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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職業(yè)道德是所有從業(yè)人員在職業(yè)活動中應該遵守的職業(yè)規(guī)范。新的《會計法》于2000年7月1日起實施,這是我國會計法制建設的一件大事,這對于規(guī)范會計行為,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重要的現實意義?!稌嫹ā吠怀隽恕耙?guī)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加強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立法宗旨,現就會計行為規(guī)范談談我的一點認識。
關鍵詞:會計會計行為會計行為規(guī)范
新的《會計法》規(guī)定:各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fā)生的經濟業(yè)務事項,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并對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作了具體規(guī)定;同時對假賬作出特別規(guī)定。要求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必須依照《會計法》的規(guī)定進行會計核算,使會計核算規(guī)范化。
所謂會計行為,就是會計行為主體在會計目標的驅動下,對外部環(huán)境刺激和內部條件制約所作出有目的的會計反應活動。就一個企業(yè)來說,生成并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資料,是會計工作的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會計行為。會計行為的制約因素有很多。它與會計行為主體所處的內部和外部環(huán)境相互作用。
制約會計行為的內在因素,是指會計人員的自身素質,會計人員應具備的各種條件在質量上的綜合。概括起來,主要有政治素質、知識素質、專業(yè)素質、心理素質等等。新《會計法》規(guī)定,.會計人員應當遵守職業(yè)道德,提高業(yè)務素質,這就是要求我們應重視和加強會計人員職業(yè)道德水平和業(yè)務培訓,督促會計人員提高自身素質,以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道德準則處理會計事項,不做假賬、不畏權勢,以適應和勝任本職工作。
制約會計行為的外在環(huán)境,包括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從宏觀上講,國家財政、稅收政策以及信貸政策等,將制約企業(yè)的發(fā)展方向和經濟活動行為,從而影響會計行為。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guī)和會計規(guī)章,限定了會計人員的行為范圍,會計主體的行為不可能超出會計法律之外。市場環(huán)境,也限制著企業(yè)經濟戰(zhàn)略行為,從而影響著長期和短期會計行為。從微觀上講,企業(yè)經營管理者的決策行為、戰(zhàn)略方案,以及對內部機構的管理行為等,對會計主體的行為產生有著直接的影響。在企業(yè)內,會計行為的方向和規(guī)范化程度受制于企業(yè)行為的方向和規(guī)范化程度。從實際情況看,很多違法行為是在企業(yè)負責人授意、指使、強令下進行的,如指使會計人員造假,虛增利潤騙取貸款,隱瞞利潤逃避交稅,轉移國有資產,賬外設賬,虛列數據來掩蓋其貪污受賄的罪行等,致使會計信息嚴重失真。因此,新《會計法》明確單位負責人為單位會計行為的責任主體,這就抓住了矛盾的關鍵,有利于從根本上解決會計信息失真問題,對規(guī)范會計行為和保證會計信息質量起到積極的作用。此外,良好的企業(yè)文化可以培養(yǎng)出優(yōu)秀的會計主體,有利于會計行為向合理化方向發(fā)展。
很顯然,要保證會計行為的良性運行,就得有一系列行為規(guī)范為基礎。從會計系統(tǒng)的目標和會計行為的主體出發(fā),會計行為規(guī)范著重以法律規(guī)范和道德規(guī)范為主,以此在強大的外部監(jiān)督體系下發(fā)揮行為主體的能動作用,達到優(yōu)化會計行為的目的。
會計行為法律規(guī)范是由國家制定并強制實施的。我們國家的會計法律制度包括會計法律、會計行政法規(guī)和會計規(guī)章。它通過對會計人員的權利、方法、責任、義務的規(guī)定,以確認、維護和發(fā)展一定物質生活條件下的社會關系和經濟秩序。會計行為法律規(guī)范概括性強,是會計行為主體必須普遍遵循的行為模式,可據以判斷衡量會計行為是合法還是違法,是符合規(guī)范還是不符合規(guī)范,只有通過會計立法,才能使會計職能得以有效發(fā)揮,使會計工作更好地為社會經濟服務。
會計行為道德規(guī)范是一定社會為調整個人之間以及個人與社會之間的關系,所要求的會計人員和會計組織遵循的行為規(guī)范。它具有強烈的職業(yè)性和社會性,在法律和道德規(guī)范下的會計行為,必須達到合情、合理、合法的效果。行為的合理化體現為會計行為在追求本單位的經濟效益目標的同時,力求保持與社會效益目標的一致,會計行為規(guī)范必須在會計法制的前提下,而各單位在追求本單位經濟利益目標的同時,也應力求保持與社會利益目標的一致,遵紀守法。
總之,只有自覺維護會計法規(guī)的尊嚴,正視會計監(jiān)督的法律地位,單位負責人才能嚴格自律,遵守會計法,維護會計法;加強會計人員法制教育,進一步規(guī)范會計行為。只有如此,才能在全社會形成“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堅持準則、不做假帳、參與管理、強化服務”的會計職業(yè)道德風尚。
參考文獻
[1]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經濟法規(guī)匯編[Z]北京:中國財政濟濟出版社,2005.
認真統(tǒng)籌規(guī)劃,是做好保密法制宣傳教育的基礎。好的規(guī)劃,必須是在充分考慮本地實際的前提下,量力、量勢而定。一是要明確指導思想。指導思想是規(guī)劃的靈魂和旗幟,必須十分明確而又具體地提出,以達到統(tǒng)一思想、統(tǒng)一宣傳口徑的目的。二是要明確規(guī)劃目標。目標的制定,既要避免遙不可及,也要避免原地踏步,盡可能以量化指標來衡量和要求宣教工作必須取得何種成績、達到何種程度。要始終把規(guī)劃目標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相結合,構建縱向深入、橫向擴展的保密法制宣教格局。三是要明確宣教任務。要緊密聯系本地實際,根據保密要害部門(部位)、重要崗位的工作特點及人員變動情況,明確對不同對象的教育任務,將宣教任務責任化,避免出現胡子眉毛一把抓的現象,建立起有領導分管、有部門負責、有專人組織實施的網絡體系,實現“人人肩上有指標,保密重擔人人挑”,把保密教育由軟任務變成硬指標。四是要明確實施步驟。步驟的制定,必須考慮到各實施階段的連續(xù)性、措施的可操作性,必須保證各階段任務及時、保質、保量的完成,必須分清主次,分清輕重緩急,防止出現一蹴而就的現象。五是要明確具體要求。所提要求的內容要針對保密工作的形勢和任務,明確時間、內容、領導、人員、經費和方式,明確要求組織、人事、宣傳、司法、保密、新聞、黨校、行政學院、干校等單位加強協調聯系,相互溝通情況,形成合力,為保密宣傳教育營造濃厚的輿論環(huán)境。
二、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提高保密宣傳教育措施的針對性
保密法制宣傳教育的內容豐富,范圍廣泛,對象復雜。如何才能真正達到保密法制宣傳教育的預期目的呢?如何才能達到事半功倍、四兩撥千斤的預期效果呢?針對保密管理工作全方位、寬領域的特點,堅持有的放矢、因人施教是其中的一條終南捷徑。
1、及時加強對領導干部的保密法制宣傳教育
領導干部知悉和接觸國家秘密范圍廣、事項多、密級程度高,有的甚至涉及全局性,歷來是境外情報部門竊密活動的重點目標。要依法做好、依法管理、依法加強保密工作,關鍵在領導,重點也在領導。在新形勢下加強對領導干部的保密法制教育,要特別注重增強三種意識:一是增強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通過組織部門,把《保密法》基礎知識納入黨政機關領導干部選拔的考試范圍,把保密形勢和保密職責作為領導干部任前談話內容,明確領導干部的保密權利、義務和責任,使其增強保密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依法落實保密工作責任制。二是增強領導干部的憂患意識。要針對日趨復雜的國際形勢、日益嚴峻的國內形勢,針對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錯誤認識和失泄密隱患,通過形勢分析、案例通報、定時提醒等方式,使領導干部認清形勢,居安思危,增強憂患意識。三是增強領導干部的大局意識。要針對新形勢下領導干部選拔范圍廣、交流力度大、工作時間緊、日常事務多的特點,重點發(fā)揮各級黨校對領導干部進行保密教育的陣地作用,合理安排保密法制教育課程,確保教學計劃、授課時間、教員、教材的落實,增強領導干部的大局意識,使之切實把保密工作與業(yè)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
2、經常加強對經管人員的保密法制宣傳教育
經管人員是國家秘密的接觸者、保管者,又是國家秘密的捍衛(wèi)者,保密法律法規(guī)的主要執(zhí)行者,必須具備很強的保密觀念、法紀觀念和原則性;必須熟悉國家秘密載體的管理規(guī)定,熟練運用高科技手段管理國家秘密。黨和國家的秘密能否得到有效保護,關鍵在于經管人員能否自覺地履行保密責任和義務,管理好國家秘密。首先,要抓好正面的保密宣傳教育。一是要努力推行經管人員持證上崗制度。通過組織進行集中學習培訓,以適應新時期、全方位、多層次保密工作格局的需要為出發(fā)點,全面、系統(tǒng)、深入地宣傳保密法律法規(guī)。二是要抓好經管人員在崗、離崗階段的保密宣傳教育。通過征訂《保密工作》雜志,購置保密錄像帶,印發(fā)學習材料,舉辦知識講座,開展知識競賽,開辟網上專欄,組織評選先進等方式,切實抓好經管人員在崗及離崗后的保密法制宣教工作。三是要抓好宣傳骨干的培訓工作。要重點舉辦保密法制宣傳骨干培訓班,注意向司法等部門學習普法宣教方面的好經驗、好做法,以宣傳骨干為依托,分級培訓,擴大教育面,發(fā)揮帶動和輻射功能。其次,要抓好反面的保密宣傳教育。反面的宣傳教育,尤其是比較典型的身邊人、身邊事,能起到“一石激起千層浪”的效果,是正面教育的一種有效補充。要充分借助各種失泄密的典型,結合在保密檢查和調研中發(fā)現的問題和隱患,用活生生的事例警示和教育他人,進一步強化約束機制,增強經管人員的法制觀念、責任意識、保密意識,切實改變“有密難保、保密無用”的錯誤認識,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抓好載體的保密管理。3、重點加強對保密執(zhí)法人員的保密法制宣傳教育
保密執(zhí)法人員在保密法制宣教方面發(fā)揮著組織和骨干帶頭作用,在保密執(zhí)法方面發(fā)揮著示范和監(jiān)督檢查作用,在保密法規(guī)規(guī)章的制定方面發(fā)揮著參謀和橋梁溝通作用。俗話說,要當先生,必須先當學生。要不斷加強保密執(zhí)法人員的業(yè)務培訓,分層次進行正規(guī)、系統(tǒng)、專業(yè)的保密法制教育培訓,逐步建立和完善業(yè)務考核和在崗繼續(xù)教育制度。通過舉辦業(yè)務調研會或專題業(yè)務培訓等方式,及時研究和解決保密工作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全面提高業(yè)務和法律知識水平。此外,建立保密執(zhí)法人員的表彰獎勵機制,推動“創(chuàng)先”活動的深入開展,在保密執(zhí)法人員中營造一種你追我趕、互相學習的學法用法氛圍,也不失為一種有效的宣傳教育方式。
4、抓緊加強對公務員的保密法制宣傳教育
國家秘密存在于各項業(yè)務工作之中,每一名公務員既可能是國家秘密產生的參與者,也可能是國家秘密的使用者。伴隨著入世和政務公開力度的加大,如何處理好“保”與“放”的問題,了解與本職工作密切相關的業(yè)務工作哪些事項屬于國家秘密事項,屬何種密級,保密期限多長,是直接擺在每一名公務員面前的重要課題。因此,加強對公務員的保密法制宣傳教育已是刻不容緩。一是依托人事部門在公務員錄用上崗前開展保密法制教育。要把保密法律知識作為公務員招收、錄用上崗培訓的必修課程,從源頭上把保密法制基礎打牢。二是業(yè)務部門必須加強保密法律法規(guī)的宣教力度。各單位在普及保密法律法規(guī)基本知識的基礎上,要突出與其部門工作有關的保密法律法規(guī)方面的內容,既解決各部門業(yè)務工作的需要,又起到宣傳教育的作用。要建立考核制度,把學習和執(zhí)行保密法律法規(guī)情況作為公務員年度考核、任職、定職和晉升職務的重要依據之一,切實做到依法行保守國家秘密之政、依法辦保守國家秘密之事。三是保密部門必須加強公務員遵守保密法律法規(guī)的指導和檢查督促工作。保密部門指導業(yè)務部門做好保密工作的同時,就是宣傳保密法制的過程。如在指導定密工作時,宣傳有關保密法規(guī),可以消除無密可保的錯誤認識。在開展保密監(jiān)督檢查的同時,針對問題宣傳保密法律法規(guī)的制約性規(guī)定,可以使宣教對象受到直觀的保密教育。在查處泄密事件時,結合分析泄密事件發(fā)生的主客觀原因,向有關人員宣傳違反保密法規(guī)、泄密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可以使宣教工作更具針對性。
5、反復加強對廣大群眾的保密法制宣傳教育
廣大群眾是國家秘密的共同維護者,有責任也有義務保守國家秘密。對廣大群眾的保密宣傳教育,就是要使其真正理解守法光榮、違法必究的含義。鑒于這一群體范圍廣泛、成分復雜的特點,應當多采取一些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版報、橫幅、LED電子顯示屏、宣傳欄等形式多樣的保密宣傳教育。同時,加強與新聞單位的聯系,充分發(fā)揮新聞媒體的作用,抓住適當時機,運用典型事例,向全社會進行廣泛宣傳教育。要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開展網上的保密法律法規(guī)咨詢和宣傳教育工作,擴大宣傳教育面,在普及的基礎上抓提高,在提高的帶動下抓普及,提高全民的保密素質和政治覺悟,為保密法律法規(guī)的實施創(chuàng)造良好的群眾基礎。
三、及時進行調整,切實提高保密宣傳教育措施的實效性
本文作者:楊靜工作單位:淮安市淮陰區(qū)碼頭鎮(zhèn)人民政府
法制教育內容乏味法律內容本身具有很強的理論性,對于學歷程度不高的農民而言,對普法宣傳內容的理解會有一定的難度。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內容沒有考慮到農民的接受程度以及生活實際,僅僅就是照本宣科的將法律條文傳達給農民,這種脫離農村、農業(yè)、農民實際的普法內容肯定無法得到農民的廣泛認同。舉例而言,農村普法教育內容中,有很大的一塊內容就是憲法,憲法固然重要,但是對于農民而言,對于這一內容的關注度比較低,沒有側重的進行法制教育內容的宣傳無法有效達到普法教育目的。法制教育供給不足法制宣傳教育涉及到需求以及供給兩個方面,應該說在法治國家的建設中,農村居民的法律意識以及維權意識都是不斷覺醒的,這導致農民對于法律知識的需求不斷攀升。但是從目前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供給層面來看,法制教育的供給嚴重不足,不僅僅是農民獲得法制宣傳的渠道極為有限,各級地方政府在經濟發(fā)展主導理念下,并未給法制宣傳教育的開展提供大力支持。這種供給不足導致農村的法制宣傳的活動不能夠滿足農民的需求,造成農村宣傳教育更多的停留在口號層面,而不是行動層面。
鑒于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在國家法制化進程中的重要作用,針對其存在的突出問題,本文提出以下幾個針對性的建議,以期實現農村法制宣傳教育效果的提升。豐富法制宣傳教育方式針對農村法制宣傳教育方式單一的問題,應盡快采取有效措施來進一步的豐富法制宣傳教育方式,通過采用農民群眾所喜聞樂見的方式來強化宣傳效果。舉例而言可以采用文化大篷車的形式來進行法制宣傳,這樣可以讓農民群眾在欣賞各種娛樂節(jié)目中潛移默化的強化對于法制的認知。教育方式的選擇與確定應遵從農民群眾的意愿,而不是政府部門工作者一廂情愿的作法,政府部門法制教育的宣傳者應徹底摒棄為了節(jié)約成本或者節(jié)省時間,采用一些單調乏味教育形式的想法。豐富法制宣傳教育形式只有遵循這樣一個基本的原則,才能讓群眾更加積極主動的參與到法制宣傳中去,從而達到法制宣傳教育的目的。完善法制宣傳教育內容考慮到農村居民的文化水平偏低,其對于法制內容的理解有一定的苦難,有必要通過完善法制宣傳教育內容來破解這一問題。法制宣傳教育內容的確定應做到立足農村、農民的實際,做到法制內容與農民的生活密切相連,這樣能夠徹底改變以往法制宣傳內容條文化、書本化的問題。
心理學研究表明,人們往往傾向于接受那些與自己生活密切相關的信息。因此在具體法制宣傳教育內容制定中應秉承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基本工作路線,在深入調查分析的基礎之上,將那些與農民群眾關系最密切的法律內容進行整理,例如農民關心的土地流轉問題、社會保險問題,此類法制內容農民最關心,法制宣傳教育中有側重的納入這方面的內容,自然是“投其所好”,取得良好的宣傳效果。增加法制宣傳教育供給農村居民獲得法制宣傳教育的渠道非常狹窄,更少有機會獲得法制知識,在此背景下,地方政府管理者應進一步強化對農村法制宣傳教育重要性的認識,通過不斷增加法制宣傳教育的有效供給,來解決農民接受法制宣傳教育機會偏少的問題。增加法制宣傳教育供給可以從兩個方面著手:一方面是政府層面應多多開展“送法下鄉(xiāng)”活動,通過這類活動的開展,來讓更多的農民有更多的機會來接受到法制宣傳教育;另一方面將加大基層普法隊伍建設,通過壯大普法隊伍,建立一個常態(tài)化的法制教育供給機制。通過這些措施的采取可以讓農民有更多的渠道去獲得法制方面的知識,有利于農村整體法治水平的提升。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重要性在依法治國方略的推進中不斷彰顯,農村法制落后的現狀迫切需要通過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來加以改變。對于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開展,各級地方政府應高度重視,通過在事件中的不斷大膽創(chuàng)新,來實現農村法制水平的提升,進而為新農村建設以及和諧社會的構建夯實法制層面的基礎。
【摘要】伴隨著財稅法在經濟法中的凸現,財稅法學逐漸為學者和政府所關注,而堅持權利義務這一基本線索并輔之相關知識的學習才是財稅法人才培養(yǎng)的關鍵。由于傳統(tǒng)法學教育弊端所致,引入案例教學可以有效改進財稅法教學,并結合實證分析的方法,提供給學生必要的實踐機會以保證財稅法專業(yè)人才的綜合素質的培養(yǎng)。
【關鍵詞】財稅法權利義務實證分析
一、財稅法學課程開設的必要性
伴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迅猛發(fā)展,財政稅收在經濟中的作用日益為人們所關注,計劃經濟體制下諸如行政命令等等直接干預經濟的行政性手段逐漸為政府所摒棄,取而代之的是運用財稅、金融等間接性手段對國家宏觀經濟加以調控。因此,不僅僅得到政府官方的重視,我國的國民也對其傾注了前所未有的熱情,而這一熱情一方面是來源于財稅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另一方面是源于財稅與國民生活緊密程度的增強,加之人們逐漸對于稅收本質認識的加深,更是給了財稅法的發(fā)展以強大的動力。
在國外,稅法對于國民的影響是我們所不可想象的,正如西方的那句諺語所講:人的一生有兩件事是不可避免的,死亡和稅收。因此,各個國家對于稅法的教學和研究也是頗為重視,不論從開設該課程的學校數量還是開設的學時,以及所講的內容方面等等,都是我們所不及的。諸如美國的德克薩斯州大學法學院的稅法的設置位居國家眾多項目之首;俄亥俄州大學要求申請法律碩士課程(MasterofLawsPrograms)的申請者,必須是已經修讀了聯邦個人所得稅等課程。歐洲的很多國家都將稅法作為一門強制性的課程來設置,只是在本科生階段和研究生階段的側重會有所不同。與之相比,我們財稅法課程的開設在全國高等院校中(包括綜合性大學和財經類、稅務類院校)都是極為有限的,稅法課的學時絕大多數是36學時,個別的是54學時,且講授的內容很多的涉及到財經類等經濟方面的內容,對于財稅法學的研究和法學所特有的權利義務并為被其所重視。
自由、民主和法治已經理直氣壯地成為當今政治生活的主題和時代的主旋律。它不僅成為社會民眾的最強音,而且也成為當權者致力實現的根本愿望;它不僅以顯赫的文字載入國家的根本大法,而且以崇高的精神追求占據著人們的心靈。它將不再是中國人的夢,也不再是西方人的專利品和中國人的奢侈品,而是中國政府和民眾的共同理想,以及正將這一理想付諸實施的行動。[1]隨著“依法治國”思想的樹立以及該思想在我國經濟發(fā)展中逐漸在各個領域中不同程度的貫徹,相應的財稅法治也被提上日程。因此,財稅法治建設成為我國財稅法發(fā)展的必然趨勢,上層建筑決定于經濟基礎,但是并不是一一對應的關系。法律法規(guī)是法治建設的最基本要件,是硬性的指標,無法可依只會導致法治建設成為空中樓閣,無法從何而談法治!我們不得不承認,法律法規(guī)的制定是人們尊中規(guī)律的基礎之上,發(fā)揮主觀能動性的結果,因此,立法者的素質勢必影響到整個法治的進程。這種影響是最基礎的,沒有權威的、有預見性、前瞻性的法律文本,法治對于經濟的促進作用是不現實的。
伴隨著經濟法作為一門獨立的法學部門為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財稅法在整個經濟法中的地位逐漸凸現,并成為一門顯學為法學家和法學研究所關注。財稅法人才的培養(yǎng)是財稅法治進程中的必備環(huán)節(jié)。而作為我們這些法學的學生而言,在本科階段僅僅對財稅法有一個比較粗淺的、單一的學習,對于今后的研究僅僅是一個薄弱的基礎,因此,在研究生階段極有必要在深度和廣度方面加以拓展,才能保證今后在該領域的研究,并可能有所建樹,否則都是紙上談兵。
二、財稅法學教學應以法學特有的“權利義務”角度為根本研究路徑
現今全國開設稅法或者財稅法的課程的高等院校雖然在數量上有一比較大的提高,但是設置的課時卻是極為有限的,絕大多數是36學時,個別的學校是54學時,如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長春稅務學院等等。但是,我們還應該注意到,現今對于財稅法或者是稅法的講授很多的時候是以財政、稅務、稅收以及會計知識為主的,對于法學知識的講授卻是非常有限,從財稅法或者稅法基礎理論的探討更是如數家珍,對于權利義務線索的把握和灌輸確實不足的。財稅法和財政稅收等經濟學等之后雖然會有交叉,但是我們不能否認這兩門學科還是有本質的不同,這正是法學學生和財政、稅收學學生所存在的差異,權利義務是我們學習應該遵循的最基本路徑。而從筆者自身學習的過程來看,我們在本科階段對于財稅法知識的了解和接受不僅有限,而且偏離了法學特有的研究路徑的把握,所以在理論根基上并不是扎實的;同時,對于一些財政、稅收、會計方面知識的缺乏又使得我們在實務中不能運用自如,出現了一種極為尷尬的局面。因此,筆者以為,我們財稅法課程應該遵循“權利義務”基本路徑進行研究,運用法學的理論和方法對其深入探究;其次,財稅法學相對于法學的其他部門法應用方面更為頻繁、綜合性更強,因此,研究財稅法的學生勢必要輔之以一定的財務會計和稅收學知識,這也是專業(yè)型人才培養(yǎng)。
“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權威性,其他任何法律法規(guī)都不得同它相抵觸,財稅法治也必須遵循這一原則。公共財政、稅收法定主義是我們所極力倡導的,隨著對財政和稅收研究的深入,不少學者對于財政、稅收有一個全新的認識:公共財政這一服務于市場的財政,是將財政活動限定于服務市場的范圍內,避免財政供給的不足或是過量,防止財政資金的浪費,財政活動的適度適時是我們財政活動的目標的;而稅收作為一種侵犯國民財產的手段,更是將其定位于“債”的屬性,是國民為享有國家提供的公共物品而支付的對價。納稅不是義務性的進貢,而是獲得相應服務的方式,納稅人權利的意識不斷浮出水面。一方面是人權在各個領域中的落實和實現,另一方面也是保護財產權的理論支持。2004年憲法修正案中明確提出:第十三條規(guī)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guī)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這種種情況無不表明,對于財稅的研究從法學角度進行探究,對于權力的監(jiān)督,權利意識的樹立意義頗為重大。因此,作為一名法學學生,在研究生階段更是要把握這一根本的線索,這也是區(qū)別于其他稅收學等方面研究的顯著方面。因此,從法理學和憲法學、行政法學的角度切入,從更為廣泛的背景下研究財稅內容,勢必會有一種全新的認識,這也是研究范式的一種轉化。正如,日本學者北野弘久教授所闡述的稅法并非是“征稅之法”,更是納稅人據以對抗、制衡國家課稅權的“權利之法”,這對于學生的學習則是另一全新的視角,權力和權利的研究也是我們在以后學習中所應重點關注的線索。
此外,要密切加強對法律關系、法律行為以及基本價值和基本原則等基礎性知識在財稅法中的具體的研究,尤其是該學科所特有的內容的研究。
同時,在自己的一些實習或者是實務操作中,筆者發(fā)現,我們現有的法學知識對于研究財稅法是遠遠不夠的,財稅法學這一學科本身的特點表明:必要的經濟學、稅收學以及會計學知識的積累,是深入研究財稅法的理論問題以及實務操作中所不可或缺的。沒有調查就沒有發(fā)言權,理論認識的研究最終勢必要運用于實踐中,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正確的理論對于實踐的指導作用是積極促進的,而沒有任何指導意義的認識從成本收益角度看是無效的,結論正確與否要得到檢驗唯一的途徑就是回到實踐中去,特別是像財稅法這樣一門應用性較強的學科,更是如此。
我們不少研究財稅法理論的學者或者以稅收學位基礎簡單的附加法學方法對此進行研究,或者是從法學理論對此進行探究卻忽視了財稅法本身固有的財稅經濟方面的知識,總是給人以各行的感覺,因此,作為法學專業(yè)的學生,要想從專業(yè)的角度對此深入研究,勢必要輔之財政、稅收以及會計方面的知識,真正挖掘學科自身的特點,從一個獨特的角度詮釋該學科。
財稅法學專業(yè)人才的培養(yǎng)是一個綜合素質的積累過程,是多領域知識兼?zhèn)涞娜瞬?。當然,財稅法的講授必須堅持“權利義務”、“權力權利”等法學特有的研究路徑這一根本要求,相關知識的具備是該學科發(fā)展的要求,也是該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所必備的素質,兩者兼而有之,但是應該有所側重。
三、財稅法將案例教學與實務實踐操作相結合
傳統(tǒng)的教育模式,財稅法課堂的教學重視基本知識的講授,更多的是知識的介紹,尤其是在總論部分許多理論的介紹這是必要的,然而,在具體到之后許多具體內容的講授,仍然不能脫離這樣的模式,使得學生只有一種抽象、宏觀的概念,對于數字、公式的機械的接受,對于以后的實踐并無多大的意義,許多學生在學習過財稅法課程之后,仍然對一些基本稅種的征收是不知所云的,從教學方面是失誤的,而就學生個人而言也是沒有絲毫獲益的,只是機械的或者迫于考試等壓力記憶,過后就沒有絲毫的印象,這是許多學生學習過后的真實體會。因此,有不少教師講案例教學的方法引入,通過一個個切實具體的案例對具體稅種進行講授,不僅形象具體,同時真正使學生有一種學有所用的感覺,促使學生萌發(fā)了學習的興趣,主動接受且保持持久的記憶效果。
財稅法案例教學法最早起源于美國,以案例作為教材,在教師的引導下,學生通過運用掌握的理論知識,分析、討論案例的疑難細節(jié),從中形成各自的解決方案,培養(yǎng)了學生的思考問題、分析問題的能力,真正將法學這一應用性學科體現的真真切切。財稅法學當然具備這一特點,并且具有更為頻繁的實踐性。但是,在我們現在財稅法學教學中還沒有充足的案例,雖然不少的學者為搜集財稅法的案例作了很大的努力,并且也是卓有成效的,使得我們案例教學成為可能。然而,筆者以為社會生活是紛繁復雜的,豐富各異的,我們面對的現實并不是完全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更多的時候是出現多種沖突,和法律規(guī)定情形相差很大,教師教學過程中更多的時候是先講述一個結論,再為此尋求一個典型的案例,當然這一案例可以很好的印證該結論,但是這并不利于法學的研究,也不利于學生提出問題、思考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的培養(yǎng),所以,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更應該注意現實中非典型案例的討論,以激發(fā)學生的思考。
筆者以為,通過引入案例教學的方法使學生對理論知識點的認識具體化,對實務性的操作能有一個漸進的過程,同時運用實證分析的方法對于案例所要證明的理論加以檢驗,這也是對知識再認識的過程,一方面加深對知識的全面深入地掌握,另一方面也是豐富案例、拓展視眼的過程,對于教師和學生都是極為有意義的。
鑒于法學是一門實踐性較強的學科,許多學校都栽在法學專業(yè)的課程中開設律師實務、畢業(yè)實習等,很多學校的法學院系還聘請資深法官、檢察官、律師等實務部門的人作為兼職教授,講授他們在司法實踐中的經驗,這無疑是一種值得采納的教學方式。財稅法教學也同樣,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等實踐部門人員。筆者以為,我們更重要的是給學生提供現實的實踐機會,真正給學生以接觸社會的機會,以保證在畢業(yè)之時能更快的融入社會當中。
作為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務的法制宣傳教育,如何適應當今社會的發(fā)展,培養(yǎng)符合時代要求的“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的新型公民,這是新形勢下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課題。回憶過去,我們對廣大公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無疑取得明顯成效,但從長遠的角度來看,還有許多不相適應的地方。表現在法制宣傳教育的目標上,“一般高”,講遠近不夠;教育對象上,“一鍋煮”,分彼此不夠;教育內容上,“一陣風”,抓經常不夠;教育方法上,“一副樣”,出生動不夠;教育推進上,“一家忙”,搞合力不夠。這些問題,既是我們的薄弱環(huán)節(jié),也是我們對廣大公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改進和創(chuàng)新的著力點。必須在內容、方法、手段、機制等方面進行創(chuàng)新和改進,特別要在增強針對性、趣味性、實效性上下功夫。
法制宣傳教育本身是一門面向人的應用科學。人民對法制宣傳教育認識總是有一個由低到高的發(fā)展過程,同時又是多方面因素交互作用的結果,這就要求我們必須以科學的態(tài)度來認識和對待它,克服“走過場”和“教條主義”,注重抓好法制宣傳教育系統(tǒng)性建設。所謂系統(tǒng)性建設,就是用系統(tǒng)論的觀點,將法制宣傳教育看作是一個多方面、多層次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有機整體,強調依據“以人為本”和“科學發(fā)展觀”的理念,順應新形勢發(fā)展要求,針對不同教育對象特點,開展目標環(huán)環(huán)相扣,內容層層遞進,方法包羅萬象的法制宣傳教育,逐步建立起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改革開放相適應的公民法制宣傳教育的新體系。
一、目標上的遠近配套。目標是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的歸宿和起點,在整個法制宣傳教育系統(tǒng)中處于指導和支配地位,對于確定公民法制宣傳教育的任務具有決定性的作用。按照目標的實現時間、可能程度,可以分為根本目標和具體目標、長遠目標和近期目標等等。改進法制宣傳教育,首先就是要分層次設置目標,要從公民各自不同的特點開始,根據培養(yǎng)廣大公民“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的總目標。設計出切合不同群體的分目標,由近及遠、階梯式、連貫性將公民法制宣傳教育導向一個更高的層次。在不同群體的分目標下,各群體中的教育對象又分別有不同的具體目標,有的要著重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的要提高公正執(zhí)法能力,有的要提高依法經營、依法管理能力,有的要提高法律素質,有的要著力培養(yǎng)法制觀念等等。所有這些分支目標、近期目標,都是對總目標、長遠目標的分解和具體化,他們都是最終指向總目標和長遠目標并成為其基礎。我們在確定目標時,就應該做到既立足現實找對策,突出針對性;又把握未來求發(fā)展,看到遠近目標之間的連貫性,使二者上下相接,互相配套。
二、對象上的分層有序。法制宣傳教育的對象是一個多層面的復合體,包括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是普法教育對象。按每一輪五年普法工作綜合情況考察,可分為重點普法對象和一般普法對象。重點普法對象類別可分為領導干部、公務員、司法人員、青少年、企業(yè)經營管理人員、村級組織領導。領導干部還可分為地(廳)級、縣(處)級、科級;公務員還可分為行政執(zhí)法人員、無執(zhí)法職能的公務員;司法人員還可分為法官、檢察官、司法行政干警;青少年還可分為青少年學生、社會青少年;企業(yè)經營管理人員還可分為企業(yè)經營管理者、企業(yè)員工;村級組織領導還可分為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一般普法對象類別可分為工人、農(牧、漁)民、城鎮(zhèn)街道居民、個體工商業(yè)者、常住外來人口。這些類別和層次既有共性,又有個性。表現在公民作為社會成員上,他們有共同的基本需求和行為規(guī)范;表現在公民作為獨立個體上,他們又千差萬別、各不相同。成功有效的法制宣傳教育,就是要抓住公民的共同規(guī)律,把握整體性的同時,仔細分析公民不同特點和實際接受能力,對癥下藥,因人施教。
三、內容上的系統(tǒng)銜接。法制宣傳教育內容的確定,很大程度是受教育對象不同特點的制約和影響。具體到公民的法制宣傳教育,就是一方面要適應社會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大局和“法治社會”的需要,為黨的中心工作服務;另一方面要著眼于培養(yǎng)全面發(fā)展的公民,為公民的健康成長服務。根據這兩個方面的要求,法制宣傳教育的內容既要鮮明地體現時代特色,緊跟形勢的發(fā)展,又要從實際出發(fā),保持一種動態(tài)的穩(wěn)定性和連貫性。就法制宣傳教育內容的總體框架而言,可以概括為四個大方面:一是要深入學習《憲法》?!稇椃ā肥菄业母敬蠓ǎ侵螄舶畹目傉鲁?。要將學習宣傳《憲法》,作為法制宣傳教育的基礎性和根本性工作擺上日程,努力提高廣大公民的《憲法》意識。要學習宣傳國家基本法律,進一步培養(yǎng)公民法制觀念、愛國意識和國家安全統(tǒng)一意識。二是要深入學習宣傳與經濟社會發(fā)展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深入學習宣傳整頓和規(guī)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法律法規(guī),引導經濟主體依法進行經營和管理,推動經濟又好又快發(fā)展。積極開展人口、資源、環(huán)境、公共衛(wèi)生和文化,體育等方面法律法規(guī)宣傳教育,推進資源節(jié)約型和環(huán)境友好型建設,推進文化和體育 事業(yè)發(fā)展。三是要深入學習宣傳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加強安全生產,勞動和社會保障,社會救助以及知識產權等方面法律法規(guī)宣傳教育,進一步增強全社會樹立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chuàng)造的觀念。同時,在城鎮(zhèn)建設、新農村建設、農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轉、國有企業(yè)改制等工作中也要加強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努力預防和解決社會矛盾。四是要深入開展“一學三講”為主要內容的公民法制宣傳教育。即:“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加強對公民守法和依法維權觀念的培養(yǎng),引導公民依法表達自己利益訴求、依法解決各種矛盾糾紛,進一步提高公民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自覺用法律規(guī)范行為的能力,促進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辦事等良好社會風尚的形成。應該看到,法制宣傳教育的內容要素根據它本身所要解決的問題,又表現出等級有序的層次性。比如,同屬法制教育對象的領導干部和農民教育就是兩個不同的層次,領導干部是提高依行政的能力,農民是提高法律素質的問題,領導干部教育層次要高于農民教育層次。法制宣傳教育的全過程就是一個有序遞進的運動過程,它立足于公民不同特點的實際,有的放矢;又根據人的認識規(guī)律,循序漸進。
四、方法上的生動多樣。法制宣傳教育的方法,就當前而言,我們要以開展“法律六進”活動為主線,以靈活性、針對性和實效性為原則,力求通過開展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載體,把抽象的法律條文形象化、生動化。具體至少要落實五項宣傳教育載體:一是“法律廣場”。在城鎮(zhèn)人群密集地設立固定“法律廣場”,如:休閑廣場,影劇院露天廣場等分別設立法律宣傳處,定期組織法律服務工作者開展法律宣傳及法律咨詢解答活動。二是“法制文藝”。要與文化、劇團等部門共同創(chuàng)作編排一臺高水平高質量的法制文藝節(jié)目,在城、鄉(xiāng)、村、屯巡回演出,擴大法制宣傳教育輻射面,推動“法律六進”活動有效開展。三是“普法專欄”。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開辟“普法專欄”,采取銀幕字幕、宣傳口號、法律條文、法律講座、以案說法等形式,通過電視等覆蓋面,把法律知識傳送到千家萬戶,達到“家家戶戶是課堂,隨時隨地學法律”,以此解決人員難集中和死角盲區(qū)的問題。四是“法律大集”。在農村鄉(xiāng)(鎮(zhèn))集貿市場設立“法律大集”宣傳處,以各鄉(xiāng)(鎮(zhèn))集貿市場日定為“法律大集”活動日,縣依法治縣辦統(tǒng)一制作一整套關于“法律大集”活動的形式,力求圖文并茂、形式多樣、通俗易懂,到各鄉(xiāng)(鎮(zhèn))巡回宣傳。五是“法律櫥窗”。充分利用鄉(xiāng)村公開欄,開設鄉(xiāng)村“法律櫥窗”,鄉(xiāng)(鎮(zhèn))每周一期并輪換一次內容,村每半月一期并輪換一次內容,廣泛宣傳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推動法律進鄉(xiāng)村活動有效開展。不僅僅如此,還有很多方法,但各種方法的運用都應該與內容相適應,符合廣大公民的認識規(guī)律和心里活動規(guī)律、要適時、適度、不能脫離實際,或千人一面,或生搬硬套。同時,由于廣大公民特點不同和復雜性,也決定了方法運用的多樣綜合性,既要針對不同對象,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又要多路出擊,優(yōu)勢互補,以實現法制宣傳教育的總目標。
【關鍵詞】;行政救濟;司法制度;文化歷史傳統(tǒng)
“有權利必有救濟”,當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權利的不法侵害后,法律應當賦予公民尋求和獲得救濟的渠道。我國已經初步形成多元的行政救濟法律機制,包括行政訴訟救濟、行政復議救濟和救濟。而其中,制度承載著艱巨的任務。制度是一項脫胎于東方傳統(tǒng)文化,具有中國特色的政治參與、行政監(jiān)督和權利救濟制度。近年來,不斷出現,上訪人數、規(guī)模都達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但與此構成鮮明反差的是,公民本可走法律程序的行政救濟(包括行政訴訟救濟和行政復議救濟)卻一直面臨著一種困境:收案數嚴重不足。我們不禁思考:緣何缺乏一定的確定性和可預見性的卻在中國如此受歡迎,擁有強大的生命力?
一、我國司法的制度缺陷導致民眾偏好
司法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保障。中國的司法制度,深深扎根在中國廣袤的沃土,因此,難免帶有人治的色彩。法治與人治不斷碰撞與交融,不僅可能損害程序公正,更有可能損害實體公正。現如今,中國的司法制度存在獨立性不強、權威不足等問題。當群眾在自己的權力和利益受到損害尋求救濟時,中國司法制度的缺陷使民眾不得不選擇。
(1)司法救濟的高成本。正如有學者指出:不是所有的司法判決都能產生正義,但是每一個司法判決都會消耗資源。司法的每一項活動都有成本,甚至要考慮司法腐敗所額外增加的成本??傊痉ǖ幕顒映杀臼强梢悦鞔_、理性計算的,而且是預交的。相對而言,的成本是有優(yōu)勢的,至少在表面上看來是如此。政府不僅受理案件不收費,甚至來回路費都會給予一定的補貼。有學者在研究私力救濟時發(fā)現了一個成本支付定理:事前支付比事后支付尤其不受歡迎,即使事前支付小于事后支付。這個定理更適用于,即使的實際費用高于司法,行政相對人仍會感覺費用低,在權利救濟中選擇。(2)司法救濟的窄范圍。司法的救濟范圍太窄,只包括行政相對人的人身權和財產權。而在現實生活中,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僅僅包括這兩項。當公民的其他權益受到損害,而司法卻不能受理時,公民就只能轉向尋求救助。保護的是行政相對人的所有一切權益,對任何的侵害均可以提出請求,幾乎沒有任何的限制。在司法,尤其是行政復議中,明確規(guī)定不適用調解,強制的、冰冷的判決沒有可回旋的協商。卻不同,調解在中被廣泛應用,幾乎大部分的案件的處理都是經過調解最后解決的。的寬范圍成為民眾偏向選擇的一個重要因素。(3)司法制度的不獨立。司法只有不依托于行政、不受制于組織和個人權力,才有可能實現應有的公正。司法不獨立就無法程序公正,甚至導致司法腐敗的現象出現。現實生活中,關系網的錯綜復雜,權力觸角的不斷延伸,嚴重的損害了司法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民眾通過司法訴諸他們的需要和請求,而如果出現權力干擾司法最終導致結果不公正,民眾必然出現對整個國家的政治權威不認同的負面情緒。制度盡管缺乏規(guī)范的程序,但在整個體系運作中,仍有可能給民眾提供一個引起上級重視的機會,雖然機會很小,但這對于仍對司法持懷疑態(tài)度的行政相對人來說,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我國的文化歷史傳統(tǒng)導致民眾偏好
不同的文化歷史傳統(tǒng)給人以不同的處事方式。中國的儒家文化已有幾千年的歷史,中庸之道更是深入人心。長期以來,我們在面對和處理沖突時,更希望能以委婉、平和的方式協商解決。中國民眾不喜歡過于生硬、沖突性過強的方式。在個人權利和利益受到損害時,司法訴訟的方式,在民眾心理,認為比較冰冷,沒有感彩,所以會排斥。于是相比較而言,程序的模糊反而讓人易于接受。
儒學文化中有無訟理想,這也是中國人避免訴訟的文化根源。中國傳統(tǒng)文化中,人們更希望出現一位“無所不能”的清官。他既能體察民情,又能不畏強權,為民做主。在中國的傳統(tǒng)文化中,在中國人的政治文化心理中,清官意識占據著一個特殊的位置??梢哉f,中國社會的普通民眾無不抱有一份對清官的向往和期待,幾乎每個中國人的內心深處都蘊藏著一種根深蒂固的清官意識??释骞倌芰私馇闆r、引起重視,并為自己做主。理所當然被認為是這樣的一種途徑和橋梁,而且寄予了更高的期望。很多群眾一旦遇到不公時,就給市里、省里、甚至中央寫信,引起領導的重視,希望上級做主才是他們希望看到的結果。雖然基本上是杳無音訊,但他們仍會堅持不懈,完全忽略了尋求法律的幫助。
三、結論與建議
通過以上兩方面的角度,我們分析了中國民眾為什么在權利受到損害尋求救濟時,偏向選擇的原因。一方面是我們司法制度上的缺陷;另一方面是由于中國傳統(tǒng)的文化歷史傳統(tǒng)。(1)司法制度和行政復議制度的創(chuàng)新和完善。司法缺乏獨立性和公信力,導致人們轉而求助于權力,這是最終造成泛濫的體質根源。推進司法的改革,擺脫人治的弊端,首先要優(yōu)化司法的權力配置。賦予司法更獨立,更權威的權力,真正確立法律第一的地位。依法治國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法律的工具效力應上升到主導地位。其次,司法要進行專業(yè)化改革。專業(yè)化的人才,專業(yè)化的機構,專業(yè)化的行動。只有專業(yè)化才能更有權威和效力。最后,行政復議制度和行政救濟制度要進行改革和推進。構建多元化的救濟渠道才是主流。(2)轉變思想觀念,培育成熟的公民文化。強烈的主體意識和理性的政治參與要求是成熟的公民文化所必需的。我們現在依然存在太多的封建統(tǒng)治的殘余思想。在民眾思想中,人治依然被放在第一位置。人治凌駕于法治之上,損害了程序公正,更破壞了實體公正。法律不能隨主觀意志的隨意變更而改動。思想觀念的轉變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一個教育和強化的過程。(3)制度的改革。對于現在的何去何從,專家學者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認為與現代法治社會不相適應,應該取消;也有的認為要立法,把制度納入法治建設的正軌中去。筆者認為:如今我國雖在不斷的進行法治化建設,但是還存在很多人治的因素,制度的存在仍可以彌補這一點。當司法救濟拒絕保證私權時,當司法救濟導致實體正義失落時,當用盡司法救濟仍無法獲得權利保障時,當司法腐敗導致人們喪失對司法的信心時,我們仍然為人們保留將作為“底線救濟”的權利,必須認真對待這種權利。制度的改革首先要從程序上規(guī)范,變革的核心是改變長期存在的模糊性的特點。對工作的邊界進行界定,可以明確問題的受理范圍。最后合理利用電子政務技術,構建網絡平臺?,F代化的信息技術為工作的開展提供了便捷的條件,這樣有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
參 考 文 獻
[1]胡元梓.中國民眾何以偏好――以沖突解決理論為視角[J].華中師范大學學報.2011(2)
[2]張?zhí)┨K.中國人在行政糾紛中為何偏好[J].社會學研究.2009(3)
[3]朱最新,朱孔武.權利的迷思[J].新視野.2006(2)
[4]劉麗芳,房倩.論制度的行政救濟功能[J].法制與社會.2008(19)
新形勢下如何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是擺在我們普法人面前的重要課題,我們要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理念、目的和方式等進行了必要的審視與思考,以適應時代的發(fā)展需要。
一、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思想必須與時俱進
全民普法二十多年來,人民法律素質得到了很大提高,國家民主與法治進程取得了巨大進步。進入新世紀新階段,必須確立與之相適應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思想,做到與時俱進。一是樹立正確的普法觀念。普法工作是一項功在千秋,利在當代的偉大事業(yè),其長期性、艱巨性和漸進性是不言面喻的,尤其是我們這樣長期浸透在封建歷史長河中的國家,更是如此。要牢固樹立長期作戰(zhàn)、吃苦耐勞、默默無聞、堅忍不拔的思想,克服一切可能的急功近利和悲觀情緒,把功夫下在對廣大群眾的潛移默化和潤物細無聲上。二是樹立科學的普法理念。要從側重普及(來源:文秘站 )法律知識,轉到培養(yǎng)公民的法律意識、法治精神和法律信仰上來;要從側重履行法律義務方面教育,轉到增強公民積極的法律意識上來,尤其是要用現代法治理念教育引導公民的權利意識和義務觀念;要從側重法制教育的普及率,轉到強化公民自覺自愿參加法治實踐活動上來。
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形式必須不斷創(chuàng)新
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規(guī)律要求我們必須將普法活動有機地融入到公眾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之中,使普法的單向灌輸關系變?yōu)殡p向互動關系,因此,我們必須突破慣性思維,進一步創(chuàng)新法制宣傳教育的形式,尤其要更加注重法治文化的熏陶。一是加大法制文藝的創(chuàng)作和演出。充分挖掘城市街道、社區(qū)民間文化資源,鼓勵支持群眾自編、自導、自演各具特色的法制文藝節(jié)目,讓群眾在日常文化活動中實實在在感受法律的存在。二是加強與現代媒體聯手。法制宣傳教育主管部門要全力利用影視、報刊、網絡和廣告載體等資源,以法制主題詞句、動漫圖片等形式開展法制宣傳活動,還可以嘗試市場化運做的方式,組建法制文化藝術傳媒公司,編寫拍攝播出法制文化藝術影視作品和組織舞臺演出活動,編導有關法律與政治、法律與民生、法律與文化、法制史與社會發(fā)展等專題電視記錄片,著力解決法制文化節(jié)的社會性、參與性。好的影視作品既可以產生社會效益,也可以產生經濟效益,有了經濟和社會效益,就可以使法制文化藝術的創(chuàng)作活動產生良性循環(huán),就可以產生更多的有影響力的法制藝術影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