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0-22 06:53:33
序論:在您撰寫稅法學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yōu)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fā)您的創(chuàng)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chuàng)作高度。
稅法學在我國法學教育中的重要地位開始被接受。但是稅法學在我國畢竟進入法學教育才十余年,還很不規(guī)范,大多數學校法學專業(yè)還不是作為一門課程,僅僅是作為經濟法學的一章簡單介紹一下,稅法應該是一門獨立的學科,而且它在法學教育中的地位應該等到提升,成為法學專業(yè)骨干課程。在美國、歐洲和亞洲許多國家都是作為法學的必修課程。如果稅法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就需要建立自己科學的、規(guī)范的理論體系。目前,稅法學在這方面還存在著很多問題:體系不規(guī)范、內容不穩(wěn)定,名稱不統(tǒng)一,缺乏一個統(tǒng)一的教學大綱約束。
為了更好規(guī)范稅法學的內容體系,筆者提出如下幾個問題與同行探討。
1、關于稅法學與稅收學的區(qū)分問題
目前作為法學教育的稅法學與作為財經類的稅收學體系過于接近。固然,二者的聯(lián)系以及內容有一定的相互重復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畢竟這兩門課程分別屬于不同的兩個學科門類,應該有各自的邏輯體系。
首先,稅法學的理論基礎應該是法學而不應該是經濟學。應從稅收法律關系的特殊性來構筑稅法學的理論基礎,以此與稅收學相區(qū)別。稅收學的基礎的研究目標應該是對稅制進行經濟學分析,探索稅制各要素與經濟變動之間的函數關系,不斷優(yōu)化稅制結構,達到稅收的最佳調控目標。稅法則是從憲法權利(權力)出發(fā)確定權利、義務,并使這些權利、義務得以實現作為研究的目標。
其次,稅法的原則也不應該借用稅收學的原則。亞當斯密、瓦格納以及當代經濟學家提出的稅收理論和原則為稅收法律制定和實施奠定了理論條件。稅法的原則不應停留在這一層面和角度上,而應結合稅收的立法和執(zhí)行特殊性,總結概括稅收立法、執(zhí)行過程中帶有共同性的準則。這些準則即要借鑒稅收理論和原則,又要具有鮮明的法學特征,還不能照搬法學共有的原則,反映稅法的特殊規(guī)律。如稅收法定原則、無差別待遇原則(平等原則)、納稅人權利保護原則、服務原則等等,都是稅法學值得高度重視的原則性問題,經過廣大學者的努力,稅法固有的規(guī)律性東西會被發(fā)現,并逐步取得共識。
再次,稅法學所闡述的內容具有規(guī)范性的特征,而稅收學具有較強的理論性。稅法學作為法學學科與刑法學、行政法學、民法學等學科一樣,其內容體系應主要依據現行法律、法規(guī)進行學理闡釋,不排除必要的理論探討,但所闡明的規(guī)范必須符合現行的法律規(guī)定,不能用理論探討代替現行的法律規(guī)定。而稅收學作為經濟學理論主要應研究稅收理論基本規(guī)律、范疇概念、歷史、各派學說等,屬于理論、制度和政策方面,對稅法有理論上的指導作用。
2、關于稅法與財政法的銜接問題
稅法與財政法有著較密切的聯(lián)系,稅法學引入一部分財政法的內容是必要的。但是,二者也各自有著自己獨立的體系。財政法是調整國家在財政管理活動中與財政管理相對人所形成的財政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也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包括財政政策、財政原則、財政活動方式和程序以內的基本法律制度,所涉及的內容有:預算、稅收管理、國家采購管理、財務會計管理、國債發(fā)行與管理、轉移支付、財政監(jiān)督和法律責任等部門法律法規(guī)。
稅收作為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在財政法律體系中不可避免會涉及稅法的內容,國務委員財政機關也屬于國家稅務主管機關,國務院的稅收法規(guī)大部分都是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共同簽發(fā)。但是,省以下各級財政機關則不是稅務主管機關。稅務主管機關和稅款征收機關也不是一回事,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規(guī)定:“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委托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征收活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單位和個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擅自作出的減稅、免稅決定無效,稅務機關不得執(zhí)行,并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彼远惙ㄅc財政法有必要分離,稅務機關的執(zhí)法權限不應納入財政法體系之中,財政部門的執(zhí)法權限不宜擴大到稅收領域,以防止地方政府過多過濫的地方政策。
與稅法聯(lián)系較密切的財政法內容主要有宏觀財政政策、分稅制財政體制、稅款繳庫和轉移支付制度等方面內容,這些應包含在稅法學內容體系之中。與稅法雖有關系,但在體系上沒有直接聯(lián)系的內容,不宜引入稅法學。
關于財務會計管理,財政部門與稅務機關職能有交叉。根據<<會計法>>規(guī)定:“國務院財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qū)內的會計工作。”這一規(guī)定明確了財政部門是會計工作的主管部門。但是,在稅務、審計、金融等部門的管理職責中也也涉及會計工作,在<<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明確規(guī)定了稅務機關有賬薄憑證管理權。這是稅收的基礎性工作,只有加強對財務會計工作的管理,才能正確確定稅基和計稅依據。因此,稅務機關對賬薄、發(fā)票和其他會計憑證的管理是必須的。另外,由于我國施行稅法與會計法適當分離的原則,稅務機關在征收稅款過程中,需要對會計項目進行調整,對二十余項指標的調整形成了獨立于會計法的稅務會計。這些內容應包含在稅法學當中,而財政法涉及會計工作的內容主要應是會計制度的制定、會計人員的管理、會計工作的監(jiān)管、注冊會計師的管理等。目前稅務會計內容大多數稅法學教材尚未列入。
3、稅法學與經濟法學的關系
經濟法學無論是從研究對象還是內容體系都比較混亂,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編<<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yè)核心課程教學基本要求>>規(guī)定,稅收法律制度被收入宏觀調控法部分,但是在內容上卻沒有以稅收的調控職能作為重點,而是介紹稅收和稅法的概念以及稅法的基本制度為重點。稅收作為國家調控經濟的一個重要手段,在經濟法學的宏觀調控內容中應該涉及,但是應把握好角度,應圍繞稅收和稅法的宏觀調控職能(手段)加以闡述,而不應該在這很小的篇幅內全面介紹稅法,主要應講清楚稅收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與財政政策、貨幣政策一樣,是如何發(fā)揮其調控職能的。
根據我們十余年稅法學教學的實際情況看,稅法學是一個專業(yè)性很強的學科,是學生反映最難學的學科,需要具備一定的相關知識為基礎,如會計學、經濟學等,而目前法學專業(yè)學生這方面的知識比較缺乏,需要老師在課堂上根據稅法學需要引入相關知識并進行解釋,學生才能理解。如果按照<<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yè)核心課程教學基本要求>>規(guī)定的稅法在經濟法學二十四章中的一章來講,學生可能連起碼的概念也建立不起來。
另外,經濟法應是一個學科而不應是一門課程,如果作為一門課程的話,也只能稱之為經濟法總論或經濟法概論,側重于經濟法的概念及研究對象,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和原則以及體系和內容的概述,為學生進入其他經濟法律部門的學習奠定基礎。如果經濟法學把目前所涉及的法律領域的法律制度都收
稅法學在我國法學教育中的重要地位開始被接受。但是稅法學在我國畢竟進入法學教育才十余年,還很不規(guī)范,大多數學校法學專業(yè)還不是作為一門課程,僅僅是作為經濟法學的一章簡單介紹一下,稅法應該是一門獨立的學科,而且它在法學教育中的地位應該等到提升,成為法學專業(yè)骨干課程。在美國、歐洲和亞洲許多國家都是作為法學的必修課程。如果稅法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就需要建立自己科學的、規(guī)范的理論體系。目前,稅法學在這方面還存在著很多問題:體系不規(guī)范、內容不穩(wěn)定,名稱不統(tǒng)一,缺乏一個統(tǒng)一的教學大綱約束。
為了更好規(guī)范稅法學的內容體系,筆者提出如下幾個問題與同行探討。
1、關于稅法學與稅收學的區(qū)分問題
目前作為法學教育的稅法學與作為財經類的稅收學體系過于接近。固然,二者的聯(lián)系以及內容有一定的相互重復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畢竟這兩門課程分別屬于不同的兩個學科門類,應該有各自的邏輯體系。
首先,稅法學的理論基礎應該是法學而不應該是經濟學。應從稅收法律關系的特殊性來構筑稅法學的理論基礎,以此與稅收學相區(qū)別。稅收學的基礎的研究目標應該是對稅制進行經濟學分析,探索稅制各要素與經濟變動之間的函數關系,不斷優(yōu)化稅制結構,達到稅收的最佳調控目標。稅法則是從憲法權利(權力)出發(fā)確定權利、義務,并使這些權利、義務得以實現作為研究的目標。
其次,稅法的原則也不應該借用稅收學的原則。亞當斯密、瓦格納以及當代經濟學家提出的稅收理論和原則為稅收法律制定和實施奠定了理論條件。稅法的原則不應停留在這一層面和角度上,而應結合稅收的立法和執(zhí)行特殊性,總結概括稅收立法、執(zhí)行過程中帶有共同性的準則。這些準則即要借鑒稅收理論和原則,又要具有鮮明的法學特征,還不能照搬法學共有的原則,反映稅法的特殊規(guī)律。如稅收法定原則、無差別待遇原則(平等原則)、納稅人權利保護原則、服務原則等等,都是稅法學值得高度重視的原則性問題,經過廣大學者的努力,稅法固有的規(guī)律性東西會被發(fā)現,并逐步取得共識。
再次,稅法學所闡述的內容具有規(guī)范性的特征,而稅收學具有較強的理論性。稅法學作為法學學科與刑法學、行政法學、民法學等學科一樣,其內容體系應主要依據現行法律、法規(guī)進行學理闡釋,不排除必要的理論探討,但所闡明的規(guī)范必須符合現行的法律規(guī)定,不能用理論探討代替現行的法律規(guī)定。而稅收學作為經濟學理論主要應研究稅收理論基本規(guī)律、范疇概念、歷史、各派學說等,屬于理論、制度和政策方面,對稅法有理論上的指導作用。
2、關于稅法與財政法的銜接問題
稅法與財政法有著較密切的聯(lián)系,稅法學引入一部分財政法的內容是必要的。但是,二者也各自有著自己獨立的體系。財政法是調整國家在財政管理活動中與財政管理相對人所形成的財政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也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包括財政政策、財政原則、財政活動方式和程序以內的基本法律制度,所涉及的內容有:預算、稅收管理、國家采購管理、財務會計管理、國債發(fā)行與管理、轉移支付、財政監(jiān)督和法律責任等部門法律法規(guī)。
稅收作為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在財政法律體系中不可避免會涉及稅法的內容,國務委員財政機關也屬于國家稅務主管機關,國務院的稅收法規(guī)大部分都是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共同簽發(fā)。但是,省以下各級財政機關則不是稅務主管機關。稅務主管機關和稅款征收機關也不是一回事,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規(guī)定:“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委托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征收活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單位和個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擅自作出的減稅、免稅決定無效,稅務機關不得執(zhí)行,并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彼远惙ㄅc財政法有必要分離,稅務機關的執(zhí)法權限不應納入財政法體系之中,財政部門的執(zhí)法權限不宜擴大到稅收領域,以防止地方政府過多過濫的地方政策。
與稅法聯(lián)系較密切的財政法內容主要有宏觀財政政策、分稅制財政體制、稅款繳庫和轉移支付制度等方面內容,這些應包含在稅法學內容體系之中。與稅法雖有關系,但在體系上沒有直接聯(lián)系的內容,不宜引入稅法學。
關于財務會計管理,財政部門與稅務機關職能有交叉。根據<<會計法>>規(guī)定:“國務院財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qū)內的會計工作?!边@一規(guī)定明確了財政部門是會計工作的主管部門。但是,在稅務、審計、金融等部門的管理職責中也也涉及會計工作,在<<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明確規(guī)定了稅務機關有賬薄憑證管理權。這是稅收的基礎性工作,只有加強對財務會計工作的管理,才能正確確定稅基和計稅依據。因此,稅務機關對賬薄、發(fā)票和其他會計憑證的管理是必須的。另外,由于我國施行稅法與會計法適當分離的原則,稅務機關在征收稅款過程中,需要對會計項目進行調整,對二十余項指標的調整形成了獨立于會計法的稅務會計。這些內容應包含在稅法學當中,而財政法涉及會計工作的內容主要應是會計制度的制定、會計人員的管理、會計工作的監(jiān)管、注冊會計師的管理等。目前稅務會計內容大多數稅法學教材尚未列入。
3、稅法學與經濟法學的關系
經濟法學無論是從研究對象還是內容體系都比較混亂,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編<<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yè)核心課程教學基本要求>>規(guī)定,稅收法律制度被收入宏觀調控法部分,但是在內容上卻沒有以稅收的調控職能作為重點,而是介紹稅收和稅法的概念以及稅法的基本制度為重點。稅收作為國家調控經濟的一個重要手段,在經濟法學的宏觀調控內容中應該涉及,但是應把握好角度,應圍繞稅收和稅法的宏觀調控職能(手段)加以闡述,而不應該在這很小的篇幅內全面介紹稅法,主要應講清楚稅收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與財政政策、貨幣政策一樣,是如何發(fā)揮其調控職能的。
根據我們十余年稅法學教學的實際情況看,稅法學是一個專業(yè)性很強的學科,是學生反映最難學的學科,需要具備一定的相關知識為基礎,如會計學、經濟學等,而目前法學專業(yè)學生這方面的知識比較缺乏,需要老師在課堂上根據稅法學需要引入相關知識并進行解釋,學生才能理解。如果按照<<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yè)核心課程教學基本要求>>規(guī)定的稅法在經濟法學二十四章中的一章來講,學生可能連起碼的概念也建立不起來。
另外,經濟法應是一個學科而不應是一門課程,如果作為一門課程的話,也只能稱之為經濟法總論或經濟法概論,側重于經濟法的概念及研究對象,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和原則以及體系和內容的概述,為學生進入其他經濟法律部門的學習奠定基礎。如果經濟法學把目前所涉及的法律領域的法律制度都收
水利經濟的效益有一個很重要的難題,就是在水利工作的不同部門,收到的財政效益也不同。因此,對于不同的水利工程的管理部門國家要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維持社會穩(wěn)定。讓各部門加強聯(lián)系,相互合作,共同促進水利水電事業(yè)的發(fā)展。部門不同帶來的經濟效益、質量結果都不同,因此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吸收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因地制宜,相對應的制定不同的經濟政策,扶持水利產業(yè),從而使得水利經濟達到良性發(fā)展。要制定適宜的能擴大水利社會效益的經濟政策,首先我們要對各個部門所能給我們帶來的經濟和社會效益進行估價,然后考慮到各個業(yè)主的家庭經濟情況和享受到的服務大小不同,采取不一樣的經濟扶持政策,以達到逐步減少財政政策,擴大受益者應繳納的費用。在經濟條件不錯的地方,政府就要回籠資金,因為投入資金也會增加,所以受益者承擔的責任也增大;反之,若當地為經濟較為困難的地區(qū),政府就會加大扶持力度,加強宣傳,擴大水利事業(yè),盡量減小受益者應繳納的費用。
(1)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管理
水利建設的資金來自于人民,應造福于百姓。近年來,中央水利投入的大部分為國債資金,這是人民借國家的錢,政府部門必須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切實利用好這筆錢,使其發(fā)揮應有的效益。建設期間,政府要做好監(jiān)督監(jiān)測機制,防止的出現。一旦發(fā)現,立即上報組織和媒體。組織好施工隊伍,并保護其生命財產安全,做好福利工作。并且做好移民工作的相關事項,書面和口頭說服程序都要做好,真正的把水利經濟的事情落到實處,發(fā)揮水利工程的社會效益,并且促進移民安置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維護社會穩(wěn)定促進社會和諧。
(2)實現水利經濟科學發(fā)展的有效方法
在水利工程的財務收益中,存在著各部門收益不均平衡的現象。針對此特點,政府就需要在水利工程建設的過程中綜合考慮、統(tǒng)籌兼顧、多面思考,既要滿足中國農業(yè)的發(fā)展所需,又要有意識地使各部門能夠相互配合工作互相幫忙解決問題,共同促進水利水電科學發(fā)展。這樣就使得水利的社會效益和財政效益共同體現,達到雙贏的目的。統(tǒng)籌兼顧的作用不僅是使得水利經濟能夠科學地發(fā)展,而且能夠提高人民對水資源的認識水平,從而能夠更加合理地利用水資源,提高國民素質,目前我國對水利和水電不是統(tǒng)一管理,因此就需要加大科技力度投資,提高技術水平,讓水利水電共同發(fā)展,使得水利部門的財務收益再上一個臺階。
(3)依法治水
政府要全面推行建設監(jiān)督監(jiān)察機制,規(guī)范工程項目建設,依法治水,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按要求清理河道維護水利工程和做好移民工作等,全面推進水利局各部門依法行政科學管理工作。做好《水法》的公布和宣傳作用。深入普及水法知識,提高村民教育程度,各部門做好水利執(zhí)法工作,做好因水利工程項目帶來糾紛的預防和處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
(4)科學治水
注重水利創(chuàng)新,加快水利研究體制改革,加大水利科技管理,培養(yǎng)水利型人才、大力獎勵水利科研技術開發(fā),不斷提高水利科技水平,把水利工作做到扎實,保證質量問題,防止出現不必要的傷害。大力推進水利系統(tǒng)電子政務建設,實行網民網上評價、網上監(jiān)督,真正的把水利工程這件事落到實處,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讓全社會都重視這件事。繼續(xù)實行南水北調這一重大戰(zhàn)略,做好沿途設施設備的安全維護,時時去檢測和觀察,提高水資源的利用率,保護環(huán)境。促進水利經濟科學發(fā)展。
(5)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
繼續(xù)深入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fā)展觀,用科學的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水利工作順利開展。加強黨風廉政政策,做好黨員分子帶頭領導作用,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愛護百姓,促進水利水電科學發(fā)展。把社會效益放在第一位,有好的口碑才有好的未來。而不僅僅在意部門的財務效益。各部門要實事求是、腳踏實地,不搞花架子;要顧全大局、統(tǒng)籌兼顧。把發(fā)展放在首位。要堅持科學防治、綜合治理,注重從源頭上預防和根治水利出現的問題,把水利工作做到實處。致力于解決因水利工程帶來的一連串社會矛盾。加大對水利重點部門的監(jiān)測力度,防止貪污事情發(fā)生和工作漏洞出現。嚴肅處理安逸無勞者,為水利改革和發(fā)展提供保障。加強學生在學校的節(jié)約和保護環(huán)境節(jié)約水資源的意識,在農村宣傳水利水電的好處,提高百姓的科學文化素質,加強精神文明建設,不向河道亂扔垃圾、污染物不亂排亂放,真正做到可持續(xù)發(fā)展,政府更應該帶領全體人民奔小康,促進和諧社會。
2結語
關鍵字:污水處理生物膜法氧化法
一、城市污水處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我國淡水資源十分短缺,人均擁有量2300m3,相當于世界人均水平的1/4,居世界110位。1997年起,全國城市污水排放量占廢水排放總量的比例接近45%,改變了我國水污染治理工作一直以工業(yè)廢水治理為主的局面,開始加強城市污水的綜合治理工作。1999年我國城市污水污染負荷首次超過了工業(yè)廢水污染負荷,我國水污染控制重點已經從工業(yè)點源污染為主的控制,逐步轉變?yōu)橐猿鞘形鬯廴緸橹鞯目刂啤?003年中國環(huán)境狀況公報》公布,2003年,全國廢水排放總量為460億噸,其中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247.6億噸,占污水排放總量的53.8%。廢水化學需氧量(COD)排放總量1333萬噸,其中生活污水COD排放821.7萬噸,占廢水COD排放總量的61.6%,由此可見,目前我國的水污染形勢嚴峻,特別是城市污水的排放對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質的影響顯得更加突出。據有關資料統(tǒng)計,全國近80%的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江河湖海,年排污量達400億m3,造成全國1/3以上的水域受到污染。專家指出,水污染加劇了水資源的短缺,直接威脅著飲用水的安全和人民群眾的健康,影響到工農業(yè)生產和農作物安全造成的經濟損失約為GNP的1.5%~3%,水污染已成為不亞于洪災、旱災甚至更為嚴重的災害。未來城市的最大危害就是污水。造成我國水污染嚴重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由于全國城市污水處理率較低,使大量的城市污水未經處理而直接外排,導致了嚴重的水污染,并加劇了水資源的短缺。加上隨著城市化和工業(yè)化進程的加快,城市污水產生量不斷增大,使得水環(huán)境污染日益嚴重。城市污水處理的嚴重滯后,已經成為影響我國區(qū)域水污染防治目標實現的一個重要因素,并且嚴重制約了城市社會經濟的可持續(xù)發(fā)展。國家專門就城市污水處理問題頒布了一系列政策及技術規(guī)定,制訂城市治污達標的“時間表”,加快建設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刻不容緩。
二、污水處理常用方法探討
2.1活性污泥法。
長期以來,城市生活污水多采用活性污泥法,它是世界各國應用最廣的一種生物處理流程,具有處理能力高,出水水質好的優(yōu)點。該方法主要由曝氣池、沉淀池、污泥回流和剩余污泥排放系統(tǒng)組成。廢水和回流的活性污泥一起進入曝氣池形成混合液。曝氣池是一個生物反應器,通過曝氣設備充入空氣,空氣中的氧溶入混合液,產生好氧代謝反應,且使混合液得到足夠的攪拌而呈懸浮狀態(tài),這樣,廢水中的有機物、氧氣同微生物能充分接觸反應。隨后混合液進入沉淀池,混合液中的懸浮固體在沉淀池中沉下來和水分離,流出沉淀池的就是凈化水。沉淀池中的污泥大部分回流,稱為回流污泥,回流污泥的目的是使曝氣池內保持一定的懸浮固體濃度,也就是保持一定的微生物濃度。曝氣池中的生化反應引起微生物的增殖,增殖的微生物量通常從沉淀池中排除,以維持活性污泥系統(tǒng)的穩(wěn)定運行,這部分污泥叫剩余污泥。活性污泥除了有氧化和分解有機物的能力外,還要有良好的凝聚和沉降性能,以使活性污泥能從混合液中分離出來,得到澄清的出水。
由于污水處理是一項側重于環(huán)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工程,因此在建設和實際運行過程中常受到資金的限制,使得治理技術與資金問題成為我國水污染治理的“瓶頸”。歸納起來,目前在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研究和應用領域,普遍存在的問題有:(1)采用傳統(tǒng)的活性污泥法,往往基建費、運行費高,能耗大,管理復雜,易出現污泥膨脹現象;設備不能滿足高效低耗的要求;(2)隨著污水排放標準的不斷嚴格,對污水中氮、磷等營養(yǎng)物質的排放要求較高,傳統(tǒng)的具有脫氮除磷功能的污水處理工藝多以活性污泥法為主,往往需要將多個厭氧和好氧反應池串聯(lián),形成多級反應池,通過增加內循環(huán)來達到脫氮除磷的目的,這勢必增加基建投資的費用及能耗,并且使運行管理較為復雜;(3)目前城市污水的處理多以集中處理為主,龐大的污水收集系統(tǒng)的投資遠遠超過污水處理廠本身的投資,因此建設大型的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生活污水,從污水再生回用的角度來說不一定是唯一可取的方案。
因此,如何使城市污水處理工藝朝著低能耗、高效率、少剩余污泥量、最方便的操作管理,以及實現磷回收和處理水回用等可持續(xù)的方向發(fā)展,已成為目前水處理技術研究和應用領域共同關注的問題。這要求污水處理不應僅僅滿足單一的水質改善,同時也需要一并考慮污水及所含污染物的資源化和能源化問題,且所采用的技術必須以低能耗和少資源損耗為前提。
2.2生物膜法。
在污水生物處理的發(fā)展和應用中,活性污泥和生物膜法一直占據主導地位。生物膜法主要用于從廢水中去除溶解性有機污染物,主要特點是微生物附著在介質“濾料”表面,形成生物膜,污水同生物膜接觸后,溶解的有機污染物被微生物吸附轉化為H2O、CO2、NH3和微生物細胞物質,污水得到凈化,所需氧化一般直接來自大氣。生物膜法處理系統(tǒng)適用于處理中小規(guī)模的城市廢水,采用的處理構筑物有高負荷生物濾池和生物轉盤,生物濾池在我國南方更為適用。隨著新型填料的開發(fā)和配套技術的不斷完善,與活性污泥法平行發(fā)展起來的生物膜法處理工藝在近年來得以快速發(fā)展。由于生物膜法具有處理效率高、耐沖擊負荷性能好、產泥量低、占地面積少、便于運行管理等優(yōu)點,在處理中極具競爭力。:
2.3氧化法。
氧化法是目前廣泛采用并極具發(fā)展?jié)摿Φ某鞘猩钗鬯A處理方法之一。根據氧化劑的種類及反應器的類型,氧化法可分為化學氧化法、催化氧化法、(催化)濕式氧化法,光催化氧化法、超臨界氧化法等?;瘜W氧化法雖然操作簡單,但由于其處理效果并非十分理想,而且由于其運行成本較高,因此,在城市生活污水處理應用中使用并不很多。為了達到提高處理效果,同時降低運行成本的目的,人們開發(fā)了一些其他的氧化技術。光催化氧化法設備簡單、運行條件溫和、氧化能力強、殺菌作用強、處理徹底,因此,在水的深度處理及對難生物降解的有機廢水的處理具有極好的應用前景,目前已成為國內外非?;钴S的研究課題,有專家預測,氧化法將成為21世紀廢水處理中重要的方法之一。
結論:
綜上所述,城市污水處理是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目前越來越多的受到人們的關注。但目前遇到的最到的問題是技術的改良和污水處理實際落實的問題。還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將污水處理真正提上日程,投資進行新技術的研究,為人們的生活帶來更多的綠色和清新。
參考文獻:
[1]儲金宇,等·臭氧技術及應用[M].北京:化學工業(yè)出版社,2002.
[2]許建華,等·水的特種處理[M].上海:同濟大學出版社,1989.
可以看出,稅收是政府運用國家權力干預經濟的活動,而對其加以法律調整,就產生了稅法。所以認清政府介入經濟的必要性以及經濟基礎對于稅法體系的建立的重要影響就是非常必要的。
一、稅收為什么是必要的
斯密早在其巨著《國富論》中就指出:在大多數時間里,私有市場提供了維持經濟效率的最好方式。在市場機制這只“看不見的手”的指導下,追求自我利益的個人和企業(yè)在自由市場中進行買賣交易。在這種情況下,所有參與者在競爭性市場中進行自愿交易而得益,利用社會資源所生產的產值達到最大化,從而實現了資源配置效率,在現代福利經濟學中,社會資源是否實現有效配置,一般以意大利經濟學家帕累托命名的“帕累托最優(yōu)”來表述。所謂帕累托最優(yōu)是指這樣一種狀態(tài):在不使其他人的境況變壞的同時,任何人的境況都不會變好。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說,在各種用途上的資源重新配置過程中,如果改進一個人的福利至少要減少另外一個人的福利,這種資源配置就是帕累托最優(yōu)配置。因此,在“自由放任”條件下,競爭性市場運行所導致的資源配置將是帕累托最優(yōu)的。但是,競爭性市場機制實現帕累托最優(yōu)資源配置所要求的條件和環(huán)境在現實中幾乎不存在。市場機制缺乏效率的情形可稱為“市場失靈”。而正是市場失靈的現實存在才使政府的介入有了合理的依據。政府的介入既可以采用行政手段,也可以采用經濟法律手段。而正是在以下幾種市場失靈的情況下,政府采用的稅收手段找到了用武之地。
首先是在資源配置領域中的市場失靈:外在性和公共物品的存在使稅收有了必要性。所謂“外在性”是指一個人或一個廠商實施某種直接影響其他人的行為,而且對此既不用賠償,也不用得到賠償的情況。因此,這些個人或廠商對其行為的危害后果不負任何責任。外在性可以被認為是價格體制運行不完善的事例。外在性可以是負的,也可以是正的。負的或消極的外在性的典型例子是污染,在此時生產的水平過高了。正的或積極的外在性的典型例子是專利發(fā)明,在此時會出現供給不足。對于這兩種情況,政府就可以利用征稅或給予稅收補貼的措施使價格真正反映成本,保證供求平衡。
有一類物品被稱為“公共物品”,可以被看作是正的外在性的極端情況。公共物品是這樣一類物品,在增加一個人對它分享時,并不導致成本的增長,而排除任何個人對它的分享都要花費巨大成本(它們是非排它性的)。公共物品的標準事例是國防,以及公路邊的公園和導航的燈塔。任何人都可以享受它們帶來的利益,增加一個受益者也不帶來額外增加的成本,而禁止他人從中受益則是不可能的或代價高昂的。私有市場對公共物品是供給不足的,因為市場機制排斥那些不愿支付現行價格的人消費某種產品或服務??墒?,倘若存在非排他性,賣方不可能向買方索取價格,因為后者在任何情況下可免費消費,這就是所謂的“免費搭車”問題。從另一角度來說,如果利用市場機制排斥人們享受公共物品則是低效率的,因為多一人消費并不增加成本,也就是允許更多的人消費公共物品的邊際成本是零。正因為公共物品具有這些性質,所以每個人都相信不管有沒有貢獻都會從公共物品中得到益處,而不愿意自動付款。也正因為如此,私人企業(yè)也就沒有動力生產和銷售這類物品或服務。因此,市場不會供應這類物品或服務,如果供應,也是微不足道的?;诖朔N事實,政府就有必要利用其具有征稅權的特殊優(yōu)勢,通過征稅迫使公民為公共物品付費,使全社會受益。
另一方面,在收入分配領域也存在市場失靈。在這里,征稅權的使用更突出了其必要性。我們知道,市場機制追求的是資源的配置效率而沒有顧及公平。況且,市場機制要求按照人們的能力或貢獻大小、個人擁有的財產的多少來分配收入,而沒有勞動能力和財產的人的收入如何保障?因此,競爭性市場可能會帶來很不公平的收入分配?;谶@種情況,一些經濟學家提出了“帕累托最優(yōu)所得再分配”概念。其基本思想是:個人間的相互依存的效用函數是外部性的一種形式。假定個人的效用不僅取決于其自身的消費,而且還依賴于他人獲得的消費或所得。例如,出于善意,如果窮人獲得的效用增加了,富人可能覺得也好些。在這種情況下,通過把富人的一部分收入轉讓給他人,有可能使所有人的福利提高。但是,這樣一種理論假設的前提只能是人們普遍存在共同的價值觀:一個貧富差距較小的社會是使所有人都會生活得更好的社會。正是在這種理想下,政府就有必要通過稅收來轉移支付,縮小貧富差距。
二、建立在經濟基礎之上的良好稅收體系要具備哪些特點征稅的藝術一度被用如何能夠拔鵝毛而又不讓鵝嘎嘎叫的比喻來加以描述。良好的稅收體系應至少包含以下幾個特點:
(一)、公平
公平主要體現在稅收在矯正自由市場產生的分配不均問題時所發(fā)揮的作用上。它不僅是人類社會無時無刻不在追求的理想,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制度的靈魂。但是,對于公平的含義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社會有不同的看法。富人可能會說:個人有享受其勞動成果的權利;如果某些人工作努力或者很幸運地更具有生產力,那么獲得更高的收入是他們的基本權利。窮人則會反駁道:一個公正的社會應當盡其所能去提高境況最糟的人的福利。哈佛大學的著名學者羅伯特。諾斯克和約翰。羅爾斯分別支持上述兩種觀點。經濟學家通過兩個原則來描述這種公平。首先是橫向公平。這是指經濟條件或納稅能力相同的納稅人應負擔相同數額的稅收。橫向公平強調的是情況相同,則稅收相同;而情況不同,說明納稅能力也不同,如果同等征稅,則違反了征稅的公平原則。另一方面是縱向公平。這是指經濟條件或納稅能力不同的人,應當繳納不同的稅。例如,高收入者應當比低收入者多納稅。一般采用累進稅率以滿足這種要求,對高收入者按較高稅率征稅。
(二)、效率
稅收不僅要體現對分配的調節(jié)作用,同時也要重現其中的效率問題。公平和效率似乎是一對矛盾。稅收的公平性有助于將一塊“蛋糕”更平均的加以分配,但如果它不當得干預經濟分配資源的方式,給納稅人造成了過高的成本,那它就會打擊人們工作的積極性,進而會影響整個經濟的效率,使“蛋糕”變小。對一種行為征稅就會促使從事那種行為的人們轉而從事那些征稅較輕的行為。但據推測,他們所從事的前一種活動生產率更高;否則就不必要用征稅來使之從事第二種活動。所以,稅收降低了資源使用的效率。如果稅收能使這種替代效應最小化而沒有歲入損失,那么這種低效率就可以避免或至少可以減少;稅收中的資源配置效率最大化的途徑是:使稅率與被課稅物品或行為的需求彈性呈反比例關系。如食品的需求彈性小,故此征收高稅率;而高檔消費品的需求彈性大,故可以征收低稅率。但顯而易見,這種稅收體系嚴重違背了稅收的財富分配職能。最為明顯的例子是:最有效率的稅種是不按納稅人收入或財富狀況如何而統(tǒng)一向所有公民征收的“一次總付稅”(或人頭稅)。因為一次總付稅是以人身為計稅依據,納稅人的稅款支付與其經濟行為沒有關系,因而對納稅人的經濟決策和經濟行為保持絕對的中性。換言之,一次總付稅的課征只會產生收入效應,即減少納稅人的實際收入和福利,而不會產生替代效應,即不會扭曲納稅人的經濟行為,也就是說不會導致納稅人用一種經濟行為替代另一種經濟行為。但它對于促進分配公平幾乎沒有作用。有鑒于此,政府在設計稅制時,不得不用其他扭曲性稅種來取代一次總付稅,以實現收入公平目標。(三)、管理簡便
征收稅收和管理稅收體系都對政府以及那些必須納稅的人有成本。過于繁雜的手續(xù)與表格會花費大量的時間與精力,而它們本可以用在創(chuàng)造社會財富上。稅法追求的目標越多,就越可能繁雜。嚴密的稅法體系可以使納稅人不必枉費心機去尋求稅法的漏洞來“合法”的逃稅。而如果法律本身不夠嚴謹,那么納稅人就有了足夠的激勵去花費金錢和時間逃稅以獲得更大的利益。稅法就是在這種利益對立的雙方主體的不斷較量中逐步完善起來的。但在有些時候,一個法律追求的多個目標不可避免的產生了矛盾沖突時,我們不得不做一些取舍,以降低其管理成本。
(四)、足夠的靈活性
隨著經濟環(huán)境的變化,稅率也要隨之改變。稅率的高低要充分考慮到納稅人現實經濟狀況的變化,充分體現出公平性,但這樣做有時會不可避免地帶來管理上的成本,使稅收程序復雜化。但是,一個良好的稅收體系應該能夠比較容易的做到這一點。
(五)、透明度透明度是要使每個納稅人都清楚得意識到他究竟為什么而納稅,他從中獲得了什么樣的好處,征稅的必要性何在,他的稅負是否合理。只有使每個納稅人都有一本“明白帳”,才能使其真正樹立起納稅人意識,使納稅成為每個公民的光榮義務,而不是僅僅從表面上看似乎自己被“掠奪”了。
三、我國稅制改革的指導思想
我國于1994年進行了全面的稅制改革,建立了比較完整的稅制框架。但近些年來仍暴露出了許多問題,有進一步加以改革和完善的必要。在這方面,經濟學家提出的一些理論很值得我們借鑒。
1996年英國經濟學家米爾利斯和美國經濟學家維克里共獲諾貝爾經濟學獎,表明西方經濟學界對其提出的“最適課稅理論”的肯定?!白钸m課稅理論”是指:在信息不對稱的前提下(政府對納稅人和課稅對象等的了解并不完全,同時征管能力也有限),政府如何征稅才能既滿足效率要求,又符合公平原則。
最適課稅理論主要對三方面的問題進行了研究。首先指出直接稅(所得稅)和間接稅(商品稅)應當是相互補充的而非相互替代。因為差別商品稅在資源配置效率方面的作用是所得稅所不具備的:(1)由于所得稅不能對閑暇征稅,而閑暇實際上也是個人福利的一種體現形式,故政府通過對商品征稅可以抑制人們對閑暇的過度消費。(2)由于經濟活動存在著外部不經濟性,故政府應通過征收差別商品稅使各項經濟活動的私人成本等于社會成本,以使社會資源得到更好地配置。其次,在最適商品課稅體系中,當各種商品的需求是相互獨立時,對各種商品課征的各自的稅率必須與該商品自身的價格彈性呈反比例。最后,最適所得課稅理論要求所得稅的最適稅率應是“倒U型”。即從社會公平與效率的總體角度來看,中等收入者的邊際稅率可以適當高些,而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應適用相對較低的稅率,擁有最高所得的個人適用的邊際稅率甚至應當是零。這一結論是基于這樣的判斷:在同樣的效率損失情況下,政府通過提高中等收入者的邊際稅率,從較為富裕者那里取得更多的收入,而通過降低最高和最低收入者的邊際稅率,增加這一群體的福利,從而既能實現帕累托改進,又能促進收入分配公平。
同時,西方一些經濟學家指出,稅制改革是否成功需要從三個標準來判斷:(1)稅制改革在多大程度上實現了政府確立的目標。(2)稅制改革的可持續(xù)性。(3)稅制改革產生的合意或不合意的副產品的程度。
根據最適課稅理論并結合以上標準,我國要真正實現成功的稅制改革還需要進一步努力。首先,我國要建立起真正的雙主體稅制模式。目前我國的流轉稅約占全部稅收收入的70%,而其中增殖稅又占一半以上,所得稅的比例過低。在所得稅和商品稅并存的復合稅制情況下,是以所得稅還是以商品稅作為主體稅種?一般而言,所得稅適用實現分配公平目標,商品稅適用實現經濟效率目標。如果政府的政策目標以分配公平為主,就應選擇以所得稅為主體稅種的稅制模式;如果政府的政策目標以經濟效率為主,就應選擇以商品稅為主體稅種的稅制模式。所以,一國的稅收制度最終實行何種稅制模式,要取決于公平與效率目標的權衡。我們必須認清,究竟是效率優(yōu)先使國民經濟整體獲得長足發(fā)展能使窮人獲益,還是更重視分配公平以損失一定的效率來實現“均富”?我國目前的基尼系數據有關研究顯示已達到0.39,貧富不均十分嚴重,但在當前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發(fā)展階段,筆者認為仍應提倡“效率優(yōu)先,兼顧公平”,以流轉稅為重點,但同時注意提高所得稅比重,實現真正的雙主體稅制模式。
另一方面,我國稅制改革必須建立寬稅基。將任何實際收入排除在可征稅范圍之外都會減少稅基,也會使人們更多地從事取得不征稅收入的活動。最寬泛的收入界定應是所有的現金和非現金的收項,不僅包括閑暇和其他家庭生產的非現金收入,而且包括贈與、遺贈與獎金。這主要是基于減少替代效應的考慮。因此,對贈與必須區(qū)分商事關系中的贈與(會產生經濟行為的替代效應,實質上是勞動報酬的表現形式)與其它贈與(不會產生替代效應,純粹基于情感)。對于前者應視為收入要征稅,后者則免稅。對獎金征稅的理由則是因為獎金本身已影響人們進行適當研究項目決策和職業(yè)選擇,而征稅只會降低這種不應有的激勵。對于閑暇征稅也是基于同樣的理由,如果將其排除在外,會使人們偏好于選擇那些有利于取得閑暇而非現金收入的活動-例如教師這樣的職業(yè),長時間的有薪假期就是工作報酬的一個重要部分。
另外一個重要的原則是“嚴格管理”。已故稅法專家薩里教授就發(fā)展中國家如何加強稅務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確的建議:稅法必須嚴整設計并訂為法典;管理隊伍必須妥善組織,充分提供人力,并進行專業(yè)訓練;納稅人必須分類編入名冊,其納稅申報表均能得到必要的稽核與審計;有關信息都能從其他政府部門與有關單位及時獲得并得到充分利用;納稅人與管理部門之間的矛盾能得到圓滿解決;違犯稅法行為均能依法懲處。針對以上建議,我國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如稅法典尚未完成,個人申報制度不健全,稅務管理部門工作效率低下等等,都是需要改革和完善的地方。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最適課稅理論并不是萬能靈藥,這些理論標準必須要適應特定國家的經濟、政治、管理、文化、歷史等各方面的實際條件,否則在實踐中也用處不大。典型的例子是,西方經濟學的理論一般認為稅收是在市場出現失靈的情況下才出現的,政府處于被動的地位,要盡少干預經濟活動。但在現代社會,政府正以積極的姿態(tài)進入經濟生活,尤其以稅收為杠桿,發(fā)揮指引經濟的職能,有目的的發(fā)展特定經濟部門,調整產業(yè)結構。有的學者把它稱之為一項稅收的新職能-“發(fā)展經濟職能”。這在我國也表現得非常明顯。
總之,充分吸收世界上的先進理論,具體結合我國實踐,對現行稅收體制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已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要工作!
參考文獻:
1、《經濟學》美,斯蒂格利茨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年。
2、《財政理論與政策》郭慶旺、趙志耘著,經濟科學出版社,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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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階段我國水利及水利科學發(fā)展中存在具體問題
現階段,我國水利及水利科學發(fā)展均嚴格堅持科學發(fā)展觀,但是在發(fā)展過程中依然無法避免地出現一系列問題,。因此,在水利事業(yè)的發(fā)展過程中需堅持不懈地對相應問題進行全面、具體的分析,促進科學發(fā)展觀得到更好的貫徹和落實。目前,我國水利及水利科學發(fā)展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1.1認識較為膚淺。目前,水利事業(yè)在發(fā)展過程中均嚴格堅持科學發(fā)展觀,但是多數人對科學發(fā)展觀的認識較為膚淺,導致水利事業(yè)科學發(fā)展的力度具有較大的局限性,科學發(fā)展無法得到切實、全面的貫徹和落實。同時,多數人對水資源情況及重要作用的認識較為片面,保護水資源的意識還較為淡薄,水資源保護未能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重視。
1.2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后。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的落后對水利工作的有效進行產生直接性的制約作用,嚴重阻礙水利事業(yè)的健康發(fā)展。在水利事業(yè)的發(fā)展過程中,部分設備未能得到有效檢修和保養(yǎng),陳舊機械設備未能得到及時更新,先進的現代機械設備未能得到及時的引進。這就導致水利工作無法正常順利地開展,也嚴重制約工作效率的提高。部分檢測工作因為設備的制約無法及時進行,嚴重影響水利工作質量的提高。
1.3水資源短缺現象較為嚴重。目前,我國在經濟及社會發(fā)展中面臨嚴峻的水資源短缺問題。造成水資源短缺的人為原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人們節(jié)水意識較為淡薄,在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水資源浪費現象。其次,在工、農業(yè)水資源利用過程中,水的有效利用率過低,導致大量水資源被浪費。再次,抽取地下水、修建水庫等人為原因的存在導致部分地區(qū)的地下水位不斷下降。修建水庫將上游水資源大量攔截,導致下游地區(qū)地下水無法得到補充,造成地下水位下降,進而引發(fā)地面開裂、地面沉降甚至塌陷等嚴重現象,大大提高了河道萎縮、土地沉降、荒漠化的嚴重自然災害的發(fā)生率,對自然生態(tài)環(huán)境造成嚴重破壞,嚴重影響人們的生活、生產環(huán)境。
1.4水利管理制度不完善。水利管理制定建設的不完善,造成水資源治理及保護無章可循,無法可依,進而導致水資源浪費、水體破壞、水污染等問題無法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治理,嚴重制約水利事業(yè)的有效進行和健康發(fā)展。
2、解決水利發(fā)展過程中存在問題的相關措施
2.1開展治水工作的同時積極進行治水理念教育,提高保32CHUANGXINKEJI2014.08護水資源的思想認識。在水利事業(yè)的發(fā)展中,必須嚴格遵循可持續(xù)發(fā)展原則,保證生態(tài)水利切實開展并落到實處,保證水資源質量。同時,在社會中加強進行水資源信息的宣傳,讓廣大市民及水利工作者深刻認識我國目前水資源狀況,提高科學發(fā)展觀的思想認識,促進其科學發(fā)展觀認知水平的提高,增強人們保護水資源的思想意識,促進人和自然生態(tài)環(huán)境健康、和諧發(fā)展。
2.2加強水污染及水土流失治理。隨著經濟及社會發(fā)展,水污染及水土流失問題也越來越嚴重。生活及工業(yè)用水危機嚴重制約著經濟及社會發(fā)展,因此必須積極采取相應措施對其進行治理。水污染治理主要依靠廣大人民群眾,應采取多樣化形式在社會中加強節(jié)水、水資源保護宣傳工作,提高全民節(jié)約用水及保護水資源的意識。同時,相關水利部門應及時對已被污染的水資源進行治理。應對水土流失的措施主要依賴植樹造林及合理控制工程建設。同時加強水利工程建設,但在水利工程的建設及應用過程中,須合理、科學處理好水利興建與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問題。在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的前提下科學地進行水利工程建設,并加強水污染防治及水資源保護管理,及時檢修和更新水利工程基礎設施,提高水利工程的實際應用價值。
2.3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水利管理制度建設。國家應加大財政支持,在水利事業(yè)的發(fā)展中加大資金投入,使水利工程可積極引進國內外先進科學技術及機械設備,并結合各種先進技術和設備及時更新水利基礎設施,保證水利工作正常、順利開展,促進水利工作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和完善水利管理制度建設。國家及相關水利管理部門應根據我國實際水資料情況積極制定相應的制度和政策,使水利工作的進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證水利工作得以順利、有效地進行。
水利經濟的效益有一個很重要的難題,就是在水利工作的不同部門,收到的財政效益也不同。因此,對于不同的水利工程的管理部門國家要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維持社會穩(wěn)定。讓各部門加強聯(lián)系,相互合作,共同促進水利水電事業(yè)的發(fā)展。部門不同帶來的經濟效益、質量結果都不同,因此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吸收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因地制宜,相對應的制定不同的經濟政策,扶持水利產業(yè),從而使得水利經濟達到良性發(fā)展。要制定適宜的能擴大水利社會效益的經濟政策,首先我們要對各個部門所能給我們帶來的經濟和社會效益進行估價,然后考慮到各個業(yè)主的家庭經濟情況和享受到的服務大小不同,采取不一樣的經濟扶持政策,以達到逐步減少財政政策,擴大受益者應繳納的費用。在經濟條件不錯的地方,政府就要回籠資金,因為投入資金也會增加,所以受益者承擔的責任也增大;反之,若當地為經濟較為困難的地區(qū),政府就會加大扶持力度,加強宣傳,擴大水利事業(yè),盡量減小受益者應繳納的費用。
(1)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管理
水利建設的資金來自于人民,應造福于百姓。近年來,中央水利投入的大部分為國債資金,這是人民借國家的錢,政府部門必須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切實利用好這筆錢,使其發(fā)揮應有的效益。建設期間,政府要做好監(jiān)督監(jiān)測機制,防止的出現。一旦發(fā)現,立即上報組織和媒體。組織好施工隊伍,并保護其生命財產安全,做好福利工作。并且做好移民工作的相關事項,書面和口頭說服程序都要做好,真正的把水利經濟的事情落到實處,發(fā)揮水利工程的社會效益,并且促進移民安置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維護社會穩(wěn)定促進社會和諧。
(2)實現水利經濟科學發(fā)展的有效方法
在水利工程的財務收益中,存在著各部門收益不均平衡的現象。針對此特點,政府就需要在水利工程建設的過程中綜合考慮、統(tǒng)籌兼顧、多面思考,既要滿足中國農業(yè)的發(fā)展所需,又要有意識地使各部門能夠相互配合工作互相幫忙解決問題,共同促進水利水電科學發(fā)展。這樣就使得水利的社會效益和財政效益共同體現,達到雙贏的目的。統(tǒng)籌兼顧的作用不僅是使得水利經濟能夠科學地發(fā)展,而且能夠提高人民對水資源的認識水平,從而能夠更加合理地利用水資源,提高國民素質,目前我國對水利和水電不是統(tǒng)一管理,因此就需要加大科技力度投資,提高技術水平,讓水利水電共同發(fā)展,使得水利部門的財務收益再上一個臺階。
(3)依法治水
政府要全面推行建設監(jiān)督監(jiān)察機制,規(guī)范工程項目建設,依法治水,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按要求清理河道維護水利工程和做好移民工作等,全面推進水利局各部門依法行政科學管理工作。做好《水法》的公布和宣傳作用。深入普及水法知識,提高村民教育程度,各部門做好水利執(zhí)法工作,做好因水利工程項目帶來糾紛的預防和處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
(4)科學治水
注重水利創(chuàng)新,加快水利研究體制改革,加大水利科技管理,培養(yǎng)水利型人才、大力獎勵水利科研技術開發(fā),不斷提高水利科技水平,把水利工作做到扎實,保證質量問題,防止出現不必要的傷害。大力推進水利系統(tǒng)電子政務建設,實行網民網上評價、網上監(jiān)督,真正的把水利工程這件事落到實處,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讓全社會都重視這件事。繼續(xù)實行南水北調這一重大戰(zhàn)略,做好沿途設施設備的安全維護,時時去檢測和觀察,提高水資源的利用率,保護環(huán)境。促進水利經濟科學發(fā)展。
(5)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
繼續(xù)深入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fā)展觀,用科學的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水利工作順利開展。加強黨風廉政政策,做好黨員分子帶頭領導作用,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愛護百姓,促進水利水電科學發(fā)展。把社會效益放在第一位,有好的口碑才有好的未來。而不僅僅在意部門的財務效益。各部門要實事求是、腳踏實地,不搞花架子;要顧全大局、統(tǒng)籌兼顧。把發(fā)展放在首位。要堅持科學防治、綜合治理,注重從源頭上預防和根治水利出現的問題,把水利工作做到實處。致力于解決因水利工程帶來的一連串社會矛盾。加大對水利重點部門的監(jiān)測力度,防止貪污事情發(fā)生和工作漏洞出現。嚴肅處理安逸無勞者,為水利改革和發(fā)展提供保障。加強學生在學校的節(jié)約和保護環(huán)境節(jié)約水資源的意識,在農村宣傳水利水電的好處,提高百姓的科學文化素質,加強精神文明建設,不向河道亂扔垃圾、污染物不亂排亂放,真正做到可持續(xù)發(fā)展,政府更應該帶領全體人民奔小康,促進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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