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2-01 0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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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誕生于法律意識無孔不入的美國,其發(fā)明人、性學家兼律師愛娃?卡得爾建議人們在發(fā)生性關系之前,最好趁著頭腦還未發(fā)熱先簽下“合同”,聲明此次性活動是在雙方友好自愿的前提下發(fā)生,從而徹底避免將來可能發(fā)生的種種糾紛。該合同誕生以來,眾多前美國職業(yè)運動員起而效仿。如今,合同也開始出現(xiàn)在我們身邊。
合同,簽還是不簽?
支持者;為自己的買保險
理由一:互取所需
為了日后不給自己找麻煩,在上床這事上還是少一事不如多一事,大家可以把彼此的要求寫清楚,以平等為出發(fā)點,畢竟是互取所需嘛。
理由二:保證雙方的性健康
難道還有什么比健康更重要的嗎?
他發(fā)言:黑色星期二 32歲 私營業(yè)主
去年我出差到外地,和相識很久的網(wǎng)友見了面,彼此感覺還不錯就進一步發(fā)展了下去。之后我們再也沒有見過面。上個月的一天晚上,我突然接到一個電話,因為手機快沒電了,我把電話掛斷,用家里的固定電話回撥了過去。沒想到,電話接通后竟然是一年多再沒有任何聯(lián)系的她!她不僅記住了我的手機號,還知道了我家里的電話,從那以后,我的噩夢就開始了。
她用各種借口跟我借錢,只要我一有怠慢,她就故意在晚上打家里的電話找我,明明知道我老婆就在身邊,還大聲地用曖昧至極的語言說起來沒完沒了。我既不敢跟她翻臉,十白她把事情鬧大,又擔心老婆知道,現(xiàn)在的日子對我而言何止是度日如年,簡直就是度秒如年。唉,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反對者:敢在河邊走就別怕濕了鞋
理由一:此地無銀三百兩
合同這東西,無非是想給自己留條后路,可合同本身就是一個把柄,它才是事后最好的證據(jù)。
理由二:簽了字就真的安全了嗎?
如果他跟你上床就是有目的的,那么他怎么可能會簽字呢?即便他簽了字,他也一定能從中找到漏洞,最終弄得你人財兩空,這個世界誰也不是傻子。
她發(fā)言 莫非 29歲 文員
居然還會有這么荒誕的合同?!簽了合同的性跟易有什么區(qū)別,還怎么能算是“愛”呢?如果真有這樣的合同,也絕不能叫“合同”,頂多能叫個“合同”。本身是非常美好、純粹的,、易、濫交已經讓它不再純真,變成了人們眼里不那么“干凈”的事情。如果連這樣的性都要以合同為前提,那性就不只是“不干凈”,甚至可以說是“骯臟”了。如果這樣的合同成為一種性的習慣,人們要依靠它才能擁有性,那我們的世界將會變成什么樣子?
需要“合同”嗎?
據(jù)發(fā)明合同的專家稱:合同和戴安全套一樣,是對雙方的一種保護。這樣的合同對諸如克林頓、科比?布萊恩特,或者趙忠祥、張鐵林、黃健中等人來說,可謂是大大的好事,因為他再也不用擔心下了床,會被證據(jù)在“身”的女人捏住把柄了。
畢竟,人不僅會,還會撒謊,或者變卦。想想看,你成名在望,得意洋洋,但有一天,一個曾經相好突然來告你,你怎么辦?你是否能夠很有風度地從口袋里扯出一份合同,靜靜地、溫和地蔑視著對方?
第一條 凡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在職人員,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勞動的,可以作為被保險人,由其所在單位向保險公司集體辦理投保手續(xù)(個人也可以投保)。
第二章 保險期限
第二條 保險期限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時起到期滿日的二十四時止。期滿時,另辦續(xù)保手續(xù)。
第三章 保險金額
第三條 保險金額最低為壹仟元,最高為壹萬元。在此限度內,一個單位選定一個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第四章 保險責任
第四條 本保險為定期意外傷害保險。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殘廢的,保險公司按下列各款規(guī)定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額。
1.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給付保險金額全數(shù)。
2.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雙目永久完全失明或兩肢永久完全殘廢,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時一肢永久完全殘廢的,給付保險金額全數(shù)。
3.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殘廢的,給付保險金額半數(shù)。
4.因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本條二、三兩款以外的傷害以致永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身體機能,或永久喪失部分勞動能力、身體機能的按照喪失程度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額。
第五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不論由于一次或連續(xù)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保險公司均按第四條的規(guī)定給付保險金。但給付的累計總數(shù)不能超過保險金額全數(shù)。給付金額累計總數(shù)達到保險金額全數(shù)時,保險效力即行終止。
第五章 除外責任
第六條 由于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險人的死亡或殘廢,保險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1.被保險人的自殺或犯罪行為;
2.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詐騙行為;
3.戰(zhàn)爭或軍事行動;
4.被保險人因疾病死亡或殘廢。
第七條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殘所支出的醫(yī)療和醫(yī)藥等項費用,保險公司不負給付責任。
第六章 保險費率
第八條 保險費率根據(jù)行業(yè)(工種)或工作性質分別訂定。
第七章 保險手續(xù)和保險費的繳付
第九條 投保時,投保單位應填寫投保單一份和全體被保險人名單一式三份,經保險公司核定承保后簽發(fā)保險
單。
第十條 被保險人在投保時,可以指定受益人,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以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
第十一條 在保險單有效期間,投保單位如因人員變動,需要加保或退保,或因被保險人要求變更受益人,應填寫變動通知單一式三份,送交保險公司據(jù)以簽發(fā)批單,作為保險單的附件。
被保險人中途離職,不論已否辦理批改手續(xù),均自離職之日起喪失保險效力,保險公司應退還已繳的未到期保險費。
第十二條 投保單位應在保險起保日一次繳清保險費,有特別約定的可分期繳費。保險公司于收到保險費后,保險單開始生效。
分期繳費的,如在約定期限內不能交付時,保險單即行失效。
第八章 保險金的申請和給付
第十三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死亡或殘廢時,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應通過投保單位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并提供下列單證:
海上保險合同,是指保險人按照約定,對于被保險人遭受保險事故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所產生的責任負責賠償,而由被保險人支付保險費的合同。
海上保險合同的保險標的是海上財產及其利益、運費和責任等。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因海上風險所造成的保險財產損害,以集中起來的保險費建立保險基金,根據(jù)約定的條款和數(shù)額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因此,海上保險合同是屬于財產保險合同的一種,只是和一般財產保險合同相比,更具有其特殊性,如保險標的的多樣性、保險事故的復雜性、保險利益主體的多變性、保險合同適用法律法規(guī)的國際性以及海上保險合同的綜合性等。
買受人:
身份證:聯(lián)系電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買受人自愿購買甲方開發(fā)的商品房,位于淄川經濟開發(fā)區(qū)眉山小區(qū),第______號樓_____單元____室,該商品房用途為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輔房
[儲藏室車庫]_____單元____號,合同約定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最終面積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第二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并據(jù)實調整合同總價款。
第三條:房屋計價方式及價款。
1.該商品房按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元,計價_______元;輔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元,計價_____________元。共計總房款為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2.水電無開戶費,暖氣開戶費以供暖部門標準,望釀村村委負擔20%.
3.除上述商品房價款外,甲方根據(jù)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代收下列費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該商品房的全部房款。
共計人民幣拾____萬仟佰拾元整(¥:)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1)年月日前支付總房款的50%,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該商品房封頂時再支付總房款40%,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3)該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再支付總房款10%,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3.其他款項付款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分期付款的時間(封頂、交付使用)界定以甲方的通知為準。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滯納金。
1.逾期超過十五天時,視為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并自動放棄購房權,乙方按總房款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將該房屋另行出售。
3.購房客戶在簽訂《房屋銷售合同》后悔約的,已收取的房款將作為違約金被甲方沒收。
如乙方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六條:交付期限。
本工程竣工日期為年月日,甲方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將經驗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交付日期可予以順延。
1.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時;
2.受國家及地方政府政策影響而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時;
3.其它經建筑部門認可的不可預見因素時;
4.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設計變更導致工程延期;
第七條: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七條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付房款向甲方追究違約金,按本合同第七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八條:交接。
1.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屆時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商品房手續(xù)。
2.若在合同期限內,乙方仍沒按要求付清相應款項的,導致商品房不能辦理交接,按乙方違約處理,可按本合同第六條的規(guī)定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九條:保修責任及期限。
1.甲方嚴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規(guī)范、質量標準施工,經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甲方在交房時需向乙方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3.甲方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但屬于乙方未按《住宅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使用,從而造成意外損壞,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協(xié)助維修。
第十條: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時間的承諾。
交房時達到水、電通的基本要求,必須保證客戶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條:產權及使用權約定。
1.乙方所購房屋交付使用后,產權等由經濟開發(fā)區(qū)及望娘村委統(tǒng)一辦理。
2.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乙方按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
和土地部門規(guī)定提交所有有關登記手續(xù)。所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因乙方不能及時向甲方提權登記手續(xù)及相關費用而導致房地產權屬證書辦理延遲或不能辦理,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共同選定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或依法向當?shù)厝嗣穹ㄔ骸?/p>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提出解除或終止合同時,責任方除負擔對方實際經濟損失外,另外負擔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望娘村委一份),合同副本送有關部門備案,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后自行終止。
出賣人(簽章)
經辦人
年月日
關鍵詞:海上保險如實告知重要情況
誠實信用原則,是一切民事活動應當遵循的一條基本原則。但在海上保險法律關系中,要求當事人具有的誠信程度,遠遠高于一般民事法律關系中的要求,稱之為最大誠信原則。雖然《海商法》中沒有明確規(guī)定最大誠信原則,但《海商法》關于告知義務的規(guī)定,正是最大誠信原則的體現(xiàn)。
一、告知義務的含義
所謂告知,也稱批露,指在保險合同成立以前即保險人接受承保前,被保險人必須將有關保險標的的重要事項或狀況告知保險人。我國《海商法》第222條第1款規(guī)定:“合同訂立前,被保險人應當將其知道的或在通常業(yè)務中應當知道的有關影響保險人據(jù)以確定保險費率或者確定是否同意承保的重要情況,如實告知保險人。”英國《1906年海上保險法》第18條第1款規(guī)定:“除本條的規(guī)定外,在簽訂合同前,被保險人必須向保險人告知其所知的一切重要情況。被保險人視為知道在通常業(yè)務過程中所應知曉的每一情況。如果被保險人未履行該告知義務,保險人即可宣布合同無效?!保⊿ubjecttotheprovisionsofthissection,theassuredmustdisclosetotheinsurer,beforethecontractisconcluded,everymaterialcircumstancewhichisknowntotheassured,andtheassuredisdeemedtoknoweverycircumstancewhich,intheordinarycourseofbusiness,oughttobeknownbyhim.Iftheassuredfailstomakesuchdisclosuretheinsurermayavoidthecontract.)
二、如實告知義務認定標準
我國《海商法》第222條第1款規(guī)定:“合同訂立前,被保險人應當將其知道的或在通常業(yè)務中應當知道的有關影響保險人據(jù)以確定保險費率或者確定是否同意承保的重要情況,如實告知保險人?!奔绰男腥鐚嵏嬷x務的時間為“合同訂立前”,也就是說被保險人的告知義務截至到海上保險合同成立。保險合同成立之時,是指保險人與被保險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被保險人提出保險要求為保險人接受時,并不以保險人簽發(fā)保單為要件。在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過程中,被保險人才了解到的重要事項及從不重要到重要的事項,被保險人都有義務告知保險人。但是,若被保險人為自身利益提出對原合同條款的修改,在合同內容變更的范圍之內,被保險人就有重新告知的義務。被保險人沒有義務告知在合同訂立后才知道的新情況或才發(fā)生變化的情況。在海上保險合同訂立前不重要的情況,即使在合同訂立后成為保險標的發(fā)生損失的原因,也不是被保險人須告知的重要情況。
如實告知的事項的范圍為“被保險人知道或者在通常業(yè)務中應當知道的事項”。所謂“被保險人知道”,指在個案中實際的被保險人“實際知道”(ActualKnowledge)。“在通常業(yè)務中應當知道”,是用一個通常的“合理的”(Reasonable)“謹慎的”(Prudent)被保險人的標準來衡量個案定的被保險人。判斷個案中被保險人是否“應當知道”某一重要情況取決于個案中的具體情況和法官的自由裁量。
三、如實告知義務中“重要情況”的界定標準
所謂重要情況的標準,我國《海商法》規(guī)定為“影響保險人據(jù)以確定保險費率或是否接受承保的重要情況”。1906年《英國海上保險法》18(2)和20(2)中對“重要情況”的界定:影響謹慎的保險人決定是否承?;虼_定保險費的每一情況,都認為是重要情況。(Everycircumstanceinmaterialwhichwouldinfluencethejudgementofaprudentinsurerinfixingthepremium,ordeterminingwhetherhewilltaketherisk.)。
1.1906年《英國海上保險法》18(2)和20(2)中對“重要情況”的界定:影響謹慎的保險人決定是否承?;虼_定保險費的每一情況,都認為是重要情況。也就是說完全而準確的批露將影響一個謹慎的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及確定保險費率。或者對一個謹慎的保險人的影響降低到一個較低的標準,那么,這一較低的標準又是什么呢?PanAtlanticv.PineTop一案中MichaelBeloffQ.C.,StevenBerryandSarahMoore作為原告的人認為:根據(jù)非海上保險的一般法律,未批露或誤述的情況,在以下情形下構成“重要情況”:第一,此種情況會影響一個謹慎而明智的保險人在知道這一情況時會拒絕或接受承保。第二,這一情況會使保險人將實際作出不同的決定。所以,無論是對謹慎的保險人或實際保險人來說,該重要情況必須使其作出不同的最后決定。
無論是海上保險合同或是非海上保險合同,最大誠信是近200年來保險合同和再保險合同的基本原則,“重要情況”有三個特征:第一,依據(jù)1906年的《海上保險法》第18和20條的規(guī)定,一種情況的未批露或者誤述只要在合同成立前對謹慎的保險人產生心理影響,即構成重要情況,而不必對真正的保險人產生重要影響。第二,一種未批露或誤述的情況在下列條件下成為重要情況,即當該情況被告知或恰當?shù)臄⑹龅那闆r下,謹慎的保險人在決定是否接受承?;蛘咭允裁礃拥臈l件接受承保時將把其考慮在內的情況。第三,在保險合同或再保險合同成立前如果對重要情況未進行批露或者是誤述,其后果為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在CTI案中法官的觀點為:一個保險人只有向法庭做出如下證明,他才能在未批露的反駁中獲勝。即,如果一個謹慎的保險人知道這一事實將會拒絕承?;驅⑻岣弑YM。法官認為這是一般規(guī)則,不能僅僅因18條就使被保險人承擔如此大的負擔。假如在這樣一個案中,被保險人只知道一些情況但不知其重要性,如果一個謹慎的保險人知道這種情況會接受承保,只是會要求增加一個較小數(shù)額的額外保費。進一步假定這一保險合同導致了一個很大數(shù)額的索賠。在司法過程中,被保險人會以其已支付了額外保費來支持他的索賠。但是這在英國不適用。英國法律中的公平是不明顯的,看起來幾乎不能反映出17條的最大誠信原則,如果保險人通過提高保費而在任何情況下都會接受承保,為何他同時又有權解除合同呢?在這方面,英國法律對保險人很有利,至少,一個謹慎的保險人將會有權要求增加保費。但是,18條的含義要寬于這些,一個謹慎的保險人受到了什么樣的影響,這有他自己來判斷。所以Kerrl.T.法官說:“謹慎的保險人必須證明,他如果知道該事實就會拒絕承保或增加保費,他才能以‘重要事實未批露’而進行反駁?!彼f“若知道該重要事實就會采取不同行動,才能證明該事實的重要性。該事實必須是足以影響到一個謹慎的保險人決定是否承?;虼_定保費?!薄巴ǔ#瑹o論如何,保險人必須證明結果會受到影響”。
“影響”一詞意味著批露的事實將會對18(2)中所說的認識和決定產生影響。證明未批露事實重要性的證據(jù)通常由一個獨立的專家給出。
2.重要情況的誤述和未批露是否足以使保險人解除合同,或者說誤述和未批露完全或在某種程度上導致了合同的簽訂?如果誤述和未批露在促成合同簽訂方面是必要的,舉證責任如何承擔?在Bergerv.Pollock一案中,KerrJ.已經說過這一原則:只有誤述和未批露對保險人已經實際上產生了影響,他才有權解除合同。在C.T.I.案中,通過大量權威專家的引證,KerrJ.承認其在Bergerv.Pollock一案中認為實際承保人無需證明他的思想受到影響這一看法是錯誤的。ParkerL.J.ParkerL.J.認為,針對第二個問題,1906并沒有要求如被告知實際保險人本會不承?;蛞愿偷谋YM承保。針對第一個問題,認為一個事實只要與風險有關或者可能導致拒絕承保或增加保費,這個事實就影響了謹慎的保險人在確定保費或決定是否承保時的決定??梢哉f,謹慎的保險人可能認為一個事實情況與風險有關并且影響是否承?;蛟黾颖YM的決定。但是,不可以說謹慎的保險人會做出不同的行為,因為就他們本可能的行為或他們對未披露的情況所重視的程度,沒有絕對的標準。
重要事項并不是一個法律問題,而是一個事實問題。因為法院判決時常因個案的具體情況不同而采納不同的判斷標準。但總的來說標準有兩個:第一,此情況是否影響到保險人決定是否接受承保;第二,是否會影響到保險人確定保險費率。如何界定“重要事項”,從立法政策上是為了平衡海上保險中保險人與被保險人的利益。此條款主要為保護保險人,要求被保險人向保險人主動告知影響保險標的風險大小的重要事項;另一方面也要防止保險人將被保險人的告知義務無限制的擴大。故英國1906年海上保險法用“一個謹慎的保險人”來加以限定。所謂“謹慎的保險人”是指與當時市場上其他一般保險人具有相同的知識,經驗和技能的保險人。此外,關于保險標的的重要事項和所承保風險的密切程度,只要該事項足以影響謹慎的保險人決定是否承?;虼_定保險費率,無論其他相關程度如何,被保險人應當如實告知保險人。
PanAtlanticv.PineTop一案中,英國貴族院了上訴院的判決和以前的案例,對重要事項的標準做了一個新的解釋:試圖解除海上保險合同的保險人必須證明,不如實告知的事項實際上使他做出了不同的決定,而且一個謹慎合理的保險人在評估風險時可能考慮到該事項。即一方面不能忽視具體海上保險合同定保險人對風險評估的實際作用,另一方面不要求對一個合理謹慎的保險人有決定性的影響,只要該事項在評估風險時可能考慮到即可。
參考文獻
[1]CTI:ContainerTransportInternationalInc.&RelianceGroupIncv.OceanusMutualUnderwrittingAssociation(Bermuda)Limited[1984]1Lloyd’Rep.476p.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格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jù)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zhèn)建設用地批準書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qū)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筑結構_________;建筑層數(shù)為_________層。
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性別:____ 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 籍: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經批準,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積____m2的土地使用權。
地塊編號:____ 使用年期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 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購上述樓宇的第____幢____號(第__層)。建筑面積____m2,土地面積/m2(其中:基底分攤____m2、公用分攤____m2、其他____m2)。
第三條 甲方定于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jù),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樓宇售價為:____單價元/m2,總金額____幣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萬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元(小寫_____萬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
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guī)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guī)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XX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并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30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樓款后,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發(fā)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聯(lián)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預售的樓宇,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后果自負。
第十一條 后面的附表一、二均為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fā)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按下列( )項解決:
1.由仲裁機關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