng)一領導、組織、實施,在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縣人大、縣紀委,縣組織部、縣政法委的參與、指導、監(jiān)督下開展工作。

五、主審法官的職數

按縣人民法院所擔負的三大審判任務,主審法官分為刑事主審法官,民事主審法官,行政主審法官三類;全院設主審法官的職數為8名,其中刑事主審法官2名,民事主審法官6名,行政主審法官由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從民事主審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院長、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庭長、副庭長非經考試任命,不享受主審法官待遇。院長、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庭長、副庭長擔任主審法官的,每年承辦案件數不得低于同類主審法官的平均辦案數。

六、主審法官的選任程序

1、設立第一任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由院長業(yè)寧州任組長,政治處主任周明全任副組長,副院長王洪波、周汝康、王海明任組員,組成第一任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

2、確定主審法官員額并公布。第一任主審法官的職數為8名,分為刑事主審法官和民事主審法官兩類。其中:刑事主審法官2名,民事主審法官6名,行政主審法官由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從民事主審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

3、報名。除院領導外,凡本院審判員均須報名參加選任;已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并符合法官任職條件的人也可報名參加選任。

4、資格審查。由報名者填寫報名表,由主審法官領導小組公布報名和資格審查情況。

5、業(yè)務及綜合素質考試。主審法官考試分為業(yè)務素質考試、邏輯思維和口頭表達能力考試、庭審能力考試、公文寫作能力考試、裁判文書寫作能力考試共五場,總分100分。若報名參選人數達不到2比1的比例,在不違背《通海縣人民法院主審法官選任工作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選任主審法官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可由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制定考試辦法,對考試內容和形式作適當調整。

①業(yè)務素質考試。刑事主審法官主要考刑法、刑事訴訟法、刑事證據理論及相關司法解釋;民事主審法官主要考民法通則、婚姻法、合同法、繼承法、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證據規(guī)定及相關司法解釋。占總分的40%。由省高院政治部負責出題和評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負責監(jiān)考。

②邏輯思維和口頭表達能力考試。收集一定數量的題目,內容涉及案例、政治、外交、文化娛樂、同事關系、上下級關系、婚姻家庭、倫理道德等方面。由應試者抽簽定題后,考慮5分鐘,即席發(fā)表對問題的看法。考評組對應試者的思維敏捷性、社會生活經驗、邏輯思維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作出綜合評價,占總分的10%??荚u組成員由市中院政治部從本市兩級法院中指定五名優(yōu)秀法官,會同本縣人大、紀委、組織部、政法委各一名代表,共九人組成。

③庭審能力考試。選擇一部分本院受理的案件,由應試者開庭審理并公開當庭宣判。法庭審理結束,由考評組對應試者主持法庭審理的能力、庭審技能、感染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進行評判,占總分的20%。考評組成員由市中院政治部從本市兩級法院中指定五名優(yōu)秀法官,會同本縣人大、紀委、組織部、政法委各一名代表,共九人組成。

④公文寫作能力考試。由應試者自定題目,寫一個工作報告、工作總結或工作方案,占總分的10%。由省高院政治部負責評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負責監(jiān)考。

⑤裁判文書寫作能力考試。第一,選一個案情復雜、事實和適用法律爭議較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決書;第二,選一個案情復雜,但事實和適用法律爭議不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決書;第三,選一個案情簡單、事實和適用法律都無爭議的案例,制作一份判決書。通過以上三個判決書的綜合得分,作為評定應試者裁判文書制作能力的依據,占總分的20%。由省高院政治部負責出題和評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負責監(jiān)考。

6、公布考試分數。

7、根據考試、考核、考察情況,公示擬任名單。

8、公布選任結果,辦理任職手續(xù)。

9、由本院院長頒發(fā)任命書。

七、時間安排

為加快推進以員額制為方向的法官職業(yè)化進程,通??h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審法官選任工作定于2003年9月1日起正式開始組織實施,于2003年12月31日前結束選任工作,當選的主審法官于2004年1月1日履職。報名及考試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八、第一任主審法官的履職期限

通??h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審法官的履職期限為三年,從2004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履職期限內的主審法官擁有主審法官職權,履行主審法官職責,享受主審法官待遇,承擔主審法官責任。

九、主審法官的職權

1、獨立審判權。主審法官擁有獨立審判案件,不受任何非法干預的職權。在獨任審理的案件中,主審法官對最終的裁判結果有決定權;在合議庭審理的案件中,主審法官有獨立發(fā)表個人意見的權利;在審委會討論案件的過程中,主審法官有保留個人意見的權利。

2、組織管理權。主審法官有權組織本審判單元的審判管理工作,有權指令法官助理完成庭前的準備工作和庭后的善后工作,有權安排書記員的工作。

3、考核建議權。主審法官有權考核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的工作,并有權建議獎懲、晉升或處罰法官助理和書記員。

4、主持庭審權。獨任審理的案件,一律由主審法官主持;合議庭審理的案件,一律由主審法官擔任審判長。

5、簽發(fā)文書權。非經審委會討論決定的案件,一律由承辦的主審法官簽發(fā)法律文書。

6、建議討論權。在本轄區(qū)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合議庭意見有重大分歧的案件,承辦案件的主審法官有權按多數人意見作出決定,或者依法報請分管院領導提交審委會討論決定。

十、主審法官的責任。

1、獨任審理的案件,由主審法官對案件的審判程序,確認事實和裁判結果依法承擔責任;

2、合議庭審理的案件,由合議庭對案件的審判程序,確認事實和裁判結果依法承擔責任;對于應由合議庭承擔責任的,擔任審判長的主審法官應承擔主要責任,堅持正確意見的主審法官可免除責任。

3、由審判委員會決定的案件,獨任審理的主審法官或參加合議庭的主審法官有過錯的,視情況確定責任。

4、主審法官在審判工作中,違反法律、法規(guī)、審判紀律且造成一定后果的,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有關懲戒制度的若干規(guī)定》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承擔相應責任。

5、由于主審法官對法官助理、書記員管理不嚴,指導不力,監(jiān)督失控,致使法官助理、書記員在審判工作中犯有重大過錯,除由本人承擔責任外,主審法官視情況承擔相應責任。

6、主審法官應按期完成分管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拒絕工作或消極應付工作的,按不履行工作職責從嚴論處。

十一、主審法官的免除

1、因任期屆滿而免除的;

2、因主審法官自身過錯的法定原因被免去法官職務的;

3、因違法審判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4、因在審判工作中有重大過錯,并造成嚴重影響的;

5、因在法官年度工作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6、因身體狀況難以繼續(xù)履行主審法官職責的;

7、因本人提出辭職,并被批準的;

8、因工作需要調離審判崗位的;

9、其他不宜擔任主審法官事由的;

因第2至第4項所列情況,被免去主審法官職務的,三年內不得再參加主審法官選任。

十二、主審法官的補缺

1、主審法官實行三年一屆,每任必考的制度;

2、因任期未滿,有主審法官中途辭職、免職或調離的情形發(fā)生時,主審法官領導小組可以本屆主審法官考試排名為序,依次替補;補缺的主審法官,履行主審法官職責,承擔主審法官責任,享受主審法官待遇。

3、補缺的主審法官任期為本屆未滿的期限。

4、因特殊原因未依次替補,而由主審法官領導小組指定的主審法官,履行主審法官職責,承擔主審法官責任,不享受主審法官待遇。

十三、主審法官的待遇。

1、政治待遇:被選任為主審法官的,在部門領導職務空缺時,作優(yōu)先考察人選。

2、經濟待遇:(1)主審法官享受一切正常的工資職級待遇;(2)按《第一任主審法官崗位責任制考核辦法》考核合格的主審法官,可享受每年1.5萬元的崗位責任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